九月政爭

九月政爭

九月政爭,又依看法、立場不同被稱為台灣水門案、馬王政爭、九月憲政危機,是發生在2013年9月的一場政治風暴。

以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舉行的記者會中揭發全民電通背信案更一審檢察官未抗訴為事件導火線,於台灣政壇爆發的一連串台灣地區領導人、行政院、立法院等中央政府高層首長衝突與對立的政治事件。

九月政爭後,同屬國民黨的馬英九王金平少有互動。2019年1月23日,王金平帶著新書登門拜訪了馬英九,被台媒解讀為“二人破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月政爭
  • 人物:馬英九、立法院院長王金平
  • 黨派:野黨民主進步黨
  • 時間:9月6日
簡介,背景,柯建銘全民電通背信案,特偵組監聽柯建銘,檢察總長向馬英九報告監聽內容,特偵組對外公布的部分監聽譯文,政黨動作,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法院裁準假處分,法律、行政、道德爭議,抗訴爭議,司法關說爭議,黃世銘說法,陳守煌說法,外界質疑,特偵組擴權約談爭議,馬英九做法,道德論點,憲政爭議,當事人,馬英九權責,國會自治與自律,國會議長之黨籍與中立性,各界反應及輿論,政界反應,社會各界迴響,民意調查,政局影響,馬英九,立法院,總統府及行政院,各政黨,對照組,緣由,批評,回應,

簡介

此次事件的主要人物,包括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立法院院長王金平、立法委員柯建銘、行政院院長江宜樺。馬英九、王金平、江宜樺皆為執政黨中國國民黨籍,三人分別為馬英九兼黨主席、立法部門、行政部門的龍頭。柯建銘為在野黨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的總召集人;柯總召與王院長,並列為各自所屬政黨在立法院內的代表性人物。
事件起於9月6日的特別偵查組“切勿錯過”記者會,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公眾披露,特別偵查組因懷疑柯建銘立委可能涉及貪污罪而取得法院監聽票進行監聽,從對話中錄到柯請王金平院長代為關說其司法案件。經查並無貪污嫌疑,但黃世銘認為王金平院長、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等人涉及關說,已經足以稱為行政不法。所謂行政不法,意指並無刑事犯罪,但已經違反行政法。
馬英九召開記者會,親自譴責立法院院長王金平對檢察體系的司法關說。9月11日,中國國民黨宣布開除王金平黨籍,依照台灣現時的單一選區兩票制立委選制,王金平被開除黨籍後,將喪失不分區立委身份,若不具立法委員身份時,亦即消失院長資格。王金平隨即向法院提起“確認國民黨員資格存在”的民事訴訟,9月13日獲法院裁準保留黨籍的假處分,暫保國會議長的資格。
馬英九總統認為此事涉及司法體系的中立,指出王金平的作為逾越道德界線。馬英九明確表態稱“王金平已經不適任立法院長”。反對人士多未就關說嫌疑發表意見,而把重點放在質疑監聽的合法性、特偵組是否泄密、台灣地區憲政角色、國會議長中立及事件背後動機等,認為此事乃馬英九對王金平的政治鬥爭。

背景

柯建銘全民電通背信案

1997年,柯建銘擔任全民電通公司總經理期間,被指控以友人支票跟全民電通換現金,涉嫌挪用全民電通一千兩百萬元,遭到檢方以背信罪起訴。之後,法院一、二審皆認定柯涉案事證明確,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柯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但至高等法院更一審,改認定柯建銘是向全民電通借款,並無指示或干涉作帳等不法,且至今全民電通仍握有債權,並未受損,改判柯無罪。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曾調卷研究更一審判決無罪的理由,最終未抗訴,全案無罪定讞。

特偵組監聽柯建銘

2010年7月12日,特偵組偵辦高等法院司法官集體收賄案,搜尋法官陳榮和住處,查獲90萬元現款,因來源不詳,特偵組另行簽分100年度特他字第61號繼續偵查。在偵查100年度特他字第61號案時,特偵組懷疑柯建銘介入關說假釋案,指控其帳戶內有不明來源款項,經台北地方法院核發許可,開始監聽。
在長達數年監聽期間,於2013年6月,最高法院更一審對全民電通背信案一事判決無罪後,柯建銘與王金平通話,通話內容被特偵組錄下。柯建銘在通話中提及希望檢方不要繼續抗訴,王金平回應,曾勇夫會去處理。而檢察官林秀濤最終並未提起抗訴。

檢察總長向馬英九報告監聽內容

2013年8月31日,颱風康芮來襲的周六深夜,檢察總長黃世銘進入總統府,向馬英九報告監聽內容,並將通話譯文與林秀濤證詞交給馬英九。9月2日,馬英九召開府院黨五人小組的例行會議,王金平為了二女兒出嫁,口頭向馬英九表示,自9月6日起將請假五天出國。
9月5日,特偵組確認柯的帳戶金流的來源,與陳榮和法官無關,停止監聽,簽結柯建銘案。
特偵組公開部分監聽內容
9月6日早上,王金平登機前往馬來西亞。特偵組三度發出簡訊給各大媒體記者,告知準備召開“重大司法風紀事件”結案記者會,並在提醒記者“切勿錯過”。在9月6日的記者會中,特偵組對外公布部分監聽內容。

