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國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

《2023年全國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3年全國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印發2023年全國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知發保字〔202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
現將《2023年全國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各地落實《工作方案》情況和工作成效將納入2023年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績效考核範圍。各省級知識產權局的實施方案、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請分別於2023年3月15日、7月1日和12月1日前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保護司,電子件同時傳送至聯繫信箱。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3年3月1日

檔案全文

2023年全國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按照2023年全國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會議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工作,最佳化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和《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及其推進計畫的相關工作部署,強化法治保障、嚴格產權保護,堅持改革驅動、質量引領,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繼續加大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打擊和治理力度,高質量推進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工作,不斷提升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水平,持續建設支撐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為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提供有力支撐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行政保護法治保障
1. 深入實施《意見》及其推進計畫。壓實屬地和部門責任,認真履行智慧財產權保護職責,高標準推進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任務措施落實。用好2022年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檢查考核結果,切實發揮檢查考核“指揮棒”作用,抓好檢查考核發現的短板弱項整改工作。繼續推動將智慧財產權保護納入中央督檢考計畫,繼續做好督查激勵涉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相關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檢查考核,確保智慧財產權保護各項重點工作落地見效。持續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年度調查,繼續探索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評估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保護立體化評價體系建設。
2. 切實發揮執法保護標準指南作用。繼續完善專利、商標執法辦案標準,深入落實《商標侵權判斷標準》、《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及其理解與適用,在行政裁決案件辦理中嚴格把握《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指南》等執法規範性檔案適用規則,積極促進行政執法標準與司法裁判標準協調銜接,充分發揮標準指南的規範引領作用。開展新興領域智慧財產權鑑定研究,完善智慧財產權鑑定方法手段,充分發揮鑑定在智慧財產權執法中的積極作用。加大地理標誌保護相關技術標準制定實施工作力度。
3. 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完善實施。配合完成《專利法實施細則》修改,推進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修訂。積極推動地理標誌專門立法工作,推進落實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做好農產品相關政策銜接與平穩過渡。推動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體系,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嚴格依法行政,嚴格執法保護。鼓勵積極探索大數據、人工智慧、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產權保護策略、路徑和方法。不斷健全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銜接。提高專利侵權行政裁決執行水平,確保行政處罰、聯合懲戒、信用監管等措施手段落地實施。
4. 嚴厲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和商標惡意註冊行為。持續規範專利申請行為,建立快速處置聯動機制,完善專利申請精準管理名單制度,健全主動核查和舉報機制,加強對提交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單位和個人的信用監管和政策約束。加強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請專利等重點違規行為治理,在工作中發現涉嫌犯罪的,及時通報或移送司法機關。及時處置上級交辦和部門、地區轉辦的非正常專利申請重點問題線索和商標惡意註冊申請案件線索。
(二)築牢行政保護工作基礎
5. 持續加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力度。暢通行政裁決受理渠道,簡化受理程式,對於符合條件的案件推行適用簡易程式。依法依規做好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案件的行政裁決工作。加大涉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專利侵權糾紛辦案力度,做好侵權糾紛防範和行政調解工作。有力有效處置專利重複侵權、群體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進一步強化行政裁決工作的規範性,著力提高執法辦案業務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跨區域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行政裁決機制,加大跨區域、跨部門辦案協作、標準對接、業務交流力度。進一步完善技術調查官制度和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鑑定工作體系。
6. 紮實推進商標保護執法案件指導。按照《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案件請示辦理工作辦法》,規範案件請示辦理工作,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嚴格商標管理,加大對線上線下違反禁止性規定使用商標等違反商標管理秩序行為的規制。重點圍繞商標印製、生產流通等關鍵環節,加強對涉及區域廣、持續時間長、涉案金額大、社會關注度高等嚴重侵權行為的案件業務指導力度。認真督促定牌加工企業,嚴格履行商標審核義務,防範商標侵權行為發生。
7. 深入開展地理標誌保護監管。落實《地理標誌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加速推進“十四五”地理標誌工作重點任務落實。組織實施地理標誌保護工程,強化地理標誌保護監管。將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和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的地理標誌保護監管納入日常監管,重點圍繞產地控制和特色質量控制,加大抽查範圍、比例和頻次,實現地理標誌高水平保護、高標準管理、高質量發展。積極推動中歐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落實,持續加強對第一批生效清單的日常監測、快速處置和執法聯動。
(三)強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行政保護
