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

《吳忠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已經吳忠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吳忠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12月6日印發,請結合實際,抓好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忠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12月6日
  • 發布單位:吳忠市人民政府
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著力提升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水平,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及《寧夏回族自治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寧政發〔2022〕2號)《吳忠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吳政發〔2021〕7號),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十三五”智慧財產權發展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時期,在吳忠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智慧財產權工作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順利完成了既定目標和任務,實現了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的集中統一管理,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逐步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不斷增強,為我市“十四五”及中長期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智慧財產權制度建設逐步完善。緊緊圍繞我市智慧財產權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統籌協調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行動計畫(2015-2020年)》(寧政辦發〔2015〕135號)《寧夏回族自治區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方案》(寧政辦發〔2017〕57號)《寧夏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三五”規劃》(寧政辦發〔2017〕134號)等政策,先後制定印發了《吳忠市科技創新行動計畫(2016—2020)》《吳忠市沿黃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吳忠市推進創新驅動戰略行動計畫》等檔案,充實了我市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的政策體系和制度體系。
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穩步提升。“十三五”期間,我市發明專利授權291件,實用新型授權2596件,外觀設計授權250件,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效發明專利443件,比“十二五”末增長320件,增長率260%,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3.11件,比“十二五”末的0.86件增長了2.6倍。全市有效商標註冊量6577件,比2015年底增長5097件,增長率344%,中國馳名商標14件,馬德里國際商標2件,地理標誌證明商標5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2件,農產品地理標誌26件。寧夏老字號4家,吳忠老字號5家。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3項,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51項,吳忠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111項。
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持續加大。組織開展“護航”“藍天”“鐵拳”“劍網”等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累計查辦智慧財產權違法案件125起,嚴厲打擊了制售假冒偽劣違法犯罪行為,糾正了非正常專利申請、專利侵權行為,最佳化智慧財產權營商環境。構築了市、縣(區)、鄉鎮三級智慧財產權執法網路,暢通監督舉報網路體系,智慧財產權保護、維權援助和投訴舉報機制不斷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穩步提升,吳忠市知識產權局被國家人力資源保障部和國家知識產權局表彰為全國智慧財產權系統先進集體。
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逐步提高。“十三五”期間,吳忠市獲批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城市,吳忠金積工業園區獲批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園區。中國智慧型裝備製造(儀器儀表)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獲批建設,吳忠市被國家工商總局授予地理標誌商標精準扶貧典型市。培育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優勢)企業10家,自治區智慧財產權示範(試點)企業16家,自治區專利運營試點企業2家,獲批建設6個自治區服務業品牌化示範項目,31家企業通過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認證。“鹽池灘羊”被中國工商報評為地理標誌精準扶貧典型案例;“鹽池灘羊”被確定為國家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工程項目。“鹽池灘羊”區域品牌價值達71.1億元。“同心圓棗”“青銅峽大米”地理標誌品牌帶動了當地及周邊6000多貧困人口實現了就業。地理標誌助力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助推特色經濟發展成效顯著。全市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金額7780萬元。
  智慧財產權服務水平逐步提升。獲批設立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吳忠商標受理視窗,推進“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模式,為企業提供便捷服務。累計受理商標註冊申請、變更、轉讓等業務1361件,接待電話及來訪諮詢2800餘人次,代發各類電子文書3230餘份,發放紙質商標註冊證426件,業務範圍覆蓋全區五市及鄰近周邊省、區,視窗受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通報表揚。
(二)“十四五”智慧財產權發展面臨的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智慧財產權事業進入多重發展機遇的疊加期,最佳化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的視窗期,深化綜合改革、強基礎補短板的爬坡期,塑造良好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的關鍵期。