特偵組對外公布的部分監聽譯文

2013年6月28日(王金平打給柯建銘):
王:喂,要找你都沒人。
柯:我靜音啦,我下午有開了。
王:這樣啦,那個“阿煌”(指陳守煌)有打電話來了。
柯:怎樣?
王:他是跟我說那個女孩(指承辦檢察官)姓林,林秀濤(音同“桃”),他說他是勇伯(指曾勇夫)啊的人啦。
柯:喔!勇伯啊的人喔!
王:所以他叫我跟勇伯啊說。
柯:(不清楚)
王:沒啦,我已經跟勇伯說完了。
柯:他怎么說?
王:他說好啦,他會盡力,他會弄。
柯:勇伯要處理沒?
王:勇伯要處理。
柯:沒問題吧?
王:不知道,就讓他處理。他就說他要處理啊。
柯:好好好。謝謝。
王:就讓你知道一下,今天就是要跟你說這個,你電話都沒有聽哩。
柯:我轉靜音忘記了。
王:我以為你在賺錢哩,好啦,今天沒,好啦,知道了吼。
柯:好啦,謝謝。
2013年6月29日(王金平打給柯建銘):
柯:餵。
王:(年輕男子聲音,不清楚)
柯:餵。
王:(不清楚,疑似叫柯外號某某)
柯:對。剛離開,要先走了。你先走了喔?
王:你有來嗎?你有來這裡嗎?
柯:我剛離開。你在那裡?
王:我離開後,要另外休息。我跟你說,剛才那個人在那邊你有看到嗎?
柯:啥?
王:伯啊,就勇伯啦那一個伯仔那一個。
柯:你說那一個?
王:勇伯啊。勇伯啊。
柯:我沒遇到,我剛離開。
王:他跟我說OK了。
柯:好好。謝謝。
王:好好。
特偵組認定法務部長曾勇夫、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接受關說,雖未涉刑責,仍依行政責任,將曾勇夫移送監察院,陳守煌則依法官法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王金平與柯建銘未涉刑責,行政責任部分以國會自治為由,簽結不處理。曾勇夫在記者會後立刻表示自己的清白,拒絕辭職,但在下午、晚間兩次赴行政院向行政院長江宜樺說明後,遭逼退請辭。
九月政爭 - 政黨動作 中國國民黨 9月7日,馬英九參與中國國民黨中常委選舉後,向記者表示,他已要求王金平回國說明。王金平在電話中對總統回復,出國至馬來西亞是為了二女兒要出嫁,無法立即回國。
9月8日,馬英九在吳敦義及行政院長江宜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公開譴責王金平,並以“恥辱的一天”形容目前處境。
9月10日,王金平晚間八點在桃園機場舉行記者會發表聲明,說明打電話給法務部長曾勇夫及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目的是要提醒法務部及高檢署依法不要有濫權抗訴的情形,沒有要求不要抗訴,與曾勇夫及陳守煌的通話,並非關說,亦抨擊特偵組未審先判、濫權,提供監聽資料之行為,違法又違憲。
同日,總統府方面指責王金平“公信破產”,以“安慰說”硬拗關說,“若行正坐穩,沒有關說,誰斗得了他?”表態支持現任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為人正派、對國民黨忠貞”,若能夠扶正院長,是不錯的考慮。
9月11日,召開考紀會前夕,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國民黨黨部召開記者會,聲明王金平已不適任立法院院長,要求開除他的黨籍。同時取消接見外賓,在中央黨部等待考紀結果出爐。王金平至考紀會遞交陳情書後離開,考紀會一致決議開除王金平黨籍。
在喪失國民黨黨籍之後,王金平連帶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影響其立法院院長職務。王金平表示將進行申訴恢復黨籍,同時請律師邱太三,至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出假處分,要求國民黨將撤銷黨籍的處分,暫緩送至中選會,此外也同步提出“確認黨籍存在”民事訴訟,但這些動作國民黨已在法院開庭前完成。王金平的黨籍撤銷已於9月11日送達中選會,而中選會也於同日把王金平立法委員資格喪失證明送達立法院,內政部表示王金平的立委資格已經喪失,但王金平於黨內的申訴權仍未喪失。
民主進步黨 9月8日,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則稱馬英九逾越憲法職權直接參與個案、以特偵組非法監聽及報告且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公布的資料打擊鬥爭政敵。
9月9日,柯建銘坦承曾在全民電通案判決無罪後,與立法院長王金平私下聊天提及案情,但否認關說,認為王只是聽完他的心路歷程後必須有些動作,其實是應付、安慰,為此他向王表達歉意。柯也在記者會上認為馬英九地區領導人特務治國,並指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亂紀、特偵組司法迫害,他將正面迎戰、永不妥協。
9月14日,黨內同志林濁水呼籲如果背信案真的有罪證,民進黨就應該開除柯建銘黨籍。
9月18日,柯建銘召開記者會,自請移送立法院風紀股長會,以釐清關說嫌疑。

政黨動作

中國國民黨

9月7日,馬英九參與中國國民黨中常委選舉後,向記者表示,他已要求王金平回國說明。王金平在電話中對總統回復,出國至馬來西亞是為了二女兒要出嫁,無法立即回國。
9月8日,馬英九在吳敦義及行政院長江宜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公開譴責王金平,並以“恥辱的一天”形容目前處境。
9月10日,王金平晚間八點在桃園機場舉行記者會發表聲明,說明打電話給法務部長曾勇夫及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目的是要提醒法務部及高檢署依法不要有濫權抗訴的情形,沒有要求不要抗訴,與曾勇夫及陳守煌的通話,並非關說,亦抨擊特偵組未審先判、濫權,提供監聽資料之行為,違法又違憲。
同日,總統府方面指責王金平“公信破產”,以“安慰說”硬拗關說,“若行正坐穩,沒有關說,誰斗得了他?”表態支持現任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為人正派、對國民黨忠貞”,若能夠扶正院長,是不錯的考慮。
9月11日,召開考紀會前夕,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國民黨黨部召開記者會,聲明王金平已不適任立法院院長,要求開除他的黨籍。同時取消接見外賓,在中央黨部等待考紀結果出爐。王金平至考紀會遞交陳情書後離開,考紀會一致決議開除王金平黨籍。
在喪失國民黨黨籍之後,王金平連帶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影響其立法院院長職務。王金平表示將進行申訴恢復黨籍,同時請律師邱太三,至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出假處分,要求國民黨將撤銷黨籍的處分,暫緩送至中選會,此外也同步提出“確認黨籍存在”民事訴訟,但這些動作國民黨已在法院開庭前完成。王金平的黨籍撤銷已於9月11日送達中選會,而中選會也於同日把王金平立法委員資格喪失證明送達立法院,內政部表示王金平的立委資格已經喪失,但王金平於黨內的申訴權仍未喪失。

