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

《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是 為推進上海市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全力打造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依據《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上海市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綱要(2021—2035年)》制定的規劃。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12月31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印發機關:上海市人民政府  
  • 印發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發文字號:滬府發〔2021〕25號
印發信息,規劃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滬府發〔2021〕25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規劃全文

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
  為推進上海市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全力打造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依據《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上海市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綱要(2021—2035年)》,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十三五”期間,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創新改革,持續最佳化頂層設計,高標準推進引領型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基本建成亞太地區智慧財產權中心城市。
  智慧財產權領域改革深入推進。深化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改革,在市、區兩級實現對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的集中統一管理,建立健全市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制度,深化智慧財產權領域司法改革,智慧財產權領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顯提升。
  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穩步提高。發明專利申請量、授權量分別從“十二五”期末的4.70萬件、1.76萬件增長至2020年的8.28萬件、2.42萬件。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從28.92件增長到60.21件,位居全國各省(市、區)第2位。PCT國際專利申請量從1060件增長到3558件。有效註冊商標總量從54.84萬件增長到173.74萬件。作品著作權年登記量從2.36萬件增長到31.89萬件,地理標誌商標、地理標誌產品、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數量持續增長。
  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持續強化。出台《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條例》《上海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實施方案》等檔案。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力度不斷加大,仲裁、調解、維權援助、信用監管不斷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穩步提升。
  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大幅提升。超過1000家企業通過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累計培育國家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優勢企業86家,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日趨完善,交易運營等功能平台作用逐步發揮,質押融資、保險等規模不斷擴大、產品日益豐富,資產證券化項目持續推進。
  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日益完善。深化智慧財產權政務服務“一窗通辦”“一網通辦”。完善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布局建設了一批國家級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完成漕河涇國家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範區建設。全市現有專利代理機構215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2834家。
  智慧財產權國際交流成果豐碩。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以下簡稱“WIPO”)合作日趨緊密,重要項目深入推進,WIPO仲裁與調解上海中心設立運行,上海智慧財產權創新獎設定頒發,上海智慧財產權國際論壇影響力持續擴大。
  智慧財產權人才不斷匯聚。深化上海國際智慧財產權學院建設,加強高校智慧財產權學院和研究中心建設,最佳化智慧財產權人才政策和評價體系,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加快培養和集聚專業化、複合型、國際化智慧財產權人才,智慧財產權高層次人才及實務人才隊伍持續壯大。
  “十四五”時期,是中國邁向創新型國家前列和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的關鍵期,也是上海持續提升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堅定邁向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關鍵階段。智慧財產權工作在激勵創新、打造品牌、規範市場、對外開放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顯。對照國家戰略和上海部署,對標國際最高標準和最好水平,上海智慧財產權工作還面臨一些問題和短板,主要表現為,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還有提升的空間,關鍵領域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布局尚需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還有待提高,智慧財產權運用規模和效益尚有欠缺,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和人才儲備還不夠充分,社會滿意度仍需提升。上海要持續深化改革創新,勇於攻堅克難,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對內激勵創新、對外促進開放的重要作用,全力開創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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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在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推動制度型開放、數位化轉型,在部市合作框架下,高標準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加快打造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為上海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提供強有力支撐,為建設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智慧財產權強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1.改革引領,服務大局。堅持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國家戰略為關鍵牽引,持續深化智慧財產權制度創新和體制改革,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好服務強化“四大功能”、深化“五個中心”建設、推進浦東高水平改革開放、落實“三大任務、一大平台”等重大戰略任務。
