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根據《自然資源部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水利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116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字[2019]68號)和《九江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字[2021]13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然資源管理重要論述為指引,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理念,按照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要求,全面鋪開、分階段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體系,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法治化,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支撐自然資源合理開發、有效監管和嚴格保護。
(二)基本原則
堅持資源公有,堅持自然資源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堅持物權法定,依法依規確定自然資源的物權種類、權利內容,以及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和行使代表。堅持統籌兼顧,在新調整的自然資源管理體制和格局的基礎上,與相關改革做好銜接。堅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在不動產登記的基礎上,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體系,實現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與不動產登記的有機融合。堅持發展和保護相統一,加快形成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新的空間格局。
(三)工作目標
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以不動產統一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全國國土調查等成果,對全區行政區域內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以及江河湖泊、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和草地、國有林區等具有完整生態功能的自然生態空間和全民所有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全部國土空間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全覆蓋。清晰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推進確權登記法治化,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四)工作依據
1、《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
2、《地籍調查規程》TD/T 1001;
3、《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技術規程》GB/T 26424;
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NY/T2537;
5、《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試行)》;
6、《不動產登記條例》(國務院令第656號);
7、國土資源部、中央編辦、財政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辦法(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2號);
8、國土資源部、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江西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試點實施方案的批覆》(國土資函【2017】178號)。
二、潯陽區自然資源基本狀況
潯陽區是九江市中心城區,史稱柴桑、江州。潯陽區地勢低平多湖泊,東南部門有丘坡。湖泊有甘棠湖、南門湖、白水湖和琵琶湖。長江沿境長16千米,九江港上通川鄂、下達蘇滬、內河航線可抵沿江縣、市及鄱陽湖域,九江長江大橋連線京九鐵路。公路有九湖、虬九、九界、十蓮等主幹線,高速公路直抵南昌。
(一)土地資源
根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潯陽區國土面積48.9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0.73平方公里,占土地總面積1.49%;種植園用地0.01平方公里,占土地總面積0.02%;林地1.32平方公里,占土地總面積2.69%;草地0.33平方公里,占土地總面積0.67%;商業服務業用地2.09平方公里,占土地總面積4.27%;工礦用地5.81平方公里,占土地總面積11.86%;住宅用地12.54平方公里,占土地總面積25.60%;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4.41平方公里,占土地總面積9.00%;特殊用地0.48平方公里,占土地總面積0.98%;交通運輸用地5.41平方公里,占土地總面積11.05%;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4.24平方公里,占土地總面積29.07%;其它土地1.61平方公里,占土地總面積3.29%;
(二)水資源
潯陽區水資源豐富,北臨長江,內有四大湖:白水湖、甘棠湖、南門湖和琵琶湖,面積分別為:1.21平方公里、0.57平方公里、0.75平方公里和0.30平方公里。
三、主要任務
(一)配合做好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和市自然資源局直接開展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按照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和市自然資源局的統一部署和相關要求,配合做好全區範圍內由部、廳和市局直接開展的中央、省政府、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區政府組織自然資源等部門配合部、廳和市局做好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界線核實、自然資源自然狀況和權屬狀況核實以及其他工作任務,按時提交工作成果。
(二)開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對全區範圍內除國家、省和市登記機構直接辦理登記之外的河流、湖泊等水流開展確權登記。
區自然資源局會同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和區生態環境局,組織技術力量對自然資源權力清單中明確由區政府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依據全國國土調查和水資源專項調查成果,結合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並對承載水資源的土地開展權籍調查。探索建立水流自然資源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水流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區自然資源局報市登記機構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四、技術路線方法及工作流程
(一)技術路線方法
以土地利用現狀(自然資源調查)成果為底圖,結合各類自然資源普查或調查成果,通過內外業核實,查清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類型、邊界、面積、數量和質量等,形成自然資源調查圖件和相關調查成果。
(二)工作流程
1、基礎資料收集。影像數據(地理國情普查、航空遙感、最新年度變更調查影像);集體土地所有權資料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城鄉一體化地籍調查資料庫;不動產測繪成果;地形圖數據;國情普查數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水利普查數據(河流、水庫、湖泊);水系一張圖;水權登記;水文、電站等資料數據;濕地調查數據;國有林場;公益林和森林類公園;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林業“一張圖”數據;主體功能區界線、區域規劃;生態保護紅線資料和數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數據;文化遺產、風景名勝、自然遺產。
