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規劃 (2021-2025年)

《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規劃 (2021-2025年)》由中共北京市委2021年5月9日印發,為全面貫徹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精神,統籌謀劃和協調推進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制定本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規劃 (2021-2025年)
  • 發布時間:2021年5月9日
印發通知,通知全文,

印發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關於印發《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規劃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區委,市委各部委辦,市國家機關各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各國有企業和高等院校黨委:
現將《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規劃(2021-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北京市委
2021年5月9日

通知全文

為全面貫徹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精神,統籌謀劃和協調推進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制定本規劃。
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全面推進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將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本市認真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地方法規規章體系不斷完備,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強化,司法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普法宣傳工作不斷加強,開創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為在新的起點上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奠定了堅實基礎。
全面推進依法治市,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的客觀要求,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應有之義,是建立首都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體系的必由之路。在全面推進首都高質量發展的新征程上,必須把全面依法治市擺在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保障性位置,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向著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的目標不斷前進。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牢牢把握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的目標要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堅定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以解決法治領域突出問題為著力點,在法治軌道上推進首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努力建設好偉大社會主義祖國的首都、邁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國首都、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牢牢把握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加強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正確方向。
——堅持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系統總結運用新時代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的鮮活經驗,不斷推進理論和實踐創新發展。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圍繞落實“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聚焦首都人民民眾對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權利保障、法律服務等方面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堅持統籌推進。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貫通落實,堅持依法治市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堅持頂層設計與各地區、各領域探索相結合,確保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整體協同推進。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聚焦黨中央關注、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法治建設薄弱環節,著眼推進首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切實增強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時代性、針對性、實效性。
——堅持首善標準。圍繞正確處理好“都”與“城”的關係,大力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平,高標準謀劃推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確保各項制度設計和工作措施行得通、真管用,努力走在全國法治建設前列。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黨對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體制機制更加健全順暢,全市法治建設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不斷增強。地方法規規章制度體系規範科學、完備統一,能夠有效滿足改革發展穩定的客觀需要;法治政府建設深入推進,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更加科學有效;“八五”普法規劃實施完成,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全面建立,市民的法治觀念和守法意識不斷增強,法治信仰普遍確立;形成符合首善標準、體現時代特徵、對標國際一流、滿足民眾需求的法治建設新局面。
二、建設具有首都特色的地方法規規章制度體系,開闢良法善治新境界
(四)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重要情況,都應及時向市委請示報告。加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對地方立法工作的統籌協調,推動解決部門解決不了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部門之間存在分歧的重大問題。
充分發揮人大對地方立法工作的主導作用。健全立項、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提升牽頭起草、組織協調和審議把關的能力,及時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通過法定程式轉化為地方法規規章制度。重視發揮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主體作用,建立健全四級人大代表聯繫機制,提高常委會專職委員比例。建立健全由市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組織有關部門牽頭起草重要地方法規草案制度。
注重發揮政府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將立法起草工作和部門業務工作一體推進。加強地方法規規章配套制度建設。將部門協同立法工作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標。
拓寬社會各方有序參與地方立法的途徑和方式。認真做好立法協商,充分發揮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立法研究支撐體系,統籌首都智力資源,推動法律顧問和律師積極參與地方立法工作。
(五)健全地方立法工作機制。積極探索“小切口”立法、精準立法,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可操作性。遵循立法技術規範,保持立法技術形態的統一。加強立法評估論證工作,對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加強論證諮詢,推進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引入第三方評估工作,對重要立法事項可能產生的經濟、社會、環境影響進行評價,充分利用大數據提供統計分析和決策依據。健全立法項目責任制,明晰立法工作各階段責任分工和任務重點。積極探索由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組建專班聯合起草重要地方法規草案。
