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

寶雞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8月18日印發寶雞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18日
  • 發布單位:寶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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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陝考察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的通知》(陝政發〔2021〕10號)要求,加強改革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在全市範圍內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改革目標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實施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二、主要任務
(一)實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按照“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要求,建立清單管理制度,將中央層面設定和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中央層面設定的52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全市範圍內按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全國版)》(見國發〔2021〕7號)實行分類實施改革,地方層面設定的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見陝政發〔2021〕10號)執行。市、縣(區)相關部門要逐項認領和嚴格執行清單中的事項,對清單之外限制企業進入特定行業開展經營的管理事項進行全面自查清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
(二)分類推進改革。市、縣有關部門對涉及的131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見附屬檔案)要按照改革舉措分類推進審批改革,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審批部門一律不再受理相關事項,不得以拆分、合併或重組等名義、條目變相審批,不得轉移至行業協會、社會組織變相保留,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相關經營。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原則上實行事後備案,有關主管部門要抓緊建立健全備案制度,公布辦理備案事項所需的材料,企業按照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的,有關主管部門應噹噹場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有關主管部門要依法準確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具體條件,明確辦理需提供的材料、辦理程式、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後果等。審批時相關部門要提供告知承諾書示範文本;當場對企業提交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當場作出書面行政許可決定;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補正告知單,一次性告知企業需要補正內容。對通過告知承諾取得許可的企業,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針對許可事項特點和企業的信用狀況等分類確定核查辦法,確有必要的可以開展全覆蓋核查。發現企業不符合許可條件的,要依法調查處理,並將失信違法行為記入企業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將企業履行承諾情況納入信用記錄,並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對最佳化審批服務的事項,負責審批的部門要針對企業關心的問題,通過制定下放事項承接方案、精簡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最佳化辦理流程、壓減審批時限、取消或延長許可證件有效期限、取消數量限制或合理放寬數量限制等舉措最佳化審批服務。在辦理許可事項中,有關部門要積極回應企業關切,不斷探索最佳化審批服務的創新舉措,在審批工作中實現便民利企。
(三)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先照後證”改革,推動將保留的登記註冊前置許可改為後置。市、縣有關部門要落實中、省有關規定,開展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協調企業解決經營範圍登記中的相關問題,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範圍提供服務。註冊登記部門要告知企業需要辦理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並及時將有關企業登記註冊信息推送至相關監管部門。企業超經營範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有關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範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者其他政務服務事項。
(四)推進信息歸集運用。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強化思維理念、體制機制、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創新創造,實現信息化建設和涉企數據統一管理、集約共享,推動涉企信息資源整合套用。涉及垂直管理的業務信息系統,市級有關部門要主動對接省級相關部門,制定便捷可行的信息歸集共享實施方案,確保本系統涉企信息歸集共享落地落實。市、縣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全市企業電子證照庫建設,及時將企業登記註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電子證照歸集至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陝西)、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陝西)。要加強電子證照運用,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互認互信,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等場景普遍推廣企業亮照亮證電子化。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
(五)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落實放管結合、並重要求,結合我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際,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建立健全審管聯動機制,夯實監管責任,明確監管對象和範圍,制定監管任務和計畫,按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情形分類實施監管。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牽頭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持續推進常態化跨部門聯合抽查。有關主管部門要落實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全覆蓋重點監管,守牢安全底線;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量身定製監管模式。市發展改革委要加強信用監管工作,建立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鈎機制,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市大數據發展服務局要深入推進“網際網路+監管”,加強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強化風險預警預測,提升監管精準化、智慧型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職轉和營商辦統籌負責全市“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市行政審批局、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大數據發展服務局等部門牽頭負責改革各項工作,做好調查研究、政策解讀、協調指導、督促落實、法治保障、總結評估等。各級各部門要強化協作配合,積極主動作為,明確任務分工,夯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實落地。
(二)抓好工作落實。市級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對中央和省級層面設定事項進行逐項認領,明確與我市實際實施事項的對應關係,逐項細化改革舉措,主管部門要統一制定行業監管規則,明確監管責任;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對本區域改革工作負總責,要緊盯重點環節,編制事項清單,完善配套措施,制定本地區工作落實方案,並於2021年8月30日前報送市職轉和營商辦備案。
(三)強化宣傳培訓。各級各部門要在政務服務大廳、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有關媒體等做好“證照分離”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提高公眾知曉度,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改革氛圍。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操作能力。要鼓勵探索創新,由點及面,及時總結推廣改革典型經驗和創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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