  2.需求導向,質量優先。堅持立足市場主體需求和人民民眾期盼,持續強化高質量創造、高效益運用、高水平保護,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運營在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中的重要作用,促進社會對智慧財產權的需求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
  3.嚴格保護,數字賦能。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法治化水平,推動建立高水平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持續改革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全鏈條,加快推動數字賦能智慧財產權綜合治理,全面營造智慧財產權保護社會共治的良好生態,打造尊重知識價值的一流營商環境。
  4.開放合作,融合發展。堅持全球視野和國際標準,統籌國際合作和競爭,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強化智慧財產權全球資源配置功能,打造國際智慧財產權糾紛解決優選地,支撐上海深度融入全球創新網路。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取得明顯成效,智慧財產權制度體系、保護體系、運用體系、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智慧財產權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階段性目標如期完成,制度完備、體系健全、環境優越的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基本建成。
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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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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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打造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
  (一)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體系
  嚴格執行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高標準實施《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條例》《上海市浦東新區建立高水平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若干規定》,完善專利、商標、著作權等地方法規規章,細化行政執法裁量基準。探索完善大數據、人工智慧、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研究探索數據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加強在數據生產、流通、利用等全過程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研究制定傳統文化、傳統知識等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全面落實《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實施方案》,健全上海智慧財產權保護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在科技創新、文化創意、商務、貿易等政策中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內容。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政策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科委、市文化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市知識產權局、浦東新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1數據智慧財產權保護工程
  探索數據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研究數據的產權屬性和保護方式,依據現行法律,探索制定數據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和指南。在充分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和國家數據安全的基礎上,促進數據合理流動、有效保護和充分利用。
  開展數據智慧財產權保護試點。建立數據智慧財產權保護行業規範,加強數據生產、流通、運用、共享等各環節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探索數據授權、運用和保護,促進數據交易所、技術交易所、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聯動發展,加快構建數據要素市場。(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
  最佳化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體系。完善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推進智慧財產權法律適用統一。推動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促進審判效率與審判質量同步提高。強化智慧財產權民事司法保護,以充分實現智慧財產權價值為導向,構建侵權賠償制度,精準適用懲罰性賠償。大力支持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建設,提升上海智慧財產權司法裁判的社會影響力。探索智慧財產權檢察職能集中統一履行,打造智慧財產權綜合辦案組織。探索智慧財產權公益訴訟,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積極推進智慧財產權企業合規制度建設,試點智慧財產權涉案企業合規工作。完善“行刑銜接”機制,細化智慧財產權領域涉嫌犯罪案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標準。完善多元技術事實調查認定體系,健全特邀檢察官助理機制,完善技術聽證程式。加大對智慧財產權犯罪的刑事打擊力度,完善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證據認定和量刑規則,加大財產刑處罰力度。研究對商業秘密、數字智慧財產權和計算機軟體原始碼等的有效保護措施。(市公安局、市高院、市檢察院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加大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力度。圍繞開展關鍵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區域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加大對假冒專利、商標侵權、侵犯著作權、地理標誌侵權假冒、商業秘密侵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強化對官方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的保護。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試點區16家、示範區8家。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50家,創建“銷售真牌真品保護智慧財產權”承諾單位500家。探索建立商業秘密保護示範區、示範站(點)。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試點,探索建立行政裁決案件分級辦理機制。建立健全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制度。健全重點商標保護名錄,加強馳名商標保護。聚焦線索核查、商品流向和證據固定環節,創新執法和監管手段。配合國家知識產權局探索專利、商標行政確權遠程審理、異地審理。