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

《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是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全國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要求,進一步做好2023年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特制訂的工作指引。

2023年3月2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
  • 發布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智慧財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各地方有關中心;國家知識產櫻喇立權局局機關各部門,專利局各部門,商標局,局其他直屬單位、各社會團體:
現將《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3年3月23日

內容全文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要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全國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要求,進一步做好2023年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特制訂本工作指引。
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實施《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以下簡稱《綱要》)和《“十四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為總抓手,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紮實推動智慧財產權事業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在最佳化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發揮關鍵尋籃格基礎性作炒愚用,更艱悼請甩好適應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內在需要,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2023年底,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目標任務紮實推進,智慧財產權法治保障顯著增強,智慧財產權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運用效益、保護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全面提升,國際合作和競爭統籌推進,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邁上新台階,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恥屑旬提供堅實保障。
——智慧財產權創造。智慧財產權審查質量保障和業務指導機制更加健全高效,審查工作實現智慧型化升級,智慧財產權審查授權質量和效率持續提升,支持高價值發明專利創造達獄宙祝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審查機制更加完善有效。發明專利審查周期壓減到16個月,結案準確率達93%以上。一般情形商標註冊周期穩定在7個月,商標實質審查抽檢合格率在97%以上。
——智慧財產權運用。智慧財產權與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鍊人才鏈更加深度融合,智慧財產權市場化運營機制更加完善,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綜合運用能力持續提升。專利商標質押普惠面進一步擴大,質押融資金額和惠及中小企業數量均增長10%以上。全國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GDP)比重穩步提高,商標品牌和地理標誌產品價值持續提升,智慧財產權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作用更加凸顯。
——智慧財產權保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更加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建設布局進一步最佳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持續深化,行政與司法協同、政府與社會合力的治理機制不斷完善。行政裁決規範化建設持續推進,專利商標執法業務指導不斷加強。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機制更加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滿意度保持較高水平,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堅持質量導向,強化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引領
(一)發揮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引導作用。充分發揮高價值發明專利指標評價的導向和激勵作用,常態化開展申請量統計中非正常專利申請扣除工作,引導各地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政績觀,追求理性的繁榮,培育更多高價值核心專利。配合做好國家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專利質量統計工作。(戰略規劃司、保護司、運用促進司、專利局審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突出質量導向,嚴把智慧財產權審查授權關,從源頭上抓好質量控制,兜住高質量發展的底線。(專利局審業部、商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認真落實國務院營商環境創新試點任務,積極做好世界銀行全球營商環境評價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公共服務司負責)
(二)落實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要求。繼續嚴厲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保護司、專利局審業部負責)全領域深化打擊商標惡意註冊行為,重點治理商標囤積。(商標局負責)各地要樹牢高質量發展理念,把質量作為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的生命線,按照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要求,進一步完善政策設計、最佳化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指標,紮實推動智慧財產權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積極配合臭凝承做好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相關數據採集、統計匯總和分析預測等工作。(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
聚焦重點任務,完善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
(三)加強法治保障和巨觀政策儲備。配合法務部推動完成《專利法實施細則》修改,完成《專利審查指南》適應性修改。推進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新一輪修改。推動《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修改。做好地理標誌專門立法工作,形成地理標誌條例草案。開展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制度修訂調研論證。制定特定領域的商標註冊申請和使用系列指引。(條法司負責)制定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實施方案。(保護司負責)探索構建數據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和登記制度。(條法司、戰略規劃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智慧財產權巨觀管理,密切跟蹤巨觀經濟形勢,加強調查研究和智庫建設,聚焦智慧財產權領域共性問題和普遍訴求,研究提出有利於穩預期、提信心的智慧財產權政策措施建議。(辦公室、人事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深入實施《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畫,加強部門協同聯動,促進行政、司法、仲裁、調解工作銜接。持續加強執法指導,出台相關標準、規範和工作指南,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專業技術支撐。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程實施方案,高標準建設首批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示範區,完成第二批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示範區遴選。最佳化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流程,深化專利侵權糾紛規範化建設試點,加強智慧財產權信用體系建設。高水平建設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體系。加強地理標誌、官方標誌、特殊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保護,組織實施地理標誌保護工程。持續開展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深入推進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核准改革試點。加強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機制建設。(保護司負責)
