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

《山東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根據《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精神,現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的綱要。由山東省委、省人民政府於2022年7月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
  • 印發機關:山東省委、省人民政府
  • 印發日期:2022年7月
剛要全文
山東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根據《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綱要。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錨定“走在前列、全面開創”“三個走在前”總遵循、總定位、總航標,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法治建設為保障,以全鏈條保護為重點,加快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保護效能、運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為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建設提供智慧財產權支撐,為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作出山東貢獻。
2.發展目標。到2025年,高質量智慧財產權數量大幅增長,支撐和促進科技創新的基礎更加堅實,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0件,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12%,著作權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6.5%。到2035年,智慧財產權創新要素高度集聚,智慧財產權環境全面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文化自覺基本形成,建成制度完善、創新活躍、保護嚴格、運用高效、服務便捷的智慧財產權強省。
二、建設科學完備的智慧財產權制度體系
3.完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持續最佳化智慧財產權管理體制機制,不斷加強機構建設,提高管理效能。健全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工作機制,加快構建“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體系。落實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機制改革要求,推進案件審理專門化、管轄集中化和程式集約化。最佳化檢察資源配置,實行智慧財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檢察職能集中統一履行。深化智慧財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圍繞創新發展需要和社會公眾需求,完善制度、加強保護、簡化流程、最佳化服務,不斷提升智慧財產權治理能力和服務效能。
4.健全智慧財產權政策法規體系。開展智慧財產權政策法規研究,修訂山東省智慧財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推動專利、著作權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立改廢工作,推進傳統文化、賽事轉播等領域智慧財產權地方立法。最佳化公共政策,加強我省智慧財產權政策與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和產業促進政策銜接協同,建立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具有山東特色的智慧財產權政策體系。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政策制定實施評估機制,統籌最佳化政府項目資金向科技成果產權化、智慧財產權產業化方向傾斜。
5.構建智慧財產權區域發展體系。發揮省會、膠東、魯南三大經濟圈特色優勢,制定實施區域智慧財產權發展計畫,深化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市、縣、園區創建,促進區域智慧財產權協調發展。建設省會經濟圈智慧財產權先行區,推動建設立足濟南、服務全省、輻射華東及黃河流域的高端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會同有關省(自治區)推動成立黃河流域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聯盟。建設膠東經濟圈智慧財產權引領區,建立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智慧財產權糾紛快速維權機制,構建膠東經濟圈一體化跨區域執法協作機制。建設魯南經濟圈智慧財產權活躍區,提供高質量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推進共建雙創示範基地等創新創業載體,促進產業鏈延伸和價值鏈攀升。圍繞“三核引領、多點突破、融合互動”的新舊動能轉換總體布局,加快推動濟南、青島、煙臺等市建設高標準智慧財產權強市。
三、建設嚴格規範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
6.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完善智慧財產權技術事實查明等機制,逐步建立技術調查官制度。加強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智慧財產權專業機構建設,打造專業隊伍。加強智慧財產權法庭建設,健全跨區域審理機制。推進在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重點產業集聚區等設立智慧財產權巡迴審判庭。完善智慧財產權領域“行刑銜接”機制,推動業務數據互聯互通,實現法律適用和執法、司法標準統一。加強智慧財產權法官、檢察官的專業化培養和職業化選拔。完善科學技術諮詢專家選任,增加專家型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數量,確保技術類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質效。積極推動跨區域智慧財產權遠程訴訟平台建設。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完善智慧財產權犯罪偵查工作制度。加強智慧財產權案件檢察監督機制建設,構建智慧財產權檢察“捕、訴、監、防、治”全鏈條一體化保護體系。全面實施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提升智慧財產權案件執行效率。
7.強化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建立智慧財產權行政案件繁簡分流機制,簡案快辦、繁案精辦,提高辦案效率。完善專利侵權糾紛快速化解機制,細化智慧財產權侵權判定標準,最佳化執法程式。構建新領域新業態保護機制,研究制定大數據、人工智慧、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完善電商平台智慧財產權和地理標誌保護制度,加強傳統知識、外觀設計、文化創意等智慧財產權管理保護。開展以信用為基礎的智慧財產權領域分級分類監管,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大對商標惡意註冊、非正常專利申請等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探索建立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制度。完善省市縣三級聯動的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體系。深入開展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專項行動,加大對智慧財產權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懲處力度。加強智慧財產權領域省際合作對接,深化跨省市執法協作。推進國際智慧財產權執法合作,強化涉外智慧財產權保護,認真落實自由貿易試驗區智慧財產權專門機制要求。強化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在進出口環節依法打擊侵權違法行為。
8.推進智慧財產權協同保護。建立政府履職盡責、執法部門嚴格監管、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市場主體規範管理、行業組織自律自治、社會公眾誠信守法的智慧財產權協同保護機制。制定跨部門信息共享、案件快速處理等規程,深化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的協同聯動。建立智慧財產權仲裁機構、調解組織,實現設區的市全覆蓋。鼓勵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自律機制。推動智慧財產權“快保護”體系建設,最佳化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布局,拓展“快保護”領域,實現優勢傳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全面覆蓋。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將維權援助服務網路延伸到縣(市、區)、園區以及重點產業組織、重點企業。
四、建設增量提質的智慧財產權創造體系
9.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建立健全科技計畫項目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實施專利導航工程,建設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建立新舊動能轉換高價值專利常態化培育機制,推動高價值專利創造和轉化實施。圍繞生物育種前沿技術和重點領域,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智慧財產權的優良植物新品種,提高授權品種質量。