強化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加大對進出口侵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健全著作權侵權查處機制,開展重點行業專項治理,加大侵權行為懲治力度,打擊和規範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保護技術措施的行為。完善著作權保護預警機制,加強對網路侵權行為的監測。加強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監管,建設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加強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開展打假維權專項工作。(市委宣傳部、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上海海關、各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解決機制。健全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行政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等協同機制,完善行政調解協定司法確認制度。整合人民調解、行業調解、商事調解、律師調解等資源,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一門式”糾紛解決機制。完善委託調解機制,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糾紛仲裁、調解優先推薦機制。培育和發展智慧財產權仲裁機構、調解組織和公證機構,探索市場化調解組織的設立。完善市、區、園區三級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市司法局、市知識產權局、各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2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解決機制完善工程
  深化智慧財產權仲裁調解工作。加快智慧財產權仲裁機構、調解組織培育和人才培養,推動完善智慧財產權糾紛投訴處理、訴訟調解對接、仲裁調解對接等機制,完善行政調解協定司法確認制度。
  完善電商、展會糾紛調解機制。支持電商平台最佳化諮詢、受理、調解等制度,線上化解矛盾糾紛。暢通展會智慧財產權糾紛快速調解渠道,加強專業市場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市司法局、市知識產權局、各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效能
  最佳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功能機構布局。加快建設中國(上海)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在新材料、節能環保等重點產業領域最佳化專利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服務,與先期建成的中國(浦東)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形成產業覆蓋和服務區域的互補,推動建立審查確權、行政執法、維權援助、仲裁調解、司法保護相聯動的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健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等跨區域智慧財產權保護協作機制。(市知識產權局牽頭,浦東新區、青浦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3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構建設工程
  建成長三角G60科創走廊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協作中心,重點開展跨區域智慧財產權聯合行政執法、重點商標保護名單交換互認、電子商務領域智慧財產權監管協作、智慧財產權執法保護人才庫建設等工作。建成中國奉賢(化妝品)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中心,立足東方美谷美麗健康產業,開展化妝品產業外觀設計快速審查、快速維權協同保護。(市知識產權局、松江區、奉賢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重點領域智慧財產權長效保護機制。服務保障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會、中國自主品牌博覽會等重大展會,健全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和快速處理機制。推行展會參展契約示範文本,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條款。健全完善電商平台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舉報投訴快速應對處理機制,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引導我市主要網際網路企業開展網路著作權自律,建立網路著作權保護快速反應機制和糾紛快速調解機制。加強電子商務領域專項監測,充分利用電子商務平台大數據推動線上線下聯動執法。(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知識產權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服務機制。健全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網路體系,支持重點行業、企業建立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聯盟。發揮我市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平台、海外維權機構和維權專家顧問的作用,為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提供支持和指導。加強對國際智慧財產權發展狀況的研究,健全重大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信息通報和應急機制。推進智慧財產權侵權保險等金融業務的開展,降低企業海外維權成本。完善智慧財產權涉外執法協作機制。(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市商務委、市政府外辦、市貿促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健全智慧財產權信用監管體系。持續最佳化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機制,依法依規對故意侵犯智慧財產權等嚴重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對接專利、商標、著作權、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基礎資料庫與企業綜合監管資料庫,提高監管的精準性。推動全市各類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自律自治,制定智慧財產權保護自律公約,對侵犯智慧財產權的會員進行規勸、懲戒。(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智慧財產權運用效益
  (一)推動企業提高智慧財產權運用水平
  制定並實施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系統最佳化以高質量發展為導向的智慧財產權政策體系、指標體系和考核體系。聚焦積體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慧三大先導產業和電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車、高端裝備、先進材料、時尚消費品六大重點產業,建立以產業數據、專利數據為基礎的專利導航決策機制,加強核心關鍵技術立項、研發、驗證、推廣等技術全生命周期指引。布局建設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十四五”期間,開展市級專利導航項目100個左右,實施高價值專利升級培育項目50個左右,建設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30家左右,形成一批高質量專利儲備,建立一批競爭力強、布局完善的產業智慧財產權集群。根據相關規定,加強對高價值專利的評獎表彰。(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國防科工辦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4專利導航工程
  完善專利導航工作體系。制定並實施我市專利導航產業發展扶持政策,完善考核評價機制,推動各區出台相關配套措施。支持在重點區域、重點產業園區建設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建立我市專利導航發展專家諮詢決策機制。加強專利導航指南國家標準宣貫,發揮試點示範項目創建引導作用,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實施國家標準。