(五)完善智慧財產權運用促進政策。落實智慧財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政策。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培育和試點示範高校建設。開展《創新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指南》國際標準實施試點,發布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合規管理體系要求》國家標準。研究制定智慧財產權保險相關政策,打好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等金融服務組合拳。推動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全面落地,推廣《專利評估指引》國家標準,做好專利許可費率統計發布。深入實施轉化專項計畫,啟動實施財政資助科研項目的專利聲明制度試點。大力培育和發展專利密集型產業,推進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工作。啟動實施“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深入開展地理標誌助力鄉村振興行動,推動實施“地理標誌品牌+”專項計畫,助推品牌經濟和特色經濟發展。以效益為導向做好中國專利獎評選工作。(運用促進司負責)
(六)加強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推行智慧財產權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推動更多政務服務“網上辦”“掌上查”。深入開展“減證便民”服務,編制智慧財產權證明事項清單,擴大電子證照共享套用和告知承諾實施範圍。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普惠工程,持續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健全分級分類管理機制。建設一批智慧財產權專題資料庫。建立中西部地區公共服務幫扶機制。推進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城市建設,發揮專利和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公共服務職能作用。完善智慧財產權數據資源管理機制,健全資源目錄。擴大專利權評價報告電商平台共享試點範圍。加快建設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信息平台,推動國家智慧財產權大數據中心和公共服務平台立項建設。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數據資源公共服務系統和外觀設計專利檢索公共服務系統,升級公共服務網。繼續舉辦專利檢索分析大賽,打造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品牌。(公共服務司負責)
(七)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統籌抓好《關於加快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任務落實。聚焦重點領域,為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鍊人才鏈“四鏈”深度融合提供智慧財產權專業服務,鼓勵智慧財產權服務資源向先進制造業集群匯聚。推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最佳化升級,加快智慧財產權服務出口基地建設。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主體培育行動。做好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重新備案工作,最佳化完善專利代理師執業條件。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代理行業專項整治,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信用評價。充分發揮行業高質量發展數據底座平台作用,提升專利導航、標準推廣數位化服務水平。推進建立智慧財產權服務業人才培養體系,加強代理從業人員能力建設。推動設立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研究基地。(運用促進司負責)
(八)統籌推進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與競爭。辦好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合作50周年系列活動,深化國際合作交流,進一步提升在多邊平台的影響力。積極推進多邊規則制定和完善,積極參與外觀設計法條約、智慧財產權與遺傳資源保護合作磋商。持續推進中歐、中瑞地理標誌交流。深度參與中美歐日韓五局合作。加強與東協、中亞等周邊地區多雙邊合作交流。健全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制度。加強鞏固和拓展專利審查高速路(PPH)合作網路。(國際合作司負責)
強化監測分析,鞏固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統計基礎
(九)加強智慧財產權統計監測發布。繼續推動智慧財產權統計數據納入國民經濟主要數據進行公布,圍繞國家重大發展戰略,開展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綠色低碳技術專利統計監測,推動相關指標納入國家統計監測體系。加強《綱要》和《規劃》指標動態監測評估,紮實推進智慧財產權高價值專利、海外發明專利授權、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質押融資、智慧財產權使用費進出口貿易等重點環節統計監測,做好統計數據的形勢分析和發布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提振發展信心。(戰略規劃司、運用促進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要結合實際發展,不斷最佳化完善本地區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好本地區《綱要》和《規劃》指標統計監測和評估工作。(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
(十)完善智慧財產權質量統計監測反饋。強化智慧財產權申請質量統計監測和反饋,加強智慧財產權申請運行形勢分析,加大智慧財產權統計數據提供力度,及時反饋統計監測數據,引導地方重視統計數據反映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提升地方統計工作能力,推動質量統計監測關口前移到地方。(戰略規劃司負責)各地要充分利用各類智慧財產權統計數據,並針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報的相關數據進行原因分析,及時報送相關工作情況。(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
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出台相關配套細則和政策舉措,抓好工作落實,於2023年12月15日前將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成效以紙件和電子件形式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運用促進司。
——智慧財產權保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更加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建設布局進一步最佳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持續深化,行政與司法協同、政府與社會合力的治理機制不斷完善。行政裁決規範化建設持續推進,專利商標執法業務指導不斷加強。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機制更加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滿意度保持較高水平,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堅持質量導向,強化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引領
(一)發揮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引導作用。充分發揮高價值發明專利指標評價的導向和激勵作用,常態化開展申請量統計中非正常專利申請扣除工作,引導各地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政績觀,追求理性的繁榮,培育更多高價值核心專利。配合做好國家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專利質量統計工作。(戰略規劃司、保護司、運用促進司、專利局審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突出質量導向,嚴把智慧財產權審查授權關,從源頭上抓好質量控制,兜住高質量發展的底線。(專利局審業部、商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認真落實國務院營商環境創新試點任務,積極做好世界銀行全球營商環境評價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公共服務司負責)
(二)落實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要求。繼續嚴厲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保護司、專利局審業部負責)全領域深化打擊商標惡意註冊行為,重點治理商標囤積。(商標局負責)各地要樹牢高質量發展理念,把質量作為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的生命線,按照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要求,進一步完善政策設計、最佳化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指標,紮實推動智慧財產權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積極配合做好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相關數據採集、統計匯總和分析預測等工作。(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
