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山東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由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1年7月20日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20日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魯政辦字〔2021〕78號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山東省委、山東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依據《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圍繞“七個走在前列”“九個強省突破”決策部署,以高質量發展為引領,以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省為目標,以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運用為重點,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保護效能、運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為加快建設新時代現代化強省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市場為導向,最佳化創新資源配置。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激發創新活力,營造智慧財產權發展環境。創新智慧財產權體制機制,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效能。
  2.堅持質量優先。完善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高標準保護、高效益運用、高品質服務政策導向,促進創新、產業、價值等要素深度融合,為創新型省份建設提供支撐。
  3.堅持統籌協調。全局謀劃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推動智慧財產權在地區間、行業間高效、協調發展。聚焦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重點領域,實施分類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高質量供給。
  4.堅持開放合作。加強內外聯動,推動智慧財產權基礎信息互聯互通和傳播利用,深化對外合作交流,構建智慧財產權區域協作、互惠共享的新發展格局。
  (三)主要目標。到2025年,山東省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為山東省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為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提供“齊魯樣板”。
  1.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進一步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手段更加有力,形成司法保護、行政保護、仲裁調解、維權援助、行業自律相結合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全社會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強烈,智慧財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顯著提升。
  2.智慧財產權運用效益進一步增強。完善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創新智慧財產權運營機制,暢通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渠道。強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智慧財產權投融資額度快速增長,市場價值充分顯現,形成一批高附加值、綠色低碳的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
  3.智慧財產權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公共服務網路更加完善,服務領域更加拓展,服務主體更加多元,基本建成專業化、高端化、國際化的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
  4.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搭建多元化、多層次人才培養體系,培養一支規模大、結構優、層次高的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隊伍,加大智慧財產權領軍人才培養力度,加快培育智慧財產權複合型、實用型人才。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智慧財產權制度設計。
  1.夯實智慧財產權法治基礎。推動《山東省專利條例》《山東省智慧財產權促進條例》《山東省著作權保護條例》《山東省專利糾紛處理和調解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修訂工作。
  2.完善智慧財產權政策體系。完善智慧財產權創造激勵政策,建立以高價值創造為核心的激勵機制。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建立智慧財產權非訴化解糾紛政策體系。出台加強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的政策措施,建立重大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信息通報應急機制。完善智慧財產權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完善新業態、新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完善智慧財產權運用政策,深化智慧財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改革。
  (二)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
  1.強化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開展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大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民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度高、侵權假冒多發的商品領域集中整治。強化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嚴厲打擊跨境侵權行為。加大著作權執法力度,健全著作權侵權查處機制及執法監管,重點突出大案要案查處和專項治理。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隊伍專業培訓,提高侵權假冒識別、侵權判定專業能力。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到2025年年底,爭取新增3-5家國家級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不斷擴大預審授權領域。
  2.完善智慧財產權協同保護。建立訴調對接、仲裁調解對接、行政執法與調解對接及多部門會商協作機制。採取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專業支持、聯繫督辦等措施,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形成執法合力。推進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機制建設。建立完善市場主體誠信檔案“黑名單”制度,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3.強化重點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電商平台、展會、專業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自律機制建設,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重點關注市場名錄,指導專業市場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對侵權假冒行為採取必要措施快速處理。重點推進電子商務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的貫徹落實,指引平台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全流程管理。
  (三)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
