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

《寧夏回族自治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發布通知,規劃全文,

發布通知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寧政發〔2022〕2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寧夏回族自治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組織實施。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此件公開發布)

規劃全文

寧夏回族自治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著力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水平,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十四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國發〔2021〕20號)、《寧夏回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寧政發〔2021〕1號),特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十三五”智慧財產權發展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時期,在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各地各有關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智慧財產權工作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順利完成了既定目標和任務,實現了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的集中統一管理,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顯著提升,為我區“十四五”乃至更長時期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智慧財產權制度建設取得突破。緊緊圍繞我區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統籌協調機制,先後出台《寧夏回族自治區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行動計畫(2015-2020年)》(寧政辦發〔2015〕135號)、《寧夏回族自治區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方案》(寧政辦發〔2017〕57號)、《寧夏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三五”規劃》(寧政辦發〔2017〕134號)等,構建了我區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的政策體系和制度體系。
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顯著增強。“十三五”時期,全區申請專利46753件,專利授權25838件,分別是“十二五”時期的3.29倍和4.34倍;有效發明專利量3691件,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從“十二五”末的1.74件增長到5.31件。有效註冊商標總量67201件,馳名商標數量56件,分別是“十二五”時期的3.37倍和1.54倍。15個農作物品種以及23個林業品種獲得植物新品種保護權。著作權作品登記數量1735件,計算機軟體登記量6921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地理標誌商標數量分別達到11件和27件,農產品地理標誌數量達到60件。14項專利獲得中國專利獎,其中1項發明專利獲得中國專利金獎,1件作品獲得中國著作權金獎。
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持續加大。組織開展“護航”“雷霆”“溯源”“淨化”“劍網”等專項執法行動,查辦各類智慧財產權侵權假冒案件1400餘件,查獲並收繳商標侵權案件罰沒款920萬元,查處網路侵權盜版案件118起。依法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行為,共破獲侵權假冒違法案件171起,涉案金額8546萬元。深入推進正版軟體使用工作,政府機關辦公軟體和作業系統軟體正版率分別達到98.98%和99.15%。最佳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和投訴舉報工作機制,主動為企業提供諮詢服務,智慧財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穩步提升。
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逐步提高。新建2個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城市、2個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強縣和2個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園區,新增1個全國著作權示範單位,吳忠市中國智慧型裝備製造(儀器儀表)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獲批建設。培育生產型和服務型專利運營企業13家,智慧財產權示範、優勢(試點)企業數量累計達到164家,369家企業通過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固原胡麻油”“彭陽紅梅杏”“鹽池灘羊”獲批國家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工程項目,地理標誌助推特色經濟發展成效顯著。全區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金額達到9.1億元。
智慧財產權服務水平穩步提升。推進“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服務”,受理專利電子申請19243件,辦理專利費減備案、專利權質押登記等業務43239項,受理商標註冊申請6100餘件,辦理變更、轉讓、續展等後續業務1800餘項。2家單位入選第四批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籌建機構。新增2家全國智慧財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和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服務示範創建機構。建立專利文獻信息利用結對幫扶工作機制,專利代理機構數量由“十二五”末的4家增至16家。
智慧財產權國際交流合作不斷深化。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國際規則和主要貿易夥伴的國家法律政策和發展趨勢研究。加強智慧財產權國際交流合作,舉辦2018年海峽兩岸商標研討會、第十一屆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組團赴美國、英國參加技術轉讓服務平台運營及經理人培訓、葡萄酒產業發展商標品牌培育先進經驗交流等活動。
