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動物許可“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做好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規範實驗動物許可審批,最佳化準入服務,激發市場活力,發揮好實驗動物對我國科技創新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的決策部署,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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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總體要求

  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要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創新重要指示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最佳化營商環境的相關精神,加快調整完善政策制度,最佳化審批監管流程,加強與電子政務部門協調配合,落實責任,跟蹤問效,確保實驗動物許可“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落到實處。

改革舉措

  1. 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和使用許可證的審批實施最佳化準入服務改革。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是實驗動物行政許可事項的主責部門,要切實推動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和使用許可證審批減材料、簡程式、減環節,加強和創新事中事後監管,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營造公開公平、便捷高效的市場準入環境。
  2. 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實驗動物行政許可事前諮詢服務機制。實驗動物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流程、環節、時限等行政服務內容,必須應公開盡公開;對申報材料的齊全性、規範性等提供事前諮詢服務;建立並完善專家諮詢機制,對涉及實驗動物的人員、設施、設備要求以及實驗動物設施設計圖紙、功能布局、施工監理、質量控制、實驗技術等提供專業諮詢服務。
  3. 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應最佳化實驗動物許可審批服務,壓減審批要件環節,壓縮辦結時限,提高行政審批效率。一是壓減要件環節。實驗動物許可申報取消法人證書複印件、工作人員體檢證明、特殊工種證件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含法人授權委託書)、實驗動物引種證明、從業人員體檢證明、飼料質量合格證明、飲用水質量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培訓記錄證明、墊料質量合格證明等10項材料,改為事中事後監管核實。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要求提供的申報材料不超過8項,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要求提供的申報材料不超過6項。二是壓縮辦理時限。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審批時限不超過14個工作日(申請材料容缺受理後補證材料所需時間和組織專家現場核驗評審環節所需時間,不計入辦結時限)。三是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嚴格執行“最多跑一次”審批服務要求,充分依託電子政務服務平台,開展實驗動物許可全程網辦,爭取實現“零跑腿”,運用信息化手段最佳化實驗動物行政許可審批服務。
  4. 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應積極推進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的電子證照工作。按照國務院發布的相關標準要求,做好信息化支撐平台建設,強化數據安全管理,保障系統可靠性。明確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電子證照的法律效力,會同相關部門積極推廣電子證照使用。
  5. 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應加強實驗動物許可事中事後監管,全面實行實驗動物“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積極推進“網際網路+”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查處並公開查處結果。應公布監督受理的聯繫方式,接受諮詢、投訴、舉報並及時處理。為減輕企業負擔,科技主管部門可會同有關部門協同開展聯合檢查。
  6. 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應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強化底線思維,切實加強實驗動物生物安全風險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條、七十七條關於實驗動物生物安全管理的規定和《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的要求,結合疫情期間加強實驗動物安全管理的實踐經驗,研究制定加強實驗動物安全管理的政策檔案,嚴格履行實驗動物屬地化管理責任,依法依規加強對本地區實驗動物生產、使用的管理和監督,明確規定實驗動物屍體等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要求,提高實驗動物生物安全風險管理水平。

工作安排

  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應結合地區實際,周密部署、紮實推進實驗動物“證照分離”改革各項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實驗動物行政許可“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落實方案和加強實驗動物安全管理的政策檔案等,並於2022年1月底前正式報科技部備案。二是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健全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實現審批監管無縫銜接,強化實驗動物生物安全風險管理。三是不斷創新事中事後監管方式,保障實驗動物質量,確保實驗動物生產和使用安全。四是加強宣傳解讀,做好人員培訓,讓相關企事業單位準確感知改革的力度和溫度,為順利推進實驗動物許可“證照分離”改革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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