民主進步黨

9月8日,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則稱馬英九逾越憲法職權直接參與個案、以特偵組非法監聽及報告且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公布的資料打擊鬥爭政敵。
9月9日,柯建銘坦承曾在全民電通案判決無罪後,與立法院長王金平私下聊天提及案情,但否認關說,認為王只是聽完他的心路歷程後必須有些動作,其實是應付、安慰,為此他向王表達歉意。柯也在記者會上認為馬英九地區領導人特務治國,並指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亂紀、特偵組司法迫害,他將正面迎戰、永不妥協。
9月14日,黨內同志林濁水呼籲如果背信案真的有罪證,民進黨就應該開除柯建銘黨籍。
9月18日,柯建銘召開記者會,自請移送立法院風紀股長會,以釐清關說嫌疑。
九月政爭 - 法院裁準假處分 9月13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由張瑜鳳、陳靜茹、梁夢迪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裁準王金平以938萬元擔保金(即王金平當院長餘下任期的薪金)擔保,繼續保留行使國民黨黨員職權的權利。其餘假處分、暫時處置聲請均遭駁回。10天內,國民黨可提抗告。

法院裁準假處分

九月政爭 - 法律、行政、道德爭議 抗訴爭議 對於柯建銘全民電通背信案,法院於一審和二審做出六個月徒刑判決,但於更一審時做出無罪判決。特偵組與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背信罪是即成犯,應該抗訴,因此認定林秀濤檢察官受到關說影響。特偵組並指出林秀濤檢察官於偵訊時,供出確實受到陳守煌檢察長的壓力不要抗訴。
林秀濤檢察官認為,被告柯建銘涉及的1200萬債務,最後還是要由柯建銘承擔,由台灣法律實務與甘添貴教授等人的見解,背信罪屬結果犯,抗訴沒有實益。她認同高等法院判決結果,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也同意她的見解,因此決定不抗訴。根據《刑事訴訟法》,檢察官有權依個人心證與法律,獨立決定是否依法提起抗訴,並無不法。林秀濤批評特偵組曲解其證詞,她強調該案是因為沒有發現《刑事訴訟法》第377條“抗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的情事,才決定不抗訴。
司法關說爭議 雖然特偵組側錄到王金平與柯建銘之間的通話,但因為王金平、柯建銘、曾勇夫、陳守煌、林秀濤等人之間,不存在對價關係,未涉及貪瀆罪。
王金平對曾勇夫,陳守煌對林秀濤之間的談話,主要在於表達對檢察官濫行抗訴的憂慮,特偵組所提供的證據也不足以證明林秀濤不抗訴的行為與王金平之間的因果關係。根據行政院規定,所謂關說,是指提出的請求有違反法令契約的疑慮,林秀濤檢察官未進行抗訴,是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並沒有違反法律,因此王金平即使有提出請託,在法律上也難以被認定是關說。
檢察總長黃世銘承認,王金平是否是關說,在法律上是難以認定與定罪的,因此特偵組並未將此案送交法院起訴。但馬英九與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從監聽譯文、林秀濤筆錄以及最終沒進行抗訴的事實,就足以證明這是一次成功的關說。雖然在法律上無法定罪,但應該追究在道德及政治層面上的責任。
黃世銘說法 檢察總長黃世銘召開記者會進行說明,特偵組進行監聽,與公布監聽譯文,一切作為都是合法的。
Wikisource-logo.svg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陳守煌說法 他批評特偵組知法玩法,“以刑事調查之名,行行政調查之實”,擅自公布通聯對話內容,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監察通訊所得資料,不得提供與其他機關(構)、團體或個人。”
外界質疑 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王金平與柯建銘之間的對話,並未涉及第五條的刑事重罪,依法不得監聽。特偵組利用偵察陳榮和案為理由,取得法院監聽許可,去偵查柯建銘是否涉嫌介入最高法院關說假釋案,兩案之間缺少關連性,卻沒有分案,各自獨立調查,特偵組以A案來調查B案,似有擴權嫌疑。
在2012年8月高等法院已對陳榮和案做出二審宣判,但是特偵組仍持續監聽柯建銘至2013年9月,因此得以側錄到王金平與柯建銘的疑似關說案。台北地方法院簽發的監聽許可,其目的在於監聽柯建銘是否涉入陳榮和案。辦案目的與監聽目的明顯不同,涉嫌以合法許可來掩蓋非法偵查行為,違反程式正義。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與監察目的無關的內容,應該銷毀,特偵組將監聽譯文送交馬英九,並將部分內容直接以新聞稿公布,涉嫌違反相關規定。
在沒有法院許可及刑事犯罪事實的前提下,特偵組直接調閱王金平的通聯記錄,並向公眾直接公布監聽內容,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特偵組擴權約談爭議 在監聽到王金平談話內容後,特偵組約談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與其同事,在未告知偵訊目的的狀況下,取得其筆錄證詞。
依《刑事訴訟法》,檢察官有權依個人心證與法律,決定是否依法提起抗訴,如有疏失,亦僅屬行政責任。在無刑事責任的前提下,特偵組無權直接對檢察官進行訊問,根據《法院組織法》,高檢署檢察官的主管機關為法務部與高檢署,如有疏失,應由他們對林秀濤檢察官進行行政調查。特偵組直接約談檢察官,涉及越權。
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立法院院長的行政位階皆高於特偵組,在非貪瀆案的情形下,特偵組假借刑事偵查的名義,對他們進行實質行政調查,也有越權的嫌疑。
但特偵組確以貪瀆案追查此案,雖然最後以查無對價關係簽結,但在調查過程中查到立法介入行政和司法情節嚴重,不能置之不理。約談林秀濤檢察官也用於了解不抗訴理由以及釐清是否有對價關係,才能查清是否有其他人涉案。非貪瀆案是調查後的結論,而不是前提,故反對方質疑特偵組不法也不盡合理。
特偵組與檢察體系
王金平批評,特偵組與檢察官,長期以來有濫行抗訴的現象。反對黨則抨擊檢察體系監聽過於浮濫。
馬英九做法 9月11日,一位國民黨廉政委員被記者詢問考紀會處理王金平案可能的意向時一針見血道破此案形勢:“從法規面上,比例原則大有問題;但若從黨高層為所欲為的黨文化上,大勢己經底定”。
前馬英九幕僚游梓翔9月11日認為,如果真是關說,關說者自應為此付出代價。不過指控者也要在程式上站得住腳,才不會落人鬥爭口實。首先,若涉不法,應由司法調查追訴,但本案並未定罪,亦非總統府職權。其次,若涉行政違失,監察院還沒查呢,監察院怎么查怎么斷也不是總統府管的。第三,如果是黨員或不分區立委行為不當,黨要高標懲處,那是黨主席的事(考紀會也還沒查呢),與馬英九無關。游梓翔強調,王金平是不是關說?“你要問我,我會說嫌疑很大,但無罪推定,認為他有的人應走司法或監察途徑制裁之。我反對用有憲法分際與干預個案爭議的方式制裁一個有涉嫌關說司法個案的人。你用一惡對付一惡,就算贏了還是剩下一惡。況且弄不好人家的惡還會看起來沒有你惡”。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石之瑜9月13日認為,
馬英九是在藉由官方機構遂行黨紀,進而影響權力分立。
馬英九與發言人親自以政府公職身分處理黨內紀律問題,並間接影響民意機關的人事與結構是黨政不分。藍綠陣營之間若說有共識,首先就是黨政不分。陳水扁介入司法的例子還夠少嗎?他甚至在競選時公告誰將要被抓。
馬英九的發言人不但逐字逐句公開監聽文,竟然還加油添醋形容當事人的情感表現了多么的“關心”,像是導演一樣擔心記者聽眾不了解他自己認為某句監聽文的重要含意。如此以發言人身分步步引導,目的是維護黨紀,這就不能不說是過度激情了。
在憲政層次上,台灣既有的律師教育著重工具性,輕忽根本性,陳水扁與馬英九同受其利,因此他們對憲政缺法從心底產生的敬畏之心。在近代中國歷史上,也沒有所謂制憲諸公建立的傳統,只有強人政治與強國保種的願望。對兩位領導人而言,教科書上說憲法是根本大法的說法,充其量是考試時必須背誦的標準答案,並非在政治生活中起警惕作用的思想價值。
道德論點馬英九與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對檢察體系進行關說,已違反法治國家的道德底線。
有媒體質疑王家是假婚避風頭,王金平則拿出婚紗收據反駁。