智慧財產權事業基礎更加鞏固。面向社會公眾、高校師生、企業管理和技術人員等不同層次主體,舉辦專題培訓40餘期1萬餘人次。確定9所國家和自治區級中國小智慧財產權教育示範試點學校。全區企業專利專員457人,專業技術人才總量達到31.7萬人。112人獲得專利代理師資格,是“十二五”時期的近2倍,為促進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十四五”智慧財產權發展面臨的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我區智慧財產權事業進入多重發展機遇的疊加期,最佳化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的視窗期,深化綜合改革、強基礎補短板的爬坡期,塑造良好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的關鍵期。
從機遇看,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智慧財產權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扮演著更加重要的角色。全面推進“一帶一路”和新時代西部大開發建設,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努力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以下簡稱先行區),為全區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和廣闊舞台。
從挑戰看,當前全區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現狀與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的需求還有一定差距。智慧財產權數量儲備和創造質量不高,高價值專利、知名品牌、精品著作權數量偏少;智慧財產權侵權易發多發,侵權易、維權難等現象仍然存在,市場主體應對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能力薄弱;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效益不夠顯著,智慧財產權許可、轉讓仍不活躍;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識有待加強,智慧財產權法治環境、市場環境有待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激勵創新、提升經濟競爭力的作用發揮不夠明顯。
總體來說,“十四五”時期,做好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工作,要深刻認識新發展階段帶來的新特徵、新要求、新機遇、新形勢,增強機遇意識和風險意識,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促進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推動我區智慧財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論述和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營造良好創新生態為重點,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以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區為目標,牢固樹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為先行區建設提供重要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強化保護。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統籌推進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公民誠信等工作,推動構建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保護能力,著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堅持系統治理。樹立系統觀念,健全智慧財產權工作協同推進機制,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區域協作、社會共治,提高智慧財產權領域系統治理效能。
——堅持重點突破。推動智慧財產權政策資源向九個重點產業傾斜,最大限度發揮智慧財產權對產業發展的支撐作用。挖掘和整合區內智慧財產權資源,做好與先行區建設重點任務的銜接與適配,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大動能。
——堅持開放合作。以更加開放包容、平等互惠的思維和舉措推進智慧財產權交流合作,倡導信息資源共享,統籌推進智慧財產權領域國內外合作,全面提升我區智慧財產權國際競爭力,服務全區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智慧財產權保護更加嚴格有力,創造質量和數量明顯提升,運用效益充分顯現,服務更加便民利民,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氛圍更加濃厚,創新活力得到充分激發,優質資源進一步聚集,智慧財產權國際競爭力進一步提升,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階段性目標如期實現。
——智慧財產權保護更加嚴格。智慧財產權保護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法治化水平持續提升,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社會滿意度大幅提高。
——智慧財產權創造量質齊升。在九個重點產業中培育一批高價值發明專利,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2件,專利合作條約PCT專利申請量年均增長率達到10%。有效註冊商標總量達到10萬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地理標誌商標和農產品地理標誌數量累計分別達到20件、40件和100件。軟體和其他著作權作品登記量年均增長率達到20%,精品著作權數量達到8000件。
——智慧財產權運用效益充分顯現。智慧財產權運營機構、評估機構、法律服務機構與各類技術交易中心、高校技術轉移機構更加融合,技術轉移從需求、評估到轉移轉化的全鏈條基本打通,專利許可和轉讓登記數量較“十三五”時期翻一番。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進一步最佳化,質押融資登記金額累計達到15億元。培育一批地理標誌品牌和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優勢)企業。創建1個全國著作權示範園區(基地)、3個全國著作權示範單位。
——智慧財產權服務更加便民利民。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嚴格執行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制定發布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建設穩步推進,引入或培育專利代理服務機構8家—10家、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機構2家—3家。
