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師行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

《北京市律師行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是為了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法務部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律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首善標準推動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制定的行動計畫。

2023年9月12日,北京市司法局印發《北京市律師行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律師行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
  • 頒布時間:2023年9月12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司法局
  • 文號:京司發〔2023〕33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北京市司法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律師行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的通知
京司發〔2023〕33號
各區司法局、經開區平安辦,市局機關有關處室,市律師協會:
《北京市律師行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已經2023年8月24日北京市司法局第12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2日

內容全文

今後三年,是北京律師行業發展的戰略機遇期。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法務部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律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首善標準推動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律師工作重要指示和對北京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法務部黨組關於“把律師隊伍引導好、管理好、服務好”的部署要求,立足首都功能定位,堅持首善標準,在強化律師行業政治建設、黨的建設,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加強律師事務所管理,推進律師專業化建設,提高律師協會服務效能,保障律師行業健康發展等方面採取務實有效措施,推動律師工作高質量發展,為加快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助力北京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律師工作和律師隊伍建設全過程、各方面,確保律師行業發展正確政治方向。堅持首善標準。自覺對標首都功能定位和發展需求謀劃律師工作,推動律師行業持續發展走在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站穩人民律師的根本立場,努力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堅持公平正義。積極履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工作者職責使命,把促進公平正義作為律師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堅持服務大局。充分發揮律師職能作用,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務新時代首都發展。堅持改革創新。以改革驅動創新,以創新引領發展、破解難題,不斷激發行業活力,推動律師行業健康發展。
二、行動目標
到2025年,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效應進一步彰顯,政治建設切實加強,黨對律師工作的領導更加有力;律師行業規範化、專業化、規模化、國際化、品牌化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律師工作質量有力提升,律師事務所數量和律師人數合理增長;律師行業綜合服務能力、市場競爭力、行業引領力、社會影響力持續增強,對首都經濟成長、法治建設、社會發展的貢獻度進一步提高,保持在全國律師行業的領先地位。
(一)行業政治建設切實加強。牢記“看北京首先要從政治上看”的要求,堅持和加強黨對律師工作的全面領導,把政治建設擺在律師行業黨建工作的首位,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教育引導廣大律師堅決捍衛“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確保律師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二)行業黨建工作顯著提升。黨對律師行業的領導制度機制更加健全,符合條件的律師事務所黨組織應建盡建,聯合黨支部實現融合共促,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充分發揮。到2025年,律師事務所黨建工作規範化建設達標率95%,獨立黨組織對有黨員律師事務所的覆蓋率達到35%;規模較大、黨員人數較多的律師事務所專職黨務工作者配備率達到100%;協同推動有關群團組織、社會團體發現聯繫和推薦黨外律師人才,全市黨外律師代表人士及後備人選總體規模逐年增長。