從機遇看,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智慧財產權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扮演著更加重要的角色。全面推進“一帶一路”和新時代西部大開發建設,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加快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鄉村全面振興樣板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範區,推動“六新六特六優”產業發展,為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和廣闊舞台。
從挑戰看,當前全市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現狀與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需求還有一定差距。智慧財產權數量儲備和創造質量不高,高價值專利、知名品牌偏少,沒有精品著作權;智慧財產權侵權易發多發,侵權易、維權難等現象仍然存在;沒有智慧財產權運營平台,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效益不夠顯著,智慧財產權許可、轉讓仍不活躍;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識有待加強,智慧財產權法治環境、市場環境有待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激勵創新、提升經濟競爭力的作用發揮不夠明顯。
總體來說,“十四五”時期,做好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工作,要深刻認識新發展階段帶來的新特徵、新要求、新機遇、新形勢,增強機遇意識和風險意識,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促進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推動我市智慧財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視察寧夏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為牽引,樹立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為綠色發展先行市建設提供重要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強化保護。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統籌推進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公民誠信等工作,構建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的工作格局,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堅持系統治理。樹立系統觀念,健全智慧財產權工作協同推進機制,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區域協作、社會共治,提高智慧財產權領域系統治理效能。
——堅持重點突破。推動智慧財產權政策資源向“六新六特六優”產業傾斜,發揮智慧財產權對產業發展的支撐作用,發掘、整合智慧財產權服務資源,銜接“三區建設”重點任務,推動高質量發展。
——堅持開放合作。以更加開放包容、平等互惠的思維和舉措推進智慧財產權交流合作,倡導信息資源共享,統籌推進智慧財產權領域國內外合作,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國際競爭力,服務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我市智慧財產權保護更加嚴格有力,創造質量和數量明顯提升,運用效益充分顯現,服務更加便民利民,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氛圍更加濃厚,創新活力得到充分激發,優質資源進一步聚集,智慧財產權競爭力進一步提升,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階段性目標如期實現。
——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更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制環境更加最佳化,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能力顯著增強,銜接機制更加完善。智慧財產權綜合保護體系更趨完善,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質效明顯提升,智慧財產權社會滿意度大幅提高。
——智慧財產權創造量質齊升。在“六新六特六優”產業中培育一批高價值發明專利,到2025年全市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由0.57件增加到0.75件、有效註冊商標量由6577件提升到15000件、地理標誌數量由33件增加到40件,實現智慧財產權創造量質齊升。
——智慧財產權運用效益更高。推進開展高端裝備、現代紡織、綠色食品、生物科技等產業的專利導航項目。促進專利成果轉移轉化和開放許可工作。智慧財產權組合質押融資登記金額累計達到2.5億元。培育一批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圍繞“六新”產業鏈打造1-2個產業智慧財產權創新聯盟;圍繞“六優”產業鏈,培育一批高知名度商標品牌;圍繞“六特”產業鏈,打造地理標誌區域公共品牌。開展智慧財產權強國試點城市、縣域、園區創建,提高智慧財產權運用轉化水平,進一步提升智慧財產權運用效益。
——智慧財產權服務更加便民利民。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視窗服務業務,實現專利、商標綜合服務。不斷最佳化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機制,加強“六新六特六優”產業高級管理人才和智慧財產權骨幹人才培訓;引入或培育1-3家綜合性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搭建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交易平台、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全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水平明顯提高。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
1.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嚴格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探索開展電子商務、大數據和人工智慧等新領域、新業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數據生產、流通、利用、共享過程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實施高端裝備、現代紡織、綠色食品、新能源、新型材料等優勢特色產業的專利、商標、商號、著作權的保護政策,建立健全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非物質文化遺產和中醫藥等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積極落實規制智慧財產權濫用行為工作規範,實施企業商業秘密管理規範。研究制定吳忠市地理標誌保護和運用制度。完善智慧財產權信用監管制度。依法加強涉及國家安全的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行為管理。(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網信辦,市發改委、司法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跨區域、跨部門保護協作機制。