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精神,為積極穩妥推進我省“證照分離”改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18年11月9日
  • 實施時間:2018年11月9日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解讀二,解讀三,

全文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一、工作目標
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範圍內對國務院確定的第一批106項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形成全過程監管體系。按照國務院部署,逐步對我省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便利。
二、重點任務
(一)分類制定管理措施。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要結合我省實際,對國務院106項“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明確事項名稱表述、審批部門及層級、經營範圍表述,制定具體管理措施,並報送省市場監管局,同時在本部門(單位)網站上向社會公開。省市場監管局匯總後及時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備案。對直接取消審批的,制定事中事後監管辦法。對審批改為備案的,制定備案管理辦法,明確備案的條件、內容、程式、期限以及需要報送的全部材料目錄和備案示範文本,同時制定事中事後監管辦法。對實行告知承諾的,制定告知承諾辦法並製作告知承諾書,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同時制定事中事後監管辦法。對最佳化準入服務的,提出最佳化準入服務的具體措施,完善網上辦理功能,精簡審批材料、壓縮審批時限、減少審批環節,同時制定事中事後監管辦法。
(二)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通過“證照分離”改革,有效區分“證”、“照”功能,讓更多市場主體持照即可經營,著力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對全省“多證合一”改革涉企證照事項實行動態管理,條件成熟一批,納入整合一批。在我省已推行的“三十三證合一”基礎上,對於“證照分離”改革後屬於信息採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事項,原則上通過“多證合一”改革儘可能整合到營業執照上,真正實現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的目標。
(三)強化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要加快完善政府部門涉企信息資源歸集目錄,強化信息歸集工作,不斷豐富和完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涉企信息數量和質量。健全市場監管(工商)部門與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之間對備案事項目錄和後置審批事項目錄的動態維護機制。市場監管(工商)部門和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應按照統一的數據標準,通過四川省政府部門信息共享及監管協作平台推送、領取、使用企業登記、備案和審批信息,實現登記與審批的有效銜接。“證照分離”改革事項中,屬於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的,各級市場監管(工商)部門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落實“先照後證”改革決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6〕11號)要求認真履行好“雙告知”職責;對於不屬於前置審批和後置審批的事項,由市場監管(工商)部門按照經營範圍規範表述將市場主體登記信息推送相關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實現信息互通共享。要建立部門信息反饋機制,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向市場監管(工商)部門及時反饋接收和辦結情況。各級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形成的涉企信用信息應按系統由省直部門(單位)分別推送給省發展改革委和省市場監管局,通過“信用四川”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於相對應的市場主體名下,並對外公示。
(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各級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針對改革事項分類制定完善監管辦法。對中央事權的改革事項,相對應的省直部門(單位)要主動加強與上級部門對接,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要按照全國統一的“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和制度規範,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我省逐步實現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常態化,推進抽查檢查信息統一歸集和全面公開。探索建立監管履職標準,使基層監管部門在“雙隨機”抽查時權責明確、放心履職。進一步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推進聯合執法,建立統一“黑名單”制度,對失信主體在行業準入環節依法實施限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加強統籌,細化工作舉措,確保積極穩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省市場監管局要牽頭建立部門協調機制,不定期召集省直有關部門(單位)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安排部署檢查督查工作。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對涉及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並報有權機關按程式做好“立改廢”工作。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強化對改革工作的指導和培訓,統計涉及本系統各類改革事項新增的辦理數、違法案件查處數、撤銷審批數等,並於每月25日前向省市場監管局報送。
(二)做好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加強信息報送,及時總結推廣改革中的典型經驗。涉及改革事項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審批服務實體視窗向申請人提供示範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公布相應的具體管理措施,規範審批和管理。要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做好宣傳和政策解讀工作,擴大改革政策的知曉度。
(三)強化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強化督查問責,通過檢查、督查、評估、通報等多種方式,大力推動和督促“證照分離”改革各項任務落實。對工作推進有力有效的,予以通報表揚,對未依法依規履行職責的,要嚴肅問責。
附屬檔案:四川省第一批“證照分離”改革事項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

