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加快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雲南省加快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是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等17部門關於加快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知發運字〔2022〕47號),紮實推動全省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深入實施《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的實施意見》和《雲南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制定的實施意見。由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雲南省教育廳、 雲南省科學技術廳 、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雲南省司法廳、雲南省財政廳、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農業農村廳、雲南省商務廳、雲南省統計局、雲南省著作權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雲南監管局 、雲南省林業和草原局 、雲南省鄉村振興局於2023年10月12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加快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改委、教育廳、 科技廳 、工信廳、司法廳、財政廳、人社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統計局、著作權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雲南監管局 、林草局 、鄉村振興局
  • 印發日期:2023年10月12日
  • 發文字號:雲市監辦函〔2023〕49號
印發信息,意見全文,

印發信息

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15部門關於印發《雲南省加快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雲市監辦函〔2023〕49號
各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展改革委、教育體育局、科學技術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統計局、著作權局、林業和草原局、鄉村振興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雲南轄內各監管分局,各有關單位:
依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等17部門關於加快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知發運字〔2022〕47號),結合《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的實施意見》和《雲南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15部門制定了《雲南省加快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雲南省教育廳 雲南省科學技術廳
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雲南省司法廳
雲南省財政廳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雲南省農業農村廳雲南省商務廳
雲南省統計局 雲南省著作權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雲南監管局 雲南省林業和草原局
雲南省鄉村振興局
2023年10月12日

意見全文

雲南省加快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等17部門關於加快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知發運字〔2022〕47號),紮實推動全省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深入實施《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的實施意見》和《雲南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
到2030年,全省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超1000家,商標品牌指導站超50家,執業專利代理師超400人。全省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體系進一步健全,發展環境進一步最佳化,專業化、市場化、品牌化、標準化、國際化水平明顯提升。基本形成類型齊全、業態豐富、布局合理、規範有序、協同發展、服務優質、全鏈條貫通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格局,成為服務創新發展和加快經濟強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的重要支撐。
二、聚焦全面創新需求,激發高質量發展動能
(一)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賦能產業升級。引導智慧財產權服務業聚焦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綠色鋁谷、光伏之都、先進制造業、綠色能源產業、菸草產業、新材料產業、生物醫藥產業、數字經濟、文旅康養產業、現代物流業、出口導向型產業等重點產業領域提供優質專業服務。助力企業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和核心環節專利申請,謀劃制定國內外專利布局和商標註冊,助推重點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與產業深度融合,專利與標準融合,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與研發設計、金融服務、檢驗檢測等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
(二)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支撐創新發展。引導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圍繞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區域重大戰略,結合重點領域科技創新,對接企業創新創造需求,科學合理布局、拓展服務範圍、凸顯服務特色、提升綜合服務能力,形成區域主導產業主體、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政府管理部門協同發力的支撐和保障區域經濟發展的智慧財產權服務合力。推進省級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建設,推廣實施《專利導航指南》(GT39551-2020)系列國家標準、《創新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指南(ISO56005)》國際標準,服務大中型企業創新發展。結合產學研用聯動,服務高校院所研發創新活動。助力大型企業關鍵核心技術協同攻關,形成高價值專利組合,加快國際化布局。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需求,幫助企業開展高價值專利布局、商標品牌培育、著作權成果轉化、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等,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
(三)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助力對外開放。組織開展涉外智慧財產權服務發展活動,為企業產品出口、海外投資、技術合作、品牌輸出、標準推廣等提供專業化服務。鼓勵有條件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處,提升涉外服務能力,鼓勵高水平外國機構到雲南省開展智慧財產權相關服務。推進智慧財產權服務出口基地建設,助力智慧財產權服務貿易。鼓勵中國(雲南)自貿試驗區開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改革開放試點。