10.做強商標品牌和著作權精品。實施商標品牌戰略,有序開展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加強馳名商標保護和商標海外布局,發展傳承好傳統品牌和老字號,大力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知名商標品牌。實施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工程,提升地理標誌品牌影響力和產品附加值,推動地理標誌與特色產業發展、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文化傳承、鄉村振興有機結合,打造特色鮮明、競爭力強、市場信譽好的產業集群品牌和區域品牌。高質量建設濟南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推進商標審查提質增效。實施著作權創新發展工程,加快培育文化創意、軟體、影視等領域著作權精品,健全著作權交易和服務平台,加強作品資產評估、登記認證、質押融資服務,拓寬著作權作品國際合作與宣傳渠道,推動我省作品“走出去”。積極開展國家著作權創新發展試點工作,推動“區塊鏈 +著作權”、民間文藝著作權保護等創新試點。
11.推動智慧財產權標準化。推動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標準化體系建設,開展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試點示範高校建設。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與技術標準有效融合機制,促進技術、專利、標準協同發展,助推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開展“智慧財產權+標準化”行動,鼓勵企業加強標準必要專利布局,將優勢技術轉化為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創新智慧財產權標準化實施機制,實施智慧財產權標準化“領跑者”制度,建設一批智慧財產權標準化創新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智慧財產權+標準化”領軍企業和產業集群。
五、建設高效順暢的智慧財產權運用體系
12.完善智慧財產權轉化機制。堅持市場化導向,完善智慧財產權運營管理制度。開展運營服務網路建設行動,建設省、市、縣(市、區)、高校、科研機構、行業和企業智慧財產權運營機構,最佳化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網點布局。統籌推進濟南、青島、煙臺構建基本要素完備、運行順暢的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探索建立新型運營機制,拓寬轉化運用渠道。加快專利技術向中小企業轉讓許可,助力小微企業“雙升”戰略。
13.積極穩妥發展智慧財產權金融。支持金融機構、投資機構豐富智慧財產權投融資產品,依法依規推動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積極促進資本要素與技術要素有效融合。強化“政企銀保服”聯動,推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服務進園區、進企業、進金融機構基層網點,豐富智慧財產權保險險種,擴大保險覆蓋範圍。
14.促進專利密集型產業發展。加強專利密集型產業培育,制定專利密集型產業目錄,建立專利密集型產業核算統計制度,在重點區域、園區建設一批專利密集型產業集聚區。推動構建和運營產業技術專利池,加強資源共享和協同創新,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
六、建設便捷開放的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
15.最佳化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供給。推進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智慧型化建設,制定全省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和服務標準,實現“統一規劃、統一平台、統一標準、統一視窗”,構建政府引導、多元參與、互聯共享的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加強智慧財產權綜合性公共服務機構、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高校國家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國家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建設,推動設區的市設立綜合公共服務平台,提供智慧財產權業務辦理、智慧財產權信息利用、智慧財產權保護諮詢等服務。鼓勵市場化高端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向社會提供公益性、低成本服務。
16.提升智慧財產權信息利用能力。建設智慧財產權專題資料庫,建立智慧財產權全鏈條各領域數據快速歸集套用機制,打造綜合服務載體。建立規範化、市場化、社會化的信息加工和服務機制,拓展各類智慧財產權基礎信息利用深度、廣度,實現與經濟、科技、金融、法律等信息的共享融合。發揮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作用,綜合運用線上線下方式,提高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質量和效率。推動黃河流域智慧財產權大數據匯聚與套用,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國家戰略實施。
17.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最佳化升級。培育發展一批智慧財產權服務品牌機構,推動開展智慧財產權資產評估、交易、轉化、託管、投融資等增值服務,支持服務機構專業化、高端化、國際化發展。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代理行業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惡意商標申請代理等違法違規行為,持續規範智慧財產權代理行業秩序,建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機構自治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監管機制。
18.擴大智慧財產權合作交流。積極參與國際交流,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籌下開展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高水平合作。指導企業用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政策和專利審查高速路,鼓勵開展海外智慧財產權布局。制定中日(青島)地方發展合作示範區、威海中韓自貿區地方經濟合作示範區和中韓(煙臺)產業園加快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的政策措施。推動國家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建設。健全智慧財產權涉外風險防控體系,加強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防控培訓和宣傳,建立健全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預警防範機制。
七、建設特色鮮明的智慧財產權人文體系
19.倡樹智慧財產權文化理念。加強教育引導,培養公民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行為習慣,自覺抵制侵權假冒行為。弘揚誠信理念和契約精神,引導創新主體自覺履行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社會責任。創新內容、形式,拓展新媒體渠道,辦好全省智慧財產權宣傳周等活動,增強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政策等宣傳效果。厚植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的智慧財產權文化理念,培養新時代智慧財產權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推動智慧財產權文化與法治文化、傳統文化、創新文化和誠信文化相融共生、相互促進。
20.建強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實施智慧財產權高層次人才建設工程,完善人才評價使用機制,重點在智慧財產權管理、運營、服務和涉外等領域,培養引進一批高端人才。建立高校與企業、服務機構聯合培養機制,為重點產業和中小企業培養更多智慧財產權人才。深化智慧財產權遠程教育。指導相關高校建設一批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基地。加強智慧財產權學科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申請設立智慧財產權方向學科。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人員和公職律師隊伍建設,做好涉外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和培訓工作。進一步推進中國小智慧財產權教育,持續提升青少年智慧財產權意識。
八、實施保障
21.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協調,統籌推進綱要實施。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制定年度推進計畫、明確責任分工、密切協作配合,推動綱要落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完善綱要實施推進機制,將智慧財產權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有序推進各項工作。
22.加強工作保障。完善各級財政投入保障制度,綜合運用財稅、投融資等相關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資金投入體系,推動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各項任務落實。對在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獎勵。
23.加強評估監測。省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對綱要落實情況開展評估,納入相關工作評價,重要情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在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班子考核中,注重考核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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