——智慧財產權事業基礎更加堅實。完善智慧財產權人才評價機制,全區從事智慧財產權代理、運營、法律諮詢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才總量顯著增加,具有中高級職稱的智慧財產權人才超過100人。
“十四五”時期智慧財產權發展主要指標
序號
指標
2020年
2025年
屬性
1
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件)
1.41
2
預期性
2
海外發明專利授權量(件)
17
25
預期性
3
有效註冊商標數量(萬件)
6.72
10
累計值
4
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量(件)
20
35
累計值
5
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數量(件)
11
20
累計值
6
精品著作權數量(件)
2062
8000
累計值
7
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登記金額(億元)
9.1
15
預期性
8
智慧財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分)
76.27
80
預期性
註:①“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是指每萬人口本地區居民擁有的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符合下列任一條件的有效發明專利數量:1.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明專利;2.在海外有同族專利權的發明專利;3.維持年限超過10年的發明專利;4.實現較高質押融資金額的發明專利;5.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中國專利獎的發明專利。②“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登記金額”是指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金額。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營造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
1.完善智慧財產權法規政策。依法及時推動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探索制定電子商務、大數據和人工智慧等新領域、新業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加強數據生產、流通、利用、共享過程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定實施現代煤化工、新能源、新型材料、裝備製造等優勢特色產業的專利、商標、商號的保護政策,建立健全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非物質文化遺產和中醫藥等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研究制定規制智慧財產權濫用行為的有關工作規範。落實商業秘密保護規定。支持吳忠、固原出台地理標誌保護和運用制度。依法加強涉及國家安全的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行為管理。(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司法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銀川海關,林草局、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跨區域、跨部門保護協作機制,加強智慧財產權線索通報、案件流轉、執法聯動、檢驗鑑定結果互認。完善智慧財產權檢察機制,推動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實現證據使用的統一標準。建立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制度,協助執法、法務部門準確高效認定技術事實。加強專業技術支撐,探索智慧財產權線上線下一體化保護。積極融入國家公證電子存證系統平台,健全完善公證電子存證系統,提升公證信息化建設水平。積極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加強智慧財產權申請授權確權維權銜接。健全完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體系,鼓勵智慧財產權基礎較好的市、縣(區)以及產業園區建立維權援助機構。(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公安廳、司法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銀川海關,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推動設立區域智慧財產權法院。完善智慧財產權司法案件繁簡分流機制,加強法院技術調查官隊伍建設,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協定司法確認機制。嚴格執行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中的證據提交、證據保全、智慧財產權鑑定以及商業秘密保護等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依法追究故意逾期舉證、毀損證據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強化民事刑事司法保護,有效執行懲罰性賠償制度,嚴厲打擊智慧財產權侵權假冒犯罪行為。加強審判機關的案例分析研判及案件信息溝通共享,逐步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指導機制和重大案件公開審理機制。加強對案件異地執行的督促檢查,推動形成統一公平的法治環境。(自治區公安廳,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發揮全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議事協調機製作用,圍繞特色農業、綠色食品等重點行業,聚焦葡萄酒、枸杞等重點產品,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在高新技術產業、特色農業等重點領域以及電商平台、展會、進出口等重點環節,加強對專利、商標、著作權、地理標誌、植物新品種及商業秘密等執法保護。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加強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有效遏制惡意侵權、重複侵權、群體侵權。嚴格規範專利申請和商標註冊行為,嚴厲打擊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和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行為。強化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加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和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監管。推行糾紛快速處理綠色通道,推動簡易案件快速處理。