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實《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116號)要求,做好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解讀二,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理念,全面鋪開、分階段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支撐自然資源合理開發、有效保護和嚴格監管,夯實生態文明建設基礎,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台階。
(二)基本原則。堅持資源公有,堅持自然資源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堅持物權法定,依法依規確定自然資源的物權種類和權利內容、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和行使代表。堅持統籌兼顧,在新的自然資源管理體制和格局基礎上,與相關改革做好銜接。堅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體系,實現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與不動產登記的有機融合。堅持有序推進,先行選擇基礎資料完善、權屬爭議少的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確保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有序、平穩推進,最終實現全覆蓋。
(三)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對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的確權登記之外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江河湖泊、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草原、森林等具有完整生態功能的自然生態空間,以及全民所有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國土空間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全覆蓋。
具體目標。清晰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推進確權登記法治化,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配合做好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配合做好我省行政區域內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自然資源部直接統一確權登記的自然資源,我省不再重複登記。
(二)開展由我省負責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包括森林公園、地質公園和濕地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由自然資源廳會同所在市(州)政府聯合制發實施方案;依據各類自然保護地的設立、審批等資料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結合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檔案,利用全國國土調查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確定其資源類型和分布,開展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自然保護地範圍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數量、質量、種類、分布等自然狀況,以及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同時關聯公共管制要求。自然資源廳依據登記結果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各市(州)、縣(市、區)政府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各類自然保護地進行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自然保護地範圍內的水流、森林、濕地、草原等,作為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資源類型予以調查、記載,不再單獨劃分登記單元。同一區域記憶體在多個自然保護地時,以自然保護地的最大範圍劃分登記單元。
(三)開展由我省負責的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自然資源廳對我省行政區域內除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跨市(州)的江河湖泊進行統一確權登記。自然資源廳會同水利廳、相關流域管理機構、水流流經的市(州)政府制定印發實施方案,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國土調查和水資源專項調查、水利普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檔案,並對承載水資源的土地開展權籍調查。探索建立水流自然資源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水流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以及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自然資源廳依據登記結果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各市(州)、縣(市、區)政府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水流進行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四)開展由我省負責的濕地、草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自然資源廳對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草原等進行統一確權登記。自然資源廳會同省林草局及濕地、草原所在地市(州)政府制定印發實施方案,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國土調查和濕地、草原資源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檔案,並開展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濕地、草原自然資源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自然資源廳依據登記結果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各市(州)、縣(市、區)政府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濕地、草原進行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五)開展由我省負責的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自然資源廳對我省行政區域內除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探明儲量的石油天然氣、貴重稀有礦產資源進行統一確權登記。自然資源廳會同相關市(州)政府制定印發實施方案,組織技術力量依據礦產資源儲量登記庫,結合礦產資源利用現狀調查資料庫和省級出資探明礦產地清理結果等劃定登記單元界線,調查反映各類礦產資源的探明儲量狀況,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檔案,探索開展三維確權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礦產資源的數量、質量、範圍、種類、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勘查、採礦許可證號等相關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自然資源廳依據登記結果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市(州)、縣(市、區)政府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確權登記之外的礦產資源進行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六)開展由我省負責的森林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自然資源廳會同省林草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做好已登記發證的省屬國有林業單位的林權權屬證書與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銜接,進一步核實權屬界線,探索開展代理行使主體補充登記;對尚未頒發林權權屬證書的森林資源,應以所有權權屬為界線單獨劃分登記單元、開展權籍調查、進行所有權確權登記。自然資源廳依據登記結果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市(州)、縣(市、區)政府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和自然資源廳直接組織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森林資源開展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七)強化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統一使用全國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按照統一的標準開展工作。重點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各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資料庫。
以上任務分工,可根據正式發布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權和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進行調整。
三、時間安排
(一)準備啟動階段(2020年3月31日前)。配合自然資源部開展本轄區內的大熊貓國家公園、長江幹流等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省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編制省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年度實施方案,同時部署指導各市(州)編制本轄區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
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於2020年3月31日前報自然資源廳審核後,以市(州)政府名義印發實施。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制定本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年度實施方案,按照時間節點啟動本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2022年)。配合自然資源部開展我省行政區域內的重要自然生態空間和單項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基本完成本省行政區域內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自然資源廳根據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清單,每年選擇一定數量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江河湖泊,生態功能重要的森林、濕地和草原,以及探明儲量的石油天然氣、礦產資源等全民所有自然資源,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三)全面覆蓋階段(2023年及以後)。採用補充完善的方式實現全省全覆蓋的工作目標,在基本完成全省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基礎上,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全覆蓋。
四、部門職能職責
自然資源廳負責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組織實施、業務指導和督導檢查,制定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省級年度實施計畫,了解掌握全省工作推進情況,及時叫停違法違規、損害所有者權益的登記行為。財政廳負責落實省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費,指導、監督市(州)落實本級工作經費等。生態環境廳負責提供我省環境保護規劃、水質監測成果,配合自然資源廳劃定職責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等。水利廳負責提供我省水利普查、水資源調查、河湖管理範圍劃定等成果,配合自然資源廳劃定職責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等。省林草局負責提供我省森林資源“一張圖”,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世界自然遺產等規劃及審批機關的批覆檔案,自然保護地名錄清單,配合自然資源廳劃定職責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等。各相關部門要積極參與調查成果的審核,並完成其他相關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政府是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責任主體,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負總責,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多部門合作協同機制,明確目標要求,落實任務分工;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批准和監督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制定實施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實施方案,指導和監督下級政府組織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制定實施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實施方案。
(二)強化經費保障。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所需經費,分別由省級財政和地方財政保障落實,並分別負責支出監管。
(三)提升工作質量。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大對自然資源登記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提升登記人員業務素質。充分利用好各部門已有的各類基礎資料,現有資料不能滿足需要的,應積極研究解決辦法,必要時可開展補充性調查。要加強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檢查,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準確客觀。
(四)加強宣傳監督。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路、微信、微博等媒體和手段,全面、及時、準確開展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努力營造全社會積極參與、通力配合、全面支持的良好氛圍。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公告登記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印發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現將《四川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解讀