(三)行業持續深入健康發展。律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指標和專業評價指標全面建成,行業規模穩步增長,依法誠信規範執業內化於心,履行社會責任的自覺性積極性明顯加強;律師執業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行業影響力、貢獻度進一步提升。到2025年,每萬人擁有律師數達到20人,律師行業業務收入突破400億元、納稅總額突破50億元,培育一批有影響的品牌律師事務所和律師。
(四)律師事務所規範創新發展。合規管理理念、誠實守信理念、行業共同體意識切實增強。引導中小所向規範化、專業化、特色化發展;支持大中型所向規模化、國際化、品牌化發展;鼓勵規模所做強做優。到2025年,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抽查合格率達到95%以上;100名律師以上律師事務所達到80家,境外分支機構達到85家,形成30家在國內外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涉外示範律師事務所,建設5家以上國際一流律師事務所。
(五)律師隊伍綜合素質明顯提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工作者身份認同感進一步增強,律師隊伍層次、素質、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專業優勢進一步凸顯,綜合服務能力顯著提升,行業引領、輻射、帶動作用更加彰顯。到2025年,律師行業領軍人才達到500人左右、優秀人才達到1600人左右、後備人才達到3000人左右,其中涉外律師領軍人才達到200人左右、優秀人才達到800人左右、後備人才達到1500人左右。
(六)深化律師制度改革順利推進。律師執業權利得到有效保障,執業環境進一步最佳化,律師公益法律服務專業化、職業化步伐加快,法律援助案件質量有效提升,律師隊伍和律師事務所結構進一步最佳化,法律職業共同體進一步融合。到2025年,律師工作制度機制更加健全完善;市、區兩級黨政機關公職律師工作實現全覆蓋,市屬、區屬國有企業根據需要設立公司律師,民營企業公司律師試點深入推進。倡導每名律師每年參與不少於50個小時的公益法律服務。
(七)律師協會建設全面加強。市、區兩級律師協會順利換屆;律師協會治理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制度規範進一步健全,履職能力、服務意識、服務效能有效提升,對行業的凝聚力、向心力切實增強。到2025年,實現市、區兩級律師協會事權劃分合理,律師協會工作機制完備、運行規範、管理科學,功能作用充分發揮;突出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主體地位,律師協會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服務務實高效,把律師協會真正建成“律師之家”。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律師行業政治建設
1.持續深化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充分發揮市、區兩級律師行業黨組織的統籌指導作用,分級分批對律師事務所黨組織書記、黨務工作者、骨幹黨員律師開展政治輪訓,多層次、多形式組織黨員律師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2.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在律師行業開展主題教育,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學習培訓的主課、首課和必修課,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律師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轉化為堅定理想、錘鍊黨性、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強大力量,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
3.持續開展“做黨和人民滿意的好律師”主題活動。回響和落實法務部黨組提出的“五點希望”,教育引導廣大律師堅定正確政治方向,做“兩擁護”從業基本要求的踐行者;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做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奮鬥者;踐行法治為民宗旨,做人民民眾合法權益的維護者;提升專業服務能力,做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推動者;依法誠信規範執業,做行業清風正氣的守護者,爭做黨和人民滿意的好律師。大力推樹先進典型,弘揚正能量,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4.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工作不動搖,牢牢掌握黨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鞏固壯大主流思想輿論,密切關注行業輿情動向,持續提高做好行業意識形態工作的能力。對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及律師舉辦的論壇、講壇、研討會以及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抖音等新媒體平台加強引導監督,堅決抵制不良思想觀念的影響和侵蝕。律師、律師事務所在媒體、自媒體等平台要審慎發聲、正確發聲,禁止違規炒作案件。
(二)提升律師行業黨建工作質量