法律、行政、道德爭議

抗訴爭議

對於柯建銘全民電通背信案,法院於一審和二審做出六個月徒刑判決,但於更一審時做出無罪判決。特偵組與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背信罪是即成犯,應該抗訴,因此認定林秀濤檢察官受到關說影響。特偵組並指出林秀濤檢察官於偵訊時,供出確實受到陳守煌檢察長的壓力不要抗訴。
林秀濤檢察官認為,被告柯建銘涉及的1200萬債務,最後還是要由柯建銘承擔,由台灣法律實務與甘添貴教授等人的見解,背信罪屬結果犯,抗訴沒有實益。她認同高等法院判決結果,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也同意她的見解,因此決定不抗訴。根據《刑事訴訟法》,檢察官有權依個人心證與法律,獨立決定是否依法提起抗訴,並無不法。林秀濤批評特偵組曲解其證詞,她強調該案是因為沒有發現《刑事訴訟法》第377條“抗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的情事,才決定不抗訴。

司法關說爭議

雖然特偵組側錄到王金平與柯建銘之間的通話,但因為王金平、柯建銘、曾勇夫、陳守煌、林秀濤等人之間,不存在對價關係,未涉及貪瀆罪。
王金平對曾勇夫,陳守煌對林秀濤之間的談話,主要在於表達對檢察官濫行抗訴的憂慮,特偵組所提供的證據也不足以證明林秀濤不抗訴的行為與王金平之間的因果關係。根據行政院規定,所謂關說,是指提出的請求有違反法令契約的疑慮,林秀濤檢察官未進行抗訴,是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並沒有違反法律,因此王金平即使有提出請託,在法律上也難以被認定是關說。
檢察總長黃世銘承認,王金平是否是關說,在法律上是難以認定與定罪的,因此特偵組並未將此案送交法院起訴。但馬英九與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從監聽譯文、林秀濤筆錄以及最終沒進行抗訴的事實,就足以證明這是一次成功的關說。雖然在法律上無法定罪,但應該追究在道德及政治層面上的責任。

黃世銘說法

檢察總長黃世銘召開記者會進行說明,特偵組進行監聽,與公布監聽譯文,一切作為都是合法的。
Wikisource-logo.svg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陳守煌說法

他批評特偵組知法玩法,“以刑事調查之名,行行政調查之實”,擅自公布通聯對話內容,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監察通訊所得資料,不得提供與其他機關(構)、團體或個人。”

外界質疑

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王金平與柯建銘之間的對話,並未涉及第五條的刑事重罪,依法不得監聽。特偵組利用偵察陳榮和案為理由,取得法院監聽許可,去偵查柯建銘是否涉嫌介入最高法院關說假釋案,兩案之間缺少關連性,卻沒有分案,各自獨立調查,特偵組以A案來調查B案,似有擴權嫌疑。
在2012年8月高等法院已對陳榮和案做出二審宣判,但是特偵組仍持續監聽柯建銘至2013年9月,因此得以側錄到王金平與柯建銘的疑似關說案。台北地方法院簽發的監聽許可,其目的在於監聽柯建銘是否涉入陳榮和案。辦案目的與監聽目的明顯不同,涉嫌以合法許可來掩蓋非法偵查行為,違反程式正義。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與監察目的無關的內容,應該銷毀,特偵組將監聽譯文送交馬英九,並將部分內容直接以新聞稿公布,涉嫌違反相關規定。
在沒有法院許可及刑事犯罪事實的前提下,特偵組直接調閱王金平的通聯記錄,並向公眾直接公布監聽內容,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特偵組擴權約談爭議