日前,省政府下發《四川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2年,基本完成本省行政區域內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
根據《方案》,確權登記工作將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對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的確權登記之外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江河湖泊、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草原、森林等具有完整生態功能的自然生態空間,以及全民所有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
《方案》明確提出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並對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
今年我省將開展岷江、青衣江、蜀南竹海風景名勝保護區、攀枝花蘇鐵自然保護區等20項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2021年和2022年計畫開展亞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峨眉山-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等40項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到2022年,我省將基本完成本省行政區域內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2023年及以後,將在此基礎上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全覆蓋。

解讀二

日前,省政府印發《四川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全面鋪開、分階段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
《方案》明確,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對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的確權登記之外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江河湖泊、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草原、森林等具有完整生態功能的自然生態空間,以及全民所有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國土空間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全覆蓋。 
《方案》要求,要配合做好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的我省行政區域內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包括森林公園、地質公園和濕地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由自然資源廳會同所在市(州)政府聯合制發實施方案。自然資源廳對我省行政區域內除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跨市(州)的江河湖泊進行統一確權登記。自然資源廳對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草原等進行統一確權登記。自然資源廳對我省行政區域內除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探明儲量的石油天然氣、貴重稀有礦產資源進行統一確權登記。
同時,自然資源廳會同省林草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做好已登記發證的省屬國有林業單位的林權權屬證書與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銜接,進一步核實權屬界線,探索開展代理行使主體補充登記;對尚未頒發林權權屬證書的森林資源,應以所有權權屬為界線單獨劃分登記單元、開展權籍調查、進行所有權確權登記。 
根據計畫,本次工作分為準備啟動、組織實施、全面覆蓋三個階段。2023年及以後,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實現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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