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21-2022)

《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21-2022)》是2023年4月23日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發布的報告。《報告》顯示,在2021-2022年對全國100個地方城市法治政府建設水平的評估中,法治政府建設水平呈現整體上穩步提升的態勢。北京、杭州、南京、廣州、青島、寧波、深圳、上海、廈門、武漢等城市得分靠前,表現優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21-2022)
  • 發布時間:2023年4月23日
  • 發布單位: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 
發布背景,主要內容,

發布背景

2023年4月23日,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發布《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21-2022)》。
自2013年起,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啟動中國地方法治政府評估項目,至2023年已有10年。本年度選擇100個城市為評估對象,從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的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法治保障、數字法治政府等11個方面,對地方法治政府建設水平進行評估。

主要內容

法治政府建設穩步推進,典型城市和典型經驗的示範引領作用初步顯現。
《報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設水平總體上不斷提升,各地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穩步推進,即使一些法治政府建設水平還相對薄弱的地區,也較評估初期有了明顯改善,環比實現自我提升,在一些反饋法治政府建設成效的核心指標上取得了較為顯著的進步。
《報告》還指出,地方政府法治政府建設的主動性、創新性進一步顯現。特別是在一些與社會經濟發展直接相關的指標考核過程中,新的制度創新成果不斷湧現,改革實踐舉措持續落地,在最佳化營商環境、建立行政審批與行政監管的銜接機制、以數位化提升依法履職效能等方面出現了一些典型經驗,示範引領作用初步顯現。
法治政府建設的重點領域建設成效明顯
《報告》顯示,各地方法治政府建設在重點領域持續提升。在組織領導方面,各地普遍建立了黨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並通過審議、決策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事項,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的考核、督察機制,切實健全了法治政府建設領導體制、機制;在行政執法方面,各地方政府逐步落實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的各項要求,推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在監督與問責方面,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全面加強,違法行政行為能夠被及時糾正查處;在法治宣傳工作方面,“誰執法誰普法”“以案釋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等法治宣傳方式創新不斷取得實效。
法治政府建設還面臨不平衡、不充分的挑戰,法治政府建設進入深水區。
《報告》指出,就經濟社會發展對更高水平法治的需求而言,法治政府建設還存在多層次、多方面的挑戰。一是不同區域與不同層級間法治政府建設水平不平衡、不充分。在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穩步推進的大背景下,需高度關注先進地區和後發地區之間法治政府建設水平不平衡的問題,在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促進國內大循環的背景下,這種不平衡可能形成巨大的城市競爭力差距。與此同時,需切實加強基層法治建設,持續緩解人民民眾不斷提升的法治需求和不同層級法治政府建設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二是法治政府建設還存在一定的形式主義傾向,在規範行政權力運行方面,還沒有從根本上形成行政活動全生命周期依法運行的框架秩序,一些規範行政權力的制度還沒有真實地發揮作用;三是部分地方政府在統籌突發事件應對和法治政府建設方面還存在缺陷,行政應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一些法治政府建設建設工作的開展。
《報告》建議,應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內涵式發展,著重突破法治政府建設的弱點領域,保持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持續提升。一是進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領導機制,將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落在實處,結合地方實際紮實調研關鍵問題,出台有針對性、實效性舉措。二是進一步形成法治政府建設中主動創新的規模效應,推廣地方法治政府建設的先進經驗,以點帶面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創新發展邁向新台階。三是實質增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內涵與穿透性,建立行政活動全生命周期法治化建設的基本框架秩序,確立行政權力運行的具體標準與規範,提高行政管理相對人對於行政活動的可預見性,特別是著力增強監管執法的規範、透明、可預期。四是加強數字政府建設中的法律制度供給,強化行政機關處理個人信息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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