  1.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規範專利申請、商標註冊和著作權登記行為,建立健全質量監測機制,引導創新主體完善智慧財產權申請前評估機制。建立健全以高價值專利和品牌商標為導向的智慧財產權評價指標體系。圍繞“卡脖子”技術,開展產業、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聯動“共振”,引導創新資源向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傾斜,促進高價值專利產出。最佳化智慧財產權資助獎勵政策,重點加大對高價值專利培育、轉移轉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公共服務的支持。
  2.促進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管理。推進創新主體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標準化體系建設,提升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能力。完善產業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體系,加大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力度,實施智慧財產權強企、強校、強所工程。支持企業建立以產業數據、專利數據為基礎的決策機制,找準創新路徑,提升研發能力。
  (四)增強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
  1.完善智慧財產權運營體系。高標準建設山東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以濟南、青島、煙臺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為關鍵節點,布局設立運營分中心,搭建覆蓋全省的運營服務網路,打造東北亞國際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平台。
  2.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積極實施國家專利轉化專項計畫,探索實施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和運行機制,拓寬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供需渠道,依託山東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建設高校院所智慧財產權運營庫。完善省新舊動能轉換專利庫建設,優選高價值專利向相關企業推送。推動專利與標準融合,建立以自主智慧財產權為基礎的標準體系,形成更多標準必要專利。最佳化智慧財產權登記服務,開展專利產品備案和數據統計,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營人才培訓,構建智慧財產權運營體系,形成“一平台、多中心、全鏈條、一體化”專利運營體系。
  3.最佳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建立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項目庫,做好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需求調查,篩選智慧財產權工作基礎紮實、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業入庫。推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銀企對接,鼓勵銀行機構擴大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規模,幫助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問題。健全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機制,完善質物處置機制。推動開展專利保險、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等工作。
  (五)提升智慧財產權服務水平。
  1.完善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完善全省智慧財產權大數據信息服務平台,推動專利、商標、著作權、植物新品種、地理標誌、民間文藝、遺傳資源等要素數據互聯互通。建設黃河流域智慧財產權大數據中心和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基地,服務支撐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加強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智慧財產權信息推送服務,及時發布與產業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分析報告。建成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辦案系統和智慧財產權侵權假冒線索智慧型檢測系統。
  2.發展壯大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培育高端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構建智慧財產權服務市場體系,推動專利代理機構服務規範國家標準貫徹實施。以科技創新需求為導向,提升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運營實施、評估交易、保護維權、投融資等服務水平。培育品牌服務機構,支持引進高水平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打造服務業新高地和集聚區。探索在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外國人參加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和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改革試點。
  3.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監管。實現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重點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惡意商標代理、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健全協同監管機制,結合企業年度報告、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制度,落實嚴重失信主體聯合懲戒。發揮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協會職能,強化行業自律,依法依規經營。
  (六)拓展智慧財產權國際交流。
  1.積極參與智慧財產權國際交流。積極開展與國際組織以及其他國家和地區智慧財產權機構的合作與交流。深化與歐美傳統已開發國家、日韓、“一帶一路”國家科技產業合作,拓展智慧財產權對外交流合作渠道,引導企業運用好“一帶一路”建設機遇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相關政策,助力山東企業“走出去”。加強行業協會、服務機構間的交流,密切與日、韓等成員國的智慧財產權合作交流,為日韓企業與我國合辦的產業園中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2.提升智慧財產權國際競爭力。鼓勵企業積極開展海外智慧財產權布局,利用專利審查高速路,特別是中日、中韓專利審查高速路,加快我省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在當地申請專利的授權。支持企業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推進自貿試驗區、上合示範區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打造智慧財產權對外開放新高地。加強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等國際組織合作,加大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多點布局。
  3.建立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機制。建設2-3家國家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構建高效便捷的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維權機制。完善涉外企業服務體系,開展涉外智慧財產權侵權預警培訓與宣講。建立完善海外維權專家顧問機制,培育一批涉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服務機構。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做好進出口貿易、涉外展會、企業境外參展等涉外領域智慧財產權維權保護與服務工作。設立智慧財產權海外維權援助基金,有效降低企業海外維權成本。探索構建海外維權專家庫,開展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高端諮詢服務。
  (七)推進智慧財產權文化和人才建設。
