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有效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全面推進我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19〕27號)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18日
  • 實施時間:2020年4月19日
  • 發布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工作目標
根據試點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標最高標準、最好水平,進一步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切實增強改革實際效果,最大程度釋放改革紅利。
二、工作任務
(一)嚴格執行省事項清單。對我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要嚴格按照浙政發〔2019〕27號檔案公布的《浙江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2019年版)》執行。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經營。各區縣(市)政府、市級涉企主管部門不得擅自增設限制企業準入的條件。強化法治保障,對我市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要按照“零許可”改革目標,通過立改廢予以清理。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委編辦、市級涉企主管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二)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直接取消審批的,要落實事中事後監管責任;改為備案的,要明確備案手續,強化信息共享;實行告知承諾的,要制定告知承諾書範本,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後果;最佳化審批服務的,要大力推進“四減”(減材料、減時間、減環節、減費用)改革,規範辦事指南,明確辦理流程,提高辦事透明度和企業可預期性。同時,結合我市實際推進情況,提出更大力度、更優服務、更簡審批的改革舉措。責任單位:市級涉企主管部門
(三)最佳化提升“開辦企業”指標。鞏固開辦企業“一日辦結”成果,按照“四個一”(一網、一窗、一次、一日)工作目標,以“一件事”標準加強“開辦企業”指標中設立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含稅控設備)、員工參保登記等業務環節部門之間的政策協同,強化開辦企業“一窗通辦”標準化服務規範,推行“服務環境標準化、業務環節標準化、申請材料標準化、流程結果標準化”建設,全面最佳化提升“開辦企業”指標,實現“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
(四)加快推行經營範圍規範化。市市場監管局要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市場監管局的統一部署,加快推進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引導和服務企業使用經營範圍規範表述辦理登記,理清證照對應關係,切實做好企業登記註冊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有序銜接;建立市場監管部門與有關涉企主管部門之間涉企經營許可信息雙向精準推送機制, 實現企業登記註冊信息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辦理信息互聯互通。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數據資源局
(五)深化套用商事登記“一網通”。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要加強數據共享、創新監管;對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其他三類改革方式的對應事項,要充分依託“一網通”系統優勢,以“多證合一、證照聯辦”的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要進一步梳理改革事項,確保市級及以下層級“證照分離”事項全部納入“一網通”系統;對中央、省級事項,由市級業務牽頭部門爭取事權委託或下放後,儘早納入系統。各地各部門要深化套用商事登記“一網通”,把“證照分離”與“多證合一、證照聯辦”、企業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等改革聯動起來,縱向貫徹國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項舉措,橫向深化各許可審批部門間的業務融合、數據共享。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數據資源局、市級涉企主管部門,各區、縣政府
(六)強化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市數據資源局要強化統籌協調和技術支撐,保障市級有關部門將企業登記註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時歸集至市公共數據交換平台及城市大腦數字駕駛艙,實現涉企經營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集中共享。大力推進數據共享、數據歸集和數據成果套用,為“證照分離”改革提供數據支撐,有效保障涉企信息的相互推送反饋和向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信息歸集。責任單位:市數據資源局
(七)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機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的意見》(國辦發〔2019〕51 號)有關要求,要全面建立政府服務“好差評”制度,服務績效由企業和民眾來評判。要打造具備智慧型運營能力的一體化政務服務評價中心,建立服務評價、實時上報、差評回訪、整改反饋全流程閉環工作機制,實現“好差評”渠道全覆蓋、信息全關聯、數據全匯聚、結果全公開。各地各部門要以本次“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為契機,全面建立我市“好差評”制度,進一步提升“證照分離”改革的實際獲得感和滿意度,實現以評促改,形成企業民眾積極參與、社會各界廣泛評價、政府部門及時改進的良性互動局面,促進政務服務質量持續提升。責任單位:市審管辦、市信訪局、市數據資源局、市級涉企主管部門,各區、縣政府
(八)健全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進一步加強審批與監管的銜接,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要積極探索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體系,依託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平台和“浙政釘掌上執法系統”,實施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合理規劃、整合併推進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強化“雙隨機”抽查結果等信用信息共享和協同套用,著力打造“網際網路+監管+信用”的綜合監管閉環,落實好“寬進嚴管”要求。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數據資源局、市級涉企主管部門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我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推進機制,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數據資源局、市審管辦牽頭負責具體協調推進,分別做好改革具體實施、法治保障、信息化保障、建立“好差評”機制等工作。市級涉企主管部門要根據工作推進情況,明確人員、明確責任、細化任務,統籌推進本部門本領域改革工作。各區、縣(市)政府要抽調專人專項負責“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明確有關部門的責任分工,統籌協調本地區改革推進工作,並與省、市加強對接。
