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阜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關於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辦公地址:阜陽市府前路100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楊增泓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人員編制,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按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組織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相關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全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經濟調節、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負責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各項建設工程實行集中統一的規劃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組織實施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貫徹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市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縣(市)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局。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制度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擔科技成果管理和對外交流合作。
(二)綜合科。承擔組織編制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工作。開展重大問題調查研究,負責起草重要檔案文稿,協調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局內專業統計歸口管理。
(三)法規監察科。承擔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行政執法聽證。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信訪工作。擬訂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的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查處重大國土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及測繪違法案件,指導協調全市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違法案件查處。指導縣(市)自然資源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組織自然資源執法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監督建設單位按“一書兩證”規定的內容實施,負責建設工程的竣工規劃核實工作。
(四)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組織實施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全市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全市性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工作。
(五)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承擔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管理登記資料。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
(六)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落實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交易平台,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承擔報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
(七)國土空間規劃科。貫徹執行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承擔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重大專項規劃。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並監督實施。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負責區域重大建設項目選址論證和布局的規劃管理;負責縣(市)、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指導工作並監督、檢查規劃的實施。
(八)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負責用地預審工作。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和建設項目選址布局。
(九)建設工程規劃科。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建設工程的規劃審理;負責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查、報批;組織審查詳細規劃設計方案及規劃設計條件變更的論證工作。
(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研究工作,擬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指導縣(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
(十一)耕地保護監督科。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承擔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
(十二)地質礦產科。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礦業權出讓及審批登記工作、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貫徹執行地質勘查規劃、礦業權管理政策,擬定全市礦產資源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指導全市礦政管理工作,調處重大權屬糾紛。
(十三)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科。擬訂全市基礎測繪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和地理信息資源建設等重大項目。負責城市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測繪基準、測繪系統。會同有關部門規範和指導全市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和運行維護。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和衛星遙感。擬訂測繪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管理測繪資質資格。貫徹執行國家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審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地圖管理,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監督網際網路地圖服務,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貫徹執行界線標準樣圖。提供地理信息應急保障,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
(十四)財務與資金運用科。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專項收入征管和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財務、資產管理制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負責部門預決算、政府採購、國庫集中支付申報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工作。管理重大專項投資、重大裝備。承擔財政和社會資金的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擬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十五)行政審批科。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組織協調辦理與市直部門聯合審批事項。
(十六)人事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自然資源和規劃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市林業局)領導班子及相當級別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政治處。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指導系統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設潁州分局,正科級,統一領導和管理潁州區林業局;潁東分局,正科級,統一領導和管理潁東區林業局;潁泉分局,正科級,統一領導和管理潁泉區林業局。分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內的自然資源和規划行政管理工作,完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直屬單位

