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實施方案

《安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安康市政府2021年第八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安康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8月24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24日
  • 發布單位:安康市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陝考察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的通知》(陝政發〔2021〕10號)要求,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市範圍內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改革目標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實施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二、主要任務
  (一)實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按照“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要求,建立清單管理制度,將中央層面設定和地方層面設定的市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市級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安康市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詳見附屬檔案),逐項認領和嚴格執行清單中的事項,在2021年底前對清單之外限制企業進入特定行業開展經營的管理事項進行全面自查清理。各縣區根據實際編制本地區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清單要動態調整更新,及時通過市、縣(區)政府入口網站和安康政務服務平台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二)推進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市級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安康市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規定舉措,分類推進改革。對於直接取消的1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部門一律不再受理相關事項,不得以拆分、合併或重組等名義、條目變相審批,不得轉移至行業協會、社會組織變相保留,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相關經營。對於改為備案管理的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原則上實行事後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有關主管部門要抓緊建立健全備案制度,公布辦理備案事項所需的材料,企業按照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的,有關主管部門應噹噹場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對於實行告知承諾的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主管部門要依據《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陝政辦發〔2021〕17號),依法準確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具體條件,明確辦理需提供的材料、辦理程式、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後果,一次性告知企業,並提供告知承諾書示範文本。對於最佳化審批服務的49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部門要針對企業關心的問題,通過制定下放事項承接方案、精簡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最佳化辦理流程、壓減審批時限、取消或延長許可證件有效期限、取消數量限制或合理放寬數量限制等舉措最佳化審批服務。各縣區按照本地區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分類實施推進。
  (三)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先照後證”改革,推動將保留的登記註冊前置許可改為後置。全面推行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審批部門按照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編制的經營範圍規範目錄,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範圍提供服務,告知企業需辦理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並及時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推送至相關監管部門。全面落實新修訂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在實現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基礎上全面實行企業名稱登記告知承諾制。落實國務院、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於住所登記制度改革要求,在法律、法規未做出禁止性和限制性規定的領域,允許“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市場主體可以在同一縣(區)域內登記一個住所和多個經營場所,實行自主申報承諾制,登記機關依申請人承諾對申請人提交的住所(經營場所)承諾書實行形式審查。企業超經營範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有關主管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範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者其他政務服務事項。
  (四)推進信息歸集運用。加快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功能升級完善,級聯對接中、省已開放的數據接口。推進市本級部門數據歸集共享,將企業登記註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電子證照歸集至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安康)、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加快建設全市統一,實時更新、權威可靠的電子證照庫,並與省級電子證照庫實現數據互動,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互認互信,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等場景普遍推廣企業電子亮照亮證,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
  (五)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落實放管結合、並重要求,結合我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際,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建立健全審管聯動機制,夯實監管責任,明確監管對象和範圍,制定監管任務和計畫,按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情形分類實施監管。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牽頭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持續推進常態化跨部門聯合抽查。有關主管部門要落實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全覆蓋重點監管,守牢安全底線;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量身定製監管模式。市發展改革委要加強信用監管工作,建立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鈎機制,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市電子政務辦要深入推進“網際網路+監管”,加強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強化風險預警預測,提升監管精準化、智慧型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統籌負責全市“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審改辦牽頭負責改革各項工作,做好調查研究、政策解讀、協調指導、督促落實、法治保障、總結評估等。各級各部門要強化協作配合,積極主動作為,明確任務分工,夯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實落地。
  (二)抓好工作落實。市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配套措施和本實施方案,研究制定本部門、本系統貫徹落實方案,進一步細化改革舉措和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各縣區要研究制定本地區改革方案,落實各項改革任務。各縣區和市級有關部門制定的改革方案、辦法、措施等,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並於2021年9月30日前報送市審改辦備案。
  (三)強化宣傳培訓。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務服務大廳、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有關媒體等做好“證照分離”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提高公眾知曉度,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改革氛圍。要及時調整業務流程,加強培訓指導,提高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意識,確保改革順利推進。鼓勵探索創新,由點及面,及時總結推廣改革典型經驗和創新做法。

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的通知》(陝政發〔2021〕10號,以下簡稱《通知》),市政府印發了《安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背景依據  開展“證照分離”改革,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釋放企業創業創新活力的重要舉措。為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要求,2021年6月29日,省政府印發並公布了《通知》,決定在全省範圍內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並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加大改革試點力度。為深化我市“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根據市政府領導批示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審改辦牽頭梳理了《安康市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並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市電子政務辦共同起草了《實施方案》。
  二、目標任務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實施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三、主要內容  (一)實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明確了《安康市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的編制依據、改革方式、改革舉措和適用範圍。要求各縣區根據實際編制本地區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
  (二)推進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通過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4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其中,直接取消審批10項,改為備案管理4項,實行告知承諾8項,最佳化審批服務49項。各縣區按照本地區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分類實施推進。
  (三)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按照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要求,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既實現“證”與“照”管理功能相分離,又加強“證”與“照”服務和監管相銜接,努力提升改革的綜合效應。《實施方案》中對“先照後證”改革、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企業名稱登記告知承諾制、 “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等改革舉措進行了明確。
  (四)推進信息歸集運用。《實施方案》對電子化證照的歸集、運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讓企業普遍實現電子亮照亮證,既能減輕企業辦事負擔,又能提升監管效能,意義十分重大。這些工作涉及標準規則制定、信息系統建設、電子印章核發、信息渠道聯通、信息安全保障等多項任務,將按照“數字政府”建設的部署安排有序推進。
  (五)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能否做到有效監管、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是“證照分離”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為此,《實施方案》從三個方面對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作出要求。一是細化監管措施。按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情形分類實施監管,堅決防止出現監管真空。二是完善監管方法。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結合,實施差異化精準監管。三是加強監管信息運用。深入推進“網際網路+監管”,實現部門監管平台互聯互通,推進監管數據歸集共享,提升監管精準化、智慧型化水平。
  四、涉及範圍  《實施方案》主要涉及全市範圍內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其中,市級涉及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教體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文旅廣電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氣象局、市菸草局等22個部門、71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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