5.健全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嚴格貫徹落實黨章規定,按期組織律師行業黨組織換屆。律師行業黨組織書記一般由同級司法行政機關黨員負責同志擔任,上級黨組織要加強對下級律師行業黨組織的工作指導。推動具備條件的區律師行業和律師事務所建立團組織,有效發揮各級團組織聯繫青年團員律師的橋樑紐帶作用。
6.完善黨建工作機制。全面落實“黨建進章程”,推行律師事務所黨組織班子成員與管理層、決策層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發揮黨組織在參與律師事務所決策管理中的政治把關作用。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時同步建立黨組織,黨員律師執業申請、轉所時同步轉接組織關係,年度考核時同步開展黨建工作考核、黨員律師民主評議。注重把業務骨幹培養成黨員,把黨員律師培養成業務骨幹。律師事務所黨組織書記每年向區律師行業黨組織述職,區律師行業黨組織書記每年向區司法行政機關黨組(黨委)述職。
7.提升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鞏固和深化律師行業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覆蓋成果,推動符合條件的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擔任黨組織書記,強化總所黨組織對分所黨組織工作的統籌指導;規模較大、黨員人數較多的律師事務所黨組織配備專職黨務工作者。加強聯合黨支部建設,做實“以大代小”“以強帶弱”,推行選派聯合黨支部書記。對沒有黨員的律師事務所,及時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聯絡員隊伍,注重發揮黨建工作聯絡員的溝通協調、服務指導作用。總結推廣律師事務所黨建創新實踐經驗,拓展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作用的途徑,促進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融合發展。
8.加強律師行業統戰工作。堅持黨對律師行業統戰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各級司法行政機關領導班子成員列名聯繫制度,每人至少重點聯繫2名黨外律師代表人士;完善黨外律師代表人士列席黨的會議等制度。分級建立黨外律師代表人士及後備人選名單和信息庫。加強市律師行業新聯會建設,推動在符合條件的區、規模較大的律師事務所建立律師行業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組織,在民主黨派律師較多的律師事務所黨組織設立統戰委員,探索在聯合黨支部覆蓋的律師事務所建立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組織,最大程度地團結凝聚黨外律師。
(三)推動律師行業健康發展
9.最佳化“兩結合”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機關與律師協會重要決策會商、重要情況溝通、重要信息共享機制,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業自律管理效能,切實把律師隊伍引導好、管理好、服務好。鞏固律師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及頑瘴痼疾專項整治成果,依法依規懲處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收費不開發票、不勤勉盡責等違法違規行為。
10.建立健全律師行業幫扶機制和評價機制。落實法務部部署,建立律師行業東中西部對口幫扶機制、青年律師西部鍛鍊機制,實施青年律師對口培養、律師事務所“1對1”結對幫扶工程,幫助解決西部律師資源不足問題;加強調查研究,推動建立符合律師行業特點、科學管用、系統配套的律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指標和專業評價指標,推動評價工作與行業管理、結果運用有機銜接。
11.加強律師行業品牌培育。著力打造黨建工作、法律服務、行業貢獻、社會責任等律師事務所品牌和專業技能、法律服務、公益服務、參政議政等律師品牌,引領帶動培育一批作用發揮突出、彰顯北京特色、在全國有影響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
12.推進“智慧律師”建設。按照法務部部署推進律師執業證電子證照套用。對律師管理系統進行升級改造,進一步最佳化律師業務智慧型工作平台。健全律師誠信信息工作機制,完善律師誠信電子檔案,及時公開披露誠信狀況。鼓勵支持律師事務所加強信息化建設。
13.服務新時代首都高質量發展。組織引導律師服務全面依法治國方略、“一帶一路”戰略構想、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發揮北京律師的輻射帶動作用,鼓勵支持更多的律師事務所到雄安新區、城市副中心和遠郊區開設分所,全方位服務京津冀協同創新、產業協作和經濟社會建設。按照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要求,積極吸納律師擔任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促進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主動圍繞加強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平、高標準建設“兩區”、“五子”聯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開展專項法律服務。深入開展“服務實體經濟 律企攜手同行”專項行動,深化村居法律顧問工作,積極參與垃圾分類、物業管理、建立業委會、解決12345民眾訴求等基層治理。全方位助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14.加快發展涉外律師法律服務。