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2022年1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印發《青海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內容解讀,

檔案全文

青海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目  錄
一、青海省“十三五”智慧財產權發展概況………………………………………………………………………(4)
二、機遇與挑戰…………………………………………………………………………………………………………(7)
三、總體要求……………………………………………………………………………………………………………(8)
    (一)指導思想………………………………………………………………………………………………………(8)
    (二)基本原則………………………………………………………………………………………………………(9)
    (三)發展目標…………………………………………………和臘和……………………………………………………(9)
四、重點任務……………………………………………………………………………………………………………(12)
    (一)強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12)
    (二)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14)
    (三)促進智慧財產權高效益運用……………………………騙鴉應料……………………………………………………(16)
    (四)提高智慧財產權管理服務效能………………………………………………………………………………(18)
    (五)夯實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基礎………………………………………………………………………………(19)
五、保障措施………………………………………………………………………………………………肯民套仔………………(21)
    (一)加強組織協調……………………………………………………………………………………………………(21)
    (二)加大投入力度……………………………………………………………………………………………………(21)
    (三)加強考核評估……………………………………………………………………………………………………(21)
青海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20號)精神,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和智慧財產權強省戰略,全面強化我省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工作,制定本規劃。
一、青海省“十三五”智慧財產權發展概況
“十三五”期間,黨中央、國務院把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頂層設計,推動系列改革、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有效提升了智慧財產權領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省委、省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高度重視智慧財產權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青海省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組建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實現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的綜合管理。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約束,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高質量發展。五年來,全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能力和水平明顯增強,有效支凶舟撐經濟社會發展。
智慧財產權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出台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實施意見、智慧財產權工作推進計畫(2017—2020年)、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實施方案等指引性檔案,為全省智慧財產權工作提供行動指引槳棄碑;印發《青海省專利獎評獎辦法》《青海省專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青海省重大經濟科技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辦法》《青海省對智慧財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檔案,不斷完善智慧財產權政策體系,為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措施保障。
智慧財產權創造水平明顯提高。全省新增專利申請量、授權量為23139件、13337件,分別是“十二五”時期的3.4倍和3.9倍。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3.04件,商標有效註冊量為45924件,較“十二五”末分別增長了1.7倍、2倍。新增著作權作品登記數量257件,全省中國馳名商標48件,地理標誌證明商標36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15件,樂都紫皮大蒜、互助八眉豬等77個產品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持續加強。開展“雷霆”“護航”“鐵拳”等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專項行動,依法查處假冒專利及專利標識不規範案件117起、商標侵權案件240起霉船悼,處理專利侵權榆殼兵糾紛59起、電商領域專利執法案件31起。組織“劍網”“藍盾”“龍騰”等專項行動,收繳各類盜版製品及非法出版物46萬餘件,立案查處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案件385起,破獲347起,搗毀制假售假窩點218處。全省法院受理一、二審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總計636件,審結534件,結案率84%。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侵犯智慧財產權類罪犯49人,依法提起侵犯智慧財產權類公訴案件31件。
智慧財產權運用效益初步顯現。全省新增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融資登記金額8.1億元。省技術交易市場登記專利技術交易契約174項,交易總額2.56億元。獲得首屆青海省專利獎的10項專利實現新增銷售額39.98億元,新增營業利潤10.47億元,新增稅收6.32億元。組織開展18個省級重大科技專項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成功舉辦青海品牌商品杭州、西安、深圳、青島、合肥推介會,組織省內特色企業參加哈薩克斯坦、莫斯科等國際展覽會,簽約總金額達124.3億元。實施地理標誌農產品保護工程,柴達木枸杞、樂都大櫻桃等地理標誌農產品品牌評估價值達108.62億元。
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市州市場監管部門掛牌知識產權局或增設智慧財產權科室,承接智慧財產權管理業務。在西寧、海東、海西等市州的16個園區設立智慧財產權工作站,為園區企業提供智慧財產權宣傳培訓和諮詢服務。獲批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10家,確定省級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13家,列入省級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對象22家。全省18家企業和2家科研機構分別通過《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認證(以下簡稱“貫標”)。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整治專利、商標代理行業無資質、非正常申請註冊、“掛證”、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智慧財產權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建成“青海省中小企業專利信息化服務平台”,推廣“新一代地方專利信息檢索和分析系統”,建設“青海省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不斷滿足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的智慧財產權需求。推動重點產業專利導航、預警分析等工作,完成鋰產業、光伏產業、鹽湖化工等產業專利導航分析和太陽能產業專利預警分析工作。深化專利信息幫扶,組織專利代理機構為30多家企業提供戰略研究等個性化服務,提升企業專利信息利用能力。
