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

永州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12月2日印發永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2日
  • 發布單位:永州市人民政府
  • 文號:永政發〔2021〕10號
全文,解讀,

全文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建立和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法治化、制度化,根據《自然資源部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116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20〕8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和省委、省政府統一安排部署,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對我市除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統一確權之外的自然保護地、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以及江河湖泊、生態功能重要濕地、國有林區等具有完全生態功能的自然空間和全民所有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對全市水流、森林、山嶺、荒地、灘涂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登記全覆蓋。
通過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全市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推進統一確權登記法治化,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配合做好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市人民政府和縣市區政府(含管理區、經開區管委會,下同)組織自然資源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配合做好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在永州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配合做好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統一確權登記的資料收集、通告和公告的發布、地籍調查、界線核實、權屬爭議調處等相關工作。
(二)做好我市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按照分級和屬地管轄相結合方式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行自然資源部門統一確權登記,統一加蓋市(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專用章。具體確權登記工作由市和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承擔辦理,跨行政區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以及冷水灘區、零陵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確權登記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指定縣市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辦理。
1.開展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確權登記。各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組織技術力量依據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設立、審批等資料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直接利用全國國土調查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確定資源類型、分布,開展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權籍調查。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範圍內的森林、濕地、灘涂等,不單獨劃分登記單元,作為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資源類型予以調查、記載。
通過確權登記,明確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範圍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數量、質量、種類、分布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
2.開展濕地、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各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會同水利部門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全國國土調查、水資源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開展權籍調查工作。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濕地、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
3.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各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並調查各類礦產資源的探明儲量狀況。對礦產資源的確權登記,探索採用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礦產資源的數量、質量、範圍、種類、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勘查、採礦許可證號等相關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
4.開展森林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各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會同林業、農業農村部門對已登記發證的森林自然資源做好林權權屬證書與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銜接,進一步核實權屬界線,在明確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和代理行使主體基礎上,探索開展代表行使主體和代理行使主體補充登記;對尚未頒發林權權屬證書的森林自然資源,以所有權權屬為界線單獨劃分登記單元,開展權籍調查,進行所有權確權登記。
5.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採用省自然資源廳統一部署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系統,並按照國家技術標準建立統一的確權登記資料庫,將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納入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按照統一的標準開展工作,建立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資料庫,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同時,做好自然資源登記信息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國土調查、專項調查信息的實時關聯,實現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的統一管理、實時共享。
市和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要加強與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服務於自然資源的確權登記和有效監管。
三、工作步驟
(一)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加強對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落實領導責任和部門責任,安排工作經費,落實技術單位,完成技術隊伍培訓。
(二)資料收集。收集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相關資料,製作自然資源調查底圖,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提供基礎數據支撐。
(三)發布首次登記通告。自然資源首次登記由各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依職權啟動,發布本轄區內自然資源首次登記通告。
(四)權籍調查。各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會同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充分利用全國國土調查、自然資源專項調查等自然資源調查成果,以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等不動產登記成果,開展自然資源權籍調查。
(五)審核。各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依據自然資源權籍調查成果和相關審批檔案,結合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或政策性檔案以及不動產登記結果資料等,會同相關部門對登記的內容進行審核。
(六)公告。各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在自然資源登簿前應在政府入口網站及指定場所進行公告,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公告期不少於15個工作日。公告期內,相關當事人對登記事項提出異議的,登記機構應當對提出的異議進行調查核實。
(七)登簿入庫。公告期滿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各縣市區和市自然資源部門將登記事項記載於自然資源登記簿,並將自然資源登記信息導入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可以向自然資源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或者代理行使主體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
四、時間安排
(一)2021年。各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根據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工作方案。各縣市區組織本級自然資源部門開展本轄區內除國家和省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統一確權登記。啟動冷水灘區騰雲嶺森林公園或瀟水流域濕地公園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二)2022年。各縣市區組織本級自然資源部門開展本轄區內森林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開展本轄區內除國家和省直接開展統一確權登記之外濕地、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開展本轄區內除國家和省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確權登記工作。
(三)2023年。各縣市區組織本級自然資源部門基本完成本轄區內森林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基本完成本轄區內除國家和省直接開展統一確權登記之外濕地、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基本完成本轄區內除國家和省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確權登記工作。
(四)2024年及以後。在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基礎上,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全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的目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對支撐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工作任務要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將永州市規範農村建房和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更名為永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協調小組,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相關工作的統籌協調。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承擔協調小組日常工作,加強對全市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指導,確保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二)落實經費保障。各縣市區要做好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所需的經費預算安排,包括配合上級登記機構在本轄區內開展工作的所需經費,確保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和權屬糾紛調處工作經費落實到位,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三)落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不斷創新工作機制,認真組織工作力量,確保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落到實處。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等相關部門要主動、及時提供本部門真實、準確、可靠的相關基礎資料或數據,協助開展相關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四)強化分工協作。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規定,做好確權登記實施中的資料收集、通告和公告的發布、權籍調查、審核、登簿、權屬爭議調處等相關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要主動做好與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礎資料做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現有資料不能滿足需要的,積極研究解決辦法,必要時可開展補充性調查。同時要加強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檢查,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準確客觀。在國家關於全民所有制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託代理機制建立後,再按要求調整市、縣的任務分工。
(五)加強宣傳培訓。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通過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對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重大舉措和工作進展與成效進行廣泛宣傳,提高社會認知度,為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同時,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提升隊伍素質。
(六)加強糾紛調處。自然資源部門牽頭,信訪、水利、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林業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業務指導,共同妥善處置權屬爭議,做好與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銜接,協同做好自然資源糾紛調處工作。加強權屬爭議案件的信息收集,掌握爭議案件的基本情況,制定應急預案,提高應對和處理群體性事件的能力。
(七)強化督查考核。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切實加強調度和督查。對工作推進有力,工作質量完成好的縣市區,進行表揚;對工作進度緩慢,工作質量不高的縣市區,進行重點調度和督查;對工作推進不力,進度滯後的縣市區,進行通報和提請約談問責。