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人員配備和能力建設,提升執法效率及精準度。將智慧財產權執法信息接入“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推進執法信息開放共享。(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公安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銀川海關,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智慧財產權協同保護。拓展社會共治渠道,培育和發展智慧財產權仲裁、公證和調解機構,在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商、協會探索設立智慧財產權糾紛仲裁調解組織。落實智慧財產權糾紛線上訴調對接機制,將智慧財產權案件全面納入調解平台。加強智慧財產權鑑定機構專業化建設,做好智慧財產權侵權鑑定和損害評估工作。暢通智慧財產權侵權假冒投訴舉報渠道。支持商會、行業協會等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自律和信息溝通機制。鼓勵創新主體通過聯合設立智慧財產權保護維權互助基金等方式提升自我維權能力和水平。推動智慧財產權領域誠信體系建設,推進覆蓋專利、商標、著作權等領域的基礎信用信息採集和處理工作。(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發展改革委、司法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銀川海關、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水平,塑造經濟社會發展新優勢。
1.健全高質量創造的激勵政策。健全完善智慧財產權創造激勵政策,加大對後續轉化運用、行政保護和公共服務的支持。建立重大、關鍵技術智慧財產權攻關目錄,推進科技規劃與智慧財產權事務協同。在高校院所等科研機構建立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切實提升專利申請質量,將高價值專利產出作為科技計畫項目立項、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考核激勵機制,推動智慧財產權工作納入自治區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強化評優選拔、資格認定、職稱評定中智慧財產權評價質量導向,探索設立自治區級專利獎項,促進形成崇尚創新、追求卓越的良好社會氛圍。(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國資委,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1 高價值專利創造和儲備工程
1.關鍵技術自主智慧財產權創造工程。圍繞尖端裝備製造等新型工業領域、釀酒葡萄新品種引育等現代農業領域、水生態保護修復等生態環保領域創造和儲備一批高價值專利,助推關鍵技術攻關。圍繞上述領域的套用基礎研究和重大關鍵科技研發項目,創造和儲備一批自主智慧財產權。
2.企業專利創造能力提升工程。推動產學研合作,發揮龍頭企業的引領帶動作用,提高企業科技攻關和智慧財產權布局水平,重點提高中小微企業創造能力。培育國家級、自治區級智慧財產權示範優勢(試點)企業200家以上。(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牽頭,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培育一批高質量的智慧財產權。穩步推進智慧財產權數量合理有效增長,引導創新主體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實施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培育工程和智慧財產權強企專項行動,推動有條件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聯合組建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培育示範中心。依託國家級、自治區級製造業(產業)創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培育高價值專利。聚焦電子信息、新型材料、裝備製造、綠色食品等重點產業,依託產業創新技術揭榜攻關項目,在主要技術領域培育形成一批創新水平高、權利狀態穩定、市場競爭力強、維持年限長的核心專利。支持企業申請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實施優秀著作權培育計畫,形成一批精品著作權。支持地方政府、行業組織積極挖掘地理標誌資源,鼓勵申請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地理標誌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引導積體電路企業申請註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加大植物新品種、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醫藥等領域智慧財產權開發力度。(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林草局、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2 著作權創新發展工程
1.積極開展全國著作權示範創建工作。建設全國著作權示範城市、園區(基地)、單位。依託著作權服務工作站,做好作品登記初審、諮詢以及有關調查統計工作,打造著作權宣傳的重要陣地,增強全社會著作權保護意識。完善著作權服務平台建設,推動建設寧夏著作權線上登記、交易、保護和服務一體化平台。開展著作權執法保護專項行動,加大網路著作權執法保護力度。
2.建立健全利用著作權保護文化遺產資源工作體系。開展黃河文化遺產資源調查,梳理黃河文化遺產脈絡。研究長城、長征、黃河文化等優秀傳統文化的著作權保護路徑,推出一批有影響力的精品著作權作品。
3.著作權促進文創產業發展。探索推進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試點工作。充分發揮寧夏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在新聞出版等傳統文化產業、動漫遊戲等新興文化產業開發一批文創衍生品。加強相關文創產品的著作權保護和運營,提高文創衍生品附加值。(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牽頭,文化和旅遊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建設一批高價值的優質品牌。建立健全品牌推進工作體系,引導企業樹立和提高品牌意識,加強質量管理、品牌資產管理和名品名牌文化建設。加快實施區域品牌培育工程,推動設立商標品牌創新創業基地,在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文化旅遊業等領域培育一批具有市場競爭力、國際影響力的知名商標品牌。強化商標品牌培育幫扶指導,支持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加強對“賀蘭山東麓葡萄酒”“寧夏枸杞”“鹽池灘羊”等重點地理標誌產品的宣傳力度,打響地理標誌知名品牌。探索建立黃河幾字灣跨區域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培育“寧夏牛奶”“六盤山牛肉”等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擴大“大漠星空”“塞上江南”等寧夏區域公共品牌的影響力。(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廣電局,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效能,支撐實體經濟創新發展。