8. 加強涉外智慧財產權保護。做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實施工作,推動中泰地理標誌互認互保工作取得新進展。完善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制度,依法嚴格管理技術出口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行為。進一步完善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工作機制,加強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及各分中心能力建設,及時監測重大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信息,有效加強海外信息共享與交流,提升應急工作水平,因地制宜做好海外風險預警與防控體系建設。
9. 加強重大活動和重要節點保障。做好第19屆亞運會、第31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中國載人航天工程系列飛行任務等國際大型賽事、重大工程相關特殊標誌保護。嚴格按照《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指引》加強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後追查,協同做好對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防範、調解和查處工作,有效維護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等大型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秩序。緊盯“五一”、中秋、國慶等重要節日,以問題為導向制定工作預案,開展專項行動,快速有效應對各類突發情況。在應季地理標誌產品集中上市的時間節點,加大風險隱患排查力度,營造公平公正市場氛圍,助力鄉村振興和農民增收。
10. 突出民生熱點及重點領域保護。繼續加強對關係公共利益和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食品藥品、種業、水泥、公共衛生以及綠色低碳技術等重點領域,特別是對民生物資、農業農村領域、網路市場領域、食品、影響青少年兒童視力相關產品等商品的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配合做好“掃黑除惡”市場流通領域相關整治工作,及時移送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中涉黑涉惡和行業亂象線索。聚焦初級農產品、加工食品、道地藥材、手工藝品等,持續組織開展地理標誌專項整治工作。
11. 聚焦新型市場及關鍵環節保護。持續推進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培育工作,推動實施《商品交易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國家標準,新認定一批國家級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糾紛處理機制,高效化解各類智慧財產權糾紛。持續推進實施《電子商務平台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執行,引導電商平台實施智慧財產權全流程管理和保護。提升線上侵權假冒行為治理水平,提高對平台內經營者智慧財產權授權信息抽查檢查頻次,完善線下線上一體化保護。
(四)最佳化行政保護工作機制
12. 持續強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高質量推進國家級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建設布局和高效運行,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糾紛快速處理試點工作。持續完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全國一張網”,提高維權援助規範化、標準化水平。加強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組織和隊伍建設,持續推進智慧財產權糾紛線上訴調對接工作。嚴格落實智慧財產權信用管理規定,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行為認定與懲戒。推進智慧財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工作,重點加強對非正常專利申請、商標搶注等行為的信用監管。
13. 積極探索數位化保護新模式。積極應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下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新形勢,堅持改革創新驅動,鼓勵智慧財產權保護領域數位化改革,探索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新套用,大力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數位化治理模式創新。提升行政裁決線上辦案水平,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從單向管理轉向雙向互動、從線下轉向線上線下融合,持續探索建立智慧、高效、協同的數位化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
14. 著力發揮試點示範引領帶動作用。開展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示範區建設和第二批示範區遴選工作,強化政策支持,聚焦深化改革,加大資源投入,總結推廣一批示範區典型經驗,打造一批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深入推進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和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核准改革試點,建立完善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用標核准、註銷和監管工作體系,增強專用標誌使用的規範性。大力度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範化建設試點工作,推動優秀試點省份在條件成熟地區率先啟動開展一批市域、縣域行政裁決規範化建設試點。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或工作計畫,細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檯賬,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保障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加強督導檢查,切實保障各項任務落實到位。有重要情況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報告,有重大疑難問題及時請示。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和成績突出的人員給予通報表揚,對侵權假冒問題多發頻發、行政保護不力的地區予以通報批評,並通過約談、專門督導等方式督促整改。
(二)加強業務指導
健全省市區縣層級化執法指導工作體系,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執法辦案業務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智慧財產權相關辦案規範標準。創新方式持續開展年度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案卷評查工作。對下級單位上報的疑難案件請示等,按照行政保護案件請示辦理工作相關規定,認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及時予以答覆。積極做好年度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典型案例和指導案例的遴選報送和評選發布工作,強化正向激勵引導。
(三)注重協同聯動
強化責任意識,加強與市場監管等部門協同聯動,加強與人民法院、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協調合作,建立長效聯絡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積極拓寬跨地區跨部門行政保護協作範圍,加強行政與刑事司法保護銜接協作,推進實施行政調解協定司法確認機制。深化十二省市、華北五省(區、市)、黃河流域九省區、晉冀魯豫十八市等跨地區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協作,加強跨地區跨部門執法交流。持續健全與電商平台工作聯動和信息推送機制,提升網際網路領域保護效率。
(四)加強宣傳培訓
完善行政保護標準化培訓體系,創新業務培訓、案例研討、宣講交流等方式,提升基層執法辦案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提高輿情監測、輿論引導和輿情應對能力,及時通報重大輿情。加大宣傳普及專利、商標、地理標誌保護有關專業知識的工作力度,發布年度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狀況白皮書和有影響力的典型案件。充分利用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全國智慧財產權宣傳周等重要時機,大力開展集中宣傳、政策解讀,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傳播矩陣,增強全社會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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