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中心。承擔全市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檔案館。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建立健全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負責接收並統一管理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工作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檔案資料;按照科學管理的原則和方法,對館藏檔案進行整理和保管;研究檔案保護技術,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推進檔案管理的科學化、現代化建設,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開發自然資源和規劃檔案信息資源,按規定積極提供利用,為本機關及社會各界做好服務工作;組織交流、推廣本行政區的自然資源和規劃檔案管理工作經驗並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承辦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辦的其它事務。
阜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市級不動產登記業務,建設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參與不動產調查、登記的技術規範及標準的制定。負責不動產權屬爭議調處的事務性工作,負責登記資料的整理、歸檔、管護等工作。完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阜陽市集體土地徵收中心。參與制定、調整、解釋集體土地徵收的政策和補償標準;指導和管理全市集體土地的徵收工作;監管集體土地徵收中安置房的分配;監管集體土地徵收中相關補償資金的使用;配合市轄區三區及阜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阜合現代產業園區實施阜城規劃區內額集體土地徵收(含集體土地房屋、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阜陽合肥現代產業園區自然資源所。負責阜陽合肥現代產業園區項目用地的報批、征地拆遷、農民安置及土地管理等事宜。
阜陽市國土價格管理處。承擔國土資源評估及價格管理。
阜陽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監督檢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受理對土地違法行為的檢舉和控告;制止土地違法行為,查處土地違法案件;監督檢查建設用地的審批、徵用和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等活動和集體土地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土地權屬登記和發證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非農業建設用地計畫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土地開發利用和復墾情況;監督檢查征地費用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繳納、管理和使用情況;依法應監察的其他事項。
阜陽市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從事城鄉建設發展的規劃編制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施工圖設計工作,為城鄉合理、有序、科學的建設提供技術服務。
阜陽市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中心。負責土地後備資源調查、荒廢土地開發復墾的規劃編制和開發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技術鑑定工作;負責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專項規劃編制;承擔市級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建設項目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工作;承擔擬定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技術規程和管理辦法;承擔全市土地開發復墾項目論證和技術諮詢服務工作。
阜陽市土地勘測規劃院。承擔土地資源調查:國土地資源利用現狀調查、土地權屬調查、土地變更調查及統計;承擔土地資源評估:土地資源狀況評價、農用地分等定級估價;承擔土地測繪工程: GPS控制測量、地籍測量、工程測量、土地勘測定界及房地產測量等;承擔土地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各類專項規劃及項目規劃的編制,掛鈎、置換和折抵項目編制;承擔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預算編制及項目實施;承擔信息工程:土地利用現狀資料庫、地籍資料庫、規劃資料庫、農用地分等定級資料庫等各類資料庫建設及信息系統建設;承擔地圖編制:各類土地利用現狀圖、規劃圖、地形圖及專項地圖編繪;承擔其它業務:土地登記代理及土地信息諮詢服務等。
阜陽市城市規劃展示館。負責市城市規劃館的組織領導、日常運行管理及動態維護。
阜陽市潁州西湖風景名勝區自然資源所。貫徹執行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開展國土資源執法巡查;負責本區域內土地調查、統計等地籍管理工作及耕地保護工作,組織簽訂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協助主管部門做好各類非農業建設用地管理、土地有償使用以及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糾紛工作;土地、礦產資源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好本所內的黨風廉政及效能建設工作。
阜陽市國土資源儲備發展中心。負責編制土地儲備年度計畫,建立土地儲備庫;負責承擔城區範圍內土地收購儲備,儲備土地的融資 和前期開發利用、招商引資;承辦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招標、拍賣、掛牌交易業務,利用市招投標中心平台統一開展工作;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託,開展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供後監管工作;指導各縣、是國有土地收購儲備、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和供後監管工作。
阜陽市地質環境監測中心。負責轄區內地質環境監測,進行地質災害巡查和調查,為地質災害防治提供科學的方法和依據。明確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點,並提出科學的防治措施。在此基礎上協助制定全市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和突發性地質災害防災應急預案。發放地質災害防災、避災明白卡。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避災路線的選擇和村莊搬遷的選址工作。協助市政府對礦民矛盾等突出社會問題進行科學的技術界定,提出科學合理的解決手段。如地表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的成因和發展趨勢等。開展採礦塌陷地沉降的專項觀測,確定沉降深度和邊界,為土地復墾和土地徵用提供科學的鑑定依據。參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項目的設立、設計、驗收或鑑定工作。組織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和發展戰略研究,為制定全市礦產資源政策提供科學依據。開展礦產資源儲量信息交流,建立健全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專家系統,開展資源儲量評審工作。承擔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任務。礦產資源基礎信息和資源利用情況、變化趨勢的動態數據收集、技術處理及預測分析等。為礦產資源儲量的動態管理提供技術服務。為礦山企業資源開採利用方案和儲量覆核報告的初審或審定做好協助工作。不斷拓寬服務範圍,承擔部分礦產資源管理中介機構職能。

現任領導

楊增泓: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
李鴻浩: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 櫻: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陳傳宇: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馬 雷: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許李瑋: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總規劃師
周慶華: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掛職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員編制

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機關和分局行政編制5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政治處主任1名(副處級),總工程師1名,總規劃師1名;內設正科級科級領導職數1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三區分局分別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辦公地址

阜陽市府前路1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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