二、機遇與挑戰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前所未有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發生深刻變化,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廣泛深遠,國際環境日趨複雜。各國搶占科技制高點的競爭更加激烈,已開發國家不斷加大對外“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的封鎖力度。智慧財產權成為打壓競爭對手的重要工具,智慧財產權全球治理格局深刻變革,智慧財產權國際規則、國際秩序遭遇嚴重挑戰。
國內正處於轉變發展方式、最佳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高質量發展需求更加強烈。智慧財產權作為激發創新活力、塑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手段,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愈加凸顯。習近平總書記近年來對智慧財產權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強調“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保護創新”“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為新時代全面加強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激發創新活力,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我省處在鞏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成果,深度融入國內大循環和國內國際雙循環,為現代化建設積蓄力量的重要階段,憑藉承東啟西的區位優勢、資源優勢、生態功能,以及在“一帶一路”、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等國家戰略中獲得難得機遇和廣闊空間。“十三五”時期,全省智慧財產權各項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系列挑戰和問題:高價值智慧財產權產出有限,創新潛能釋放不足,智慧財產權對產業發展的支撐作用還不明顯,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不完善等。“十四五”時期要以高質量作為新時代全省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的生命線,將智慧財產權工作融入到經濟社會各個層面、各個領域,為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新的力量。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聚焦生態文明高地和產業發展“四地”,堅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為主線,以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省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運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青海篇章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質量優先、高效發展。強化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導向,促進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高標準保護、高效益運用,科學制定考核評價指標,引導激勵全省各地抓重點、補短板、提績效,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的發展。
強化保護、綜合治理。牢固樹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堅持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手段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促進保護能力和水平整體提升。
市場主導、聚焦產業。立足我省區位優勢、功能定位和產業特色,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聚焦優勢產業和主導產業,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與創新資源、金融資本有效對接,實現強鏈、補鏈、延鏈,以智慧財產權為產業強基賦能。
統籌謀劃、深化改革。健全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協調機制,強化部門協同,加強上下聯動,統籌推進各類智慧財產權工作。系統謀劃,積極探索智慧財產權領域改革創新,破除制約智慧財產權全局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打造青海智慧財產權工作新特色新優勢。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具有青海特色的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階段性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全省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對青海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日益凸顯。到2035年,智慧財產權促進創業創新、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作用充分顯現,全社會智慧財產權文化自覺不斷增強,國際國內合作交流更加頻繁密切,智慧財產權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基本建成智慧財產權強省。
———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不斷提高。全省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不斷完善,尊重知識價值的營商環境更加最佳化,侵權易發多發現象有效遏制。省、市州、縣三級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基本建立,全省縣級以上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聯動體系實現全覆蓋。
———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持續升級。智慧財產權制度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充分發揮,創新主體的智慧財產權創造活力進一步激發。智慧財產權和產業發展深度融合,關鍵技術領域自主智慧財產權創造和儲備不斷加強,高價值核心專利、知名品牌、精品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擁有量逐年增長。
———智慧財產權運用效益有效提升。重點領域、特色產業的智慧財產權布局合理,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日趨完善,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轉化實施效益顯著,著作權、地理標誌帶動區域特色經濟發展的市場價值充分挖掘,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規模持續增長。
———智慧財產權管理效能不斷增強。青海省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的組織協調作用充分發揮,各地區、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協同推進的智慧財產權工作合力有效形成,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水平和能力持續增強,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管理水平明顯提升。
