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智慧財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

《關於智慧財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提出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水平,增強企業創新能力;促進智慧財產權高效運用,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護航企業創新發展;強化智慧財產權服務保障,提升助企惠企實效;加大協同推進力度,確保措施落地見效等五方面十六條具體舉措,以深化實施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推動更多中小企業走好“專精特新”發展之路。

2022年10月1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通知,公布《關於智慧財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智慧財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
  • 發文字號:國知發運字〔2022〕38號
  • 成文時間:2022年10月13日
印發通知,措施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通知

關於智慧財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國知發運字〔2022〕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現將《關於智慧財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2年10月13日

措施全文

關於智慧財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著力在推動企業創新上下功夫,加強產權保護,激發湧現更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紮實推進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9部門印發的《“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以及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事實清單》,深化實施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推動更多中小企業走好“專精特新”發展之路,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水平,增強企業創新能力
(一)助力企業智慧財產權創造提質增效。充分發揮專利、商標審查綠色通道作用,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新技術、新產品高效獲取智慧財產權保護。各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享受專利優先審查政策,同等條件下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符合條件的專利優先審查請求予以優先推薦。面向本地區“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每年開展不少於一次的智慧財產權申請專項輔導,宣傳介紹專利集中審查、專利審查高速路、商標優先審查等政策,引導和支持企業在海內外形成更多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競爭力強的智慧財產權。
(二)推動智慧財產權管理融入企業創新全過程。對標世界先進企業管理模式,推廣實施《創新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指南(IS056005)》國際標準,進一步完善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推廣套用綜合服務平台,為各類創新主體提供國際標準宣貫解讀、課程培訓、能力測評、案例分享等綜合服務,面向全國遴選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率先開展國際標準實施試點,推動智慧財產權管理融入企業創新全過程,加快培育單項冠軍企業和領航企業。各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組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通過標準推廣套用綜合服務平台開展智慧財產權和創新能力分級測評、學習提升,運用標準化手段持續提高創新能力和效率。
(三)加快構建中小企業專利導航服務機制。加快建設國家專利導航綜合服務平台,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課程培訓、成果共享、智慧型化套用工具等綜合服務,滿足企業專利導航實務需求。各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要重點面向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等,布局建設一批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充分運用國家專利導航綜合服務平台功能,加強與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等產業部門協同,圍繞區域重點產業領域規劃部署,聚焦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等重大項目開展專利導航,強化產業發展方向、定位、路徑分析,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提供決策參考,助力企業做好智慧財產權風險防控,最佳化專利布局,有效支撐企業經營發展。
二、促進智慧財產權高效運用,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四)支持企業獲取和實施優質專利技術。各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深入推進專利開放許可試點工作,通過地方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發布開放許可專利信息,面向“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舉辦高校院所與企業對接活動,做好許可使用費定價指導、許可後產業化配套服務。國家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台等要深度挖掘“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需求,建設區域、行業的技術需求庫,加快建立專利常態化供需對接機制,促進企業精準獲取、高效實施專利技術。
(五)促進提升企業主營業務的智慧財產權貢獻度。加快完善國家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試點平台,加大各級各類產業政策、智慧財產權政策等對專利密集型產品的扶持力度。各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工作,引導和支持“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符合條件的主導產品通過試點平台備案認定,推動專精特新企業成為專利密集型產業發展的主力軍。
(六)增強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效能。針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特點,支持開發智慧財產權被侵權保險、執行保險、海外侵權責任保險、質押融資保證保險等產品,有效降低企業創新風險。各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專項行動,充分發揮風險投資等各類投資機構作用,組織“專精特新”專場對接活動,實現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投融資需求全覆蓋。組織編制專利評估指引國家標準,持續發布國民經濟各行業專利許可費數據,促進形成智慧財產權價格發現機制,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融資服務提供支撐。
(七)實施品牌價值提升計畫。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為主體,組織上千家企業率先開展試點,引導企業發揮商標與專利的組合效應,提升品牌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開展“百城百品”區域品牌建設,支持各地充分運用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制度,依託有條件的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先進制造業集群等培育製造業、服務業和新型農業等特色區域品牌。各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要加強商標品牌指導站的規範管理和能力建設,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創建一批中小企業商標品牌建設指導服務樣板。
三、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護航企業創新發展
(八)加強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各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共享轄區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小巨人”企業相關信息,做好“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需求和案件線索信息收集,加大涉及“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力度,提供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
(九)強化企業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各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要積極創新工作模式,推動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向基層延伸,探索開展“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專項行動。推動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海外維權互助機制,鼓勵企業和相關機構設立智慧財產權海外維權互助基金,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力度,助力企業“走出去”。
四、強化智慧財產權服務保障,提升助企惠企實效
(十)提升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與傳播利用水平。持續擴大智慧財產權基礎數據開放共享範圍,最佳化共享渠道和方式,加快對智慧財產權信息化服務系統的整合、最佳化、升級,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網“一網通辦”功能,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信息查詢、檢索、分析等一站式服務,滿足企業獲取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的需求。各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引導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綜合運用線上線下等手段,向中小企業提供免費或低成本的差異化、特色化服務,遴選推廣面向中小企業的信息服務優秀案例。要加大對國家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網、專利檢索及分析系統等公共服務資源的宣傳推廣力度,圍繞重點產業和新興技術領域建設專業化公共服務平台和專題資料庫,提升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信息獲取的便利度和可及性。
(十一)強化智慧財產權服務精準供給。推進實施智慧財產權代理信用評價管理,完善並推廣全國專利商標代理公共服務平台微信小程式,面向“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加大服務機構評價信息推送力度,助力企業更好選擇優質代理機構。深入推進工業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運用試點培育工作,開展“製造業智慧財產權大課堂”等系列活動,鼓勵專業機構為提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運用能力提供優質服務。各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要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服務萬里行”系列活動,對接中小企業服務需求,組建智慧財產權專家團,提供專業支撐服務。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將智慧財產權服務平台列入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培育對象。
(十二)加強企業智慧財產權人才保障。加快推進“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經理人隊伍建設,探索建立企業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分級分類評價和培養機制。各地方智慧財產權部門要加大智慧財產權職稱的宣傳力度,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組織智慧財產權人才參評智慧財產權職稱並開展聘任工作,增強企業智慧財產權人才的現實保障和職業歸屬感。
(十三)加大智慧財產權資金支持力度。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要充分運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專精特新”獎補資金、智慧財產權相關資金等,為落實智慧財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各項措施提供支持,將各類智慧財產權服務納入地方服務券、創新券產品名錄,重點惠及各級優質中小企業。
五、加大協同推進力度,確保措施落地見效
(十四)加強部門協同。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將進一步加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協同推進力度,加強資源銜接共享,強化政策協調聯動,聯合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各項措施紮實落地。
(十五)強化推進落實。各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結合工作實際,通過聯合出台政策、制定計畫、開展試點等方式,建立需求對接、信息共享等機制,壓緊壓實各項措施任務,確保智慧財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工作取得實效。
(十六)強化考核激勵。各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上報措施落實情況和工作開展成效。國家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定期開展績效評價,評價結果將作為國家相關督查激勵、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認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內容解讀