解讀

10日,記者獲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指出,2018年11月10日起,在四川省範圍內對國務院確定的第一批106項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形成全過程監管體系。按照國務院部署,逐步對我省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便利。
記者了解到,按照《通知》要求,改革包括四項重點任務。首先,分類制定管理措施。《通知》指出,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要結合四川省實際,對國務院106項“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明確事項名稱表述、審批部門及層級、經營範圍表述,制定具體管理措施,並報送省市場監管局,同時在本部門(單位)網站上向社會公開。省市場監管局匯總後及時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備案。對直接取消審批的,制定事中事後監管辦法。對審批改為備案的,制定備案管理辦法,明確備案的條件、內容、程式、期限以及需要報送的全部材料目錄和備案示範文本,同時制定事中事後監管辦法。對實行告知承諾的,制定告知承諾辦法並製作告知承諾書,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同時制定事中事後監管辦法。對最佳化準入服務的,提出最佳化準入服務的具體措施,完善網上辦理功能,精簡審批材料、壓縮審批時限、減少審批環節,同時制定事中事後監管辦法。
其次,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通過“證照分離”改革,有效區分“證”、“照”功能,讓更多市場主體持照即可經營,著力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對全省“多證合一”改革涉企證照事項實行動態管理,條件成熟一批,納入整合一批。在四川省已推行的“三十三證合一”基礎上,對於“證照分離”改革後屬於信息採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事項,原則上通過“多證合一”改革儘可能整合到營業執照上,真正實現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的目標。
再者,強化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要加快完善政府部門涉企信息資源歸集目錄,強化信息歸集工作,不斷豐富和完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涉企信息數量和質量。健全市場監管(工商)部門與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之間對備案事項目錄和後置審批事項目錄的動態維護機制。市場監管(工商)部門和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應按照統一的數據標準,通過四川省政府部門信息共享及監管協作平台推送、領取、使用企業登記、備案和審批信息,實現登記與審批的有效銜接。“證照分離”改革事項中,屬於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的,各級市場監管(工商)部門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落實“先照後證”改革決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6〕11號)要求認真履行好“雙告知”職責;對於不屬於前置審批和後置審批的事項,由市場監管(工商)部門按照經營範圍規範表述將市場主體登記信息推送相關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實現信息互通共享。要建立部門信息反饋機制,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向市場監管(工商)部門及時反饋接收和辦結情況。各級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形成的涉企信用信息應按系統由省直部門(單位)分別推送給省發展改革委和省市場監管局,通過“信用四川”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於相對應的市場主體名下,並對外公示。
此外,《通知》要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各級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針對改革事項分類制定完善監管辦法。對中央事權的改革事項,相對應的省直部門(單位)要主動加強與上級部門對接,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要按照全國統一的“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和制度規範,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四川省逐步實現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常態化,推進抽查檢查信息統一歸集和全面公開。探索建立監管履職標準,使基層監管部門在“雙隨機”抽查時權責明確、放心履職。進一步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推進聯合執法,建立統一“黑名單”制度,對失信主體在行業準入環節依法實施限制。

解讀二

11月10日起,我省在全省範圍內對國務院確定的第一批106項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準入服務等4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2017年底,我省在四川自貿試驗區試點開展99項“證照分離”改革事項。今年以來,試點地區共辦理“證照分離”改革事項6341件,辦了證、繳了稅的活躍企業戶數持續增長,“證照分離”改革效應逐漸顯現。
日前下發的《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明確,我省將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形成全過程監管體系,並逐步對我省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便利。
通知明確了分類制定管理措施、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強化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以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等4項重點任務。同時明確,對全省“多證合一”改革涉企證照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在我省已推行的“三十三證合一”基礎上,對於“證照分離”改革後屬於信息採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事項,原則上通過“多證合一”改革儘可能整合到營業執照上,真正實現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的目標。

解讀三

四川省人民政府日前下發《關於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要求從11月10日起,在全省範圍內對106項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便利。
據了解,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從2017年年底起試點開展99項“證照分離”改革事項。今年以來,試點地區共辦理“證照分離”改革事項6341件,為企業發展提供了有利環境,“證照分離”改革效應逐漸顯現。
通知明確,四川將通過“證照分離”改革有效區分“證”“照”功能,讓更多市場主體持照即可經營,著力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對全省“多證合一”改革涉企證照事項實行動態管理,條件成熟一批,納入整合一批。
同時,四川還將在已推行的“三十三證合一”基礎上,對“證照分離”改革後屬於信息採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事項,原則上通過“多證合一”改革儘可能整合到營業執照上,真正實現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的目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