在監聽到王金平談話內容後,特偵組約談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與其同事,在未告知偵訊目的的狀況下,取得其筆錄證詞。
依《刑事訴訟法》,檢察官有權依個人心證與法律,決定是否依法提起抗訴,如有疏失,亦僅屬行政責任。在無刑事責任的前提下,特偵組無權直接對檢察官進行訊問,根據《法院組織法》,高檢署檢察官的主管機關為法務部與高檢署,如有疏失,應由他們對林秀濤檢察官進行行政調查。特偵組直接約談檢察官,涉及越權。
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立法院院長的行政位階皆高於特偵組,在非貪瀆案的情形下,特偵組假借刑事偵查的名義,對他們進行實質行政調查,也有越權的嫌疑。
但特偵組確以貪瀆案追查此案,雖然最後以查無對價關係簽結,但在調查過程中查到立法介入行政和司法情節嚴重,不能置之不理。約談林秀濤檢察官也用於了解不抗訴理由以及釐清是否有對價關係,才能查清是否有其他人涉案。非貪瀆案是調查後的結論,而不是前提,故反對方質疑特偵組不法也不盡合理。
特偵組與檢察體系
王金平批評,特偵組與檢察官,長期以來有濫行抗訴的現象。反對黨則抨擊檢察體系監聽過於浮濫。

馬英九做法

9月11日,一位國民黨廉政委員被記者詢問考紀會處理王金平案可能的意向時一針見血道破此案形勢:“從法規面上,比例原則大有問題;但若從黨高層為所欲為的黨文化上,大勢己經底定”。
前馬英九幕僚游梓翔9月11日認為,如果真是關說,關說者自應為此付出代價。不過指控者也要在程式上站得住腳,才不會落人鬥爭口實。首先,若涉不法,應由司法調查追訴,但本案並未定罪,亦非總統府職權。其次,若涉行政違失,監察院還沒查呢,監察院怎么查怎么斷也不是總統府管的。第三,如果是黨員或不分區立委行為不當,黨要高標懲處,那是黨主席的事(考紀會也還沒查呢),與馬英九無關。游梓翔強調,王金平是不是關說?“你要問我,我會說嫌疑很大,但無罪推定,認為他有的人應走司法或監察途徑制裁之。我反對用有憲法分際與干預個案爭議的方式制裁一個有涉嫌關說司法個案的人。你用一惡對付一惡,就算贏了還是剩下一惡。況且弄不好人家的惡還會看起來沒有你惡”。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石之瑜9月13日認為,
馬英九是在藉由官方機構遂行黨紀,進而影響權力分立。
馬英九與發言人親自以政府公職身分處理黨內紀律問題,並間接影響民意機關的人事與結構是黨政不分。藍綠陣營之間若說有共識,首先就是黨政不分。陳水扁介入司法的例子還夠少嗎?他甚至在競選時公告誰將要被抓。
馬英九的發言人不但逐字逐句公開監聽文,竟然還加油添醋形容當事人的情感表現了多么的“關心”,像是導演一樣擔心記者聽眾不了解他自己認為某句監聽文的重要含意。如此以發言人身分步步引導,目的是維護黨紀,這就不能不說是過度激情了。
在憲政層次上,台灣既有的律師教育著重工具性,輕忽根本性,陳水扁與馬英九同受其利,因此他們對憲政缺法從心底產生的敬畏之心。在近代中國歷史上,也沒有所謂制憲諸公建立的傳統,只有強人政治與強國保種的願望。對兩位領導人而言,教科書上說憲法是根本大法的說法,充其量是考試時必須背誦的標準答案,並非在政治生活中起警惕作用的思想價值。

道德論點

馬英九與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對檢察體系進行關說,已違反法治國家的道德底線。
有媒體質疑王家是假婚避風頭,王金平則拿出婚紗收據反駁。

憲政爭議

當事人

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他是依法律第二章第44條,未涉及違法泄密,且馬英九非事件當事人,與前法務部調查局局長葉盛茂,涉嫌在任內將艾格蒙組織調查前台灣領導人陳水扁家族洗錢的情資泄漏給陳水扁不同。
Cquote1.svg “馬英九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

馬英九權責

有基層檢察界和法律學學者指出“馬英九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的“院際糾紛”是馬英九對於院與院間的爭執,得召集各院院長會商解決,此法設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院與院間制度上的衝突問題,而本案是人的問題,不是法理爭端的制度問題,不適用此法條,以院際糾紛為由報告馬英九,“不倫不類”。本案與第44條所述之“院際調解權”明顯無關。該條文所謂的“爭執”,限於涉及權力分立事項的爭執。
目前立法院長被指控的案情僅屬立法委員行為倫理的爭議,與權力分立無涉,如何可以適用該條?本案中,並未出現五院爭端,馬英九也沒有指揮立法院院長的許可權。而且依該條規定,馬英九隻是在五院間出現爭端時居間協調,頂多就是召集各院院長會商,不能獨斷獨行,自己認定事實,自己宣布應該如何處理。不可諱言,由於國會立法怠惰,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欠缺詳細的立法委員行為倫理規範。但這不代表馬英九就可以越俎代庖,直接把手伸進立法院。
馬英九或行政院長依法均無權指揮特偵組,或對立法院進行行政調查。特偵組與檢察總長非直屬於總統府之機構,不應直接對馬英九報告相關案情的偵辦內容,此舉有觸犯公務員泄密罪的嫌疑。馬英九無權質疑國會議長關說,這是立院內部的自律問題,程式上輪不到馬英九處理。

國會自治與自律

一群公法學者在臉書連署發表一篇名為《馬英九已經跨越憲政民主的紅線:一群公法學者對於馬英九介入國會自律事件的共同意見》的文章,批評馬英九利用國民黨主席之權勢,強力運作該黨對王金平做出撤銷黨籍之嚴厲黨紀處分,此舉已公然逾越權力分立體制應有的分際,危害了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此文強調:一、台灣地區領導人是一個憲法機關,其權力之行使必須受到憲法規範的約束,當然也必須符合包括民主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在內的憲法整體基本原則;二、國會自律是構成權力分立秩序的憲法基礎原則之一;三、台灣地區領導人不可以越權干涉國會自律事項。
依2002年通過的《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如有違反,應由立院風紀股長會主動調查、審議,作成處分後,由立法院院會決定。大法官會議也早在釋字第342號解釋中就已經確認“國會自律”的憲法原則。雖然“國會自律”的範疇僅限於與議事有關的部分,但是究竟如何區分是否屬於議事範疇,仍應以國會自主判斷為原則。換言之,國會議員最大的壓力是來自於政治上的責任,包括來自選民的壓力和來自所屬政黨規範。

