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落實自然資源部等五部委印發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自然資發〔2019〕116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9〕35號)要求,全面鋪開、分階段推進樂山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13日
  • 實施時間:2020年6月13日
  • 發布單位:樂山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理念,全面鋪開、分階段推進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支撐自然資源合理開發、有效保護和嚴格監管,夯實生態文明建設基礎,乾在實處,走在前列,為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台階貢獻樂山力量。
  (二)基本原則。堅持資源公有,堅持自然資源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堅持物權法定,依法依規確定自然資源的物權種類和權利內容、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和行使代表。堅持統籌兼顧,在新的自然資源管理體制和格局基礎上,與相關改革做好銜接。堅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體系,實現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與不動產登記的有機融合。堅持有序推進,先行選擇基礎資料完善、權屬爭議少的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確保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有序、平穩推進,最終實現全覆蓋。
  (三)工作目標。按照自然資發〔2019〕116號檔案要求,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配合完成省級負責的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完成市、縣(市、區)兩級政府負責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江河湖泊、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森林等具有完整生態功能的自然生態空間,以及全民所有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對水流、森林、山嶺、荒地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國土空間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全覆蓋。清晰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實現“四個劃清”,即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推進確權登記法治化,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配合做好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配合做好我市行政區域內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和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直接統一確權登記的自然資源,我市不再重複登記。
  (二)開展由我市負責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包括森林公園、地質公園和濕地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局會同所在縣(市、區)政府聯合制發實施方案;依據各類自然保護地的設立、審批等資料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結合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檔案,利用全國國土調查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確定其資源類型和分布,開展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自然保護地範圍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數量、質量、種類、分布等自然狀況,以及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市自然資源局依據登記結果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各縣(市、區)政府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市自然資源局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各類自然保護地進行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自然保護地範圍內的水流、森林、濕地等,作為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資源類型予以調查、記載,不再單獨劃分登記單元。同一區域記憶體在多個自然保護地時,以自然保護地的最大範圍劃分登記單元。
  (三)開展由我市負責的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市自然資源局對我市行政區域內除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跨縣(市、區)的江河湖泊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市自然資源局會同市水務局、相關流域管理機構、水流流經的縣(市、區)政府制定印發實施方案,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國土調查和水資源專項調查、水利普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檔案,並對承載水資源的土地開展權籍調查。探索建立水流自然資源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水流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以及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市自然資源局依據登記結果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各縣(市、區)政府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市自然資源局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水流進行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四)開展由我市負責的濕地等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市自然資源局對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等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市自然資源局會同市林業園林局及濕地所在地縣(市、區)政府制定印發實施方案,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國土調查和濕地資源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檔案,並開展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濕地自然資源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市自然資源局依據登記結果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各縣(市、區)政府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市自然資源局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濕地進行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五)開展由我市負責的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市自然資源局對我市行政區域內除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直接組織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磷礦、煤礦等較重要的探明資源儲量的礦產資源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市自然資源局會同相關縣(市、區)政府制定印發實施方案,組織技術力量依據礦產資源儲量登記庫,結合礦產資源儲量統計資料庫、採礦權管理資料庫和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等劃定登記單元界線,調查反映各類礦產資源的探明儲量狀況,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檔案,探索開展三維確權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礦產資源的數量、質量、範圍、種類、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勘查、採礦許可證號等相關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市自然資源局依據登記結果可以頒發自然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各縣(市、區)政府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市自然資源局直接組織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探明資源儲量的礦產資源進行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六)開展由我市負責的森林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市自然資源局會同市林業園林局、有關縣(市、區)政府,做好已登記發證的市屬國有林業單位的林權權屬證書與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銜接,進一步核實權屬界線,探索開展代理行使主體補充登記;對尚未頒發林權權屬證書的森林資源,應以所有權權屬為界線單獨劃分登記單元、開展權籍調查、進行所有權確權登記。市自然資源局依據登記結果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各縣(市、區)政府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除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市自然資源局直接組織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森林資源開展確權登記,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七)強化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統一使用全國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按照統一的標準開展工作。重點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各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資料庫,做好本級負責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以上任務分工,可根據正式發布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權和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進行調整。
  三、時間安排
  (一)準備啟動階段(2020年6月底前)。制定市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編制市級2020—2023年度實施計畫,同時部署指導各縣(市、區)編制本轄區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
  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於2020年6月底前報市自然資源局審核後印發實施。根據工作方案制定本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年度實施方案,按照時間節點啟動本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2023年)。配合自然資源廳開展本轄區內的青衣江、岷江和峨眉山—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大渡河造林局國有森林資源等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市自然資源局根據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清單,每年選擇一定數量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江河湖泊,生態功能重要的森林、濕地,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全民所有自然資源,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三)全面覆蓋階段(2023年以後)。在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基礎上,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全覆蓋的目標。
  四、部門職能職責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組織實施、業務指導和督導檢查,制定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市級年度實施計畫,了解掌握全市工作推進情況,及時叫停違法違規、損害所有者權益的登記行為。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市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費,指導、監督縣(市、區)落實本級工作經費等。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提供我市環境保護規劃、水質監測成果,配合市自然資源局劃定職責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等。市水務局負責提供我市水利普查、水資源調查、河湖管理範圍劃定等成果,配合市自然資源局劃定職責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等。市林業園林局負責提供我市森林資源“一張圖”,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世界自然遺產等規劃及審批機關的批覆檔案,自然保護地名錄清單,配合市自然資源局劃定職責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等。各相關部門要積極參與調查成果的審核,並完成其他相關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全市各級政府是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責任主體,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負總責,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多部門合作協同機制,明確目標要求,落實任務分工,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批准和監督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制定實施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實施方案。市自然資源局要指導、監督縣(市、區)制定實施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實施方案。
  (二)經費保障。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所需經費,分別由市級財政和地方財政保障落實,並分別負責支出監管。
  (三)提升工作質量。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大對自然資源登記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提升登記人員業務素質。要充分利用好各部門已有的各類基礎資料,現有的資料不能滿足需要的,應積極研究解決辦法,必要時可開展補充性調查。要加強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檢查,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準確客觀。
  (四)宣傳監督。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路、微信、微博等媒體和手段,全面、及時、準確開展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努力營造全社會積極參與、通力配合、全面支持的良好氛圍。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公告登記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印發的通知

