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18〕34號)精神,做好我市全面推開 “證照分離”改革的有關工作,結合營口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口市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8年12月7日
  • 實施時間:2018年12月7日
  • 發布單位: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工作目標
在全市範圍內對國務院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建立長效機制,同步探索推進市、縣二級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改革,做到成熟一批覆制推廣一批,逐步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對所有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實現全覆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形成全過程監管體系。深入開展“重實幹、強執行、抓落實”專項行動,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打造發展環境最優市,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任務
(一)明確改革方式,分類實施改革。要根據國務院《第一批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表》,按照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以統一的事項名稱表述、明確的審批部門及層級、規範的經營範圍表述、具體的改革舉措穩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從儘量方便民眾、有利於民眾就業的角度出發,堅持保障安全、衛生的原則,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8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飲採取實行告知承諾的“證照分離”改革方式。
(二)制定管理措施,規範審批流程。要逐項制定出台具體管理措施,同時向社會公開。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要制定備案辦法,明確備案的條件、內容、程式、期限等。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要制定告知承諾書。對最佳化準入服務的事項,要制定最佳化準入服務辦法,進一步完善網上辦理、簡化程式、壓縮時限、強化服務等服務制度。涉及改革事項的相關部門要在審批服務視窗顯要位置提供示範文本,一次性告知企業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公布相應的具體管理措施,規範審批和管理。
(三)強化信息互通,實現業務協同。要按照登記後告知、接收後反饋、向社會公示等全程信息化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業務協同工作流程,實現登記與審批的有效銜接。“證照分離”事項中,屬於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的,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和行政審批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要求認真履行好“雙告知”職責;對於不屬於前置審批和後置審批事項但與企業登記的經營範圍有直接關係的事項,可按審批、監管部門要求積極推進信息互通共享。建立部門信息反饋機制,審批、監管部門向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和行政審批部門及時反饋接收和辦結情況。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政府部門涉企信息資源歸集目錄,強化信息歸集工作,不斷豐富和完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涉企信息數量和質量。暢通市場主體基礎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在部門間的推送、反饋、公示通道,實現信息多跑路、民眾少跑腿。
(四)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先照後證”改革。通過“證照分離”改革,有效區分“證”“照”功能,讓更多市場主體持照即可經營,著力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有關部門要對“證照分離”改革後的涉企審批事項進行研究分析,屬於信息採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事項,原則上要通過“多證合一”改革儘可能整合到營業執照上,使營業執照記載的信息和事項更加豐富,市場主體憑營業執照即可開展一般經營活動,助推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
(五)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形成監管合力。按照全國統一的“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和制度規範,在我市逐步實現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常態化,推進抽查檢查信息統一歸集和全面公開,探索建立監管履職標準,使基層監管部門在“雙隨機”抽查時權責明確、放心履職。進一步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進一步推進聯合執法,建立統一“黑名單”制度,對失信主體在行業準入環節依法實施限制。積極利用遼寧省企業信用公共監管平台,形成“雙告知、雙反饋、雙隨機、雙公示、雙跟蹤、雙評估、雙監督、雙督查”協同長效機制。強化企業的市場秩序第一責任人意識,推動建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更好發揮專業服務機構的社會監督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市場秩序治理,逐步構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改革推進工作由市工商局牽頭,市審改辦、市政府辦公室(法制辦)等有關部門做好職能範圍內的配合工作,各級政府要建立相關部門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機制,層層壓實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推動修改完善相關法規規章,做好本系統相關規範性檔案“立改廢”工作,確保改革在法制軌道上深入推進。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和指導協調解決“證照分離”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市工商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改革的組織實施,信息對接等工作。法制部門負責改革涉及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各級做好相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立改廢”等工作。
(三)狠抓落實問效。各有關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釘釘子精神全面抓好“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落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充分調動推進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持創新開展工作。建立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月報告制度。要強化督查問責,對抓落實有力有效的,適時予以表彰;對未依法依規履行職責的,要嚴肅問責。
(四)強化宣傳培訓。各有關部門要採取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在各類媒體上宣傳解讀改革政策,提高社會知曉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夯實改革的社會民眾基礎,營造有利於改革的良好氛圍。加強政策業務培訓,提高本系統有關業務人員對“證照分離”改革政策檔案及相關知識的認識和政策執行水平,提高準入服務效能,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印發的通知

營政辦發〔2018〕52號: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營口市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營口市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7日

解讀

現就《營口市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 什麼是“證照分離”改革
“證照分離”改革是指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審批的改革。
 二、編制《營口市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背景
“證照分離”是黨中央、國務院推動政府職能轉變重大決策部署。國務院於2015年12月22日在上海浦東新區進行改革試點,於去年9月22日發文將改革試點進一步擴大到包括我省在內的10個自貿試驗區和有條件的國家級功能區,2018年9月27日,國務院印發《通知》,要求從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三、編制《營口市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意義
釐清證與照之間的關係,實現發證與發照有序銜接,持續推進“照後減證”,著力破解“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等突出問題。是發掘經濟潛力、激發市場活力的關鍵改革之舉。
四、《營口市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基本情況
對國務院確定的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通知》確定的改革事項,按照改革方式劃分,直接取消審批2項,審批改為備案1項,實行告知承諾19項,最佳化準入服務83項,由地方自主決定改革方式1項。按照審批許可權劃分,國家相關部門負責的11項,涉及7個部門;國家或省以下相關部門負責的10項,涉及7個部門;省以下相關部門負責的85項,涉及21個部門。
 五、貫徹落實《營口市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基本要求
一是明確改革方式,分類實施改革。以統一的事項名稱表述、明確的審批部門及層級、規範的經營範圍表述、具體的改革舉措穩步推進。
二是制定管理措施,規範審批流程。省級相關部門要逐項制定出台本系統具體管理措施和審批流程,並向社會公布。
三是強化信息互通,實現業務協同。實現登記後告知、接收後反饋、向社會公示等全程信息化的工作要求。
四是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先照後證”改革。有效區分“證”、“照”功能,著力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
五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形成監管合力。形成“八個雙”的協同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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