(二)強化改革聯動。要強化上下聯動,加強與省級部門溝通銜接,爭取國家部委、省級更多事項下放或委託,確保更大力度實施改革事項。要強化左右協調,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確保“證照分離”在系統保障、數據共享、辦結評價等方面的工作步調一致。要強化業務培訓指導,提升一線工作人員能力素質,確保改革任務有序承接。要強化改革宣傳力度,擴大改革政策的知曉率,提升服務對象特別是市場主體對改革成效的滿意度。
(三)強化督促檢查。建立月報制度、聯絡員制度、季度和年度督查制度,並運用“好差評”、營商環境評價等機制,督促各地各部門積極推進改革,確保改革落地見效。同時,通過強化督查問責,對抓落實有力有效的,適時予以通報表揚;對未依法依規履行職責的,將予以責任追究。
本方案自2020年4月19日起施行,由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印發的通知

杭政函〔2020〕21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現將《杭州市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2019年以來,國務院多次研究部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李克強總理就“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專門作了批示,要求持續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更大力度推進“放管服”改革,紮實做好“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擴面工作。2019年11月,國務院正式出台《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
浙江省委、省政府亦高度重視這項改革,車書記和袁省長的要求將這項改革納入省域治理現代化的重大事項,以走在前列為標桿,提出了“全覆蓋、零許可、數位化、強監管”全方位改革目標。2019年11月底,省政府印發《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19〕27號)。
目前,國務院、省政府的“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方案均已出台,為進一步落實我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有效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充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據
1.《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
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的意見》(國辦發〔2019〕51號)
3.《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19〕27號)
三、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
根據試點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標最高標準、最好水平,進一步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切實增強改革實際效果,最大程度釋放改革紅利。
(二)工作任務
1.嚴格執行省事項清單。對我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要嚴格按照浙政發〔2019〕27號檔案公布的事項清單執行。各區縣(市)政府、市級涉企主管部門不得擅自增設限制企業準入的條件。
2.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同時,結合我市實際推進情況,提出更大力度、更優服務、更簡審批的改革舉措。
3.最佳化提升“開辦企業”指標。鞏固開辦企業“一日辦結”成果,按照“四個一”(一網、一窗、一次、一日)工作目標,以“一件事”標準加強“開辦企業”指標中設立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含稅控設備)、員工參保登記等業務環節部門之間的政策協同,強化開辦企業“一窗通辦”標準化服務規範,全面最佳化提升“開辦企業”指標。
4.加快推行經營範圍規範化。引導和服務企業使用經營範圍規範表述辦理登記,理清證照對應關係,切實做好企業登記註冊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有序銜接。
5.深化套用商事登記“一網通”。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要加強數據共享、創新監管;對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其他三類改革方式的對應事項,要充分依託“一網通”系統優勢,以“多證合一、證照聯辦”的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
6.強化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強化統籌協調和技術支撐,保障市級有關部門將企業登記註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時歸集至市公共數據交換平台及城市大腦數字駕駛艙,實現涉企經營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集中共享。
7.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機制。打造具備智慧型運營能力的一體化政務服務評價中心,建立服務評價、實時上報、差評回訪、整改反饋全流程閉環工作機制,實現“好差評”渠道全覆蓋、信息全關聯、數據全匯聚、結果全公開。
8.健全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進一步加強審批與監管的銜接,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打造“網際網路+監管+信用”的綜合監管閉環,落實好“寬進嚴管”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建立我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推進機制,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數據資源局、市審管辦牽頭負責具體協調推進,市級涉企主管部門要根據工作推進情況,明確人員、明確責任、細化任務,統籌推進本部門本領域改革工作。各區、縣(市)政府要抽調專人專項負責“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統籌協調本地區改革推進工作,並與省、市加強對接。
二是強化改革聯動。要強化上下聯動,加強與省級部門溝通銜接,爭取國家部委、省級更多事項下放或委託,確保更大力度實施改革事項。要強化左右協調,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確保“證照分離”在系統保障、數據共享、辦結評價等方面的工作步調一致。要強化業務培訓指導,提升一線工作人員能力素質,確保改革任務有序承接。要強化改革宣傳力度,擴大改革政策的知曉率,提升服務對象特別是市場主體對改革成效的滿意度。
三是強化督促檢查。建立月報制度、聯絡員制度、季度和年度督查制度,並運用“好差評”、營商環境評價等機制,督促各地各部門積極推進改革,確保改革落地見效。同時,通過強化督查問責,對抓落實有力有效的,適時予以通報表揚;對未依法依規履行職責的,將予以責任追究。
四、相關問答
1.提問:什麼是“證照分離”改革?