  深化專利導航運用模式。完善以產業數據、專利數據為基礎的專利導航決策機制,創新專利導航服務模式。發揮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總部集聚優勢,圍繞重點產業實施專利導航項目。推動專利導航成果運用,建立專利導航績效跟蹤機制,引導最佳化專利布局、提升專利轉化效益,助推產業創新和區域發展。(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各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5高價值專利培育工程
  完善高價值專利培育體系。圍繞我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關鍵技術領域和專利密集型企業,著力建設一批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推動高價值專利產出,顯著提升企業競爭實力和產業發展動能。
  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推動高價值專利擁有量處於全市前列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申報高價值專利升級培育項目,圍繞“牽鼻子”“卡脖子”技術形成若干個高價值專利組合,並通過專利技術產業化投入生產實踐。(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市教委、市科委、市國資委、市國防科工辦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創新
  最佳化智慧財產權金融發展政策和環境。完善投資、保險、質押、證券化等智慧財產權價值實現機制。完善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制及質物處置機制,研究多元化風險補償辦法。探索智慧財產權投貸聯動、融資租賃、保險等金融產品創新。積極穩妥推進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產品開發。健全智慧財產權價值評估體系,鼓勵資產評估機構創新智慧財產權價值評估機制和評估工具。(市知識產權局、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最佳化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
  深入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畫。圍繞重點產業關鍵技術,加快布局建設一批智慧財產權運營綜合服務基地、服務業集聚區和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等功能載體,培育一批高價值專利組合,推動組建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聯盟,構築重點產業專利池,推動產業邁向價值鏈的中高端。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強專業化智慧財產權運營機構建設,提升智慧財產權轉化能力。建立完善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和運行機制。深化浦東新區、徐匯區國家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重點城區建設。發揮國家智慧財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台國際運營(上海)試點平台溢出效應,建設長三角等跨區域智慧財產權交易服務平台,加快打造智慧財產權跨境交易的重要樞紐和智慧財產權金融創新策源地。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商標品牌綜合運營平台,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商標品牌評估模型。(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市教委、市科委、市國資委、市國防科工辦、各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6專利轉化專項計畫實施工程
  完善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在持續推進浦東新區、徐匯區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重點城市建設項目的基礎上,通過在浦東和浦西分別選取有資質的交易機構建設智慧財產權運營綜合服務基地,構建運營“底座”;在政府部門、中科院上海分院、航天八院等系統中建立智慧財產權運營促進中心,架設促進“天線”;在各區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分別建立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集聚區,連結服務“區塊”,推動全市智慧財產權運營工作提級。引導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沉睡”專利向中小企業實施轉移轉化。(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各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建設
  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工作,建設一批試點示範城區、園區。引導市場創新主體提升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深化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和管理體系標準化建設,培育一批具備國際競爭優勢的智慧財產權領軍企業和優勢企業。加強國家著作權創新發展基地(上海浦東)建設,強化國家級和市級著作權示範單位、園區(基地)培育,助力“上海原創”文化精品培育。探索建立專利密集型產業統計分析制度,推動區域智慧財產權布局與產業規劃融合發展。推動建立智慧財產權評議制度。支持在浦東設立科創板擬上市企業智慧財產權服務站。新建商標品牌創新創業基地10個左右。實施地理標誌運用促進項目,加強地理標誌品牌培育。支持種子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組建農業科技創新聯盟,促進植物新品種成果轉化。鼓勵軍民智慧財產權雙向轉化。(市委宣傳部、市農業農村委、市知識產權局、市國防科工辦、各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智慧財產權服務供給
  (一)提升智慧財產權政務服務效能
  有效運用網際網路、人工智慧、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提升智慧財產權政務服務便利化程度,實現“不見面審批”。推動智慧財產權業務集中受理,穩步推進專利申請、商標註冊申請等工作銜接、業務貫通、視窗整合和隊伍融合,建設全門類“一站式”專業服務大廳。試點開展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受理、專利申請前置審查等業務。完善作品快速登記辦法,規範審查標準、登記信息查詢制度,提高作品登記信息化和標準化水平。對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專利費用減繳等探索試行告知承諾制。深化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審批告知承諾改革試點。完善智慧財產權工作“好差評”制度建設。(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知識產權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7智慧財產權政務服務數位化轉型工程
  推動智慧財產權業務集中受理。探索研究我市“一網通辦”平台與國家知識產權局業務受理平台的銜接,提供專利申請、商標及地理標誌註冊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等“一站式”政務服務。進一步完善專利資助等政務服務系統,充分利用數據共享,推進全流程網上辦理,實現政務服務“零跑腿”“零材料”,提升智慧財產權服務能級和便利化程度。
  推進本市智慧財產權保護“一件事”集成服務改革。圍繞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打造“一視窗統辦、一平台交易、一鏈條保護、一站式管理、一體化服務”的智慧財產權大保護服務平台,構築“行政執法、司法保護、數據存證、維權援助、仲裁調解、信用監管”六位一體的數位化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市知識產權局負責)
  (二)加強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供給
