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浩特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

烏蘭浩特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是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表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蘭浩特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
  • 發文字號:烏政辦發〔2021〕8號 
全文
為全面做好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法治化進程,實現對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有效監管,按照自然資源部印發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內政發〔2020〕3號)、《興安盟行政公署關於印發興安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興署字〔2020〕124號)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然資源管理重要論述以及對內蒙古工作的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把內蒙古建成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螢幕障”的戰略定位,堅持節約資源與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理念,堅定不移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按照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要求,在開展不動產登記基礎上,全面鋪開、分階段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逐步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支撐自然資源合理開發、有效保護和嚴格監管,實現山水林田湖草礦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為打造祖國北部邊疆亮麗風景線提供基礎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資源公有。堅持自然資源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
  ——堅持物權法定。依法依規確定自然資源的物權種類和權利內容、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和行使代表。
  ——堅持統籌兼顧。在新的自然資源管理體制和格局基礎上,與相關改革做好銜接。
  ——堅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體系,實現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與不動產登記有機融合。
  ——堅持發展和保護相統一。加快形成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新空間格局。
  ——堅持生態優先。優先對生態功能重要的自然保護地、水流、草原、森林、濕地等自然資源開展確權登記。
  (三)工作目標
  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第三次國土調查成果,優先對濕地、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以及河流湖泊、生態功能重要的草原、森林和濕地,生態環境敏感的荒地(荒漠)等具有完整生態功能的自然生態空間和全民所有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對水流、森林、草原、荒地(荒漠)、灘涂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全市國土空間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全覆蓋。清晰界定全市國土空間內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權主體,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為促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推動自然生態空間系統修復和合理補償、促進自然資源資產集約開發利用、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建設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二、各類自然資源基本情況
  全市涉及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自然資源有自然公園、水流、草原、森林、濕地、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荒地(荒漠)6類,自然資源類型及分布情況如下:
  (一)自然保護地資源
  1.自然保護區。無。
  2.自然公園。全市已設立國家級自然公園1個,為濕地公園,分布烏蘭浩特市南郊。濕地公園總面積2605.2415公頃,烏蘭浩特市區域2390.4862公頃,科右前旗區域214.7553公頃。保護區名稱:內蒙古烏蘭浩特洮兒河國家濕地公園。
  (二)水流資源。根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數據統計,全市河流面積約為778.59公頃。烏蘭浩特地區水資源總量為9.4億立方米,有洮兒河、歸流河、二道河、阿木古郎河等4條河流,其中洮兒河、歸流河年徑流量分別為8.9億立方米、5億立方米,洮兒河上游察爾森水庫最大蓄水量13.6億立方米,年均蓄水量4.2億立方米。全市河流水面778.59公頃。洮兒河、歸流河流經本市。
  (三)草原資源。我市草原資源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根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數據統計,全市草原面積約為82836.54公頃,其中,集體所有面積約為76571.89公頃,國家所有面積約為6264.65公頃。全市天然牧草地80039.54公頃、人工牧草地27公頃、其他草地2770公頃。
  (四)森林資源。我市林地資源包括喬木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根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數據統計,全市林地面積約為26053.9公頃,約占全盟總面積1.53%,其中,國家所有面積約為12635.32公頃,集體所有面積約為13418.58公頃。全市喬木林地16851.97公頃、灌木林地4770.64公頃、其他林地4431.29公頃。
  (五)濕地資源。我市濕地資源包括內陸灘涂、沼澤地。根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數據統計,全市濕地面積約為4846.72公頃,其中,集體所有面積約為2.41公頃,國家所有面積約為4844.31公頃。全市內陸灘涂4844.31公頃,沼澤地2.41公頃。
  (六)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截至2018年底,我市已發現螢石、頁岩、凝灰岩等建築用砂石,砂質粘土分布廣泛,根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數據統計,全市採礦用地面積約587.61公頃。
  (七)荒地(荒漠)資源。全市荒地(荒漠)資源包括裸土地、裸岩石礫地。根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數據統計,全市荒地(荒漠)面積約為203.92公頃。裸土地175.75公頃,裸岩石礫地28.17公頃。
  三、主要任務
  (一)配合自然資源部、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盟自然資源局開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按照上級工作部署,由市政府及市自然資源局、盟生態環境局烏市分局、水利局、林草局等相關部門,配合自然資源部、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盟自然資源局開展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中央委託自治區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自治區管理的自然保護地、水流、草原、森林、濕地、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及荒地(荒漠)自然資源的確權登記工作。市政府及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要支持配合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盟自然資源局做好資料收集、權籍調查、界線核實、權屬爭議調處等相關工作。
  (二)開展由中央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1.開展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確權登記。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負責對我市行政區域內的自然保護地開展確權登記。我市涉及的自然公園為內蒙古烏蘭浩特洮兒河國家濕地公園,為跨旗縣濕地公園,有一部分在科右前旗轄區,由盟自然資源直接辦理或指定旗縣市登記機構辦理。依據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設立、審批等資料劃定登記單元界線,結合自然保護地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劃定登記單元。
  2.開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歸流河、洮兒河為跨旗縣市河流,流經我市,由盟自然資源局直接辦理或指定旗縣市登記機構辦理。
  依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和水資源專項調查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範圍為基礎,結合堤防、水域岸線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對水資源開展權籍調查。國家批准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水流自然資源不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其他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水流自然資源,除水流源頭外,應儘量保持主要河流的生態完整性,可單獨劃定水流登記單元。
  3.開展草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由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負責確權登記,並根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權和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適時調整。市政府組織市自然資源局、林草局等相關部門依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按照本方案要求,並參照自然資源部和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開展草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流程和要求,對本行政區域內管理的草原進行確權登記。在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中已登記發證的,要做好與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銜接,進一步核實相關權屬界線。通過確權登記明確草原自然資源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