加強智慧財產權線索通報、案件流轉、執法聯動、檢驗鑑定結果互認。完善智慧財產權檢察機制,建立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制度,實現證據使用統一標準。落實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制度,協助執法、法務部門準確高效認定技術事實。探索建立“鹽池灘羊”等智慧財產權線上線下一體化保護平台。積極融入國家公證電子存證系統平台,健全完善公證電子存證系統,提升公證信息化建設水平。加強智慧財產權申請授權、確權和維權銜接。健全完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體系,支持鹽池縣及金積工業園區建立維權援助機構,開展優質高效維權援助服務。(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市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完善智慧財產權司法案件繁簡分流機制,開展法院技術調查官隊伍建設,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協定司法確認機制。嚴格執行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中的證據提交、證據保全、智慧財產權鑑定以及商業秘密保護等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依法追究故意逾期舉證、毀損證據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強化民事刑事司法保護,有效執行懲罰性賠償制度,嚴厲打擊智慧財產權侵權假冒犯罪行為。加強審判機關的案例分析研判及案件信息溝通共享,逐步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指導機制和重大案件公開審理機制。加強對案件異地執行的督促檢查,推動形成統一公平的法治環境。(市公安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建立、落實市域智慧財產權保護聯席會議制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圍繞裝備製造和綠色食品等重點行業,聚焦控制閥、鹽池灘羊、吳忠牛乳、肉牛、賀蘭山東麓葡萄酒等重點產品,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在高新技術產業、綠色食品等重點領域以及電商平台、展會、進出口等重點環節,加強對專利、商標、著作權、地理標誌、植物新品種及商業秘密等執法保護,建立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加強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有效遏制惡意侵權、重複侵權、群體侵權。嚴格規範專利申請和商標註冊行為,嚴厲打擊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和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行為。加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和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監管。推行糾紛快速處理綠色通道,推動簡易案件快速處理。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人員配備和能力建設,提升執法效率及精準度,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兩法銜接”信息開放共享。(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市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智慧財產權協同保護。拓展社會共治渠道,培育和發展智慧財產權仲裁、公證和調解機構,在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商、協會探索設立智慧財產權糾紛仲裁調解組織。落實智慧財產權糾紛線上訴調對接機制,將智慧財產權案件全面納入調解平台。開展智慧財產權鑑定機構專業化建設,做好智慧財產權侵權鑑定和損害評估工作。暢通智慧財產權侵權假冒投訴舉報渠道。支持商會、行業協會等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自律和信息溝通機制。鼓勵創新主體通過聯合設立智慧財產權保護維權互助基金等方式提升自我維權能力和水平。推動智慧財產權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市司法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水平
1.推動智慧財產權創新發展。申報智慧財產權強國試點城市建設並開展創建工作。支持相關縣(市、區)申報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縣域並開展創建工作。支持金積工業園區申報智慧財產權強國試點園區建設。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示範、優勢、試點企業引領作用,推動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職能融合、業務協同,提升專利成果轉化效能。指導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培優試點、地理標誌運用試點工作。(市科技局、工信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落實高質量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的激勵政策,加大對後續轉化運用、行政保護和公共服務的支持。引導企業建立專利申請前檢索評估制度,切實提升專利申請質量,將專利導航和高價值專利培育機制建設作為科技計畫項目立項、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加大各類激勵制度中智慧財產權評價權重。深化對科技重大專項相關領域的重大技術進行專利信息分析和預警,為重大專項實施推進做好智慧財產權保駕護航工作。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考核機制,推動智慧財產權工作納入市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強化評優選拔、資格認定、職稱評定中智慧財產權評價質量導向,促進形成崇尚創新、追求卓越的良好社會氛圍。(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市發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培育高質量智慧財產權。穩步推進智慧財產權數量合理有效增長,引導創新主體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實施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培育工程。推動有條件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聯合組建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聚焦裝備製造、新型材料、現代紡織、綠色食品等重點產業,在主要技術領域培育形成高價值專利。支持企業申請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實施優秀著作權培育計畫,形成一批精品著作權。支持地方政府、行業組織積極挖掘地理標誌資源,鼓勵申請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地理標誌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引導積體電路企業申請註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加大植物新品種、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醫藥等領域智慧財產權開發力度。