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進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關於推進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是中共台州市委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12月31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進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中共台州市委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為增強我市律師行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促進我市律師行業健康持續發展,推進法治台州建設進程,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關於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要求,以增強律師行業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為核心,以法律服務品牌化為導向,以律師業務專業化為目標,加大律師行業發展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律師隊伍建設,健全律師工作機制,搭建律師服務平台,最佳化律師執業環境,促進我市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為推進法治台州、平安台州作出更大貢獻。
二、總體目標
力爭通過3年時間,完善律師隊伍人才機制,改善律師人才環境,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質、專業化、複合型的律師人才隊伍,扶持一批規模化的綜合性律師事務所和在專業領域具備核心競爭力的律師事務所,形成結構科學合理、專業門類齊全、執業規範有序、服務優質高效、保障充分有力的律師行業發展新格局。
(一)人才隊伍最佳化目標。到2025年,全市律師總數達到2500名,每萬人律師比達到3.5。引進碩士研究生以上和“雙一流”大學全日製法學類專業本科畢業生50名以上。培養名律師300名以上,其中創新能力卓越、引領作用突出的領軍型律師50名;在全市律師行業處於領先地位、具有重要影響的骨幹型律師150名。培養和引進30名基礎涉外律師人才、5名高端涉外領軍律師人才。
(二)品牌律師事務所培育目標。到2025年,全市培育覆蓋建築房地產、破產重整、政府法務、公司法務、金融保險、智慧財產權、刑事辯護等重點領域的專業特色強所10家以上;培育20名專職執業律師以上的綜合性品牌規模律師事務所25家以上,其中50名專職執業律師以上的律師事務所5家。
(三)執業權利保障目標。到2025年,律師執業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合法合規的調查取證工作得到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金融業單位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三、政策措施
(一)強化律師事務所建設
1.引導律師事務所做大做強。從2022年起,對達到專職執業律師20名以上且業務收入不滿1000萬元的律師事務所,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達到專職執業律師20名以上且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律師事務所,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達到專職執業律師30名以上且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律師事務所,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達到專職執業律師50名以上且業務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律師事務所,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達到專職執業律師100名以上且業務收入1億元以上的律師事務所,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對獲得“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等國家級榮譽稱號的律師事務所給予5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浙江省優秀律師事務所”“浙江省著名律師事務所”等省級榮譽稱號的律師事務所給予20萬元的獎勵。
律師事務所參照中、小、微企業的標準,享受稅務、社保、人才等相關優惠政策。
2.鼓勵律師事務所創新發展。當年牽頭制定並由有權機構發布與律師行業相關的國家級、省級標準的,每件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
本市律師事務所為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主機板、科創板、創業板等)進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IPO)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每服務一家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二)加大律師人才培養引進力度
1.加強律師人才培養。設立初次執業律師補貼,對首次獲準執業時年齡未滿35周歲的專職律師,從執業獲準之日起3年內,按照每年1萬元的標準逐年予以補貼。新執業律師在領取執業證書後的第一次年檢免繳個人會費,第二次年檢減半繳納個人會費。
全面實施律師行業領軍人才和青年人才培育行動計畫,對晉升為一級、二級律師專業技術職稱的律師,當年一次性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對執業後取得博士學歷或者碩士學歷的,當年一次性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重點培育涉外、智慧財產權、公司重組併購、證券金融、數字經濟等領域的高端法律服務人才,對首次入選全國涉外律師人才庫、浙江省涉外律師人才庫的執業律師,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依託律師協會,重視律師素質培養,擴大重點專業領域長效示範培訓。建立與國內知名品牌律師事務所、法學專家及其他領域專家合作機制,為律師在融合發展中汲取其他專業知識、提升專業服務能力創造條件。