(六)彰顯地方立法特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突出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加強涉及全面深化改革、“兩區”建設、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高質量發展和科技創新、推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立足首都超大城市治理和高質量發展,推進“接訴即辦”、數字經濟、突發事件應對等地方立法工作;全面加強和完善疫情防控相關地方法規規章制度建設,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推動首都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完善食品、藥品等領域地方法規規章制度;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以治理水、大氣、土壤、固體廢物、有害物質、環境噪聲污染和野生動物保護為重點,完善生態保護地方法規規章制度。加強保障和改善民生,最佳化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的立法,完善學前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弱勢群體保護、安全生產等地方法規規章制度。加強優秀歷史文化保護和傳承、社會救助、志願服務等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立法修法工作。圍繞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深入推進交通一體化、生態環境保護、產業升級轉移立法協同工作,積極探索人才流動、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等方面的立法協同。
(七)加強立法與執法互動。建立健全立法事項專門聽取執法機構意見建議的機制,推動需要立法解決的問題及早進入立法程式;通過執法檢查和立法後評估,推動地方法規規章的有效實施或者修訂。建立健全立法解釋制度。建立立法本意及理由的釋明機制。
三、建設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深入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動權力清單同“三定”方案和政務服務事項有機銜接。深化權責清單制度,完善準入負面、雙隨機事項、“網際網路+監管”事項、告知承諾制事項、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等清單管理。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編制並公布本市備案管理事項清單。
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要求。持續推進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案例評審活動,進一步提升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法律顧問選聘、使用、考核、評價機制,研究制定公職律師管理實施辦法。深入做好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和備案審查工作,實現對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市、區政府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全覆蓋。建立健全備案審查工作年度報告制度。
圍繞首都超大城市治理,提升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最佳化“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機制,合理劃分市、區、街道(鄉鎮)執法職責許可權,持續推進執法重心下移、執法力量下沉,加大執法人員、經費、資源、裝備等向基層一線傾斜的力度,最佳化行政資源在不同層級的配比。組織、協調相關職權下放部門做好街道(鄉鎮)綜合執法的培訓、指導。完善行政執法協調機制。分步推進落實街道(鄉鎮)綜合執法改革,強化賦權清單管理,實現由聯合執法向綜合執法轉變。
推進行政執法方式創新,基本實現全市行政執法移動辦案終端全覆蓋。健全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有效銜接、信息資源跨部門互聯互通共享、跨部門跨條塊跨體系協同協作的工作機制。持續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基本形成信用監管、大數據監管、包容審慎監管等多種監管模式相互支撐、綜合套用的新型監管體系。
以生態環境治理、超限超載運輸等重點領域治理和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籌辦執法保障為重點,共同推動執法程式、文書檔案、裁量標準統一,減少區域執法差異性,推動京津冀跨區域執法協作。
以良法善治保障首都高質量發展,圍繞打造國家營商環境示範區目標要求,用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法治保障聯席會議平台,不斷提升營商環境建設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水平。全面清理、廢止對非公有制經濟的不合理規定。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為新產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提供地方法規規章制度依據。完善平台企業壟斷認定、數據收集使用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地方法規規章制度。實行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激勵和保護科技創新。健全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制度。強化政務誠信體系建設,重點治理政府失信行為,加大懲處和曝光力度。圍繞“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加快推進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推動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標準統一、整體聯動、業務協同,深入推進“一網通辦”,為企業和民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
(九)建設公正高效權威司法。堅持和加強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健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
深入推進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持續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推進民事訴訟程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進一步規範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建設跨部門涉案財物集中管理平台,健全完善“實物靜止、手續流轉”管理模式。加快推進法院內設機構改革。深化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改革。充分發揮北京金融法院職能作用,推進金融審判體制機制創新。加強破產法庭建設,強化破產審判配套保障,探索有運營價值的困境企業破產、重整機制。推動審判事務集約化、社會化管理。完善檢察院法律監督體系,探索重大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模式,完善重大監督案件辦理機制。深化完善檢察機關派駐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機制。繼續推動公安、司法行政、法學會等機構職能體系建設。
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進一步提升司法質效。研究法律適用標準,完善執法司法辦案指引。圍繞構建權責一致的司法權運行新機制,完善法官、檢察官權力清單和履職指引,健全擔任領導職務的法官、檢察官直接辦案的配套機制。加強辦案團隊建設,推動司法人員專業化分工、類案專業化辦理。健全專業法官會議、檢察官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工作機制,依法從嚴從快懲處妨礙突發事件應對的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訴源治理工作機制,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及時化解。完善落實訴調對接機制、“多元調解+速裁”機制。探索推進“移動微法院”建設。
深化執行制度改革,加強執行難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深入推進審執分離改革,最佳化執行權配置,落實統一管理、指揮和協調的執行工作機制。推進完善執行轉破產工作機制。完善刑罰執行制度,統一刑罰執行體制。深化監獄體制機制改革,健全完善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新型監獄體制。完善監獄、看守所與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機構之間的工作對接機制。推進刑罰執行一體化建設。