———智慧財產權服務環境顯著改善。智慧財產權公共信息服務能力持續提升,便民利民的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成並發揮作用。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市場逐步規範,服務質量明顯提升,服務種類不斷健全。智慧財產權人才能力素質穩步提升,隊伍結構和布局更加合理。
青海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青海省“十四五”時期智慧財產權發展主要指標
四、重點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面推進智慧財產權綜合能力提升,持續深化智慧財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全方位多層次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管理和服務水平,促進全省智慧財產權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強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
1.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貫徹落實《青海省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實施方案》,推動智慧財產權相關政策法規修訂,完善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等保護政策。在專利、著作權領域依法落實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探索制定民族傳統文化、工藝美術、非物質文化遺產、老字號和中藏醫藥等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方案。強化考核評價,研究制定智慧財產權保護考核指標,納入市州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體系。(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機制,推進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最佳化智慧財產權司法案件審判機制,積極開展繁簡分流試點工作,提高審判質量。探索建立調解優先推薦機制、智慧財產權糾紛非訴調解協定司法確認制度。加強技術調查官隊伍建設。發揮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隊伍作用,做好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案件代理、公證保全、普法宣傳等工作。(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司法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在關鍵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區域開展“劍網”“藍盾”“龍騰”等行政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查處假冒專利、商標侵權、侵犯著作權、地理標誌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採取沒收違法所得、銷毀侵權假冒商品等措施進行嚴厲懲罰。禁止濫用智慧財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促進創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動、高效配置。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人員配備和職業化專業化隊伍建設,強化對基層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部門工作的指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案件移送標準,統一執法尺度,規範辦案程式。強化展會、電商平台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圍繞相關產業布局發力,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實現快速確權維權。(省委宣傳部,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林草局,省市場監管局,西寧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智慧財產權協同保護。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培育發展智慧財產權仲裁機構、調解組織和公證機構,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自律和信息溝通機制。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將智慧財產權出質登記、行政處罰、抽查結果、信用承諾書及履約情況等信息統一歸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青海)及“信用中國(青海)”網站對外公示。加強智慧財產權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市場主體誠信檔案“黑名單”制度,落實智慧財產權失信懲戒措施。加強企業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提升企業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能力。(省法院,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青海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提升計畫
(二)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
1.強化高質量創造政策引導。修訂完善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激勵政策,逐步取消發明專利授權補助,突出高質量發展導向,重點支持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發揮創新發明獎激勵作用,獎勵在技術創新、技術發明活動中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重要創新性技術發明的個人。完善地方智慧財產權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健全智慧財產權註冊登記授權數量動態跟蹤和反饋機制,定期發布青海省智慧財產權發展狀況報告。加大技術研發、成果轉化投入力度,鼓勵引導企事業單位依法建立健全職務發明管理制度,激發創新創造活力。(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推進智慧財產權強企建設,根據企業規模實施分類指導、分層推進。強化創新資源向重點產業聚集,引導大中型企業加大智慧財產權創造投入,支持建立技術研發機構,開展企業主導的產學研協同創新、協同攻關,形成具有重要市場價值的自主智慧財產權。針對中小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清零”行動,完善企業創新人才激勵機制。指導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智慧財產權貫標工作,建立標準化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加強智慧財產權規範化管理。培育一批智慧財產權數量和質量較高、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水平突出、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較強的優勢示範企業,引領帶動全省企業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提升。(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培育。建立完善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機制,強化重點領域自主智慧財產權儲備。加強省級科技計畫項目智慧財產權管理,在立項和組織實施各環節強化重點項目科技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布局和質量管理。指導地方政府、行業(產業)協會和企業加強品牌培育,實施“青字號”農畜產品品牌行動,挖掘地理標誌資源,支持申報地理標誌保護產品,註冊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做強特色優勢品牌。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時尚、軟體等領域的核心著作權,引導和鼓勵文化企業加強內容原創和產品研發。推動建立統籌協調的植物新品種管理機制,保護青藏高原特色種質資源,大力培育植物新品種,促進青藏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發展。(省委宣傳部,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林草局,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青海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培育計畫