國會議長之黨籍與中立性

台灣時報2013年9月12日社論,“按照大法官解釋,國會行使立法權之程式得依自行訂定之議事規範為之,議事規範如何踐行為國會內部事項,行政、司法或其他國家機關均應予以尊重。依照憲法規定,國會議長必須保持政黨中立,因其身分特殊,不能只憑黨紀處分使其喪失議長地位,否則藉黨紀控制國會,議長的中立性及國會的自主性如何維繫?誰能抗衡日趨專斷蠻橫的馬政府?”
律師蔡瑞麟與尤伯祥對此則認為,立法院長因國民黨考紀會決議撤銷黨籍而使王金平喪失不分區立法委員資格進而喪失立法院長一事,是個嚴重的憲政爭議。蔡律師認為依憲法第66條意旨:
Cquote1.svg 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之。
表彰為國會自治,不能由台灣地區領導人或政黨恣意將立法院長去職、或形同使立法院長去職之,並應補充解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31號。因憲法未曾有不分區立法委員立法院長喪失黨籍時的解釋,蔡律師認為若政黨以不合法手段恣意撤銷不分區立法委員之黨籍意旨,應在爭議結束前,保留其資格,故此憲政爭議應由三分之一以上的立法委員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以求解決。但國民黨是一民間團體,黨員資格的認定自然由黨規規定,王金平的黨員資格喪失程式已依黨規完成。
台大法律系教授顏厥安認為,台灣政黨比例代表制源自德國,但在德國,政黨比例代表產生的國會議員即使喪失黨籍,議員資格也不受影響,因為選民投政黨票時,也會同時考量政黨不分區的提名名單,不分區立委與區域立委一樣,都是經過民意授權,必須被憲法保障。大法官在1993年做出的釋字331號違反制度原始設計精神,台灣大法官應該進一步做出解釋。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則指出,歐洲國家區域國會議員多無罷免機制,所以不分區議員以“自由委任”代表全國,不能由所推薦政黨撤回這委任是平衡合理的,但在台灣區域立法委員是可以由所屬選區選民罷免,所以由政黨推薦的不分區立法委員可以經由黨收回授權而撤職是平衡的機制,因除此之外不分區立法委員無去職的機制,也是大法官331號解釋的源由。
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研究所助理教授羅承宗認為王金平何時喪失立委資格,選罷法規定得不夠明確。

各界反應及輿論

政界反應

民主進步黨籍政治人物
與民主進步黨主席蔡英文在9月9日表示:“國家元首以非法取得、未經檢驗的證據,極端刻薄的手段,為一己的政治利益,挑起政治鬥爭及朝野對立;尤其,非法監聽的陰影、特偵組角色混亂涉入政爭、司法和國家機器受到執政者的操弄,對國家造成莫大的傷害,也讓台灣再次蒙上白色恐怖的陰影,國家元首指控立法院長關說,將解決公共議題的責任導向政治爭議,又挑起陷國家於混亂的政爭,這樣的領導人如何有能力繼續治理國家?”她於11日表示:立法院是國家最高的立法機關,由人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組織而成,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為保障民主憲政的穩定運作,依據權力分立的憲法精神,行政權和司法權都必須尊重立法院的自主運作和內部自律,不能任意干涉、侵犯。馬英九的行徑已實質侵犯立法權,讓政黨一黨的利害干涉國會自主,更動盪了台灣的民主憲政秩序和政局穩定,已讓國家陷入憲政危機當中。她呼籲推動《立法院組織法》的修法,讓國會議長政治中立化,確保議長在任期內擁有中立而超然的地位來領導國會,不再受到政黨拘束。蔡英文也呼籲所有在政府部門工作的人,為了國家人民,應堅持專業倫理、保持中立,嚴正拒絕捲入政爭,這不只是基於責任,更是身為公務人員最高榮耀。
與台灣民主化與獨立運動領袖彭明敏表示:一個以民主選舉方式取得政權後變成的獨裁正循著德國納粹獨裁建立的模式在形成中,台灣民主所系的憲法和法律的層層節制徹底被蹂躪。獨裁模式已完成,會不會達到像蔣介石能在判決書上批示“槍斃可也”的程度,就看台灣人民是否只是坐著搖搖頭而已。
呂秀蓮認為,中國不能接受立法院逐條逐項審查兩岸服務貿易協定,所以馬英九急於在立法院開議前發動政爭,要將立法院長王金平拉下台,然後閉著眼睛通過服貿協定,接著就是互設辦事處,最後簽署和平協定等。
立委鄭麗君表示,政爭本質是馬政府急著通過兩岸服務貿易協定,為以後兩岸貨品貿易協定、兩岸和平協定鋪路。面對馬英九黑手伸進國會,國會應強化自主性、維護尊嚴、抵制獨裁。她質疑,盧森堡總理陷入監聽案就下台,為何台灣地區領導人、檢察總長非法監聽卻不必下台?她主張,立院成立“九月政爭檔案調閱委員會”,還給國人真相,人民則採取任何可能的方式與馬英九對決,追究責任。
中國國民黨籍政治人物
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在9月10日則針對黨紀處分王金平批評:“不該用這種不當的方式羞辱他(王金平),應給予基本的尊重;況且王金平還在國外,馬主席作法有欠周延”。
中央常務委員連勝文在9月11日表示,不是“大明王朝”,任何人都不能高過法律,就算馬英九、院長也不例外;如果王金平真有違法,應該透過正當法律程式處理。王被未審先判斗掉,實在讓人非常難過。9月18日,連勝文表示:“‘潘朵拉的盒子已經打開。’這次事件若要解決,必得透過‘公平、獨立’的第三方仲裁,自己不反對馬所堅持的司法正義,但不能認同馬‘要怎樣就怎樣’的做法。”
台灣團結聯盟政治人物
立委許忠信說:馬英九對王金平進行政治追殺,就是認為王金平是服貿協定的最大絆腳石,且馬英九背後有中國勢力,才要拔除王金平的院長職務。
其他政界人物
施明德於16日表示他發現馬江體制正在破壞憲政體制,幾近造反,犯了以黨亂政的罪刑,中選會主委張博雅也捲入。他呼籲馬英九辭去黨主席職位;王金平與柯建銘應自請國會風紀股長會進行調查關說疑雲。
針對立法院長或民意代表的評論與意見
吳敦義在9月8日開記者會前曾向馬英九建議事緩則圓,與之討論了近半小時,但最後仍無被馬英九與行政院長接納。
2013年9月9日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王院長如果去職,行政部門已經做好心理準備。立法院的動盪,行政院可以預期。如果考紀會所做的決定,沒有影響到王院長擔任不分區立委,以及立法院長,但是因為特偵組所揭發的一些事證,都會讓社會大眾對於立法院的院長,是不是有涉入不法關說感到疑慮。面對國家政務的推動,行政部門必須要做好心理準備。”
9月13日監察院長王建煊與媒體茶敘時力挺馬英九做法,批立法院長王金平的圓融協商,堪稱罪魁禍首,早就該辭職下台,以謝黨國。王建煊認為,馬英九面對國會多數席次,卻被少人數掐住,重大法案統統過不了,實在是無路可走,才會出此對策。
考試院長關中在9月7日表示:“民代有他們的角色,我也做過民意代表,和政府官員的身分角色不太一樣,不能等量齊觀。”政府官員基本上依法行政、執法公正;民代基於人情事故、公交私誼,表達關心,不是什麼很特殊的事。民代是代表民意,反映意見是工作的一部分,關鍵在於政府首長可以很禮貌的說明問題、但可以不必接受。