2、確定調查內容。為了保證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科學準確,需要開展:
(1)自然資源基本信息狀況調查。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為基礎,結合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成果及林業、水流等各類自然資源專項成果,對登記單元內自然資源的坐落、空間範圍、面積、數量和質量等信息進行調查。
(2)自然資源所有權調查。包括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自然資源調查。
(3)公共管制調查。以生態保護規劃、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水流流域資源專項綜合規劃等為依據,調查登記單元內各類資源的公共管制信息(界線、範圍和要求等)。
3、工作底圖製作。以最新正射影像圖和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基礎,利用遙感與GIS技術將已登記的集體土地所有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等宗地及城鎮建成區界線、城鎮規劃區界線、主體功能區界線、生態保護紅線等標繪到土地利用現狀圖及正射影像圖上,製作調查工作底圖。根據國土、農業、林業、水務等資源管理部門提供的自然資源範圍及相關資料,確定自然資源調查的工作範圍。
(1)管制界線製作。對環保等部門依據生態保護規劃、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和水利依據水流流域資源專項綜合規劃所劃分的自然資源保護公共管制界線、範圍圖進行統一坐標轉換後,利用GIS技術提取各自然單元內自然資源保護公共管制界線(如規劃紅線、用途管制界線、生態保護紅線等)和相關信息。
(2)權屬界線製作。依據土地利用現狀資料庫和已登記的集體土地所有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等宗地數據,套用GIS技術提取以上資料庫中集體土地所有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等宗地。
(3)自然資源類型界線製作。依據各部門所提供自然資源類型資料及數據如水利普查數據(河流、水庫、湖泊)、水系一張圖、濕地調查數據、國有林場、公益林和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林業“一張圖”數據、國情普查數據和土地利用現狀資料庫,套用GIS技術提取自然資源單元登記所要登記的自然資源界線。
(4)底圖製作。以最新正射影像圖和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基礎,利用遙感與GIS技術在統一坐標系統下將以上提取的管制界線、權屬界線和自然資源類型界線疊加到最新正射影像圖和土地利用現狀圖上,通過GIS軟體地圖編輯功能製作出比例尺1:5000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底圖。
4、登記單元劃分。自然資源登記單元是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基本單元,需要按照不同自然資源種類和在生態、經濟、國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並結合生態功能的完整性、集中連片等原則進行劃定。因此需要開展自然資源生態功能重要性和完整性調查、獨立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劃分、登記單元邊界銜接等工作。
(1)自然資源生態功能重要性和完整性調查。以自然資源相關保護規劃、國家審批為依據,確定自然資源國家、省級、地方保護重要性級別,並從生態系統性的角度對自然資源生態完整性進行調查評價。
(2)國家公園、濕地、自然保護區、水流等獨立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劃分。以國家審批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範圍線為依據劃定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登記單元,以林業部門濕地斑塊劃定濕地登記單元,以水域、岸線邊界劃定水流登記單元。
(3)其他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劃定。扣除國家公園、濕地、自然保護區、水流等獨立自然資源登記單元,按照生態功能完整性和集中連片等原則,劃分其他自然資源登記單元。
(4)登記單元邊界與權屬邊界銜接。結合登記單元內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使用權等權屬邊界,對初步劃定的自然資源登記單元邊界進行修正。
5、內業分析判讀
(1)利用自然資源調查工作底圖,會同有關部門對管制界線、權屬界線、自然資源類型界線來源資料完整性進行確認。
(2)會同有關行業部門對管制界線、權屬界線、自然資源類型界線來源資料缺失、不完整的信息,利用最新的正射影像圖和地形圖及其他相關信息進行室內判讀繪製,標繪在自然資源調查工作底圖上。
(3)將室內不能判讀確定的管制界線、權屬界線、自然資源類型界線等信息,標註在自然資源調查工作底圖上,通過實地調查確定。
6、外業核實調查
(1)組建隊伍。由工作領導小組抽調區自然資源局、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和區生態環境局及有關街道、社區(村)人員,與作業單位組成外業核實調查組。
(2)工作準備。準備核實調查資料和工具,利用內業判讀標繪的成果,對提取應核實的內業疑問和缺失的界線,確定外業核實路線。主要資料、工具包括:調查圖件(如工作底圖、正射影像圖、地形圖等)、表格(自然資源登記信息表、不動產權利關聯信息表)、定位工具。
(3)實地踏勘核實。外業核實調查組對提取應核實的內業疑問和缺失的界線逐條逐項實地核實,對無明顯地物標識界線採取實測法獲取相應界線。將核實的信息予以記錄,並標註在工作底圖上。
7、自然資源基本狀況登記
(1)自然資源基本信息狀況調查。以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成果為基礎,結合森林、草地、水流等各類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及外業核實調查成果,載入登記單元內自然資源的坐落、空間範圍、面積、數量、質量等基本信息。
(2)公共管制內容調查登記。以生態保護規劃、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水流流域資源專項綜合規劃等自然資源保護規劃為依據,根據各類法律法規、生態保護紅線等對本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生態保護要求,以依法確定的自然資源用於管制規劃為依據,調查對本登記單元相應的用途管制要求,載入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公共管制信息(管制信息如果涉及已經登記的用益物權,要依法開展)。
(3)自然資源所有權登記。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需要登記單元內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信息,自然資源所有權包括全民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兩大類。
a、國家所有權勘測定界。以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為依據,以及實地核實調查成果,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的邊界。
b、國家所有權登記。以分級行使國家所有權
8、自然資源用益物權登記信息關聯。藉助不動產統一登記成果,在登記單元載入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等信息。
9、彙編調查確權成果。依據劃定登記單元、內、外業調查核實結果,確定登記單元的權屬界線、自然資源類型、公共管制內容、權利主體,按自然資源統一登記要求,彙編預登記成果(包括圖、表、冊)。
10、調查確權成果審核。將劃定登記單元、確定登記單元的權屬界線、自然資源類型、公共管制內容、權利主體等成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送相關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審核認定。如相關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對調查確權成果有異議的,由領導小組負責召集相關部門協商解決確定。
11、自然資源登記單元附圖制定。以土地利用現狀數據為基礎,結合土地國家所有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邊界,自然資源用益物權邊界,制定自然資源登記單元附圖,明確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範圍線及界址點坐標、國家所有權權屬範圍線、地類界線、不動產登記單元線及地類代碼等基本信息。
12、公告。對審核通過後,不涉及國家秘密的自然資源登記事項,由市不動產登記機構在政府入口網站、指定的公開發行報刊及所在街道進行公告,公告期不少於15個工作日。
13、登簿。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登記事項記載於自然資源登記簿。
