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

2022年3月1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
  • 發布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實施《綱要》和《規劃》為總抓手,全面提高智慧財產權的創造質量、運用效益、保護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更大力度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國際合作,紮實推進智慧財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提供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落實為要,注重協調聯動。對標《綱要》和《規劃》部署,瞄準發展目標,完善智慧財產權工作推進機制,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區域協作,以定量指標為牽引推動智慧財產權強國重點任務落實。
  加強統籌結合,注重系統集成。堅持穩字當頭,一體化統籌推進《綱要》和《規劃》實施,強化中長期目標和年度階段性目標相結合,集成智慧財產權領域各類平台和項目載體,更加有力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更好實現智慧財產權重點領域穩中求進。
  遵循市場規律,注重質量優先。進入強國建設新階段,堅持把高質量作為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的生命線、主旋律和硬任務,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高質量創造機制,依靠市場內生動力推動智慧財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
  深化改革創新,注重發展需求。聚焦智慧財產權領域難點痛點堵點問題,順應產業變革、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的新要求新期盼,深入調查研究,完善激勵創新的智慧財產權市場運行機制,更好滿足創新發展需要。
  (三)主要目標。2022年底,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局省市聯動工作格局進一步鞏固,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持續提升、智慧財產權運用效益加速顯現、智慧財產權服務水平明顯增強,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和競爭統籌推進,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得到全面加強,進一步激發創新活力,為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智慧財產權創造。打贏審查提質增效攻堅戰,全面完成《提升發明專利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專項實施方案(2019—2022年)》既定目標,發明專利審查周期壓減至16.5個月,其中高價值專利審查周期壓減至13.8個月;商標註冊平均審查周期穩定在4個月。
  ——智慧財產權保護。持續落實《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建設布局進一步最佳化。健全智慧財產權行政、司法保護銜接機制。做好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智慧財產權保護滿意度保持較高水平,營造各類所有制企業競相發展的良好環境,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智慧財產權運用。智慧財產權價值實現渠道進一步暢通,積極穩妥推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堅持質量優先、普惠導向,惠及中小企業數量增長10%以上。有效專利產業化率穩步增長。全國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GDP)比重穩步提升,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更為突出。
  ——智慧財產權服務。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更加便民利民,專利、商標申請註冊及相關事務辦理便利化程度明顯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信息平台項目取得實質性進展,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和高校國家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功能進一步拓展,促進創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有序發展,服務機構專業化水平明顯提升,培育一批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
  ——智慧財產權管理。局省合作會商機制進一步最佳化,“一省一策”建設一批智慧財產權強省。鼓勵省級知識產權局與城市人民政府建立智慧財產權強市共建機制,高標準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市。在重點發展地區率先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優勢明顯的智慧財產權強縣和園區。
  二、落實《綱要》和《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確立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
  (一)發揮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指揮棒作用。堅持客觀監測、科學評價,堅持激勵與監管並重,強化與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的政策協同,嚴把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統計範圍,嚴格排除非正常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及代理機構相關專利,常態化開展非正常專利申請量統計扣除工作。加強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相關專利指標評價與地方政績考核的銜接工作。(戰略規劃司、運用促進司、審業部負責)不斷最佳化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中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指標。(公共服務司負責)
  (二)抓好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實施。各地要強化預期性指標的導向性,分清市場和政府職責,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現智慧財產權量的合理增長和質的穩步提升,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和市場環境。在導向性指標的基礎上,各地要進一步調整最佳化政策措施,深化指標實現產業基礎、創新基礎和人才基礎。要提高考核指標的科學性,積極協調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與專利工作相關的考核指標體系,檢查並剔除不符合實際的增長率評價指標,避免將專利申請數量作為部門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據。(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
  三、加強《綱要》和《規劃》落實的銜接保障,完善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
  (三)加強智慧財產權巨觀政策研究。加強智慧財產權巨觀管理和調查研究,多推出有利於穩增長、穩預期的智慧財產權政策措施和改革事項,要加強綜合施策,把握好時度效,完善政策預研儲備工作機制。圍繞地理標誌立法、數據產權保護等重大理論和實踐課題,開展智慧財產權專題研究,提出相銜接相支撐的政策舉措,更好為決策提供參考。(辦公室負責)加快數據產權、人工智慧產出物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研究論證,適應新領域、新業態發展需要。完成《專利法實施細則》修改和《專利審查指南》適應性修改,落實專利法修改相關部署。加快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修改論證,推動解決惡意搶注、大量囤積等突出問題,平衡公共利益,強化使用義務。提出地理標誌統一立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條法司負責)持續對《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智慧財產權問題開展研究。(條法司、國際合作司負責)