  1.營造智慧財產權文化氛圍。弘揚“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的智慧財產權文化,推動智慧財產權文化與創新文化、傳統文化和法治文化深度融合。開展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推動智慧財產權進企業、進單位、進社區、進學校、進網路。構建智慧財產權大宣傳格局,健全智慧財產權新聞發布制度,建設以政府活動宣傳、媒體傳播報導為主體的智慧財產權傳播陣地,提升全社會智慧財產權意識,營造尊重智慧財產權的文化氛圍。
  2.強化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引導部門、教育機構、行業協會等加大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專業人才培訓力度。大力推動智慧財產權學歷教育,爭取在省內1-2家高校增設智慧財產權學院或專業。加強智慧財產權智庫建設,實施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及能力素質要求地方標準。加快推進省級智慧財產權培訓基地建設,開展智慧財產權產學研人才聯合培養,持續推進智慧財產權遠程教育。培養涉外智慧財產權高端人才,提高企業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能力。
  三、重大工程
  (一)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提升工程。完善智慧財產權高標準保護工作機制。樹立嚴保護政策導向,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突破快保護關鍵環節,打造同保護營商環境。加快國家級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充分發揮保護中心作用。完善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實現全省16市智慧財產權人民調解組織、維權援助組織全覆蓋。建立智慧財產權糾紛線上訴調對接機制,強化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協定司法確認工作。推動建立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保護聯盟,強化行業自律和信息互通。開展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海外侵權風險防控,建立海外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區域間高效協作,深化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及資源共享。
  (二)實施重點產業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完善以產業數據、專利數據為基礎的新興產業專利導航決策機制。推廣實施專利導航指南系列國家標準,推動專利導航融入各類主體創新決策過程。組織開展重點產業專利導航,建立專利信息資料庫,支撐產業集群技術攻關和創新發展。鼓勵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專利收購等模式,構建產業化導向專利組合,培育專利密集型產業。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專利布局。建立健全科技計畫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加強關鍵核心技術科技攻堅成果智慧財產權保護。建設專利導航服務基地。
  (三)實施專利密集型產業培育工程。制定專利密集型產業培育目錄。探索開展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工作,健全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核算和發布機制,引導產業健康發展。主動對接產業發展需求,加強專利審查與產業發展政策協同和業務聯動,針對重點優勢產業或關鍵領域創新審查服務模式,支持產業專利進入優先審查通道。建立專利密集型產業專利統計分析制度,完善產業培育機制。
  (四)實施商標品牌建設工程。培育新型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新業態新模式產業集群區域商標品牌。推動企業加強商標品牌資產管理,引導出口企業和對外投資企業開展涉外商標註冊,培育國際自主品牌,拓展國際市場。鼓勵擁有自主商標的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和國際化經營,建立國際化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體系,提高自主商標的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
  (五)實施地理標誌保護運用工程。完善山東省地理標誌發展保護機制,組織開展全省地理標誌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地理標誌侵權假冒行為。加強地理標誌發掘培育工作,深入發掘地理標誌資源及產品。實施地理標誌質量提升、商標品牌培育、地理標誌運用促進計畫。注重涉農智慧財產權保護,完善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機制。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完善品種登記制度。建立完善農產品地理標誌原產地全程可追溯和質量標識制度。積極推進農產品地理標誌中歐互認工作,保障目錄內產品海外市場權益。
  (六)實施著作權創新發展工程。完善作品登記制度。建立優秀登記作品獎勵機制。發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音像製品、工藝美術等優勢和特色著作權產業,培育一批擁有自主著作權、多元投資主體的大型企業。培育動漫遊戲、網路傳媒、文化娛樂、廣告設計等現代創意產業和計算機軟體、信息網路等技術著作權產業。建設著作權登記認證、交易、保護、服務一體化平台。拓寬著作權作品國際合作與宣傳渠道,推進我省優秀作品走出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省政府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做好規劃組織實施工作,明確責任分工,密切協作配合,完善配套政策,推動規劃有效落實。在各市、縣(市、區)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工作推進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加強經費保障。加強省、市、縣級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相互銜接協調,按照現行經費渠道對規劃實施予以合理保障。鼓勵社會資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智慧財產權融資體系。
  (三)加強監測評估。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監測、效果評估。完善規劃實施的第三方監測與定期評估機制,廣泛聽取創新主體、服務機構的政策需求,推動建立規劃目標和工作任務的動態調整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加強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7月20日印發

解讀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山東省委、山東省政府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決策部署,在深入調研、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編制了《山東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以下簡稱《智慧財產權規劃》)。
、出台背景
(一)山東省智慧財產權工作現狀
“十三五”時期,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強對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領導,完善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體制機制,實現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的集中統一管理。調整成立省政府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省專利獎,將智慧財產權工作納入對各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省政府出台《山東省“十三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山東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實施方案》,省委、省政府出台《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等,為智慧財產權事業快速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1.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不斷提高。全省共申請發明專利38.9萬件,獲授權發明專利10.6萬件,申請PCT國際專利10192件;共申請商標註冊189.8萬件,核准註冊122.5萬件,馬德里國際註冊申請8338件;共辦理著作權作品登記54萬餘件。截至2020年,全省擁有有效發明專利12.5萬件,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2.4件,擁有有效註冊商標161萬件,地理標誌商標792件。擁有著作權作品70.7萬件。共獲得中國專利金獎16項、中國著作權金獎2項。