1.最佳化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機制。完善高校、科研院所、區屬國有企業智慧財產權歸屬、處置和收益分配機制,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績效納入高校、科研院所、區屬國有企業創新能力評價的核心內容,將科技成果評價與項目評審、人才評價和機構評估有效結合,讓科技成果真正成為科技評價活動的有效載體。強化九個重點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智慧財產權布局。完善綠色智慧財產權統計監測,推動綠色專利技術支撐產業綠色轉型。推廣和套用專利導航,將《專利導航指南》系列國家標準嵌入政府決策機制。推動創新主體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標準化體系建設,強化實施創新過程智慧財產權管理國際標準有效銜接。建立健全財政自主科研項目形成的智慧財產權聲明制度和監管機制,將智慧財產權評估作為政府資金支持企業的重要依據。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完善智慧財產權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制度。加強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狀況統計調查,探索建立“定向研發、定向轉化、定向服務”的訂單式智慧財產權研發和成果轉移轉化機制。積極推動建立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核算制度,適時組織實施核算並發布。深入實施地理標誌保護和運用工程。(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國資委,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3 地理標誌保護和運用工程
1.積極申報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圍繞我區優勢特色和精深加工附加值高的地理標誌產品,出台地理標誌保護工作保障政策、工作機制、督促考核和激勵措施。推動相關產業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者數量達到區域內生產者總數的60%以上,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企業產值達到區域內相關產業產值的60%以上。建立健全地理標誌保護監管年度報告制度,加強對地理標誌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管。
2.加強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的挖掘和運用。推動實施《賀蘭山東麓葡萄酒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管理辦法》,規範“寧夏枸杞”“中寧枸杞”“鹽池灘羊”等地理標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管理和使用。培育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和10個名特優新農產品品牌。支持吳忠、固原、中衛等有條件的城市設立地理標誌品牌指導站。舉辦地理標誌專門論壇,提升地理標誌產品的溢價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3.地理標誌助力鄉村振興。開展地理標誌助力鄉村振興行動,打造地理標誌引領鄉村特色產業發展的縣域樣板。組織開展專題交流培訓活動,積極運用農產品“地理標誌+綠色食品”發展模式,全域推廣“鹽池灘羊肉”“西吉馬鈴薯”等成功經驗。在銀川、固原等有條件的城市探索建立地理標誌產業發展利益聯結機制,發揮龍頭企業帶頭作用,吸引市場主體參與地理標誌產品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牽頭,農業農村廳,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拓展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渠道。培育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企業和專利運營試點企業,激發企業智慧財產權運用活力。聚焦葡萄酒、電子信息等九個重點產業,強化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專項扶持措施。依託智慧財產權和技術轉移中心、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等載體,集中發布專利技術供給信息。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智慧財產權推廣套用,組織實施專利產業化試點工作,提升智慧財產權轉化率和運用效益。鼓勵區內外有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面向中小微企業開展技術需求對接、智慧財產權許可和轉讓等活動,促進創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業。推進技術、專利與標準協同發展,引導創新主體將自主智慧財產權轉化為技術標準。推動涉農專利技術向縣域和園區轉移轉化,培育和轉化運用一批優質植物新品種。引導東部先進技術成果在我區轉移落地。鼓勵各類市場主體通過組建智慧財產權聯盟等形式,形成專業化分工協作的智慧財產權轉化生態。建設“要素匯集、功能齊全、交易活躍、服務完善”的“一站式”技術交易平台,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區)以及工業園區、行業協會建設區域性、行業性的技術市場。(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4 九個重點產業創新發展工程
1.現代枸杞產業:培育枸杞新品種3個以上,優質枸杞企業品牌20個以上,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15個以上。開展“中寧枸杞”等枸杞類地理標誌產品溯源體系建設,對種植、生產、制乾、運儲、加工、流通等全過程進行溯源,有效維護枸杞類地理標誌產品品牌價值。開展“寧夏枸杞”品牌策劃,加強“寧夏枸杞”“中寧枸杞”等地理標誌的使用、監督和管理,提升品牌影響力。辦好枸杞飲食文化節、枸杞產業博覽會等品牌推廣活動。
2.葡萄酒產業:圍繞國家葡萄酒產業開放發展綜合試驗區建設,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品種,加強關鍵核心技術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創造和儲備。建立賀蘭山東麓葡萄酒產區產品分級評價標準,突出標準引領,創建國家葡萄酒全產業鏈標準化示範區。支持葡萄酒企業用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特色包裝和外觀。打造“賀蘭山東麓葡萄酒”區域品牌,促進產區品牌牽引、產品品牌支撐雙驅動。加強品牌宣介,辦好中國(寧夏)國際葡萄酒文化旅遊博覽會等。支持賀蘭山東麓葡萄酒子產區申請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園區。加強對賀蘭山東麓葡萄酒地理標誌的申請、使用、監管和保護,支持葡萄酒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認證。
