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貴州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由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 印發時間:2022年4月7日
  • 印發單位: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2022年
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黔府辦發〔2022〕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貴州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7日

檔案全文

貴州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貴州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任務落實,為《國務院關於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國發〔2022〕2號)檔案貫徹實施和全省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制定本工作要點。
 一、強化職能,推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1.及時完善權責清單。根據國務院部門權責清單編制情況,及時組織調整完善省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工作部署,組織省級政府部門編制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市場監管局)
2.持續最佳化政務服務。全面實施政務服務“數字服務”便民工程,持續提升“一網通辦”水平。2022年底前,“全程網辦”事項占比70%以上,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涉及國家秘密等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辦理,政務服務視窗好評率達95%以上,12345熱線接通率、辦結率、滿意率不低於95%。(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中心)
3.大力最佳化營商環境。深入實施《貴州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制定2022年營商環境改革重點任務清單,強化“貴人服務”品牌。對招商引資優惠政策進行全面清理,制定不斷提高招商引資質量的指導意見。開展營商環境評估,及時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牽頭單位:省投資促進局)
4.加強民營企業權益保護。開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行政執法監督專項行動。推進“法治體檢”常態化,打造法治文化建設示範企業品牌,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5.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定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府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政策措施,嚴格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及時清理廢除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司法廳、省商務廳)
6.嚴格執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普遍落實“非禁即入”。及時清理廢除與市場準入有關法律法規不符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7.推進涉企信息歸集共享。依法依規界定失信行為,實施失信懲戒措施。(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省發展改革委)
 二、健全制度,推進政府治理規範化程式化法治化
8.推進行政立法提質增效。圍繞貫徹落實國發〔2022〕2號檔案,組織開展相關規章制度立改廢釋工作。編制省政府2022年立法計畫和2023—2027年立法規劃。推進《貴州省赤水河流域醬香白酒生產環境保護條例》立法,推動修訂《貴州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貴州省信息基礎設施條例》和《貴州省法律援助條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修改情況,開展相關聯、相配套政府規章清理工作。(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9.完善行政立法工作機制。嚴格落實重大立法事項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開展省政府立法規劃評估工作,實行預備立法項目退出機制,加強立法規劃計畫的督促落實。2022年底前,完成對全省行政立法工作人員的輪訓。(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10.強化政府規章備案審查。建立市州政府規章備案審查工作機制,認真落實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11.強化行政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全面落實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機制和備案審查制度,壓實起草部門法制審核責任。充分發揮備案平台作用,強化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備案審查合格率達100%。(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三、嚴格依法決策,提升決策公信力執行力
12.強化決策程式實施。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貴州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實施辦法》,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嚴格執行目錄清單管理,推動省市縣級政府編制和公布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強化風險評估,重大行政決策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式,合法性審查率達100%。(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13.持續推進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工作。縣級以上政府及其部門公職律師覆蓋率符合要求、法律顧問全覆蓋。重大決策注重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意見。建立履職工作機制和激勵機制,加強履職情況考核。探索建立涉稅爭議公職律師諮詢服務中心,制定完善納稅人繳費人權利救濟和稅費爭議解決機制,強化對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保護。(牽頭單位:省司法廳、省稅務局)
14.強化決策責任追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當及時作出決策而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應當倒查責任,實行終身責任追究,對決策機關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四、健全工作體系,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5.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制定賦予經濟發達鎮部分縣級行政管理許可權指導目錄、賦予鄉鎮和街道部分縣級行政管理許可權指導目錄,穩步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下放給基層。統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2022年底前完成全國統一行政執法證件的換髮工作。(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16.加強重點領域執法。依法加大對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生態環境、未成年人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交通運輸等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強化對電信網路詐欺、侵犯智慧財產權等新型犯罪打擊力度,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深入推進禁毒“大掃除”三年專項行動,持續提高人民民眾安全感、滿意度。(牽頭單位:省公安廳、省有關單位)
17.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省級行政執法部門進一步完善本系統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嚴格實施《行政處罰法》,依法制定“首違不罰”和輕微違法行為包容免罰清單。啟動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分步驟分階段解決民眾反映突出的執法問題。(牽頭單位:省司法廳、省級行政執法部門)
