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

郴州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10月17日印發郴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郴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0月17日
  • 發布單位:郴州市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加強自然資源管理的決策部署,深化我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根據《湖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湘政發〔2020〕8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全國國土調查成果和各類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清晰界定全市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部門協同機制。各縣市區要建立政府主導,自然資源、財政、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林業、司法等多部門協同聯動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收集各類基礎資料。主要包括第三次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地理國情監測等基礎成果,土地、水、森林、草原、濕地、礦產等各類資源調查、確權登記、審批管理等成果,國土空間規劃及其他公共管制要求、特殊保護規定等成果。
(三)摸清自然資源底數。主要包括:以自然保護地審批成果確定自然保護地的空間分布;以“三調”成果確定的河流水面、湖泊(水庫)水面,結合水利部門相關資料,確定水資源的空間分布;以“三調”成果確定的濕地範圍,確定濕地資源的空間分布;採用“三調”、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成果等圖層相疊加的方式,獲取國有土地所有權範圍,並以此為基礎確定除自然保護地、水流、濕地以外其他國有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資源的空間分布,以及儲量資料庫的礦區範圍、礦產資源儲量估算範圍等確定礦產資源的空間分布。
(四)有序開展首次登記。以“內業為主、外業為輔”的工作模式開展自然資源首次登記。
(五)開展日常性變更、更正、註銷等登記工作。完成了首次登記的自然資源,按照相關業務規範要求,開展日常性變更、更正、註銷等登記工作。
(六)做好登記結果公開和檔案管理。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結果通過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網站或登記機構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已登記的不動產權利信息除外。自然資源登記簿應當採用電子介質。登記機構認為確有必要的,可以將電子介質轉化為唯一的、確定的紙質介質。紙質介質與電子介質不一致時,以電子介質為準。加強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檔案資料管理,統籌考慮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和不動產登記檔案資料的存放場地,確保檔案資料安全。
(七)配合省自然資源廳做好信息化建設。省自然資源廳統一部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信息系統,市、縣不再單獨建設。
(八)配合上級登記機構在本轄區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各縣市區要協調發動相關部門,開展資料收集、地籍調查、通告和公告的發布張貼、調查成果核實確認、權屬爭議調處等工作,配合完成上級登記機構在本轄區內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三、工作安排
2022年,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屬地管理原則,落實工作經費,選取技術單位,組織編制本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實施方案,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核後,按程式印發實施,並組織業務培訓。根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實施步驟,各地確定重要的自然資源和重要自然生態空間作為重要區域。按照委託代理行使所有權試點要求,選擇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試點項目,摸索經驗,總結形成具有地域特點的,可複製、可推廣的工作模式,以點帶面在轄區範圍內逐步開展。市本級啟動重要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工作,即全民所有濕地、草原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屬於自然保護地範圍內的濕地、草原,納入自然保護地確權登記範圍;屬於河流、湖泊、水庫等水流範圍內的濕地納入水流登記範圍)
2023年及以後,在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基礎上,適時啟動其他自然資源和自然生態空間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全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的目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郴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屬檔案),負責統籌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細化任務分工,加強對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二)加強協同配合。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自然資源部門要主動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相關部門要積極主動提供資料,充分利用現有的基礎資料,共同做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三)落實工作經費。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納入各級政府部門財政預算。同時,將配合上級登記機構在本轄區開展確權登記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不得向當事人收取登記費等相關費用。

政策解讀

現就《郴州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郴政發〔2022〕10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目的及意義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加強自然資源管理的決策部署,建立和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法治化,通過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權主體,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之間的邊界,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有利於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工作,意義重大。
二、工作開展依據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13〕12號)要求“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形成歸屬清晰、責權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發〔2015〕12號)要求“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明確國土空間的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監管者及其責任”。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6〕75號)要求“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所有自然資源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9〕25號)要求“加快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省政府高度重視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於2020年3月27日印發了《湖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對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進行部署。2021年7月22日省自然資源廳印發《湖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對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進行具體安排。
三、工作任務
(一)自然資源部負責組織開展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以及大江大河大湖和跨境河流、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和草原、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海域、無居民海島、石油天然氣、貴重稀有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二)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開展由中央委託省人民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對我市範圍內除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等上級直接開展統一確權登記之外的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濕地等全民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和自然保護地等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
(四)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待國家、省明確相關要求後再組織開展登記工作。
四、工作內容
(一)建立部門協同機制,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收集各類基礎資料,主要包括第三次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地理國情監測等基礎成果,土地、水、森林、草原、濕地、礦產等各類資源調查、確權登記、審批管理等成果,國土空間規劃及其他公共管制要求、特殊保護規定等成果。
(三)摸清行政區域範圍內納入確權登記範圍的自然資源底數,主要包括自然保護地的空間分布,水資源的空間分布,濕地資源的空間分布,除自然保護地、水流、濕地以外其他國有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資源的空間分布和礦產資源的空間分布等。
(四)以“內業為主、外業為輔”的工作模式開展自然資源首次登記。主要沿用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三調”成果、礦業權等相關部門已有成果,輔以外業補充調查。
(五)完成了首次登記的自然資源,按照相關業務規範要求,開展日常性變更、更正、註銷等登記工作。
(六)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結果通過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網站或登記機構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已登記的不動產權利信息除外。加強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檔案資料管理,統籌考慮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和不動產登記檔案資料的存放場地,確保檔案資料安全。
(七)省自然資源廳統一部署搭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信息系統,市、縣不再單獨建設。
(八)各縣市區要協調發動相關部門,開展資料收集、地籍調查、通告和公告的發布張貼、調查成果核實確認、權屬爭議調處等工作,配合完成上級登記機構在本轄區內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五、工作安排
2022年主要工作任務:一是組織編制實施方案;二是各縣市區組織開展試點工作,其中市本級開展全民所有濕地、草原的統一確權登記試點。
2023年及以後主要工作任務:在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基礎上,適時啟動其他自然資源和自然生態空間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全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的目標。
六、工作經費
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納入各級政府部門財政預算。同時,將配合上級登記機構在本轄區開展確權登記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不得向當事人收取登記費等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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