(三)促進智慧財產權高效益運用。
1.推進智慧財產權與產業融合發展。著力培育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研究制定專利密集型產業培育目錄,探索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等多類型智慧財產權協同運用支撐產業創新發展機制,提高智慧財產權對經濟發展、區域發展、產業發展的貢獻度。圍繞鹽湖鋰電、清潔能源等重點產業組織實施專利導航工程,為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提供支撐。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技術轉移中心、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等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平台建設,鼓勵向中小微企業轉讓、許可、作價入股專利技術,提高專利技術市場化運營能力,實現技術產業化。(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大青海特色品牌商品推介力度。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堅持“政府推動、企業主動、市場運行”原則,加大品牌宣傳力度,積極開展產銷對接活動,堅持線上線下協同發力,加強與國內知名電商平台的合作,大力推介青海名、特、優、新農畜產品,充分宣傳青海“綠色、有機、健康”特色品牌產品形象,提升青海高原有機農畜產品在國內外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讓更多“中華老字號”“青海老字號”品牌走向中高端市場。(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深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強化協調聯動,最佳化資源整合,完善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相關政策,建立適合我省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特點的風險補償和免責機制。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業務,支持智慧財產權保險、信用擔保等金融產品創新,助力科技創新型企業持續發展。培育引進智慧財產權評估機構和運營機構,探索智慧財產權證券化。搭建中小微企業、銀行保險機構、評估機構對接交流平台。(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青海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計畫
(四)提高智慧財產權管理服務效能。
1.強化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供給。推進青海省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與行業、產業信息服務平台實現互聯互通。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中心,鼓勵開展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和人才培養等工作。加大對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運行和籌建的指導力度,充分利用智慧財產權信息資源和服務能力建設公共服務網點,構建覆蓋全省的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路。整合最佳化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業務“一窗通辦”,提升服務便利化水平。(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推動出台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的政策舉措,鼓勵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拓展服務範圍,提高服務質量,吸引具有較強實力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進駐,壯大發展機構規模。建立智慧財產權服務對接重點產業、重大項目工作機制,重點提供產業專利分析、智慧財產權風險預警、布局分析等高端服務。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監管,重點打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和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無資質專利代理以及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對相關行為進行處置。(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建立完善的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體系。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管理體制改革,不斷加強機構建設,提高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效能。鼓勵市州地區針對特色產業出台智慧財產權政策。進一步整合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管理、執法、服務功能,實現“三合一”。加強對全省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頂層設計和統籌推進力度,最佳化市場監管、商務、海關、公安、司法等多部門協同聯動的合作機制,推動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高效運轉的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體系。(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西寧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夯實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基礎。
1.構建智慧財產權大宣傳工作格局。加大智慧財產權教育普及和普法力度,開展智慧財產權進企業、進單位、進社區、進學校、進網路等活動。持續做好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全國智慧財產權宣傳周和中國專利周青海地區大型宣傳活動,大力倡導智慧財產權文化理念。統籌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廣泛宣傳普及智慧財產權知識,增進社會公眾的智慧財產權意識,營造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社會氛圍。(省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結合實際逐步建立健全我省智慧財產權人才政策體系。引進和培養高端智慧財產權複合型人才,加強對科技研發人員、智慧財產權管理人員、智慧財產權服務人員的多層次系統化培訓,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加強智慧財產權教育培訓,探索支持智慧財產權專業課程設定,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開設智慧財產權選修課程。建立智慧財產權專家決策諮詢團隊,充實區域性、產業型的智慧財產權智庫,為智慧財產權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智慧財產權合作共贏。加大與發達省份和周邊地區合作交流力度,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構建黃河生態經濟帶等重大戰略。加強東西部省份聯動,深化甘青合作、粵青合作,在重點領域和特色產業智慧財產權戰略布局、維權援助、轉化運用、人才培養等方面開展全方位深層次合作。(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