  研究制定我市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創新服務方式,拓展服務領域,最佳化服務布局。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採集智慧型化和加工的規範化、標準化,專題資料庫建設的差異化、共享化。聚焦基本檢索分析工具低成本供給,加快信息公共服務主幹網路和專業機構建設,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競爭力產業大數據、主導產業專題資料庫,定期編制發布我市新興產業、優勢產業、傳統產業等專利分析報告。引導和支持行業協會、高校、科研院所、圖書情治單位等信息服務網點參與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鼓勵市場化高端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機構向社會提供公益性、低成本服務。提升商標品牌指導站、著作權工作站等信息服務能力。(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教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8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推進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主幹網節點建設。匯聚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基礎數據,依託市大數據中心,實現智慧財產權數據與我市行政部門的數據共享與融合。依託市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利用人工智慧等技術,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事務辦理的智慧型監測,提供智慧型數據服務,實現對各類智慧財產權數據的智慧型分析,為科學決策等提供數據支撐。
  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建設。最佳化我市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網點布局,提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團、公共圖書館、科技情治單位、產業園區等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能力。重點支持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國家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國家和我市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有序發展。(市教委、市科委、市知識產權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規範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
  支持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創新智慧財產權服務方式。充分運用智慧型化手段,拓展服務內容和領域,提高服務水平,打造智慧財產權服務品牌。高水平建設漕河涇新興技術開發區國家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範區,推進重點項目、專業機構和人才集聚,促進多元業態發展和服務能級提升。探索智慧財產權代理領域擴大開放,支持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拓展涉外業務,加大國際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引進力度,打造國際高端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集聚地。推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標準體系建設,研究制定我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業規範。積極開展智慧財產權代理行業專項整治“藍天”行動,嚴厲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代理、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申請代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協會、智慧財產權研究會等公益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在智慧財產權服務中的作用,加大行業自律懲戒力度。推動社會資本對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投入。建立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統計監測制度,完善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信息發布機制。(市知識產權局、各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最佳化智慧財產權發展生態體系
  (一)深化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交流
  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國際合作。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導下,深度參與協定成員國和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和協同對接。深化市政府與WIPO交流合作,推動簽署新一輪合作諒解備忘錄。支持上海國際智慧財產權學院建設,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國際教育合作聯盟。積極申辦承辦國際智慧財產權高端研討會和培訓班,深化實施國際組織實習和輪訓項目。推進專利、商標、著作權、地理標誌等領域國際合作,探索遺傳資源、傳統知識、民間文藝等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創新合作。(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教委、市文化旅遊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9WIPO仲裁與調解上海中心建設工程
  支持提升WIPO仲裁與調解上海中心的知名度和影響力。通過上海智慧財產權國際論壇等重大智慧財產權活動、相關媒體、WIPO服務體系培訓等渠道和方式進行推介,加大宣傳推廣力度。
  支持WIPO仲裁與調解上海中心加快業務拓展。強化訴調對接,進一步拓展調解案件來源;支持WIPO仲裁與調解上海中心與長三角及全國其他地區法院、知識產權局開展合作;推動開展仲裁業務,探索提升智慧財產權仲裁國際化水平,將上海打造成為國際智慧財產權糾紛解決優選地。(市知識產權局負責)
  (二)促進長三角智慧財產權一體化發展
  強化長三角智慧財產權協同發展機制。實施《長三角地區智慧財產權一體化發展框架協定書》2.0版,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合作、行政執法協同、誠信體系共建、公共服務共享。建立長三角智慧財產權跨區域行政執法機制、快速維權機制,推動地區間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仲裁等機構的資源共享和業務合作。根據服務保障長三角一體化戰略實施和進博會智慧財產權保護等需求,合理布局一審智慧財產權案件的管轄。促進長三角智慧財產權許可轉讓、價值分析、質押融資、侵權鑑定等資源共享。牽頭研究長三角智慧財產權一體化發展指標體系和區域品牌發展情況。加強京津冀滬等十二個省市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協作,實現智慧財產權執法互助、監管互動、信息互通、經驗互鑒。(市知識產權局、市高院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推動重點區域智慧財產權創新政策先行先試。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推動智慧財產權創新政策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虹橋國際開放樞紐的先行先試。在張江科學城、G60科創走廊等重點區域,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協作和服務管理資源共享。探索建立司法保護一體化協作機制,推動法務部門最佳化智慧財產權糾紛管轄布局,在重點區域設立相應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機構。依託閔行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推動創新產品在長三角示範套用。(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高院、市檢察院、有關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
