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

2022年3月,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圳政府發布《深圳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
內容解讀
“三張清單”推動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
根據《實施方案》,深圳市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逐項甄別,凡屬於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全部納入改革清單,經梳理形成了“三張清單”:《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2年深圳版)》《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2年深圳自貿試驗區版)》《廣東省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2年深圳版)》。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
按照“三張清單”明確的分工安排、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等要求,深圳將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更大力度推動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
直接取消審批方面,在全市範圍內取消72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及其所在的市轄區進一步取消1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改為備案方面,在全市範圍內將1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在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及其所在的市轄區進一步將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實行告知承諾方面,在全市範圍內對6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在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及其所在的市轄區進一步對3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方面,在全市範圍內對38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最佳化審批服務。
2022年底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全覆蓋
按照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要求,深圳市將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既實現“證”與“照”管理功能相分離,又加強“證”與“照”服務和監管相銜接,努力提升改革綜合效應。
根據《實施方案》,全市範圍內均使用統一的經營範圍規範目錄登記經營範圍。企業登記註冊時,自主在規範目錄中選擇經營範圍;企業選擇的經營範圍屬於“許可經營範圍”的,登記機關將告知企業需要辦理的許可證。辦理營業執照後,登記機關將企業信息推送至有關主管部門。
同時,深圳將統籌推進“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以方便企業辦事為導向,再造政府部門審批服務流程,推進涉企審批服務從部門供給導向向企業需求導向轉變,將企業多業態經營需要辦理的多項許可改為按需組合一次申辦、智慧型導引一表申請、並聯審批一鍵分辦、證照信息一碼展示,最佳化審批服務。
此外,深圳將構建電子證照及電子印章套用生態,大力推廣電子證照、電子印章在政務服務、公用事業服務和商務服務等領域的套用,加快推動存量、增量證照電子化轉換,到2022年底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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