  (四)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深化落實《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制定實施2022—2023年推進計畫。加大對智慧財產權執法保護工作指導力度,加強對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商標違法行為辦案指導。推進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中心,為轄區內企事業單位提供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為一體的智慧財產權“一站式”綜合服務。大力培育調解組織和仲裁機構。強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線上服務平台建設。在條件成熟地區推進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試點示範區建設。強化智慧財產權領域誠信體系建設。深化地理標誌管理改革,推進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加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的保護,全方位做好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智慧財產權保護,做好上海第46屆世界技能大賽、杭州第19屆亞運會、成都第31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等國際大型賽事相關特殊標誌保護。(保護司負責)
  (五)完善智慧財產權運用促進政策。擴大專利轉化專項計畫覆蓋面,完善實施效果統計,做好績效指標引導。打造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升級版。完善專利權轉讓登記制度,修訂發布專利實施許可契約備案辦法。建立財政資助項目形成專利的聲明制度。繼續做好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促進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積極穩妥推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做到擴大規模與防範風險相統一。啟動建設國家級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圍繞國家重點產業、關鍵領域核心技術實施一批專利導航項目,完善智慧財產權支撐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工作體系。紮實落實中央企業、高校、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檔案。深入開展地理標誌助力鄉村振興行動。擴大開展國際創新管理標準體系與智慧財產權融合試點。(運用促進司負責)
  (六)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加快智慧財產權保護信息平台建設。推進智慧財產權業務辦理告知承諾制,開展承諾事項事中事後抽查。提高服務供給水平,推廣套用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強化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骨幹節點建設,推動地市級綜合性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機構覆蓋率進一步提升。擴展TISC、高校國家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和國家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功能。推廣專利、商標電子證書套用。(公共服務司負責)深入推進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代理行為,加強平台代理機構治理。實施智慧財產權代理信用評價管理,加強對經營異常和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監管,健全行業自律機制。出台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深化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改革創新。建設國家智慧財產權服務出口基地。(運用促進司負責)
  (七)深化智慧財產權國際交流合作。深度參與全球智慧財產權治理,推動完善智慧財產權國際規則。加快完成加入工業品外觀設計海牙協定工作,做好業務推廣。繼續參與做好新冠肺炎疫苗和治療藥物有關智慧財產權豁免談判磋商。深化“一帶一路”智慧財產權合作。鞏固和深化小多邊及雙邊合作關係。有序落實中美、《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智慧財產權相關內容,深入研究我國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2.940, -0.04, -1.34%)夥伴關係協定》(CPTPP)智慧財產權問題。持續推進中歐、中法地理標誌協定有關工作。辦好金磚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深入參與中美歐日韓五局合作。繼續鞏固和拓展專利審查高速路(PPH)合作網路。健全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制度。加強涉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完善糾紛應對指導中心網路。(國際合作司、條法司、保護司、審業部、外觀部負責)
  (八)營造良好智慧財產權人文社會環境。加快構建智慧財產權大宣傳格局,加快媒體融合,構建傳播矩陣,創新內容、形式和手段,提高智慧財產權宣傳效果。加強宣傳動員,做好《綱要》和《規劃》政策解讀。結合世界智慧財產權日,組織辦好全國智慧財產權宣傳周等大型活動,加強海外輿情管理,對外講好中國智慧財產權故事。(辦公室負責)完善面向職業的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評價、成長的工作體系。大力發展國家智慧財產權高端智庫,充分發揮專家諮詢委員會作用,鼓勵和支持地方智慧財產權智庫建設。(人事司負責)
  四、做好《綱要》和《規劃》實施的動態監測,改進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統計體系
  (九)加強智慧財產權申請質量監測。加強專利申請質量統計監測和反饋,完善專利申請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對地方授權率等結構性指標的監測評價和通報,鞏固地方統計聯繫人機制,最佳化統計監測評價反饋工作閉環。(戰略規劃司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服務業質量監測機制,利用新技術手段精準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線索,提升監管效能。(運用促進司負責)各地區要積極落實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監測和跟蹤調查工作,及時針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報的專利申請質量相關數據進行原因分析,重要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送。(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
  (十)完善指標統計監測工作機制。加強《綱要》和《規劃》主要指標的統計監測和發布工作。做好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指標統計監測和年度計畫銜接。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海外發明專利授權專項統計。鞏固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核算和發布機制。建立防範和懲治智慧財產權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戰略規劃司負責)各地區要做好本地指標質量分析,發現異常問題及時處置並上報。有條件的地區要主動作為,推動本地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核算工作。(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
  五、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細化本地區、本部門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的重點方向和具體任務,出台相關配套細則和政策舉措,抓好工作落實。各地方知識產權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部門要在2022年12月15日前將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成效以紙件和電子件形式報送我局智慧財產權運用促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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