落實市司法局、市教委、市人才局聯合印發的《首都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建設行動計畫(2023年—2025年)》,全面加強涉外律師隊伍建設,支持有實力和涉外服務經驗的律師事務所到世界主要經濟體、“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地區開設分支機構(辦事機構),探索更有實效地設立方式和運營模式;支持優秀律師事務所參與國際一流律師事務所建設、涉外法律服務示範機構創建工作。開展百名高端涉外法治人才三年培養項目(每年重點培訓涉外律師20名左右)。建立涉外企業、機構團體和涉外律師事務所、律師人才的信息互通機制。鼓勵和支持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參與中國企業和公民“走出去”法律事務。加強與外國律師事務所駐京代表處,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駐京代表處的聯繫、合作。鼓勵、支持律師協會舉辦全國性律師學術研討會、律師專業論壇,鼓勵北京律師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律師聯盟、國際律師協會、國際律師聯盟、環太平洋律師協會等國際律師組織的活動,並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
(四)推動律師事務所規範發展
15.引導中小所穩定發展。加快對中小所發展規律研究,引導中小所加強合規化建設、注重專業化發展、突出特色化服務,滿足市場多元化法律服務需求。引導大所、強所面向中小所共享發展資源;鼓勵城區律師事務所通過對口支援、結對幫扶、志願服務等方式支持郊區律師事務所發展,促進律師事務所合理布局。鼓勵支持個人律師事務所轉型為合夥律師事務所,不斷提高律師事務所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力。
16.支持大中型所創新發展。鼓勵支持大中型律師事務所通過專業化整合、品質化提升、差異化發展,形成規模優勢和人才優勢,引領帶動律師行業發展。總結推廣律師事務所建設管理、合併重組等成功做法,引導、支持律師事務所做強做優。
17.打造律師法律服務標桿。在北京商務中心區(CBD)、金融街、中關村科技園、麗澤金融商務區等區域打造法律服務集聚示範區,提升法律服務對區域發展的支撐力。支持律師協會、推介有影響力的律師事務所和優秀律師參加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關村論壇、金融街論壇等國家級平台,展示、推介律師行業法律服務成果。
18.加強律師事務所建設管理。研究制定律師事務所建設指引,進一步明確律師事務所設立、運行、管理規範。完善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機制,壓實律師事務所主體責任和負責人管理責任,加強對分所執業和管理活動的監督。完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年度考核制度,探索建立無違法違規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一定期限內“免檢”機制。律師、律師事務所主動報告,積極配合司法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的,依據有關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五)建設高素質律師隊伍
19.加強專業能力建設。堅持把專業作為律師立身之本,完善律師教育培訓機制,豐富教育培訓內容,創新教育培訓方式,幫助律師特別是青年律師在實踐鍛鍊中成長成才。引導律師最佳化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法律業務,不斷提高辯護代理能力;緊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拓展法律服務範圍,創新法律服務方式,提供優質、專業法律服務。分區域、分業務、分領域梯次動態建成律師行業領軍人才庫、優秀人才庫和後備人才庫。
20.建設專業管理隊伍。對有意願開設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或擬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進行開辦所前“孵化培育”。探索律師事務所設立專職管理合伙人;鼓勵引導規模較大的律師事務所成立管理委員會、規模較小的律師事務所設定專職管理人員進行統一管理。
21.發揮黨員律師示範帶動作用。最佳化黨員律師培養、激勵機制,教育引導黨員律師帶頭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的標桿;帶頭堅守職業道德,認真履行職責義務,做依法誠信規範執業的模範;帶頭將執業活動與服務人民緊密結合,提供專業法律服務,積極參加社會公益,做牢記宗旨、心繫民眾的先進分子。
22.健全完善人才培養選用機制。建立與人大、政協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進一步暢通律師參政議政渠道。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律師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入群團組織和社會團體;爭取將更多的律師行業領軍人才、優秀人才納入市級、國家級人才庫。
(六)持續深化律師制度改革
23.切實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認真貫徹落實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各項規定,依法及時維護律師執業權利。會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進一步完善便利律師參與訴訟機制,暢通律師就辦案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向辦案機關反映的渠道和途徑。