解讀

一、檔案出台背景及意義
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2019年7月11日,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作出制度安排和全面部署,標誌著我國開始全面實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自然資源確權登記駛入法治化軌道。工作方案明確從2019年起,利用5年時間,首先對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以及江河湖泊、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和草原、重點國有林區等具有完整生態功能的自然生態空間和全民所有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再逐步實現對全部國土空間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全覆蓋。
2020年3月2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20〕8號);2021年7月22日,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資〔2021〕96號)。明確利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省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之後,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省域全覆蓋。
二、檔案起草依據和過程
(一)檔案起草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2.《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3.《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
4.《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20〕8號);
5.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資〔2021〕96號)。
(二)制定過程。
2020年,根據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局認真組織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和《湖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等重要檔案資料,參照學習青島、寧波、桂林、梧州市等地做法,起草了《永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
2021年3月5日我局召開專題研究會,根據會議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形成徵求意見稿。3月15日發函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徵求修改意見;到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市直部門的修改意見共3條。4月21日再次提交我局專題會議審議;4月25日提交局務會議審議。5月13日發函8縣1市2區人民政府、2管理區和永州經開區,共收到縣市區、管理區和永州經開區修改建議共8條。6月11日市司法局對檔案進行第一次合法性審核,7月5日市人民政府劉衛華副市長主持專題研究。
根據專題會議研究意見,作出部分重大修改和完善後,7月20日市司法局再次對檔案進行了合法性審核,8月4日報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查並原則通過。9月16日,按程式要求報省廳審查,省自然資源廳出具了《關於<永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審查意見的復函》。11月8日,根據協調機制編制要求報市委編辦審查,市委編辦出具《關於建立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協調機制有關事項審核意見的函》(永編辦函〔2021〕41號)。11月17日,正式呈報市政府審批發文。
三、檔案主要內容
《永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共分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工作步驟、時間安排、保障措施等五個部分。
(一)工作目標。通過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全市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推進統一確權登記法治化,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二)主要任務。一是配合做好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二是做好我市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開展自然資源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確權登記,開展濕地、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開展森林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
(三)工作步驟。包括七個方面工作:一是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安排經費,落實技術單位,完成技術培訓。二是資料收集,製作底圖。三是發布首次登記通告。四是權籍調查,自然資源部門會同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充分利用不動產登記成果,開展自然資源權籍調查。五是審核,結合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或政策性檔案等,會同相關部門對登記的內容進行審核。六是公告,在政府入口網站及指定場所公告,公告期不少於15個工作日。七是登簿入庫,將登記事項記載於自然資源登記簿,並導入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向自然資源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或者代理行使主體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
(四)時間安排。2021年。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啟動冷水灘區騰雲嶺森林公園或瀟水流域濕地公園統一確權登記工作。2022年。各縣市區組織自然資源部門開展本轄區內森林自然資源、除國家和省直接開展統一確權登記之外濕地、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除國家和省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2023年。各縣市區基本完成本轄區森林自然資源、除國家和省直接開展統一確權登記之外濕地、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除國家和省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2024年及以後。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全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的目標。
(五)保障措施。包括七個方面內容: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相關工作的統籌協調;二是落實經費保障,做好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所需的經費預算安排,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三是落實工作責任,自然資源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工作力量;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要主動、及時提供真實、準確、可靠的相關基礎資料或數據,協助開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四是強化分工協作,做好資料收集、通告和公告的發布、權籍調查、審核、登簿、權屬爭議調處等工作,自然資源要與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五是加強宣傳培訓,提高社會認知度,為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六是加強糾紛調處,自然資源部門牽頭,信訪、水利、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林業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業務指導,共同妥善處置權屬爭議。七是強化督查考核,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切實加強調度和督查,該表揚的,要表揚;該通報約談的,要通報約談。
四、政策特點和創新舉措
(一)明確建立和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法治化,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
(二)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鞏固已有制度成果,堅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三)在物權登記不重不漏的前提下,實現全部國土空間內自然資源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登記的全覆蓋。
五、新舊政策差異
實施全新的自然資源政策,無差異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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