(四)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支持鄉村振興。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面向農業農村,打通供需對接渠道,促進專利技術強農,強化專利信息利用,推進農業專利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套用。促進植物新品種惠農,服務農業、林草良種技術攻關,服務農作物優秀植物育種創新和產業化。促進地理標誌興農,支撐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工程和地理標誌保護示範區建設等工作。促進商標品牌富農,挖掘和依託地方優勢特色農業資源,助力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協會等走產業化、品牌化發展之路。
(五)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促進協同發展。鼓勵優質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跨省(市)設立分支機構。加強西南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和服務人才交流合作,構建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協同監管工作模式,推進西南跨區域信息交流、案件研討、配合調查等工作,共同打造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協同發展環境,用好全國優勢培訓資源,培養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端人才。
三、構建服務新體系,最佳化高質量服務供給
(六)培育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助力最佳化營商環境。吸引國外、省外優質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在雲南開展服務,梯度培育省內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打造一批融入產業、服務區域創新和高質量發展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形成包括智慧財產權代理、專利信息利用、預警分析、法律服務、專利技術產業化、運營服務等內容的智慧財產權完整服務鏈。培育一批服務優質、創新性強、在全省具有輻射帶動和示範引領效應的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智慧財產權服務品牌機構。
(七)推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最佳化升級。開展智慧財產權服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鼓勵和引導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逐步拓展服務範圍、完善服務模式,利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興技術,開展特色化、專業化服務,向價值鏈中高端攀升,持續提升專業服務質量,形成涵蓋專利、商標、著作權、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各類智慧財產權的多元化綜合服務格局,打造形成智慧財產權高端服務業新高地,支撐智慧財產權制度高效運行。
(八)提升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質量。強化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自身建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強質量監控,加強職業操守教育和業務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專利挖掘、申請檔案撰寫等專業素養。強化代理機構與企業的深入溝通和交流,以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為宗旨,為企業提供高質量的商標註冊代理、專利申請代理基礎性服務,堅決抵制非正常專利申請和惡意商標註冊申請,為企業商標品牌策劃和高價值專利布局、形成專利和商標品牌保護矩陣提供專業化服務。加快推進著作權、地理標誌、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設計等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健康有序發展。
(九)提升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水平。充分發揮律師、專利訴訟代理人等法律服務隊伍的職能作用,在解決智慧財產權糾紛、有效運用智慧財產權制度等方面,為企業提供專業化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鼓勵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開展訴訟代理、維權援助,拓展企業併購、重組、清算、投融資等商業活動中的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加強智慧財產權盡職調查服務,研究制定創業投資的智慧財產權盡職調查指引,為智慧財產權創新創業提供支持。
(十)強化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能力。深化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大力培育發展智慧財產權運營機構。鼓勵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參與或主導專利池構建,助力創新主體提升核心競爭力。引導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積極開展智慧財產權許可、轉讓等交易經紀服務,暢通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渠道。引導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積極參與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保險、證券化、擔保等增值服務,促進技術要素與資本要素有效融合。鼓勵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將智慧財產權評估與信息、諮詢等服務融通發展。
(十一)完善智慧財產權諮詢服務模式。加快培育智慧財產權專業諮詢機構,開展智慧財產權戰略諮詢、政策諮詢、管理諮詢、實務諮詢等智慧財產權服務,圍繞企業重大項目決策、行業發展規劃、產業聯盟構建、產品和技術貿易、市場拓展、海外智慧財產權布局、核心技術許可轉讓、標準必要專利指引等事務活動開展智慧財產權諮詢服務。鼓勵市場化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開展公益智慧財產權諮詢服務,普及全民智慧財產權意識。
(十二)提高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效能。以提升智慧財產權服務專業化、智慧型化為導向,支持商業化智慧財產權資料庫建設和套用產品開發,推進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加強雲南省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鼓勵社會化、專業化智慧財產權信息平台建設,支持和鼓勵高校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中心、科研機構、圖書情治單位、行業組織等開展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支持專業化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機構圍繞重點產業開發專利資料庫及其他高端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產品,提供高質量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依法加強智慧財產權信息安全,促進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健康發展。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高質量發展環境