24.提高公益法律服務質效。創新服務形式,推動公益法律服務供給與需求精準、有效對接。全面深化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完善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評價、服務對象評價、社會公眾評價、服務主體自評相結合的公益法律服務評價機制。綜合運用庭審旁聽、案卷檢查、案件質量同行評估、徵詢司法機關意見、回訪受援人、開展業務培訓、法律援助信息公開等措施,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質效。鼓勵律師立足區域、身邊開展公益法律服務,形成服務公益長效常態。
25.完善公職公司律師管理。根據法務部部署和安排,適時開展公職律師考核任職工作。完善公職公司律師管理制度,暢通公職公司律師與社會律師、法官、檢察官之間的交流渠道,鼓勵、支持公職公司律師參與律師行業交流。健全涉外部門公職律師和企業公司律師參與重大涉外法治決策機制,促進公職公司律師有效發揮職能作用。
26.加強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自覺規範律師與司法人員接觸交往行為。健全市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與公檢法機關律師不當執業線索轉遞查處及違法犯罪情況通報機制。通過同堂培訓、聯席會議、學術研討、交流互訪等方式,搭建律師和法官、檢察官公開透明的溝通交流平台。探索建立法官、檢察官與律師互評監督機制。
(七)加強律師協會建設
27.加強律師協會自身建設。健全律師行業自律和懲戒規範體系。依法依規組織開展律師協會換屆工作,注重推選政治素質好、管理能力強、行業威信高、熱心行業發展的律師和行業領軍人才擔任律師協會代表、理事、監事和專業(專門)委員會負責人,發揮好律師協會領導班子“關鍵少數”的引領帶動作用。
28.加強專業(專門)委員會建設。科學設定專業(專門)委員會,嚴格委員準入標準,對委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業界影響力等進行綜合考察。健全完善專業(專門)委員會工作考核激勵機制,督促專業委員會履行好理論研究、業務指導、促進律師專業化發展的職責;督促專門委員會履行好律師協會賦予的行業管理服務等職責。
29.加強律師行業文化建設。堅持在律師工作中加強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律師執業全過程。創新機制、活躍方式,通過組織開展律師宣誓、律師事務所文化建設,舉辦豐富多樣的文化體育活動等,增強律師對律師職業的認同感、責任感和榮譽感,增強律師行業凝聚力向心力。
30.建設“律師之家”。健全完善服務工作機制,提升律師行業自律管理能力,增強律師協會服務意識、服務能力和服務實效,回應行業關切。加強接訴即辦辦理、投訴信訪問題處理,積極維護律師行業形象。建立健全內部糾紛解決機制,依法穩妥解決行業內部矛盾問題。鼓勵支持專業委員會以律師協會名義會同高校、企業開展業務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要圍繞行動計畫確定的目標任務,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組織、調度,適時對行動計畫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及時研究解決行動計畫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推動各項任務措施落細落地。積極向法務部、黨委政府匯報律師行業發展情況,爭取上級領導的重視和支持。
(二)加強政策保障。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要推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爭取有關部門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積極推動出台和落實鼓勵律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為律師發揮職能作用搭建平台、創造條件,充分調動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加強理論研究。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要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調動、利用律師行業和社會各方面力量,組織開展重大問題研究,著力破解律師行業發展難題,為黨委政府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提供決策依據,助力律師工作科學發展。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和律師事務所要充分利用媒體,廣泛宣傳廣大律師、律師事務所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法治建設中的作用、貢獻,積極塑造北京律師、律師事務所良好形象,不斷提升社會公眾對律師行業的認可度、美譽度。

內容解讀

 1.《行動計畫》出台的背景
今後三年,是北京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關鍵時期,也是律師行業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機遇期。北京律師行業在對標落實中央、法務部、市委市政府對北京律師工作的要求方面還存在不足,與服務新時代首都發展方面還存在短板弱項,與有關兄弟省市還存在差距,需要通過制定《行動計畫》,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細化任務措施,凝聚各方力量推進律師工作在既有基礎上穩步前行,保持在全國律師行業的領先地位。
2.《行動計畫》的主要考慮