2.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大幅提升。全省共辦理專利行政執法案件1.6萬件,查處商標侵權假冒案件8143件,查處侵權盜版案件546件。擁有行政認定馳名商標798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80件。成立省智慧財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仲裁、調解組織130 余家。建設國家級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10家、省級維權援助中心4家。建設中國(山東)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等5家國家級保護中心和1家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中心,涵蓋現代海洋、新一代信息技術等10餘個產業領域。
3.智慧財產權運用水平更加高效。首創專利權“知銀保”質押融資模式,被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典型經驗予以推廣。全省專利權質押項目數2980件,金額364.8億元。智慧財產權證券化試點取得突破,在煙臺開發區發行全省首單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產品,16家中小企業獲融資3億元。建設新舊動能轉換重點產業專利庫,吸納國內外最新專利技術3.8萬件,向企業推送8230件,線上線下共完成352項專利運營。獲批建設山東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青島、濟南、煙臺被列為國家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2020年著作權產業占全省GDP的6.07%,對國民經濟貢獻率進一步提升。
4.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日益便利。高標準建設山東省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和濟南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建成國家知識產權局區域專利信息服務(濟南)中心、6家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5家高校國家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中心,設立濟南專利代辦處青島分理處和泰安等4個專利代辦服務工作站,構建起便民利民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積極完善數字著作權服務平台建設,制定《著作權工作站管理辦法》,健全各市、重點園區基地著作權登記服務網路體系,著作權登記工作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
(二)面臨形勢、存在問題
1.面臨形勢。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智慧財產權工作。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強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舉行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強調,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關係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關係高質量發展,關係人民生活幸福,關係國家對外開放大局,關係國家安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必須從國家戰略高度和進入新發展階段要求出發,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促進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產業革命蓄勢勃發,各國搶占科技制高點的競爭更加激烈,經濟全球化面臨嚴重衝擊,智慧財產權日益成為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和國際爭端的焦點。智慧財產權作為提升經濟競爭力的最大激勵,是保護和激勵創新、推動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的基本保障,在推動高質量發展過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我國正處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積極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亟需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運用。
當前我省開啟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新征程,深度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對接京津冀和長三角區位優勢明顯,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賦予重大機遇。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上合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等重大平台加快建設,戰略疊加優勢凸顯。產業基礎雄厚,市場潛力巨大,創新資源不斷聚焦,為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
2.存在問題。目前,我省智慧財產權發展水平尚不能有效滿足山東高質量發展需求。主要表現在:智慧財產權質量效益有待提高;高價值專利偏少;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不夠、侵權易發多發現象仍然存在,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產權保護仍需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市場化不足,創新資源仍需整合,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不夠完善,智慧財產權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激勵導向作用尚未充分顯現。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關鍵時期,也是我省建設新時代現代化強省重要時期。編制“十四五”智慧財產權規劃,有助於完善現代化市場監管機制、推進智慧財產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支撐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
(三)規劃編制意義和過程
1.編制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抓緊制定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戰略,研究制定“十四五”時期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明確目標、任務、舉措和實施藍圖。《智慧財產權規劃》是我省市場監管系統新一輪機構改革後編制的第一個五年規劃,科學編制好“十四五”智慧財產權規劃,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科學謀劃今後一個時期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的重大舉措,對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保護效能、運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打造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新標桿、智慧財產權保護新高地、高質量創新發展新引擎具有重大意義。
2.編制過程。省政府高度重視智慧財產權工作,將《智慧財產權規劃》納入省級重點專項規劃。省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規劃編制,成立了編制工作小組,細化責任分工,規範工作流程,按時間節點有序推進規劃編制工作。主動加強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溝通匯報,積極對接國家智慧財產權“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思路和要求,對規劃內容、指標設定等深入研究,確保《智慧財產權規劃》與國家規劃的主題主線一致,與省“十四五”規劃協調一致。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把加強頂層設計和堅持問計於民統一起來”的要求,通過省市場監管局官網,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認真組織省直有關部門、各市市場監管局徵求意見,到部分市縣、企業開展實地調研,面向各單位及企業了解政策需求。組織召開座談會、專家論證會,聽取國家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發展研究中心有關專家和省有關部門、部分高校、科研院所、相關協會、服務機構意見建議,聽取國家知識產權局規劃編制小組業務指導意見,學習借鑑兄弟省市經驗做法,先後對《智慧財產權規劃》進行30餘次修改。經綜合評估,專家小組一致認為,《智慧財產權規劃》結構科學合理,定位準確,系統全面,內容合理可行,可控性、操作性良好,與國家、省相關檔案銜接一致,符合加快建設新時代現代化強省的總體要求,原則上可行。