(十)深入推進全民守法。深入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推動社會普法工作,健全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鞏固擴大北京普法聯盟,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探索實施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制度。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宣傳報導常態化機制,對立法熱點問題主動發聲、釋疑解惑。持續加大對生活垃圾管理、物業管理、停車管理等重點地方法規的普法力度。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結合北京歷史文化特點和文化中心戰略定位,制定出台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的意見。
加強權利保護。健全公眾參與重大決策機制,暢通公眾參與重大決策的渠道。健全企業家、職工、行業協會商會參與涉企地方法規及政策制定機制,依法平等保護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引導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促進企業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為民眾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加快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路,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推動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可持續發展。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圍繞服務“兩區”建設、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首都改革開放,全面落實中央有關決策部署。
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完善社會治理體制機制。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推進市域治理創新,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推進鄉村依法治理,研究制定實施北京市法治鄉村建設工作標準。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引領聯繫民眾參與社會治理的作用。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健全完善居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治理規範體系。完善失信懲戒機制,規範失信懲戒對象名單制度。增強社會安全感,加強平安北京建設,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依法嚴厲打擊和懲治暴力傷害醫務人員、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新型網路犯罪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積極打造新時代“楓橋經驗”升級版。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全面開展律師調解工作。完善調解、信訪、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訴訟等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整合基層矛盾糾紛化解資源和力量,充分發揮非訴糾紛解決機製作用。有序推進行政裁決工作,探索擴大行政裁決適用範圍。深入推進法治信訪建設,加大信訪積案化解力度。
依法治理網路空間。加強和創新網際網路內容建設,建立健全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一體化受理處置體系,加強青少年網路安全教育。嚴格規範收集使用用戶身份、通信內容等個人信息行為。
四、建設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切實加強對立法、執法、司法工作的制約和監督
(十一)構建法治監督體系。加強黨對法治監督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法治監督作為監督體系的重要內容,保證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依法正確行使。加強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民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發揮整體監督的效能。推進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全面推進立法公開、執法公開、司法公開,逐步擴大主動公開的範圍,依法依規開展依申請公開,主動接受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加強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制機制改革和建設,有效防範法律、廉政、人身安全等風險。
(十二)加強立法工作監督。建立健全立法工作監督機制,完善立法工作監督程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要加強對立法工作落實情況的指導督促。市人大常委會要督促、檢查、指導政府及其部門,按照立法規劃計畫的任務分工和時間要求,及時組織調研論證、地方法規草案起草,按時提請審議。依法處理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公民對規範性檔案書面提出的審查要求或者審查建議。
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實現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究。完善備案審查程式,明確審查範圍、標準和糾正措施。強化對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各級監察委員會監察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將法院、檢察院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納入本級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範圍。健全全市統一的備案審查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備案審查工作年度報告制度。
(十三)加強執法工作監督。加強行政執法信息服務平台建設,最佳化行政執法考評監測指標體系。加強行政執法考評監測數據在依法行政、績效管理、機構編制管理、公務員管理、財政預算管理等方面的套用。
加強行政執法協調工作,完善行政執法協同協作規則等制度規範。完善行政執法案卷製作和評查規範。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國家監察的辦案銜接機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對執法不作為、執法亂作為、選擇性執法、逐利執法的監督制約機制。完善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和查處機制。
穩步推進行政複議體制改革,整合行政複議職責,暢通行政複議渠道,最佳化行政複議程式,推動形成公正權威、統一高效的行政複議工作體制。
發揮行政應訴監督指導作用,對於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可能引發群體事件的案件,全面實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及時妥善處理行政爭議。
(十四)加強司法活動監督。全面推行法官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統一規範法官檢察官辦案許可權。健全智慧型化、自動化管理平台,對案件的監管實行全程留痕。研究制定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的具體舉措。加強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建設,健全完善司法人員懲戒工作制度機制。
完善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和檢察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機制,嚴格落實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相關意見。健全對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等的法律監督機制。
強化刑事司法監督。健全偵查機關辦理重大案件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建議制度。健全刑事案件統一審核、統一出口工作機制,規範證據審查判斷與運用。完善查封、扣押、凍結等偵查措施的監督機制。健全刑事申訴案件受理、移送、複查機制。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建立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對訊問合法性進行核查制度。健全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意見工作機制。建立對監獄、看守所的巡迴檢察制度。完善看守所管理制度。完善有效預防和及時發現、糾正冤假錯案工作機制。健全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行使訴訟權利保障機制。