18.加強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認真落實公安部關於深入推進公安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的意見,推動形成系統嚴密、運行高效的執法監督管理體系。推動執法責任體制改革,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強化責任追究,推動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進一步提高。(責任單位:省公安廳)
19.加強行政執法指導。建立省級行政執法指導案例編寫、發布機制,推動省級行政執法部門定期編寫指導案例,發揮引導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作用。(牽頭單位:省司法廳、省級行政執法部門)
20.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行政機關制定執行年度普法責任清單,開展以案釋法和違法警示教育活動。積極開展示範創建,提升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率實現上升。(牽頭單位:省司法廳、省級行政執法部門)
 五、健全應急體系,依法預防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21.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推動《貴州省傳染病防治條例》立法工作,組織開展立法調研。堅持依法防疫抗疫,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鞏固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牽頭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22.依法應對突發事件。完善突發公共事件總體和專項應急預案,以及與之相銜接配套的各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回響、恢復重建、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牽頭單位:省應急廳、省衛生健康委)
23.依法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強化各地各部門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責任。按照平戰結合原則,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回響處置程式和協調聯動機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和危機溝通,做好對熱點敏感問題的輿論引導,及時回應人民民眾關切。(牽頭單位:省應急廳、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
24.加強應急處置培訓。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法律法規教育培訓,引導社會公眾自覺服從依法作出的應急管理措施。(牽頭單位:省應急廳)
六、堅持穩字當頭,強化矛盾糾紛預防調處
25.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推動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村(社區)專職人民調解員管理暫行辦法。推動全省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配備1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配備2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加強基層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26.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落實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排查“五級聯動”工作機制,加強“民轉刑”隱患和婚戀家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強化源頭預防、排查預警、調解化解。加強社區矯正對象法治教育,開展社區矯正中心開放日活動。(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27.深化行政複議體制改革。行政複議登記受理以及辦案場所、工作經費、辦案設備等保障到位,建立健全行政複議決定書網上公開制度,加強訴前協商,推動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權威、統一高效的行政複議體制。(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28.持續推進“兩降一升”。對行政複議被糾錯率和行政訴訟敗訴率高的地區進行約談,推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被糾錯率、行政訴訟敗訴率低於全國平均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七、強化制約監督,促進行政權力規範透明運行
29.形成監督合力。建立法治督察與紀檢監察協作配合機制,推動黨內監督與各類監督有機貫通融合。(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30.發揮統計監督作用。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制定我省實施意見,健全問責制,推動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落實。(牽頭單位:省統計局)
31.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組織開展省級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牽頭單位:省審計廳)
32.推進政務誠信建設。嚴格落實《貴州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規範政府投資行為,嚴防重大風險。開展政府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督促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政府機構履行生效判決義務。(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八、加強科技保障,推進數字法治政府建設
33.加快推進信息化平台建設。建成各級互聯、協同聯動的政務服務平台,實現從省到村(社區)網上政務全覆蓋。加快推進政務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建成“貴人服務”APP,強化移動政務服務能力,2022年底前,累計上線政務服務事項4000項、電子證照服務150項。(牽頭單位:省大數據局、省政務服務中心)
34.深入推進政務數據融通攻堅工程。推動省直部門自建業務系統、貴州政務服務網與國家部委業務系統融通共享。持續開展“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建設,2022年底前實現各方監管平台數據的聯通匯聚。打造“貴人卡(社保卡)+貴人碼”惠企便民服務體系,打造10個以上套用場景,加快智慧教育、智慧醫療、智慧交通等建設,打造10個省級數字民生典型示範。(牽頭單位:省大數據局、省政務服務中心、省市場監管局)
35.有序推廣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平台套用。運用信息化手段助推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深入實施。(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九、加強組織保障,推動任務落實
36.各級行政機關持續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培訓,以“兩個確立”統一思想和行動,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各方面。充分發揮省哲學社會科學課題、省決策科學課題等課題研究引領作用,組織專家學者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理論研究。(牽頭單位:省社科院、省教育廳、省有關單位)
37.制定領導幹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落實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實行部門(系統)“訂單式”學法考試,推動以考促學、以考促用。加強律師、社區矯正、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鑑定等基層緊缺人才培養,逐步擴大法治人才特別是涉外法治人才規模。(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38.深入推進民法典實施。加強指導、監測,堅持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嚴格依據民法典規範行政行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39.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持續做好全國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選樹一批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標桿。(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40.加強法治督察。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抓實“關鍵少數”,推動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年終述法全覆蓋,在法治督察中強化關鍵性結果性指標運用,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年度任務落地落實。(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