  依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和草原資源專項調查結果,以土地所有權為基礎,按照國有土地所有權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劃分登記單元,多個獨立不相連的國有土地所有權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分別劃定登記單元。
  4.開展森林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按照管理主體由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負責確權登記,並根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權和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適時調整。市政府組織市自然資源局、林草局等相關部門,依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按照本方案要求,對本行政區域內管理的森林進行確權登記。已登記發證的地區,要做好與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銜接,進一步核實相關權屬界線。
  依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和森林資源專項調查結果,以土地所有權為基礎,按照國有土地所有權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劃分登記單元,多個獨立不相連的國有土地所有權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分別劃定登記單元。
  5.開展濕地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由市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開展確權登記,並根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行使所有權和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適時調整。市政府組織市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依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按照本方案要求,對本行政區域內管理的濕地進行確權登記。跨旗縣市的濕地由盟自然資源局直接辦理或指定旗縣市登記機構辦理。
  依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和濕地資源專項調查結果,按照自然資源邊界劃定登記單元。在河流、湖泊、水庫等水流範圍內的,不再單獨劃分濕地登記單元。
  6.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對本行政區域內由本級主管部門評審備案的礦產資源進行確權登記。
  依託礦產資源儲量登記庫,結合礦產資源利用現狀調查資料庫和國家出資探明礦產地清理結果等劃定登記單元界線。
  7.開展荒地(荒漠)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由市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機構開展確權登記,並根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行使所有權和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適時調整。市政府組織市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依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按照本方案要求,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荒地(荒漠)進行確權登記。跨旗縣市的荒地(荒漠)由盟自然資源局直接辦理或指定旗縣市登記機構辦理。
  依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和專項調查結果,以土地所有權為基礎,按照國有土地所有權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劃分登記單元,多個獨立不相連的國有土地所有權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分別劃定登記單元。
  針對以上各類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市政府和相關部門支持配合各級自然資源部門做好資料收集、權籍調查、界線核實、權屬爭議調處等相關工作。市自然資源局組織技術力量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它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結合退耕還草等生態修復工程,開展權籍調查。探索水流和礦產資源的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各類自然資源的坐落、空間範圍、面積、數量、質量等自然狀況,以及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不動產登記等信息。可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8.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管理。統一使用全國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將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納入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按照統一標準開展工作。建立市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資料庫,以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為基礎,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成果的信息化管理,並實現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國土調查數據、專項調查信息有效銜接、實時關聯。市自然資源局要加強與生態環境、水利、林草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為自然資源的確權登記和監督管理提供服務。
  四、計畫安排
  按照《烏蘭浩特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8月開始啟動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2023年以後,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全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分年度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一)2020年8月-2020年12月,啟動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制定本地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市自然資源局制定本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實施方案,啟動本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主要做好資料收集、分析等準備工作。
  (二)2021年1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1.配合盟自然資源局做好由國務院直接行使所有權和委託自治區人民政府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水流、濕地、森林、草原、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2.每年選擇一批重要自然生態空間和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確權登記,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2021年主要完成自然保護地、河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2022年主要完成森林及其他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三)2023年及以後,逐步完成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在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基礎上,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全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為加快推進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烏蘭浩特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丁宏奭兼任,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與協調。各成員單位需要確定一名分管領導負責具體工作,名單於2月25日前報至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分解責任、嚴控質量。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編制烏蘭浩特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會同盟生態環境局烏市分局、市財政局、水利局、林草局等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及時向市政府匯報工作進展和工作中發現的重要問題,確保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落到實處。市財政局負責按照財政事權做好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經費的保障工作。盟生態環境局烏市分局、水利局、林草局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提供相關資料,配合市自然資源局制定實施方案,負責指導本行業各級主管部門,協助市政府解決確權登記工作中的矛盾和糾紛,對確權登記成果分行業進行覆核確認,確保數據真實可靠、準確客觀。
  (三)強化溝通、保障資金。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主動做好與生態環境、水利、財政、林草等相關部門溝通,共享各部門現掌握的各類自然資源的現有資料,現有資料不能滿足需要的,應積極研究解決辦法,必要時可開展補充性調查;市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工作經費,按照工作計畫分年度列入財政預算,保障工作經費。
  (四)加強培訓、做好宣傳。市級相關部門要提前做好準備工作,以多形式、多渠道廣泛宣傳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重要意義,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先行開展專業培訓,建設高素質的專業隊伍;工作中加強經驗交流與共享,吸取試點地區的典型經驗與做法,結合本地區實際,摸索符合當地的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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