聚焦重點任務,完善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
(三)加強法治保障和巨觀政策儲備。配合法務部推動完成《專利法實施細則》修改,完成《專利審查指南》適應性修改。推進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新一輪修改。推動《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修改。做好地理標誌專門立法工作,形成地理標誌條例草案。開展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制度修訂調研論證。制定特定領域的商標註冊申請和使用系列指引。(條法司負責)制定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實施方案。(保護司負責)探索構建數據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和登記制度。(條法司、戰略規劃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智慧財產權巨觀管理,密切跟蹤巨觀經濟形勢,加強調查研究和智庫建設,聚焦智慧財產權領域共性問題和普遍訴求,研究提出有利於穩預期、提信心的智慧財產權政策措施建議。(辦公室、人事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深入實施《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畫,加強部門協同聯動,促進行政、司法、仲裁、調解工作銜接。持續加強執法指導,出台相關標準、規範和工作指南,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專業技術支撐。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程實施方案,高標準建設首批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示範區,完成第二批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示範區遴選。最佳化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流程,深化專利侵權糾紛規範化建設試點,加強智慧財產權信用體系建設。高水平建設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體系。加強地理標誌、官方標誌、特殊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保護,組織實施地理標誌保護工程。持續開展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深入推進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核准改革試點。加強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機制建設。(保護司負責)
(五)完善智慧財產權運用促進政策。落實智慧財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政策。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培育和試點示範高校建設。開展《創新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指南》國際標準實施試點,發布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合規管理體系要求》國家標準。研究制定智慧財產權保險相關政策,打好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等金融服務組合拳。推動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全面落地,推廣《專利評估指引》國家標準,做好專利許可費率統計發布。深入實施轉化專項計畫,啟動實施財政資助科研項目的專利聲明制度試點。大力培育和發展專利密集型產業,推進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工作。啟動實施“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深入開展地理標誌助力鄉村振興行動,推動實施“地理標誌品牌+”專項計畫,助推品牌經濟和特色經濟發展。以效益為導向做好中國專利獎評選工作。(運用促進司負責)
(六)加強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推行智慧財產權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推動更多政務服務“網上辦”“掌上查”。深入開展“減證便民”服務,編制智慧財產權證明事項清單,擴大電子證照共享套用和告知承諾實施範圍。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普惠工程,持續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健全分級分類管理機制。建設一批智慧財產權專題資料庫。建立中西部地區公共服務幫扶機制。推進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城市建設,發揮專利和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公共服務職能作用。完善智慧財產權數據資源管理機制,健全資源目錄。擴大專利權評價報告電商平台共享試點範圍。加快建設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信息平台,推動國家智慧財產權大數據中心和公共服務平台立項建設。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數據資源公共服務系統和外觀設計專利檢索公共服務系統,升級公共服務網。繼續舉辦專利檢索分析大賽,打造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品牌。(公共服務司負責)
(七)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統籌抓好《關於加快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任務落實。聚焦重點領域,為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鍊人才鏈“四鏈”深度融合提供智慧財產權專業服務,鼓勵智慧財產權服務資源向先進制造業集群匯聚。推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最佳化升級,加快智慧財產權服務出口基地建設。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主體培育行動。做好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重新備案工作,最佳化完善專利代理師執業條件。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代理行業專項整治,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信用評價。充分發揮行業高質量發展數據底座平台作用,提升專利導航、標準推廣數位化服務水平。推進建立智慧財產權服務業人才培養體系,加強代理從業人員能力建設。推動設立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研究基地。(運用促進司負責)
(八)統籌推進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與競爭。辦好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合作50周年系列活動,深化國際合作交流,進一步提升在多邊平台的影響力。積極推進多邊規則制定和完善,積極參與外觀設計法條約、智慧財產權與遺傳資源保護合作磋商。持續推進中歐、中瑞地理標誌交流。深度參與中美歐日韓五局合作。加強與東協、中亞等周邊地區多雙邊合作交流。健全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制度。加強鞏固和拓展專利審查高速路(PPH)合作網路。(國際合作司負責)
強化監測分析,鞏固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統計基礎
(九)加強智慧財產權統計監測發布。繼續推動智慧財產權統計數據納入國民經濟主要數據進行公布,圍繞國家重大發展戰略,開展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綠色低碳技術專利統計監測,推動相關指標納入國家統計監測體系。加強《綱要》和《規劃》指標動態監測評估,紮實推進智慧財產權高價值專利、海外發明專利授權、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質押融資、智慧財產權使用費進出口貿易等重點環節統計監測,做好統計數據的形勢分析和發布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提振發展信心。(戰略規劃司、運用促進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要結合實際發展,不斷最佳化完善本地區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好本地區《綱要》和《規劃》指標統計監測和評估工作。(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
(十)完善智慧財產權質量統計監測反饋。強化智慧財產權申請質量統計監測和反饋,加強智慧財產權申請運行形勢分析,加大智慧財產權統計數據提供力度,及時反饋統計監測數據,引導地方重視統計數據反映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提升地方統計工作能力,推動質量統計監測關口前移到地方。(戰略規劃司負責)各地要充分利用各類智慧財產權統計數據,並針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報的相關數據進行原因分析,及時報送相關工作情況。(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
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出台相關配套細則和政策舉措,抓好工作落實,於2023年12月15日前將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成效以紙件和電子件形式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運用促進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