充分發揮省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的統籌協調作用,完善聯席會議職責和工作機制,加強組織協調,明確責任分工,細化目標任務,加強宣傳解讀,制定年度推進計畫,有序推進規劃實施。強化基層智慧財產權力量,推動完善市州智慧財產權保護考核工作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和資源共享,促進基層智慧財產權工作能力提升。(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投入力度。
加強對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政策和資源支持。各級財政根據本地實際和財力狀況,統籌做好智慧財產權工作經費保障,不斷最佳化資金使用方向和程式,紮實有效推動規劃發展目標實現和重點任務全面落實。(各有關部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考核評估。
省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測、評估,認真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組織開展規劃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和績效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省政府。(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內容解讀

《規劃》全面總結了“十三五”時期青海智慧財產權工作成效,深入研判了青海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面臨的機遇與挑戰,明確了“十四五”時期青海智慧財產權工作的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旨在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青海篇章提供有力支撐。
《規劃》提出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質量優先、高效發展,強化保護、綜合治理,市場主導、聚焦產業,統籌謀劃、深化改革為基本原則,到2025年,具有青海特色的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階段性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全省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對青海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日益凸顯,到2035年,智慧財產權促進創業創新、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作用充分顯現,全社會智慧財產權文化自覺不斷增強,國際國內合作交流更加頻繁密切,智慧財產權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基本建成智慧財產權強省。並確定了“十四五”時期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登記金額、智慧財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等10個主要指標。
《規劃》圍繞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部署了強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促進智慧財產權高效益運用、提高智慧財產權管理服務效能、夯實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基礎五個方面重點任務,對應設定了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提升、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培育、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能力提升、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五個計畫專欄,強調了加強組織協調、加大投入力度、加強考核評估三方面保障措施。
智慧財產權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出台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實施意見、智慧財產權工作推進計畫(2017—2020年)、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實施方案等指引性檔案,為全省智慧財產權工作提供行動指引;印發《青海省專利獎評獎辦法》《青海省專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青海省重大經濟科技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辦法》《青海省對智慧財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檔案,不斷完善智慧財產權政策體系,為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措施保障。
智慧財產權創造水平明顯提高。全省新增專利申請量、授權量為23139件、13337件,分別是“十二五”時期的3.4倍和3.9倍。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3.04件,商標有效註冊量為45924件,較“十二五”末分別增長了1.7倍、2倍。新增著作權作品登記數量257件,全省中國馳名商標48件,地理標誌證明商標36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15件,樂都紫皮大蒜、互助八眉豬等77個產品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持續加強。開展“雷霆”“護航”“鐵拳”等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專項行動,依法查處假冒專利及專利標識不規範案件117起、商標侵權案件240起,處理專利侵權糾紛59起、電商領域專利執法案件31起。組織“劍網”“藍盾”“龍騰”等專項行動,收繳各類盜版製品及非法出版物46萬餘件,立案查處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案件385起,破獲347起,搗毀制假售假窩點218處。全省法院受理一、二審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總計636件,審結534件,結案率84%。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侵犯智慧財產權類罪犯49人,依法提起侵犯智慧財產權類公訴案件31件。
智慧財產權運用效益初步顯現。全省新增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融資登記金額8.1億元。省技術交易市場登記專利技術交易契約174項,交易總額2.56億元。獲得首屆青海省專利獎的10項專利實現新增銷售額39.98億元,新增營業利潤10.47億元,新增稅收6.32億元。組織開展18個省級重大科技專項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成功舉辦青海品牌商品杭州、西安、深圳、青島、合肥推介會,組織省內特色企業參加哈薩克斯坦、莫斯科等國際展覽會,簽約總金額達124.3億元。實施地理標誌農產品保護工程,柴達木枸杞、樂都大櫻桃等地理標誌農產品品牌評估價值達108.62億元。