針對最高法院特別偵查組的評論或意見
施明德在9月7日坦言:“台灣很多關說文化,但到底是‘關說’、‘拜託’或‘懇求’,可能因人而異。像他自己也常常會跟部長們拜託‘不要做這個事’、‘不要做那個事’,因為他是一介平民,這樣的談話可能就是懇求;但同樣一件事情,王金平院長做起來卻變成關說。他表示,檢察官們常自以為是上帝、正義的化身,說自己起訴的判罪率有多高,檢察官常常一再抗訴,輸了還要再抗訴。檢察官抗訴有錢拿,被抗訴者可是被折磨得不得了。”他問:“馬英九有無要求檢察官自我反省?否則以後檢察官又這么濫權起訴、抗訴,要怎么辦?正義不該是片面的,公理也不是只站在握有權力的一方。恐龍司法官已經是台灣公害之一”。

社會各界迴響

王健壯在9月9日指出,憲政爭議包括:特偵組是否對國會議長與在野黨黨鞭違法監聽?是否有權進行行政調查而非司法偵查?公布通聯紀錄內容是否違法?向馬英九報告個案有無違法?此案是否因黃世銘與曾勇夫私人恩怨而起?馬英九是否借力使力想一舉扳倒王金平?
政治評論家南方朔表示:
透過監聽,逮到了用“關說”這個道德罪名斗死王金平的時候,對台灣高層政治敏感的人,已經認為,馬為了大權獨攬,已開始展開整肅式的鬥爭,馬斗王只是個開始。(9月9日前發表)
若政府可以透過竊聽監聽掌握別人的黑資料來搞整肅鬥爭,那么這種手段本身就已是最大的邪惡。一個最邪惡的人,是沒有資格指責別人的。(9月11日前發表)
前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9月15日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在法治社會中,法治精神和法官才是真正的大老!”他認為,“只有法官說那確實是關說,我們才能跟著說。”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呂忠津在“憲政危機,憲改契機”記者會上批馬的行為是“獨裁力量的大幅擴張”,指馬英九運用政治奧步,排除謹守議事中立的國會議長,由於獨裁力量進擊,檢調淪為獨裁鷹犬。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表示:9.2%的民調支持度顯示,民眾已經看清楚,“原來馬英九你認為法治不重要,你認為的才重要”。並質疑:9月5日簽結,8月31日總長去報告,這不叫泄密,什麼叫泄密?包括林秀濤說的,你恐嚇我不可以講,結果你去對馬英九講。8月31日可能只是對外的說法,因為6月29日特偵組已經截聽到了王金平的對話,當時正是洪仲丘案,立法院又還沒開議,因此他們留到現在。是否由於8月31日才偵訊林秀濤,因此必須說當天才向馬英九報告?否則,在(周六)颱風夜去報告,是很奇怪的。

民意調查

(注意:民意調查有誤差值)
台灣新聞媒體TVBS針對此事件,先後做了兩份民調。
第一份民調於2013年9月9日,34%的受訪者認為是關說,28%則認為不是,38%表示無法判斷;
第二份民調於9月12日,馬英九的滿意度由13%降至11%,不滿意度為68%;對於馬撤銷王黨籍,17%贊成,55%反對。
台灣智庫在9月11日公布民調:“近期特偵組調查關說案以及馬英九的處理方式,讓他的不滿意度來到71.4%,滿意度僅有17.1%,創下歷次調查的新低紀錄。反觀王金平獲得60.5%的民眾支持,不滿意只有21.8%。有關王金平涉嫌關說部分,49.9%的民眾認為檢察總長黃世銘涉嫌違反監聽、還將監聽資料交給馬英九,已涉嫌泄密。高達59.9%的人認為他已不適任,同時高達72.6%的民眾認為特偵組本次作為,將對司法帶來嚴重傷害。有53.5%認為特偵組已不是一個公正司法機關,其中有51.1%認為應該廢除。馬英九部分,高達63%的民眾認為他有雙重標準,50.7%認為他換掉王金平用意是想掌控立院。61.3%民眾認為馬英九不該開除王金平黨籍。70.3%民眾認為馬英九沒有遵守“任內不作政治偵防與非法監聽”的承諾,經過本次事件,有45.7%民眾擔心自己、親友,也可能被司法機關監聽”。
9月15日,台灣新聞媒體年代新聞公布了最新一份民調,對於馬英九處理此次事件,11.2%滿意,63.2%不滿意;而對於王金平院長處理此次事件,49.9%滿意,22.4%不滿意;而對於有人因此事件發起罷免台灣地區領導人,49.2%支持,34.7%不支持;對於馬英九的表現,有9.2%的受訪者滿意,80.5%不滿意。2006年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曾批評當時的陳水扁民調僅剩18%,要求陳水扁應懂得知恥下台,別等著選民發動罷免。根據年代民調中心於2013年9月13至14日間所做的民調,馬英九的施政滿意度僅有9.2%,因此也被民眾要求自動請辭。