(十三)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監管。加強專利代理師執業備案,引導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執業備案。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監管的同時突出對人員的監管,加大對行業違法違規行為查辦力度,嚴厲打擊惡意商標註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全覆蓋。推進智慧財產權代理信用評價管理,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制度,提升監管效能。推進大數據監管,運用國家智慧財產權服務業評價系統及公開的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評價數據,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十四)引導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自律。推動建立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組織,引導行業組織健全行業自律制度,推動政策宣貫,反映行業訴求,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強化對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培訓,深化行風建設和行業文化建設,培樹工匠精神,弘揚行業正氣,提升行業從業榮譽感和社會公信力。組織行業論壇研討、典型案例交流等主題活動,營造行業良性有序發展氛圍。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懲戒,配合政府部門對行業內不規範行為實施聯動監管,推動形成政府部門與行業組織良性互動、協同共治、齊抓共管工作格局。鼓勵行業組織利用行業資源優勢組織開展志願服務、公益代理和維權援助服務,支持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十五)強化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社會監督。充分發揮12315投訴舉報渠道作用,加強對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的信息監控,及時受理民眾投訴舉報線索。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提升全社會智慧財產權意識。鼓勵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充分發揮社會評議和監督作用,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全面履行社會責任。強化對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經營、質量、信用、違法違規懲處等信息的公開,便於創新主體查詢辨別、評估風險、正確選擇適合的智慧財產權服務。
(十六)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內部管理。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內部管理,規範業務流程,強化質量監控。強化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保密意識、標準意識等責任意識,樹立質量優先價值導向,自覺依法依規執業,自覺落實服務質量承諾,自覺遵守行業道德,自覺抵制惡性競爭,自覺抵制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和惡意商標註冊申請代理,自覺提升綜合服務和內部管理水平。引導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參與公益活動,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力量。
五、強化發展要素支撐,夯實高質量發展基礎
(十七)引導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數位化轉型。對接國家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和大數據中心,強化數據監管和信用評價,引導和最佳化服務供需對接,支撐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數位化轉型,打造智慧財產權服務業融入現代服務業和數字經濟發展的服務模式。鼓勵在專利導航、標準貫徹等領域,充分運用國家專利導航服務平台和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推廣套用綜合服務平台功能,提升專利導航、標準貫徹數位化服務水平和服務效能。鼓勵服務機構開發使用專利導航數據產品、分析工具、套用平台。
(十八)夯實智慧財產權服務業人才根基。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設立智慧財產權相關學科專業,增強智慧財產權學科專業教育與產業發展的契合度,培養複合型高素質智慧財產權服務人才。引導用人單位合理確定智慧財產權服務業人才的工資待遇,積極落實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在人才引進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有條件的行業協會等單位設立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研究基地。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服務業人才培訓體系,提高從業人員專業能力。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充實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端人才隊伍。
(十九)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標準化建設。鼓勵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社會團體、服務機構積極參與構建涵蓋基礎標準、支撐標準、產品標準、質量標準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標準體系。爭創國家層面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基地,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貫標行動,提升智慧財產權服務水平。按照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分級分類評價標準,引導行業組織對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和從業人員開展分級分類評價,強化信用聯動和評價結果套用,推進實施分級分類管理,進一步最佳化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
六、組織保障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的全面領導,推動行業協會和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成立黨組織,加強黨的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以政治引領帶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發揮省智慧財產權戰略聯席會議協調機製作用,促進相關部門間的協調聯動,對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和監管重大問題進行協調指導,統籌部署相關工作任務。
(二十一)加強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落實中小企業相關財稅支持政策。鼓勵地方加大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應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特點的融資和保險產品。有序推動政府資金帶動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智慧財產權運營等服務業態,鼓勵各類智慧財產權運營基金重點支持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業態發展。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參與服務各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工作機制。
(二十二)加強監督評價。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相關部門建立部門協同、省州(市)協同、區域協同的監督機制,根據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加大監督評價工作力度,推動各項工作落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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