(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市發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培育知名品牌。建立健全品牌推進工作體系,引導企業樹立和提高品牌意識,加強質量管理、品牌資產管理和名品名牌文化建設。推動設立商標品牌創新創業基地,在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文化旅遊業等領域培育具有市場競爭力、國際影響力的知名商標品牌。強化商標品牌培育幫扶指導,支持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加強“鹽池灘羊”“同心圓棗”“青銅峽大米”等重點地理標誌產品宣傳力度,打響地理標誌知名品牌。培育“吳忠牛乳”等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積極實施地理標誌試點示範企業政策,培育優秀地理標誌企業品牌,擴大公用品牌的影響力。(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市發改委、工信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效能
1.最佳化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機制。健全科研機構、市屬國有企業智慧財產權歸屬、處置和收益分配機制,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績效納入科研機構、市屬國有企業創新能力評價的核心內容,將科技成果評價與項目評審、人才評價和機構評估有效結合,讓科技成果真正成為科技評價活動的有效載體。全面實施專利導航,通過專利導航工程強化“六新”產業智慧財產權布局。推動創新主體實施智慧財產權管理標準化體系建設。鼓勵支持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服務機構的發展,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完善智慧財產權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制度。加強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狀況統計調查,探索建立“定向研發、定向轉化、定向服務”的訂單式智慧財產權研發和成果轉移轉化機制。建立健全財政自主科研項目形成的智慧財產權聲明制度和監管機制,將智慧財產權評估作為政府資金支持企業的重要依據。(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市發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積極實施地理標誌促進運用工程。高質量建設鹽池灘羊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落實完善鹽池灘羊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保障政策、工作機制、督促考核和激勵措施。加強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的挖掘和運用。推動實施《賀蘭山東麓葡萄酒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管理辦法》,規範“鹽池灘羊”和“吳忠牛乳”等地理標誌管理和使用。培育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和名優特新農產品品牌。舉辦地理標誌培訓及論壇,交流地理標誌管理運營經驗,提升地理標誌產品的溢價能力和市場競爭力。打造鹽池灘羊地理標誌引領鄉村特色產業發展的縣域樣板。推廣“鹽池灘羊”模式成功經驗,積極吸引市場主體開展“地理標誌+產業”融合發展。積極實施地理標誌運營試點示範項目助力鄉村振興。(市農業農村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拓展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渠道。培育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企業和專利運營試點企業,激發企業智慧財產權運用活力。聚焦高端裝備、現代紡織、葡萄酒、吳忠牛乳、灘羊、肉牛等重點產業,落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專項扶持措施。依託技術轉移中心等載體,集中發布專利技術供給信息。鼓勵有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面向中小微企業開展技術需求對接、有序開展專利開放許可,促進創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業。推動植物新品種等涉農智慧財產權向縣域和園區轉移轉化,引進東部先進技術在我市轉移落地。鼓勵各類市場主體通過組建智慧財產權聯盟等形式,形成專業化分工協作的智慧財產權轉化生態。建設“一站式技術交易平台”,鼓勵縣(市、區)、工業園區建設區域性、行業性技術市場。(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市發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深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改革。健全智慧財產權評估體系,引導支持創新主體和服務機構開展智慧財產權評估工作。落實專利、商標、著作權組合質押等金融扶持政策,最佳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改革。擴大“寧科貸”“工業知助貸”等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風險補償貸款規模,拓寬智慧財產權密集型企業的融資渠道。完善智慧財產權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和風險防控機制,提高創新主體對智慧財產權金融產品的使用率和認可度。加強智慧財產權保險產品的推廣和宣傳力度。(市發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吳忠市支行、吳忠銀保監分局,各開發區、工<農>業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
1.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能力建設。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智慧財產權綜合業務視窗建設,推動專利、商標業務服務便利化。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各類科技與創新園區及其他社會化服務機構的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能力。推動落實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相關數據和服務標準。整合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資源,探索設立智慧財產權一站式服務平台。(市發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藉助自治區智慧財產權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提供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便利化檢索服務。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設立綜合性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鼓勵市場化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機構向社會提供公益性服務。藉助寧夏線上著作權作品登記平台,最佳化著作權登記程式。