政局影響

馬英九

2013年9月14日,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發表聲明,未來將要發動國會彈劾、罷免馬英九的行動。 呂秀蓮決推動罷免馬英九,將成立“公民罷馬聯盟”,她今天上午抨擊馬英九治國無方、治軍無力,最近的表現是紊亂憲政、獨裁復辟,強調應由全體公民集結起來,對不適任的領導人表達最大聲的憤怒。
9月14日,網友於臉書成立多個倒馬社團,其中由“我是台灣人.台灣是咱的國家”所發起的“馬政府違法濫權,全民連署要求馬英九下台!”活動,17日時即已吸引超過17萬人參加,也有人號召黑衫軍929上凱道嗆馬;另PTT網友搞kuso,將王金平化身為電影《復仇者聯盟》中的鋼鐵人,蔡英文、蘇貞昌、謝長廷及連戰父子成了挺王的盟友。

立法院

因王金平是由中國國民黨所推薦的不分區立法委員,一旦被黨紀處分開除黨籍,將失去立法委員資格,並連帶失去立法院長之資格。國民黨9月11日上午召開考紀會,對立法院長王金平處以“撤銷黨籍”處分,並由考紀會主委黃昭元對外說明,此案的影響到核四公投案遭原提案人國民黨籍立委李慶華撤案,認為在此政壇紛擾之際,不適合進行核四公投,經濟部長張家祝銜行政院之命積極與李慶華溝通。2013年9月13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由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裁準王金平保留行使國民黨黨員職權的假處分案。

總統府及行政院

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於2013年9月12日請辭總統府副秘書長職務獲準。
法務部部長曾勇夫於2013年9月6日請辭法務部部長獲準。

各政黨

台北地方法院於2013年9月13日對於王金平所提出的保全黨籍假處分案裁定暫保王金平黨員資格後,中國國民黨緊急開會討論因應對策後定調錶示,不承認王金平為國民黨籍立委及立法院長,未來將不會邀請王金平參與黨務活動,包括取消總統府五人小組會議、取消國民黨慣例在立法院每會期開議前一天的立法行政部門議事運作研討會、並將同時段會議名稱改為國民黨黨團會議、取消邀請王金平於2013年9月29日在國父紀念館舉行的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等等,但基於尊重司法獨立與法院裁定的前提下,仍會暫時稱呼王金平為院長。
2013年9月11日,民主進步黨黨團宣布取消參加原訂於9月15日所舉行與中國國民黨的服貿辯論。

對照組

參見: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

緣由

2007年8月16日,時值檢察官侯寬仁對馬英九特別費官司是否提起抗訴之際,中國國民黨立院黨團由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書記長徐少萍、黨籍立委潘維剛、曹爾忠、周守訓等,赴最高檢察署拜會檢察總長陳聰明,並要求侯寬仁不要抗訴該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潘維剛宣稱:“侯寬仁檢察官不該再抗訴,是否抗訴,檢察總長應該負起整個法律見解,一致性的擔當。”國民黨的舉動引來質疑是干預司法。民主進步黨立委謝欣霓說“國民黨才可以這么汗顏無恥!到陳聰明檢察總長那邊給他施以政治壓力。”
有流言指出,當日傍晚曾永權奉時任中國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之命,與立法院院長王金平會面,希望由與侯寬仁有遠房姻親關係的王院長出面,勸侯寬仁不要再抗訴馬英九特別費案。曾永權和王金平會晤約半小時,但遭王金平以不干涉司法、“不能做、也沒能力做”為由拒絕。王金平對黨內高層在他拒絕的次日,就拿他與侯寬仁的親戚關係做文章,影射“侯寬仁對馬特別費案態度強硬,是為了幫助王金平”一說,表示不滿,並稱侯寬仁是馬英九任法務部長時的部屬,關係不是更親密?黨內高層既要扭曲事實,又要王金平勸請侯寬仁放棄抗訴,王金平亦為此感到不解。但這未遭當事人承認或否認。

批評

2013年9月,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吳秉睿批評馬英九,認為此一事證比未經查證、未審先判的王金平狀況嚴重,如果馬英九標準一致,應將曾永權等相關黨籍立委一併處分。立委蔡煌琅則說,王金平回絕讓馬英九耿耿於懷,“現在馬英九不必選舉了,因此就來修理王金平。”。

回應

國民黨對綠營的指控全然否認,認為是“張冠李戴、刻意扭曲”,拜會陳聰明檢察總長的目的是基於立法院黨團決議,希望統一各地特別費案件的見解,非黨主席馬英九授意。
涉刑事案件或關說但未被開除或撤銷黨籍的中國國民黨黨員
基隆市長張通榮,2012年酒後赴派出所關說婦人毆警妨害公務案;基隆地方法院於2013年7月26日依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妨害公務罪,判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五年,另附帶保護管束、繳交兩百萬元給國庫、服義務勞務兩百小時等三條件,成為首名因關說施壓被判刑且附帶保護管束的縣市長。國民黨考核風紀股長會依“嚴重傷害國民黨形象及聲譽”等理由,停止張通榮黨員權三個月。
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涉及太極雙星案索賄,遭停止黨權。
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收取工程回扣,遭監察院彈劾,遭停止黨權。
因失去黨籍而喪失席位的不分區立委
邱彰,前民進黨籍不分區立委,2002年4月1日,因在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時拒絕依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指示亮票,遭民主進步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臨時會決議開除黨籍,而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
林世嘉,前台灣團結聯盟不分區立委,2013年7月1日,台聯宣布,由於林世嘉在《會計法》修法處理獨斷獨行、違背黨決策程式,中執會通過開除林世嘉黨籍,按黨章規定給予10天申訴期,10天后林世嘉無申覆,台聯才向中選會發函,林世嘉因此喪失不分區立委席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