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 (2021-2025年)

2021年11月26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 (2021-2025年)
  • 發布單位: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
全文
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新起點上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黨的十八大以來,本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在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深化政府職能轉變、提升行政決策法治化水平、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強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強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治素養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海淀區、西城區、朝陽區被命名為全國首批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通州區、平谷區2個項目被命名為全國首批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法治政府建設水平走在全國前列。
當前,我國已經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新征程。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持續推進首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首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都對本市法治政府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須錨定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立足實現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的宏偉藍圖,夯實基礎、久久為功,在新起點上全面推進首都法治政府建設。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圍繞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的總目標,在法治軌道上持續推進首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慧型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為建設偉大社會主義祖國的首都、邁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國首都、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完善黨領導法治政府建設的制度機制,確保法治政府建設的正確方向。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圍繞“七有”“五性”,聚焦人民民眾對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期待、新要求,持續提升人民民眾的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統籌謀劃、改革創新。把法治政府建設放在首都發展大局中統籌謀劃,堅持思想理念引領、制度機制創新和數位技術賦能,積極探索具有首都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設路徑。
堅持協同推進、重點突破。堅持“共同推進、一體建設”的工作布局,發揮法治政府的示範和帶動作用,注重頂層設計與區域探索結合,發揮引領作用,促進整體發展。
堅持首善標準、問題導向。堅持首都特色,落實首善要求,切實解決黨和政府高度關注、人民民眾反映強烈、制約法治政府建設深入推進的突出問題。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日益健全,各級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法治政府建設對服務首都高質量發展的保障作用有效發揮,對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支撐作用顯著增強,對滿足人民民眾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供給作用持續提升。各區、各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協同推進,力爭60%以上的區獲得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命名,更多項目獲得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命名,法治政府建設整體水平持續走在全國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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