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市州市場監管部門掛牌知識產權局或增設智慧財產權科室,承接智慧財產權管理業務。在西寧、海東、海西等市州的16個園區設立智慧財產權工作站,為園區企業提供智慧財產權宣傳培訓和諮詢服務。獲批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10家,確定省級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13家,列入省級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對象22家。全省18家企業和2家科研機構分別通過《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認證(以下簡稱“貫標”)。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整治專利、商標代理行業無資質、非正常申請註冊、“掛證”、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智慧財產權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建成“青海省中小企業專利信息化服務平台”,推廣“新一代地方專利信息檢索和分析系統”,建設“青海省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不斷滿足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的智慧財產權需求。推動重點產業專利導航、預警分析等工作,完成鋰產業、光伏產業、鹽湖化工等產業專利導航分析和太陽能產業專利預警分析工作。深化專利信息幫扶,組織專利代理機構為30多家企業提供戰略研究等個性化服務,提升企業專利信息利用能力。
二、機遇與挑戰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前所未有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發生深刻變化,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廣泛深遠,國際環境日趨複雜。各國搶占科技制高點的競爭更加激烈,已開發國家不斷加大對外“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的封鎖力度。智慧財產權成為打壓競爭對手的重要工具,智慧財產權全球治理格局深刻變革,智慧財產權國際規則、國際秩序遭遇嚴重挑戰。
國內正處於轉變發展方式、最佳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高質量發展需求更加強烈。智慧財產權作為激發創新活力、塑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手段,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愈加凸顯。習近平總書記近年來對智慧財產權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強調“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保護創新”“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為新時代全面加強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激發創新活力,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我省處在鞏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成果,深度融入國內大循環和國內國際雙循環,為現代化建設積蓄力量的重要階段,憑藉承東啟西的區位優勢、資源優勢、生態功能,以及在“一帶一路”、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等國家戰略中獲得難得機遇和廣闊空間。“十三五”時期,全省智慧財產權各項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系列挑戰和問題:高價值智慧財產權產出有限,創新潛能釋放不足,智慧財產權對產業發展的支撐作用還不明顯,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不完善等。“十四五”時期要以高質量作為新時代全省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的生命線,將智慧財產權工作融入到經濟社會各個層面、各個領域,為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新的力量。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聚焦生態文明高地和產業發展“四地”,堅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為主線,以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省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運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青海篇章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質量優先、高效發展。強化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導向,促進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高標準保護、高效益運用,科學制定考核評價指標,引導激勵全省各地抓重點、補短板、提績效,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的發展。
強化保護、綜合治理。牢固樹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堅持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手段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促進保護能力和水平整體提升。
市場主導、聚焦產業。立足我省區位優勢、功能定位和產業特色,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聚焦優勢產業和主導產業,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與創新資源、金融資本有效對接,實現強鏈、補鏈、延鏈,以智慧財產權為產業強基賦能。
統籌謀劃、深化改革。健全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協調機制,強化部門協同,加強上下聯動,統籌推進各類智慧財產權工作。系統謀劃,積極探索智慧財產權領域改革創新,破除制約智慧財產權全局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打造青海智慧財產權工作新特色新優勢。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具有青海特色的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階段性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全省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對青海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日益凸顯。到2035年,智慧財產權促進創業創新、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作用充分顯現,全社會智慧財產權文化自覺不斷增強,國際國內合作交流更加頻繁密切,智慧財產權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基本建成智慧財產權強省。
———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不斷提高。全省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不斷完善,尊重知識價值的營商環境更加最佳化,侵權易發多發現象有效遏制。省、市州、縣三級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基本建立,全省縣級以上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聯動體系實現全覆蓋。
———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持續升級。智慧財產權制度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充分發揮,創新主體的智慧財產權創造活力進一步激發。智慧財產權和產業發展深度融合,關鍵技術領域自主智慧財產權創造和儲備不斷加強,高價值核心專利、知名品牌、精品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擁有量逐年增長。
———智慧財產權運用效益有效提升。重點領域、特色產業的智慧財產權布局合理,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日趨完善,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轉化實施效益顯著,著作權、地理標誌帶動區域特色經濟發展的市場價值充分挖掘,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規模持續增長。
