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

《瀘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瀘州市政府同意,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6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6日
  • 發布單位: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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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瀘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2—2025年)》,現將我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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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統籌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政府常務會議、部門領導班子定期學法制度,縣級以上政府及部門至少舉辦2次法治專題講座,重點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及依法行政相關行政法律法規,推動領導幹部帶頭學習、模範踐行。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民普法工作,充分發揮各類普法陣地作用,組織新聞媒體通過專題專欄、權威訪談等形式進行闡釋解讀,深入基層開展有特色、接地氣的宣講活動,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腦入心、走深走實。〔市級各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全面履行主體責任,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年度工作計畫和考核指標體系,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及時規範完成年度報告工作,適時開展法治督察“回頭看”,全方位做好迎接上級法治督察的準備工作。〔市司法局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鞏固法治政府示範創建成果。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綜合示範創建指標,持續培育推廣特色示範項目。大力推動基層法治建設,選樹第二批基層法治示範單位。積極參加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設整體水平。〔市司法局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持續最佳化法治營商環境
(四)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調整完善與《四川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不相適應的政策措施,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清理政府採購、招投標等領域的不合理限制,加大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契約詐欺、非法經營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以及侵害經營主體人身、財產權利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大力推進“證照分離”改革,並在自貿試驗區川南臨港片區加大改革試點力度。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推廣同址同業主體變更告知承諾制、準入即準營清單制等經驗做法。普遍實施簡易註銷,全面推行“套餐式”註銷模式。〔市商務會展局、市市場監管局、自貿試驗區川南臨港片區管委會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創新政府監管方式。建立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加強和改進對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領域管理服務,推行包容審慎監管,開展不合理罰款專項整治。健全社會信用監管,完善重點領域信用評價辦法,加快推進全市信用平台建設,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行為、失信主體名單認定和失信懲戒。〔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數字經濟發展局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積極推進區域法律服務高地建設。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南翼法治協同,全面落實“川渝通辦”清單,協同開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在食品藥品、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文化旅遊等領域加強行政執法協作。高標準打造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大力支持市內法律服務機構打造為區域知名品牌,積極爭取國內品牌律所、仲裁分支機構、商事調解中心入駐瀘州。大力推進市縣鄉村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平台標準化建設,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落實依法行政制度
(八)科學推進政府立法。全面落實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完成《瀘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瀘州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論證審查。完善立法項目論證制度,充分發揮基層立法聯繫點和立法專家作用,探索建立立法項目儲備制度和立法項目庫。進一步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健全完善動態清理和制發協調機制。〔市司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貫徹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瀘州市貫徹〈四川省市縣重大經濟事項決策規定(試行)〉實施細則》,進一步規範“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式。及時編制重大行政決策年度目錄,落實決策全過程記錄和材料歸檔制度。〔市級各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強化合法性審查工作。全面提升鄉鎮(街道)法治化水平,加快推進鄉鎮(街道)合法性審查工作,實現推動全市鄉鎮(街道)合法性審查力量、審查範圍、審查機制全覆蓋。全面落實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對本地法律顧問實行“統采統管”。〔市司法局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十一)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國發〔2021〕26號),縱深推進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農業等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持續深化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推動區縣和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規範開展行政執法,健全鄉鎮(街道)與區縣相關部門行政執法案件移送及協調協作機制。〔市委編辦、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應急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提升行政執法質效。嚴格執行四川省行政執法系列標準,推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向基層延伸。強化道路交通、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築施工、城市消防、城鎮燃氣等重點領域安全執法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加強執法過程中的普法宣傳。〔市司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局、市城管執法局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數字法治政府建設
(十三)深化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推進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瀘州分站點建設,推進政務服務線上線下深度融合,深入推進“一網通辦”“一件事一次辦”“全程網辦”。做好“一網通辦”數據共享開放套用提升工作,加快推進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共享套用。推廣使用“酒城e通”應用程式(APP),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數字經濟發展局、市政府電子政務中心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推廣套用“網際網路+監管”系統。構建監管事項全覆蓋、監管過程全記錄、監管數據可共享、監管結果可追溯的智慧監管體系,2022年年底前實現各方面監管平台數據的聯通匯聚。依託“網際網路+監管”系統,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智慧服務平台建設,推進執法公示平台套用,積極推進“智慧執法”“掌上執法”。〔市城管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數字經濟發展局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依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十五)加強行政複議工作。全面完成行政複議體制改革,確保市縣行政複議機構人員、場所配備、工作經費與工作任務相適應。全面運用全國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平台辦理行政複議案件,落實行政複議決定書網上公開制度。建立行政複議糾錯情況定期通報制度,推動減少同類行政爭議和被糾錯案件數量,行政複議決定履行率達100%。〔市委編辦、市司法局、市財政局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加強治安管理、交通損害賠償、社會保障、房屋土地徵收、環境污染、消費者權益保護、智慧財產權等領域的行政調解工作,推動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協調聯動。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訴非銜接,加強檢調、警調、訪調對接。紮實推進“治理重複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專項工作。〔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信訪局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大行政權力監督力度
(十七)加強行政行為監督。持續開展民營(外來)企業大走訪大調研、“人民民眾最不滿意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承諾整改”活動,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執法監督,組織開展2022年全市行政執法專項監督檢查,積極推進市、縣、鄉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試點。加強府院聯動,大力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積極落實行政規範性檔案審查、行政違法行為監督、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等方面的協作配合機制。〔市司法局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提升政務公開水平。實行政務公開清單管理制度,做好信息發布、解讀回應和輿情監測。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建設,探索開展“網際網路+政務公開+基層治理”行動。認真辦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事項,統一答覆文書模板,對符合法定要件的申請事項按期答覆率100%。〔市政府辦公室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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