  加大智慧財產權引才力度。繼續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新時代上海實施人才引領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加強人才引進重點機構名單動態管理,更大力度吸引和集聚智慧財產權領軍人才、專業人才、青年英才。拓展引才渠道,以項目引才、產業聚才等多種方式,採取諮詢、講學、項目合作制等,吸引高端人才和創新團隊。發揮WIPO仲裁與調解上海中心、上海智慧財產權仲裁院等平台作用,建立國際一流智慧財產權仲裁員和調解員隊伍。加強智慧財產權審判隊伍建設,根據審判工作需要,配齊配強審判隊伍和輔助力量。(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市知識產權局、市高院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構建新型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和評價體系。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統籌規劃,逐步構建起高端人才、企業人才、服務業人才、管理和執法人才培養體系。新設立智慧財產權培訓基地10個左右。支持高校加強智慧財產權學院和研究中心建設,積極推動將智慧財產權納入黨政領導幹部教育、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內容,納入全民普法教育和科學素質提升計畫。推薦智慧財產權優秀人才進入國家級智慧財產權專家庫,進入國際組織工作。建立和完善智慧財產權人才的專業技術評價體系,用好智慧財產權師和專利管理工程師職稱評審“雙通道”。促進高校、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智慧財產權行政和司法機構間的人才流動。加大智慧財產權人才激勵力度。(市教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知識產權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10智慧財產權人才集聚與培訓工程
  圍繞智慧財產權服務全鏈條引才招智。進一步發揮上海智慧財產權國際論壇品牌影響力,放大WIPO仲裁與調解上海中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等機構人才吸引效應,集聚海外高層次智慧財產權人才。
  構建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與培養體系。支持上海國際智慧財產權學院建設,探索設立智慧財產權國際教育合作聯盟。鼓勵符合條件的高校設立智慧財產權學院和碩士、博士學位授予點,推動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知識產權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智慧財產權文化建設
  加強智慧財產權宣傳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傳播作用,豐富宣傳載體,創新宣傳形式。聚焦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世界讀書與著作權日、中國品牌日等,持續打造有影響力的智慧財產權文化宣傳活動品牌。開發符合新媒體傳播特點的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產品,加強智慧財產權公益課程的資源供給和共享。提升智慧財產權文化和理論研究水平,鼓勵支持教育界、學術界推出更多的優秀智慧財產權研究成果和普及讀物。鼓勵大中國小開設智慧財產權教育課程,推進示範學校創建,提升青少年智慧財產權意識。將智慧財產權文化建設深度融入精神文明建設、法治宣傳等工作。研究推進中國(上海)智慧財產權博物館(展示館)等宣傳載體建設。(市委宣傳部、市教委、市文化旅遊局、市知識產權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豐富智慧財產權對外宣傳形式。全力打造向世界展示中國智慧財產權發展成就的重要視窗,持續打造上海智慧財產權國際論壇品牌。提升上海智慧財產權創新獎影響力和顯示度,發揮獲獎單位示範引領作用,提升智慧財產權文化自信。暢通對外交流渠道,發布年度上海智慧財產權白皮書和上海智慧財產權審判、檢察白皮書,發布專利、商標、著作權等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典型案例,依託英文網站、外宣媒體、領館通報會等載體,講好智慧財產權“上海故事”。(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高院、市檢察院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引導社會力量開展智慧財產權公益宣傳。聘任高校、服務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的智慧財產權專家,成立市智慧財產權公益講師團,打造豐富的課程體系或錄製線上課程,面向企業人員、高校學生等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充分發揮市智慧財產權青年志願者服務隊作用,開展智慧財產權文化宣傳、法律諮詢、維權援助等志願服務活動。(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市教委、市司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實施與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部市合作協定框架下,加強與國務院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和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工作交流,積極爭取國家對上海市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支持指導。強化市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功能,將規劃的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到部門和年度,確定階段重點和任務目標。各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智慧財產權工作,根據規劃確定區域和系統工作目標和任務。相關社會組織和行業協會要主動作為,發揮作用,形成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強大合力。(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各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投入保障
  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資金,為實施規劃重大項目做好相關經費保障工作。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帶動作用,引導企業加大技術研發投入,調動社會各類資本參與智慧財產權運用,繼續完善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社會資金廣泛參與的多元化投入體系。(市財政局、市知識產權局、各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考核評估
  實行動態監測和定期評估機制,設定關鍵指標跟蹤體系,建立科學有效的評估機制,對規劃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和績效考核工作。市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要加強對成員單位執行規劃情況的監督、指導和考核,開展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績效評估,定期發布評估結果,按照規定對上海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和宣傳。各區、各部門要建立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對各項任務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和績效評估,確保規劃落到實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知識產權局、各有關部門和各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內容解讀

《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發展目標明確,到2025年,基本建成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到2035年,基本建成制度完備、體系健全、環境優越、水平領先的國際智慧財產權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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