———智慧財產權管理效能不斷增強。青海省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的組織協調作用充分發揮,各地區、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協同推進的智慧財產權工作合力有效形成,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水平和能力持續增強,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管理水平明顯提升。
———智慧財產權服務環境顯著改善。智慧財產權公共信息服務能力持續提升,便民利民的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成並發揮作用。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市場逐步規範,服務質量明顯提升,服務種類不斷健全。智慧財產權人才能力素質穩步提升,隊伍結構和布局更加合理。
青海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青海省“十四五”時期智慧財產權發展主要指標
四、重點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面推進智慧財產權綜合能力提升,持續深化智慧財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全方位多層次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管理和服務水平,促進全省智慧財產權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強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
1.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貫徹落實《青海省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實施方案》,推動智慧財產權相關政策法規修訂,完善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等保護政策。在專利、著作權領域依法落實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探索制定民族傳統文化、工藝美術、非物質文化遺產、老字號和中藏醫藥等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方案。強化考核評價,研究制定智慧財產權保護考核指標,納入市州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體系。(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機制,推進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最佳化智慧財產權司法案件審判機制,積極開展繁簡分流試點工作,提高審判質量。探索建立調解優先推薦機制、智慧財產權糾紛非訴調解協定司法確認制度。加強技術調查官隊伍建設。發揮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隊伍作用,做好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案件代理、公證保全、普法宣傳等工作。(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司法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在關鍵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區域開展“劍網”“藍盾”“龍騰”等行政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查處假冒專利、商標侵權、侵犯著作權、地理標誌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採取沒收違法所得、銷毀侵權假冒商品等措施進行嚴厲懲罰。禁止濫用智慧財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促進創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動、高效配置。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人員配備和職業化專業化隊伍建設,強化對基層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部門工作的指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案件移送標準,統一執法尺度,規範辦案程式。強化展會、電商平台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圍繞相關產業布局發力,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實現快速確權維權。(省委宣傳部,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林草局,省市場監管局,西寧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智慧財產權協同保護。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培育發展智慧財產權仲裁機構、調解組織和公證機構,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自律和信息溝通機制。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將智慧財產權出質登記、行政處罰、抽查結果、信用承諾書及履約情況等信息統一歸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青海)及“信用中國(青海)”網站對外公示。加強智慧財產權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市場主體誠信檔案“黑名單”制度,落實智慧財產權失信懲戒措施。加強企業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提升企業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能力。(省法院,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青海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提升計畫
(二)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
1.強化高質量創造政策引導。修訂完善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激勵政策,逐步取消發明專利授權補助,突出高質量發展導向,重點支持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發揮創新發明獎激勵作用,獎勵在技術創新、技術發明活動中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重要創新性技術發明的個人。完善地方智慧財產權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健全智慧財產權註冊登記授權數量動態跟蹤和反饋機制,定期發布青海省智慧財產權發展狀況報告。加大技術研發、成果轉化投入力度,鼓勵引導企事業單位依法建立健全職務發明管理制度,激發創新創造活力。(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推進智慧財產權強企建設,根據企業規模實施分類指導、分層推進。強化創新資源向重點產業聚集,引導大中型企業加大智慧財產權創造投入,支持建立技術研發機構,開展企業主導的產學研協同創新、協同攻關,形成具有重要市場價值的自主智慧財產權。針對中小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清零”行動,完善企業創新人才激勵機制。指導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智慧財產權貫標工作,建立標準化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加強智慧財產權規範化管理。培育一批智慧財產權數量和質量較高、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水平突出、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較強的優勢示範企業,引領帶動全省企業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提升。(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培育。