14、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開發。在九江市現有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基礎上,開發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功能模組,建立以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的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
15、資料庫建設。套用九江市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建立以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的自然資源管理資料庫,實現自然資源登記信息資料庫納入不動產登記資料庫,使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資料庫與不動產登記資料庫有效銜接,最終實現自然資源登記信息與農業、水利、林業、環保等相關自然資源管理部門信息的互通共享,服務自然資源的確權登記和有效監管。
五、時間安排
全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從2020年開始啟動,根據部、省和市工作安排分階段、逐年開展。自2021年開始,分年度、分階段推進全區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之後逐步補充完善確權登記,並實現全區全覆蓋。
(一)2020年12月前,編制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組建由分管區長為組長、區自然資源局會同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和區生態環境局等相關單位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部署開展全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收集各類自然資源等基礎性資料,進行系統分析、整理和審核。編制工作經費預算。開展業務技術培訓和宣傳工作。
配合國家開展長江幹流確權登記相關工作。
(二)2021年開始,區政府依據市政府制訂自然資源權力清單組織制訂的區自然資源權力清單,區自然資源局根據區自然資源權力清單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配合省市開展轄區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相關工作。
(三)在基本完成全區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及總結成果經驗的基礎上,適時啟動全區非重點區域及其他需補充完善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區覆蓋。
六、工作職責分工
建立政府主導、自然資源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各司其職、分級負責的工作機制。區政府統一領導全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區自然資源局牽頭組織,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和區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參與,共同做好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1、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監督全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在區政府領導下,組織開展本區行政區域內由中央委託地方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計畫。選定開展自然資源確權調查的作業單位。配合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和市自然資源局開展由中央和省市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大江大河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的統一確權登記有關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及街道開展自然資源登記單元自然狀況和權屬狀況的審核、確認,爭議調處工作。
2、區財政局。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費保障。
3、區生態環境局。配合區自然資源局制定全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提供與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相關的特殊保護規定、審批資料等信息。配合開展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內公共管制狀況核實。
4、區農業農村水利局。配合區自然資源局制定全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一是提供與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相關的全區河湖名錄、水利普查成果、水資源調查成果、河湖管理範圍界線、水利工程管理範圍界線、公共用途管制、特殊保護規定以及相關審批資料等信息。配合開展水流自然資源登記單元預劃、調查,以及成果審核、確認。二是提供與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相關的農業普查成果、公共用途管制、特殊保護規定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信息。配合開展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重要水生生物的棲息地、草原(草地)、宜農濕地等自然資源登記單元預劃、調查,以及成果審核、確認。三是提供與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相關的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批資料以及公共用途管制、特殊保護規定、規劃等信息。配合開展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自然遺產、風景名勝區等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預劃、調查工作,以及成果審核、確認。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區政府對本行政轄區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負總責。要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多部門合作的協調機制,明確任務要求,保障工作經費,落實責任分工,制定本地工作實施方案。
(二)強化技術支撐。全區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採用統一的調查規範和標準。根據國家和省級制定的確權登記技術規定、成果檢查驗收辦法等。做好技術培訓,以確保登記成果質量。
(三)建立工作制度。一是聯絡員制度。自然資源部門牽頭召開聯絡協調會議,通報工作進展,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困難和問題。二是調度通報制度。要加強工作調度,不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實行進度月(季)報制,每月(季)向區自然資源局報送工作進度。三是項目管理制度。 通過按規定直接委託、公開遴選或者招投標等方式確定技術協作單位,涉及政府採購的項目嚴格執行相關程式,確保公平公正。四是權屬爭議調處制度。對存在權屬有爭議的地方,區政府將及時組織調處工作,確保確權調查工作順利開展。五是質量管理制度。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實行項目監理、質量核查驗收制。
(四)保障經費落實。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經費納入政府預算。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經費保障,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五)積極做好宣傳。通過報紙、電視、網路等媒體,大力宣傳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重要意義、工作進展與成效,讓基層幹部民眾充分認識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調動各級幹部工作的主動性和民眾參與的積極性,提高全社會對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為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