《行動計畫》的總體考慮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高質量發展,聚焦律師行業使命任務,對標近年來中央、法務部、市委市政府對律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對表上海、天津、江蘇、廣州、深圳等省(市)律師行業,對2023年至2025年的北京律師行業發展作出系統謀劃和戰略部署,力求目標科學、前瞻,任務措施具體、可操作。
3.《行動計畫》注重把握的原則
一是堅持中央、法務部、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北京實際相結合;二是堅持全面規劃和突出重點相結合;三是堅持鞏固優勢和補齊短板相結合;四是堅持首善標準和學習借鑑相結合。
4.《行動計畫》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內容
《行動計畫》由四部分構成。
第一部分為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堅決貫徹上級指示精神,堅持黨建引領,堅持首善標準,推動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工作原則包括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首善標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公平正義、堅持服務大局、堅持改革創新。
第二部分為行動目標。分別從政治建設、黨建工作、律師行業發展、律師事務所建設、律師隊伍建設、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加強律師協會建設七個方面列出巨觀和具體目標。
第三部分為主要任務。圍繞政治建設、黨建工作、律師行業發展、律師事務所建設、律師隊伍建設、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加強律師協會建設七個方面列出了三十項具體任務措施。
第四部分為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政策支持、加強理論研究和加強宣傳引導。
5.《行動計畫》確定的到2025年的主要工作指標
《行動計畫》結合北京行業發展實際,確定了到2025年的19項工作指標,其中,黨建工作方面,律師事務所黨建工作規範化建設達標率95%,獨立黨組織對有黨員律師事務所的覆蓋率達到35%;規模較大、黨員人數較多的律師事務所專職黨務工作者配備率達到100%。律師行業發展方面,每萬人擁有律師數達到20人,律師行業業務收入突破400億元、納稅總額突破50億元,培育一批有影響的品牌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律師事務所建設方面,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抽查合格率達到95%以上;100名律師以上律師事務所達到80家,境外分支機構達到85家,形成30家在國內外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涉外示範律師事務所,建設5家以上國際一流律師事務所。律師隊伍建設方面,律師行業領軍人才達到500人左右、優秀人才達到1600人左右、後備人才達到3000人左右,其中涉外律師領軍人才達到200人左右、優秀人才達到800人左右、後備人才達到1500人左右。
6.幾個重點問題
一是關於發展導向問題。作為首都,北京律師行業必須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堅持政治統領、黨建引領,堅持不懈加強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律師行業的發展是健康的發展,中小所要向規範化、專業化、特色化發展,大中型所要向規模化、國際化、品牌化發展;律師要樹立專業立身的理念;律師協會要突出自律管理和服務功能。
二是關於發展目標問題。對2025年目標,採取以定性表述為主、蘊含定量的方式,經認真測算提出了具體量化指標,充分考量了當前的發展階段性特徵和支撐條件,力求目標實事求是、切實可行。一些指標直接引用了《首都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建設行動計畫(2023-2025年)》和《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21-2025年)》並與其保持一致,一些指標參考了兄弟省市但又普遍高於兄弟省市。
三是關於發展措施問題。三十項任務措施中,有需要長期堅持的,有需要落實的,有需要突破的,有需要改進的,也有新增的,旨在體現首善標準,當好“排頭兵”,為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勁支撐。
7.《行動計畫》的主要特點
一是全面貫徹上級精神。全面把握中央、法務部、市委市政府對律師工作的總體要求,把近年來中央、法務部、市委市政府對律師工作的新要求、新舉措特別是最新要求納入《行動計畫》,確保各項要求在北京不折不扣貫徹落實。
二是堅持首善標準。《行動計畫》將七個方面三十項任務措施一一細化、量化、具體化和項目化,確保任務措施“找得著”“看得見”“摸得到”,同時在法務部和兄弟省市指標的基礎上,提出了更高的標準、更實的措施,努力使《行動計畫》體現北京的律師工作特點和發展需要。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著眼調研中發現的問題、徵求到的意見建議,聚焦律師行業政治建設、黨的建設、行業發展、律所建設、隊伍建設、協會建設中存在的亟需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提出了一些可量化、能落實、操作性強的措施。
四是突出分類實施。《行動計畫》結合本市工作實際,將任務措施歸納為三類:第一類是有待根據法務部部署落實的;第二類是結合北京律師行業和工作實際,能夠推進使其在北京落地生根、開花結果;第三類是根據上級精神和行業發展需要,需要探索的任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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