3.奶產業:打造“寧夏牛奶”區域公用品牌,擴大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助推打造“中國高端奶之鄉”。支持申報“寧夏牛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支持奶產業企業同電商企業的對接合作,開拓“網際網路+”行銷模式,培育和打響2個-3個企業品牌。
4.肉牛和灘羊產業:依託“六盤山牛肉”“鹽池灘羊肉”等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發展產業基地,延長產業鏈條,疊加文化功能,強化品牌運作,助推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加強“鹽池灘羊”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監管。完善肉牛和灘羊產品的質量控制和溯源管理,維護品牌價值。
5.綠色食品產業:深化農科教、產學研協同創新,加強新工藝和新技術開發,促進企業使用專利、商業秘密等不同形式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新工藝和新技術。做強13個農業區域公用品牌,做優50個知名綠色食品加工企業品牌,培育200個綠色食品名優特新產品品牌,提升“寧”字號綠色食品品牌影響力。
6.清潔能源產業:改善風能、光能和氫能生產模式,加快能源產業關鍵技術攻關,布局一批高質量智慧財產權。引導創新主體將自主智慧財產權轉化為技術標準。加強新能源綜合示範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開展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建設、專利導航等工作。支持和指導企業進行智慧財產權許可和轉讓。
7.新型材料產業: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和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在促進“四大改造”方面著力開展技術攻關,引進東部先進技術,支持相關智慧財產權成果轉移轉化。圍繞光伏、電子信息材料、稀有金屬、化工新材料和高性能纖維等領域組織開展專利導航項目。加強相關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能力培訓。
8.電子信息產業:加快智慧型終端、鋰離子電池等領域技術研發,創造和儲備一批自主智慧財產權,打造西部電子信息產業智慧財產權高地。支持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中關村創新創業科技園創建軟體特色產業名園,支持軟體開源園區建設。實施企業集群培育行動,依託骨幹企業打造行業品牌商,形成以品牌商帶動產業、以產業匯聚品牌商的良好發展格局。
9.文化旅遊業:加強文化旅遊產品的著作權保護和運用。培育和開發黃河文化、紅色主題、長城文化等文創旅遊產品。落實《促進文化創意產品和特色旅遊商品的獎補辦法》,對優秀文創作品進行獎勵。加強文創旅遊業品牌化建設,打響酒莊休閒、長城遺址等特色文化旅遊品牌。
(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廣電局、賀蘭山東麓園區管委會,林草局、糧食和儲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深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改革。健全智慧財產權評估體系,引導支持創新主體和服務機構開展智慧財產權評估工作。加大智慧財產權金融扶持政策供給,提高智慧財產權金融產品與我區區情的適配度。最佳化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流程,建立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專項基金,擴大“寧科貸”“工業知助貸”等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風險補償貸款規模,加快推動智慧財產權證券化試點工作。引導各類風險投資、創業投資進入智慧財產權產業領域,拓寬智慧財產權密集型企業的融資渠道。完善智慧財產權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和風險防控機制,提高創新主體對智慧財產權金融產品的使用率和認可度。加強智慧財產權保險產品的推廣和宣傳力度。(自治區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寧夏銀保監局、寧夏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促進創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1.加強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供給。研究制定最佳化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相關政策,推動更多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項目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強化智慧財產權綜合業務受理視窗建設,推動專利、商標業務受理便利化。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完善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網點布局,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各類科技與創新園區及其他社會化服務機構的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能力。推動落實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相關數據和服務標準。整合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資源,探索設立智慧財產權一站式服務平台。加快推進自治區智慧財產權服務中心、銀川市生產力促進中心等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建設。支持寧夏大學等區內有條件的高校積極申報高校國家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中心。(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建設自治區智慧財產權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提供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便利化檢索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地市設立綜合性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鼓勵市場化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機構向社會免費或者低成本開放有關服務產品。搭建寧夏線上著作權作品登記平台,最佳化著作權登記程式。深化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智慧財產權服務平台建設,豐富平台功能。結合地方產業特色,建設專業化智慧財產權專題資料庫。強化人工智慧、區塊鏈技術在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中的套用。建立智慧財產權信息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增強網路安全綜合保障能力。(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網信辦,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5 重點園區智慧財產權能力建設工程