總體思路
《若干措施》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有關部署,從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特點和智慧財產權實際需求出發,推出一系列務實可行的新舉措,全面強化對企業的政策引導、工作支持和服務保障,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重要作用。
一是突出需求導向。聚焦企業在智慧財產權申請獲權、轉移轉化、維權救濟等方面的迫切需求,針對性地提出智慧財產權有關支持和服務舉措,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解難題,切實發揮保市場主體、穩經濟發展的政策作用。
二是強化政策協同。以提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為目標,加強部門、地方、企業協同聯動,發揮政策合力,助力企業打通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全鏈條,促進智慧財產權與創新能力融合提升,引導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為中小企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三是創新服務舉措。立足中小企業發展的時代特徵,加強數位化、平台化、標準化手段套用,創新升級服務模式,推動各項惠企政策直通直達,實現智慧財產權服務供給與企業需求精準高效匹配,更好為企業創新發展強能力、增動力、提質量、優效益。
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從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特殊需要出發,圍繞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水平、促進智慧財產權高效運用、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強化智慧財產權服務保障等4個方面,提出若干項針對性舉措,並進一步突出了政策間的融合支撐。
一是強創造。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享受智慧財產權優先審查政策,幫助企業高效獲權。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國際標準推廣套用,推動智慧財產權管理融入企業創新全過程。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迫切需求,提升專利導航綜合服務水平,更好發揮助力企業創新決策、防控智慧財產權風險、最佳化專利布局等作用。
二是促運用。深入推進開放許可工作,加快建立專利常態化供需機制,助力企業精準獲取、高效實施專利技術。加大各級各類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和支持企業開展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提升產品含金量。增強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等金融服務供給,助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實施品牌價值提升計畫,加強商標品牌指導站規範管理和能力建設,打造企業和區域商標品牌發展高地。
三是嚴保護。加大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利侵權行政裁決辦案力度,針對企業需求,強化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探索開展“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專項行動,加大企業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力度,護航企業“走出去”。
四是優服務。最佳化智慧財產權基礎數據開放共享,為企業提供便利化、公益性信息服務。面向“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加大服務機構評價信息推送力度,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服務萬里行”系列活動,為企業提供精準化服務。推進“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經理人隊伍建設,強化企業智慧財產權人才保障。強化對企業智慧財產權服務的資金和政策支持,重點惠及優質中小企業。
保障措施
為確保各項措施順利實施,《若干措施》提出了保障舉措。從部門協同層面,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強化資源銜接共享、政策協調聯動,聯合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各項措施紮實落地。從推進落實層面,各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通過聯合出台政策、制定計畫、開展試點等方式,建立需求對接、信息共享機制,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從考核激勵層面,將對各地方措施落實情況和工作開展成效定期開展績效評價,作為相關工作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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