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樂山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樂山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樂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3日

政策解讀

2020年6月13日,樂山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樂山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樂府發〔2020〕8號)(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9年7月11日,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自然資發〔2019〕116號),對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作出安排和全面部署,決定從2019年起利用5年基本完成全國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19年底,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印發四川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9〕35號)檔案,並下發各市(州)。按照上述檔案的安排和部署,為確保我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有序開展,結合我市實際,2020年6月13日,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樂山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包括四大內容。一是總體要求。內容主要包括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及目標。該《工作方案》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理念。堅持自然資源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堅持物權法定,依法依規確定自然資源的物權種類和權利內容、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和行使代表。工作目標是按照國家《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要求,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配合完成省級負責的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完成市、縣(市、區)兩級政府負責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江河湖泊、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草原、森林等具有完整生態功能的自然生態空間,以及全民所有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國土空間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全覆蓋。二是明確工作任務。主要包括七大內容:(一)配合做好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二)開展由我市負責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三)開展由我市負責的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四)開展由我市負責的濕地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五)開展由我市負責的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六)開展由我市負責的森林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七)強化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三是明確時間節點。第一階段,時間為2020年6月底前,主要是制定實施方案,啟動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第二階段,時間為2020—2023年,配合自然資源廳開展本轄區內的青衣江、岷江和峨眉山-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大渡河造林局國有森林資源等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市自然資源局根據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清單,每年選擇一定數量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江河湖泊,生態功能重要的森林、濕地,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全民所有自然資源,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第三階段,時間為2023年以後,在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基礎上,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最終實現全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四是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各縣(市、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好財政保障。
三、《工作方案》的出台意義
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在於保護產權,落實自然資源管理。《工作方案》的出台,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總體部署。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實現“四個劃清”,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推進確權登記法治化,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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