五、建設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全方位支撐
(十五)加強政治和組織保障。各級黨委(黨組)和領導幹部要支持立法、執法、司法機關開展工作,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各級立法、執法、司法機關黨組(黨委)要加強領導、履職盡責,機關基層黨組織和黨員要充分發揮戰鬥堡壘和先鋒模範作用,保障憲法法律實施。
(十六)加強隊伍和人才保障。加強承擔全面依法治市(區)工作的機構和隊伍建設,配齊配強人員力量,突出政治標準,加強專業化建設。明確和細化相關工作機構職責、人員崗位職責,切實做到事有人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銜接有序。
建設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法治專門隊伍。深入開展理想信念、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和在職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同堂培訓制度。加強立法、執法等法治專門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行政複議人員制度。建立健全立法、執法、法務部門內部以及與其他部門具備條件的幹部和人才交流機制。健全法官、檢察官員額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域遴選機制、員額遞補機制。健全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人員懲戒機制。完善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薪酬待遇制度及增資機制,探索吸收研修學者、法學院校學生、實習律師等從事司法輔助工作。完善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健全執法司法人員依法履職免責、履行職務受侵害保障救濟、不實舉報澄清等制度。加強街道(鄉鎮)法治人才配備,充實基層法治工作力量。
加快發展律師、公證、司法鑑定、仲裁、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隊伍,健全職業道德準則、執業行為規範。深入落實全面加強新時代律師行業黨的建設工作意見,實現黨對律師行業各領域工作、各方面人才的全面統領。完善律師不良執業信息記錄披露和查詢機制。推動建設國際一流的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司法鑑定機構和涉外法律人才隊伍。
統籌國內國際法治需求,構建凸顯時代特徵,體現首都特色的法治人才隊伍培養體系。建立健全法學教育、法學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實踐工作者之間相互交流的機制,完善法治人才聯合培養模式。創新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實施法律服務領軍人才和涉外人才培養規劃。
(十七)加強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充分發揮科技創新支撐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作用,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5G等現代科技手段,推進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數據化、網路化、智慧型化。加強全面依法治市信息化工作,服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探索推進以人工智慧與大數據分析提升地方立法科學化水平,積極運用新技術手段拓寬地方立法參與渠道。推進行政執法信息服務平台三期建設,強化全市行政執法案件數據匯集、分析和評估能力,服務市委、市政府決策。深化政法辦案智慧型管理系統建設,持續推進辦案信息數據交換共享和部門間業務聯動協作。加快推進遠程視訊、線上協同等新技術手段與司法審判深度融合,有效發揮信息化建設在加強審判權制約監督、提升審判質效方面的作用。加快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熱線平台、網路平台有機融合,最佳化整合公共法律服務資源,推進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建設。
六、建設完備的黨內法規體系,著力提高黨內法規的執行力
(十八)健全本市黨內法規體系。全面開展黨內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健全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做好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協調。積極穩妥探索黨的領導入法入規的途徑;制定黨內法規時,同步就該法規與有關法律的具體銜接進行專項研究,並開展與法律衝突的風險評估。
(十九)切實做好黨內法規實施。探索將黨內法規納入黨員領導幹部任前考試內容,擴大普法講師團中黨內法規師資力量。大力推進黨內法規信息化、智慧型化建設。嚴格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強化監督檢查和追責問責,暢通黨員民眾反映和檢舉渠道,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嚴肅查處違反黨內法規的行為。
(二十)加強黨內法規工作保障。加強黨內法規專門工作隊伍建設,注重充實法學、黨建、文秘等方面專門人才,最佳化專業和經歷結構。健全完善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黨內法規工作後備人才隊伍。推動黨校(行政學院)、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及市法學會等開展黨內法規研究。
七、加強市委對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
(二十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要大力推動廣大幹部民眾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要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點學習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要作為重點課程。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組織黨員幹部進行系統學習和培訓。法治工作部門要開展全戰線、全覆蓋的培訓輪訓。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學校教育,納入本市高校法治理論教學體系,做好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工作。要開展深入研究和宣傳解讀,拓展學習宣傳的廣度深度。
(二十二)深入推進黨委依法決策。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完善黨委依法決策機制,健全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式,規範黨委重大決策流程。加強黨委重大決策調查研究、合法性論證和風險評估。落實領導幹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推動領導幹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幹部的重要內容,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
(二十三)加強全面依法治市理論研究。圍繞“十一個堅持”,深入研究和總結首都法治建設的成功經驗,確立一批需要研究的重大課題,推動形成一批有價值的研究成果。打造首都法治高端智庫,推動北京市法治政府研究基地、立法研究基地和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專家諮詢機制。
(二十四)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各級黨委要把法治建設同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推進法治建設的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建立健全法治督察工作體制機制,提高黨領導下的法治督察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加強重大法治工作的法治督察。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要做好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的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各協調小組要在本領域發揮作用,推動法治建設任務落到實處。各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要加強本區域法治建設牽頭抓總、統籌謀劃、督促督辦落實等工作。
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全面準確貫徹本規劃精神和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分工、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務求實效,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要抓好督促檢查,確保規劃各項部署落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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