1.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完成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園區驗收,爭創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園區,推動智慧財產權工作納入園區年度考核指標。健全完善園區智慧財產權管理機制,強化園區智慧財產權工作基礎保障,探索推進園區企業智慧財產權資產分級分類管理,提高園區智慧財產權專職人員數量和智慧財產權專項經費占比。創建特色軟體名園,打造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高水平軟體產品。推動建立園區優勢產業智慧財產權聯盟,促進聯盟企業在智慧財產權保護、運用、人才培養、技術研發、品牌建設等方面的合作。最佳化升級園區智慧財產權線上線下服務平台,引入和整合智慧財產權服務業資源,提升服務園區企業的能力。
2.吳忠金積工業園區:實施農副產品加工、裝備製造、紡織服裝產業關鍵領域自主智慧財產權創新和儲備專項行動,提升園區企業智慧財產權競爭力。面向園區企業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品牌推廣等專項工作。加大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實施亞麻籽油、生物法明膠等一批專利導航項目。推動建立複合調味料等特色優勢產業智慧財產權聯盟,共享智慧財產權成果,共御智慧財產權風險。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託管工作體系,為超過100家中小企業提供智慧財產權託管服務。(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吳忠金積工業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提檔升級。培育和扶持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提升智慧財產權代理、諮詢和培訓服務水平。嚴格落實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基礎標準、支撐標準、產品標準和質量標準,引入和培育智慧財產權品牌服務機構,提供智慧財產權資產分級分類管理等高端增值服務。建立涉外法律服務機制,指導法律服務行業開展涉外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探索培育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組織,支持開展公益代理和維權援助。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監管,堅決打擊和取締非法代理機構。在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吳忠金積工業園區試點打造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發展改革委、司法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吳忠金積工業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深化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構築開放共贏新局面。
1.加強智慧財產權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智慧財產權合作項目和“一帶一路”框架下智慧財產權協同制度研究。用好中國—阿拉伯國家博覽會(以下簡稱中阿博覽會)雲上展廳等線上平台和銀川綜合保稅區智慧園區、進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等線下平台,提升智慧財產權國際交流合作的智慧型化、便利化水平。辦好中國(寧夏)國際葡萄酒文化旅遊博覽會等活動,打響特色產業產品品牌。在中阿博覽會、中國國際著作權博覽會等平台設立寧夏專題展區,講好寧夏智慧財產權故事,傳播好寧夏智慧財產權聲音。積極拓展民間智慧財產權對外交流合作渠道,支持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企業與外資企業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合作交流。鼓勵支持我區企業在境外建設自主智慧財產權商品推廣展示中心。(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外辦、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銀川海關,賀蘭山東麓園區管委會,林草局、博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支持智慧財產權海外獲權維權。鼓勵並引導創新主體實施PCT國際專利申請增長計畫,支持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等提高海外智慧財產權布局效率。爭取設立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寧夏分中心,加強與國家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的對接合作,制修訂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指引,為創新主體提供糾紛應對指導和服務。加大對外向型企業智慧財產權專項培訓力度,提高企業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能力。建立涉外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平台,收集企業涉外智慧財產權問題及案件信息,發布主要貿易夥伴地智慧財產權制度環境等相關信息,提供智慧財產權鑑定、價值評估、風險分析與預警等專業服務,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支撐。(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外辦、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銀川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智慧財產權文化和人才建設,夯實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基礎。