規範實習律師導師制度,對勤勉盡責、績效突出的優秀指導律師,予以一定獎勵,並與評先評優掛鈎。
2.加強律師人才引進。把律師人才引進工作納入我市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範圍,打造更有利於律師人才成長的創業生態。鼓勵本地律師事務所從市外引進專業領域帶頭人和高端法律服務人才,提升法律服務層次。律師事務所每從市外引進1名全國優秀律師、全國律協各專門專業委員會主任的或全國涉外人才庫律師的,給予律師事務所10萬元獎勵。律師事務所每從市外引進1名省級優秀律師、省級律協各專委會主任或省級涉外人才庫律師的,給予律師事務所5萬元獎勵。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到本市律師事務所就業的,可享受各地人才引進政策。
(三)加強“兩公”律師隊伍建設
1.加大“兩公”律師培育力度。鼓勵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黨政機關、人民團體應為報考人員提供必要的考前複習時間,組織考前集中輔導培訓或統一購買線上培訓課程。
鼓勵具有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工作人員申報公職律師。公職律師所在單位要建立健全公職律師遴選聘任、職責履行、考核獎懲、與法律顧問銜接等管理制度,對公職律師的執業活動給予支持、幫助和鼓勵,提供必要經費保障,更大限度發揮公職律師的作用。
建立公司律師培育企業庫,重點推動上市公司設立公司律師事務部。對設立公司律師事務部(擁有2名以上公司律師且服務年限一年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公司律師所在單位要加強公司律師履職保障水平,為公司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場所、設備等辦公條件,幫助公司律師協調解決工作開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維護公司律師執業權益。
2.健全“兩公”律師培訓考核機制。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建立健全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業務培訓制度,制定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業務培訓計畫,開展法治基礎理論和法律實務技能培訓,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對勤勉盡責、工作突出的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在績效考評、評先評優、人才推薦、幹部提拔等方面予以激勵。
(四)完善政府購買法律服務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充分發揮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等社會力量的作用,推進公共法律服務事業發展。將政府法律顧問、鄉村(社區)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參與信訪接待和處理、參與調解等事項,統籌列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五)加大區域互助扶持
通過在律師事務所之間建立互幫互助、戰略合作、結對幫扶等多種方式,促進律師行業均衡發展。椒江、溫嶺等地要持續深化與三門、玉環等地結對幫扶。市律師協會的業務培訓和其他活動安排應向法律服務資源欠缺市縣傾斜,鼓勵法律服務水平較高的律師事務所交流傳授管理經驗和業務技能,促進提升當地律師行業發展。
(六)最佳化律師執業環境
1.引導律師參政議政。充分發揮“兩代表一委員”律師在政治生活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引導律師通過團體參政議政、建言獻策。吸收律師參加各級各類諮詢委員會及專家委員會,充分發揮律師在推進司法改革、強化司法監督、加強法治建設中的作用。
2.加強律師權利保障。建立司法行政、律師協會與公安、檢察、法院等機關的聯席會議制度,著力解決律師執業中遇到的會見難、閱卷難、立案難、取證難、人身權利受到侵犯等問題。加強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規範律師與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良性互動關係。
3.規範法律服務市場秩序。加大法律服務市場管理力度,建立公安、檢察、法院、司法行政、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作機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從事法律服務的機構和個人,規範市場競爭,最佳化律師執業環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切實提高對律師行業發展重要性的認識,切實解決本地區律師行業發展短板和律師執業權益保障方面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律師在推進法治台州、平安台州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二)強化財政保障。各縣(市、區)政府要安排專項經費用於提升本地區律師隊伍業務能力,扶持政策所涉及的資金,按照律師事務所稅收隸屬關係由屬地財政予以保障。本意見中涉及的扶持政策與其他同類政策重複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複和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執行。
(三)確保政策落地。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切實抓好律師行業發展規劃實施,督促各項扶持政策落地見效,紮實推進“名所名品名律師”培育工程,積極引導律師事務所做大做強、做專做精,切實提升律師行業規模化、專業化、品牌化、規範化水平,促進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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