二、主要內容
《智慧財產權規劃》分為總體要求、主要任務、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等4個部分。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圍繞“七個走在前列”“九個強省突破”決策部署,以高質量發展為引領,以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省為目標,以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運用為重點,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保護效能、運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為加快建設新時代現代化強省提供有力支撐。
2.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市場導向。二是堅持質量優先。三是堅持統籌協調。四是堅持開放合作。
3.主要目標:一是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進一步最佳化。二是智慧財產權運用效益進一步增強。三是智慧財產權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四是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
同時,《智慧財產權規劃》從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服務以及智慧財產權人才支撐等5個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智慧財產權發展8項指標,涵蓋專利、商標、著作權等領域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全鏈條。其中“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作為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已納入國家及省“十四五”規劃。這8項指標的提出,既參考了我省現階段的發展實際,又對未來目標進行了科學預判,符合規劃編制的總體思路、客觀規律和工作要求。
(二)主要任務
1.強化智慧財產權制度設計,提出要夯實智慧財產權法治基礎,推動《山東省專利條例》《山東省智慧財產權促進條例》《山東省著作權保護條例》《山東省專利糾紛處理和調解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修訂工作。
2.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提出要強化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完善協同保護,強化重點領域保護,到2025年年底,爭取新增3-5家國家級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
3.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提出要推進創新主體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標準化體系建設,實施智慧財產權強企、強校、強所工程。建立健全以高價值專利和品牌商標為導向的智慧財產權評價指標體系,規範專利申請、商標註冊和著作權登記等行為,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
4.增強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提出要高標準建設山東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以濟南、青島、煙臺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為關鍵節點,布局設立運營分中心,搭建覆蓋全省的智慧財產權運營網路。積極實施國家專利轉化專項計畫,探索實施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和運行機制,完善省新舊動能專利庫建設,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創新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推進智慧財產權證券化,最佳化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工作機制,推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銀企對接,助力中小微企業融資解困。
5.提升智慧財產權服務水平中,提出要完善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完善全省智慧財產權大數據信息服務平台,建設黃河流域智慧財產權大數據中心和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基地,建設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辦案系統和智慧財產權侵權假冒線索智慧型檢測系統。培育高端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監管,發揮服務行業協會職能,強化行業自律。
6.拓展智慧財產權國際交流中,提出要積極開展與國際組織以及其他國家和地區智慧財產權機構的合作與交流。引導企業運用好“一帶一路”建設機遇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相關政策,利用專利審查高速路,積極開展海外智慧財產權布局。加大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多點布局,建立2-3家國家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
7.推進智慧財產權文化和人才建設,提出要開展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構建智慧財產權大宣傳格局,弘揚“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的智慧財產權文化。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大力推動智慧財產權學歷教育,加強智慧財產權智庫及省級智慧財產權培訓基地建設,強化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
(三)重大工程
1.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提升工程,提出要加快國家級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完善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引導重點產業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聯盟,建立海外風險防控體系等。
2.實施重點產業專利導航試點工程,提出要完善新興產業專利導航決策機制,開展重點產業專利導航,構建產業化導向專利組合,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專利布局,建設專利導航服務基地等。
3.實施專利密集型產業培育工程,提出要制定專利密集型產業培育目錄,探索開展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工作,建立專利密集型產業專利統計分析制度,健全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核算和發布機制等。
4.實施商標品牌建設工程,提出要培育新型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新業態新模式產業集群區域商標品牌,推動企業加強商標品牌資產管理,引導出口企業和對外投資企業開展涉外商標註冊,培育國際自主品牌。
5.實施地理標誌保護運用工程,提出要完善山東省地理標誌發展保護機制,加強地理標誌發掘培育工作,實施地理標誌質量提升、商標品牌培育、地理標誌運用促進計畫。積極推進農產品地理標誌中歐互認工作。
6.實施著作權創新發展工程,提出要完善作品登記制度,建設著作權登記認證、交易、保護、服務一體化平台。建立優秀登記作品獎勵機制,發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音像製品、工藝美術等優勢和特色著作權產業,培育動漫遊戲等現代創意產業和計算機軟體、信息網路等技術著作權產業,培育一批擁有自主著作權、多元投資主體的大型企業。
(四)保障措施
《智慧財產權規劃》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經費保障、加強監測評估等3個方面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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