1.強化智慧財產權基礎性普及教育。利用智慧財產權基礎知識宣教平台,加大科普宣傳力度,引導創新主體、市場主體及社會公眾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探索建立青少年智慧財產權教育基地,積極推動智慧財產權基礎知識納入圖書館、科技館等公共展館。建立智慧財產權科普專家隊伍。持續開展中國小智慧財產權教育試點示範工作。(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教育廳、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科協、廣電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構建智慧財產權大宣傳格局。做好《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和我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等相關政策的解讀和宣講。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新聞發布制度,創新宣傳方式和渠道,用好融媒體,加大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智慧財產權宣傳周等活動的宣傳力度,組織編寫貼近區域特色、貼近百姓生活的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例集,營造人人關注、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深入重點園區、龍頭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活動,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參與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等國際國內展會,充分展示寧夏優質產品品牌形象。(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公安廳、司法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國資委,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銀川海關,林草局、博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制定智慧財產權人才激勵、職稱評定和職業行為規範等相關政策,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人才引進、培養和評價工作體系。引進和培養一批智慧財產權運營、種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新品種審查測試等領域的專業人才。加快推進我區智慧財產權領域專家庫建設。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設智慧財產權相關專業和課程。爭取設立國家和自治區級智慧財產權培訓基地,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人才分類培訓,重點強化對黨政領導幹部、行政管理人員、企業家、科技從業人員的智慧財產權培訓。鼓勵和支持相關人員參與智慧財產權師職稱考評。(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科技廳、公安廳、司法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國資委,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銀川海關,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6 東西部智慧財產權對接合作工程
1.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東西部對接合作長效機制。支持區內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與東部合作搭建東西部智慧財產權聯合創新平台,促進東西部智慧財產權產學研協同合作。鼓勵各類創新主體與東部地區智慧財產權優勢突出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開展項目承接、合作研發和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促進重大關鍵技術突破和東部先進技術在寧夏的落地實施。
2.開展智慧財產權幫扶協作。支持區內創新主體與東部地區智慧財產權密集型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對一”幫扶協作機制,促進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能力的提升。推動東西部智慧財產權人才聯合培養,加強東部地區智慧財產權高層次人才的引進。
3.拓展與東部發達地區的智慧財產權文化交流。加強與京津冀、長三角、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中原城市群等智慧財產權文化對接合作。兼顧智慧財產權高層交流和民間合作,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商標品牌建設和精品著作權培育等學習交流活動。(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文化和旅遊廳、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堅持黨對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自治區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門聯席會議作用,強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確保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各項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密切協調配合,落實好本規劃部署的各項任務措施。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要加強組織協調,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宣傳解讀,制定年度推進計畫,確保規劃有序推進。相關社會組織與行業協會要積極參與規劃實施,主動作為,發揮作用。(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牽頭,有關部門與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落實資源保障。各級財政要加大智慧財產權資金投入力度,將智慧財產權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引導企業、社會組織等加大智慧財產權資金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體、社會資金廣泛參與的多元化投入體系,有力保障規劃重大工程項目落地實施。(有關部門與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考核評估。將智慧財產權工作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績效考核及營商環境評價體系。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監測,切實推動各項重點工作落地見效。委託第三方組織開展規劃實施總結評估,適時發布評估結果,重要情況及時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牽頭,有關部門與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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