回答:所謂“照”指的是市場監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證”則是各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改革前,按照我國的法定程式,在成立公司時要“先證後照”,即先辦理相應的經營許可證,再辦理營業執照。由於新辦一家公司可能需要多種許可證,因此,等到辦完各種證之後再去辦理營業執照,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就大幅降低了市場準入效率。“證照分離”就是把原來的“先證後照”,變成“先照後證”,把許多前置審批改成後置審批,也就是允許企業先把營業執照辦下來,再去申請各種許可證;“先照後證”簡化了辦理流程,解決了“辦照難”的問題。然而,這樣雖然可以較快拿到營業執照,但後面的辦證效率如果跟不上去,企業同樣無法及時開業運營,“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等問題仍然無法得到很好的解決。
因此,“證照分離”改革的本質是要減少行政審批,即“照後減證”,解決“準入不準營”的問題。該取消審批就直接取消審批;該改為備案的就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對於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並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許可事項,就實行告知承諾制;需要繼續保留審批的,要採取切實措施最佳化審批服務,提高辦證效率,實現方便準入、便利準營。
2.提問:“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內容是什麼?
回答:“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內容主要是兩塊:
一是建立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將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業專業合作社)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經營。浙政發〔2019〕27號檔案公布的《浙江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2019年版)》共518項,各區縣(市)政府、市級涉企主管部門不得擅自增設限制企業準入的條件。
二是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直接取消審批的,要落實事中事後監管責任;改為備案的,要明確備案手續,強化信息共享;實行告知承諾的,要制定告知承諾書範本,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後果;最佳化審批服務的,要大力推進“四減”(減材料、減時間、減環節、減費用)改革,規範辦事指南、明確辦理流程,提高辦事透明度和企業可預期性。
3.提問:商事登記“一網通”系統的套用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的作用是什麼?
回答:“證照分離”改革確定了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要加強數據共享、創新監管;對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其他三類改革方式的對應事項,都要充分依託“一網通”系統優勢,以“多證合一、證照聯辦”的方式實施“證照分離”全覆蓋改革試點。
自2017年9月杭州商事登記“一網通”系統上線以來,已打通30個部門審批系統,提供39個“多證合一”事項、96個“證照聯辦”事項的“線上申報、網上審批”功能,實現了企業設立環節市及市以下所有備案、許可事項全覆蓋。再次升級商事登記“一網通”3.0版,更是實現企業設立、變更、註銷、備案全生命周期全業務環節的辦證辦照事項全覆蓋。有效破解從業務融合到部門融合、從數據歸集到數據套用等改革深層次難題。
4.提問:什麼是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和“證照分離”改革有什麼關係?
回答: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是“證照分離”改革的基礎性工程。市市場監管局要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市場監管局的統一部署,加快推進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引導和服務企業使用經營範圍規範表述辦理登記,理清證照對應關係,切實做好企業登記註冊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有序銜接;建立市場監管部門與有關涉企主管部門之間涉企經營許可信息雙向精準推送機制, 實現企業登記註冊信息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辦理信息互聯互通。
5.提問:“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中,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機制的意義是什麼?
回答: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著力最佳化營商環境。要建立政府服務“好差評”制度,服務績效由企業和民眾來評判。《工作報告》同時強調,政府部門做好服務是本分,服務不好是失職。要把本次“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作為檢驗我們“好差評”制度是否全面建立的標準,進一步提升“證照分離”改革的實際獲得感和滿意度,實現以評促改,以改促提升,形成企業民眾積極參與、社會各界廣泛評價、政府部門及時改進的良性互動局面,促進政務服務質量持續提升。
6.提問:如何落實“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回答:要健全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進一步加強審批與監管的銜接,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要積極探索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體系,依託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平台和“浙政釘掌上執法系統”,實施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合理規劃、整合併推進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強化“雙隨機”抽查結果等信用信息共享和協同套用,著力打造“網際網路+監管+信用”的綜合監管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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