(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網信辦,市科技局、工信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支持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培育和扶持1家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獲得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及專利導航服務基地項目支持。嚴格落實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基礎標準、支撐標準、產品標準和質量標準,引入或培育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1-3家。支持開展公益代理和維權援助。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監管,堅決打擊和取締非法代理機構。在金積工業園區試點打造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市發改委、司法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金積工業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開展智慧財產權合作
1.開展智慧財產權交流合作。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智慧財產權合作項目。用好中國—阿拉伯國家博覽會(以下簡稱中阿博覽會)雲上展廳等線上平台,提升智慧財產權國際交流合作的智慧型化、便利化水平。積極拓展民間智慧財產權對外交流合作渠道,支持高端裝備、現代紡織、綠色食品等企業與外資企業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合作交流。(市發改委、工信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支持智慧財產權海外獲權維權。鼓勵並引導創新主體實施PCT 國際專利申請,支持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等提高海外智慧財產權布局效率。引導涉外企業學習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指引,為創新主體提供糾紛應對指導和服務。(市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開展智慧財產權幫扶協作。支持創新主體與東部地區智慧財產權密集型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對一”幫扶協作機制,促進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能力的提升。推動東西部智慧財產權人才合作交流,加強東部地區智慧財產權高層次人才引進。(市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智慧財產權文化和人才建設
1.強化智慧財產權基礎性普及教育。建立智慧財產權基礎知識宣教平台,加大科普宣傳力度,引導創新主體、市場主體及社會公眾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探索建立青少年智慧財產權教育基地,積極推動智慧財產權基礎知識納入圖書館、科技館等公共展館。建立智慧財產權科普專家隊伍。開展中國小智慧財產權教育試點示範工作。(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市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市科協按職責分工負責)
2.營造智慧財產權文化宣傳氛圍。加強智慧財產權宣傳力度,加強智慧財產權政策解讀;強化宣傳策劃,持續做好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智慧財產權宣傳周等宣傳活動;廣泛宣傳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重點發布智慧財產權侵權典型案例;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意識和能力;加強智慧財產權文化與傳統文化、創新文化、誠信文化的深度融合,使“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智慧財產權理念深入人心。支持企業參與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等國際國內展會,充分展示吳忠優質產品品牌形象。(市市域智慧財產權保護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落實自治區智慧財產權人才激勵、職稱評定和職業行為規範等相關政策,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人才引進、培養和評價工作體系。引進和培養一批智慧財產權運營等領域的專業人才。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人才分類培訓,  重點強化對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和司法人員以及技術調查官、仲裁員、人民調解員的使用和培養力度,建立智慧財產權行政部門與法務部門學習交流機制,打造適應新時代的智慧財產權幹部隊伍。鼓勵和支持相關人員參與智慧財產權師職稱考評。(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市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文化旅遊體育廣電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吳忠市市域智慧財產權保護聯席會議作用,強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確保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各項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各市(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密切協調配合,制定年度推進計畫,確保規劃有序推進,相關社會組織與行業協會要積極參與規劃實施,主動作為,發揮作用。(市市域智慧財產權保護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落實資源保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制定智慧財產權工作配套措施,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資金保障力度。引導企業、社會組織等加大智慧財產權資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導、企業為主、廣泛參與的多元化智慧財產權投入體系,為智慧財產權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充實的資金、人才支持。(有關部門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考核評估。將智慧財產權工作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績效考核及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建立智慧財產權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度,強化智慧財產權工作績效考核,建立規劃實施跟蹤評估考核機制,明確目標任務,下達考核指標;建立和完善智慧財產權數據監測、統計、分析系統和綜合評價體系,落實各項任務措施,保證規劃任務圓滿完成。(市市域智慧財產權保護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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