建立完善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機制,強化重點領域自主智慧財產權儲備。加強省級科技計畫項目智慧財產權管理,在立項和組織實施各環節強化重點項目科技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布局和質量管理。指導地方政府、行業(產業)協會和企業加強品牌培育,實施“青字號”農畜產品品牌行動,挖掘地理標誌資源,支持申報地理標誌保護產品,註冊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做強特色優勢品牌。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時尚、軟體等領域的核心著作權,引導和鼓勵文化企業加強內容原創和產品研發。推動建立統籌協調的植物新品種管理機制,保護青藏高原特色種質資源,大力培育植物新品種,促進青藏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發展。(省委宣傳部,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林草局,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青海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培育計畫
(三)促進智慧財產權高效益運用。
1.推進智慧財產權與產業融合發展。著力培育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研究制定專利密集型產業培育目錄,探索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等多類型智慧財產權協同運用支撐產業創新發展機制,提高智慧財產權對經濟發展、區域發展、產業發展的貢獻度。圍繞鹽湖鋰電、清潔能源等重點產業組織實施專利導航工程,為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提供支撐。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技術轉移中心、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等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平台建設,鼓勵向中小微企業轉讓、許可、作價入股專利技術,提高專利技術市場化運營能力,實現技術產業化。(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大青海特色品牌商品推介力度。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堅持“政府推動、企業主動、市場運行”原則,加大品牌宣傳力度,積極開展產銷對接活動,堅持線上線下協同發力,加強與國內知名電商平台的合作,大力推介青海名、特、優、新農畜產品,充分宣傳青海“綠色、有機、健康”特色品牌產品形象,提升青海高原有機農畜產品在國內外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讓更多“中華老字號”“青海老字號”品牌走向中高端市場。(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深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強化協調聯動,最佳化資源整合,完善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相關政策,建立適合我省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特點的風險補償和免責機制。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業務,支持智慧財產權保險、信用擔保等金融產品創新,助力科技創新型企業持續發展。培育引進智慧財產權評估機構和運營機構,探索智慧財產權證券化。搭建中小微企業、銀行保險機構、評估機構對接交流平台。(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青海省“十四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計畫
(四)提高智慧財產權管理服務效能。
1.強化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供給。推進青海省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與行業、產業信息服務平台實現互聯互通。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中心,鼓勵開展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和人才培養等工作。加大對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運行和籌建的指導力度,充分利用智慧財產權信息資源和服務能力建設公共服務網點,構建覆蓋全省的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路。整合最佳化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業務“一窗通辦”,提升服務便利化水平。(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推動出台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的政策舉措,鼓勵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拓展服務範圍,提高服務質量,吸引具有較強實力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進駐,壯大發展機構規模。建立智慧財產權服務對接重點產業、重大項目工作機制,重點提供產業專利分析、智慧財產權風險預警、布局分析等高端服務。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監管,重點打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和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無資質專利代理以及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對相關行為進行處置。(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建立完善的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體系。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管理體制改革,不斷加強機構建設,提高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效能。鼓勵市州地區針對特色產業出台智慧財產權政策。進一步整合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管理、執法、服務功能,實現“三合一”。加強對全省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頂層設計和統籌推進力度,最佳化市場監管、商務、海關、公安、司法等多部門協同聯動的合作機制,推動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高效運轉的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體系。(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西寧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夯實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基礎。
1.構建智慧財產權大宣傳工作格局。加大智慧財產權教育普及和普法力度,開展智慧財產權進企業、進單位、進社區、進學校、進網路等活動。持續做好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全國智慧財產權宣傳周和中國專利周青海地區大型宣傳活動,大力倡導智慧財產權文化理念。統籌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廣泛宣傳普及智慧財產權知識,增進社會公眾的智慧財產權意識,營造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社會氛圍。(省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結合實際逐步建立健全我省智慧財產權人才政策體系。引進和培養高端智慧財產權複合型人才,加強對科技研發人員、智慧財產權管理人員、智慧財產權服務人員的多層次系統化培訓,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加強智慧財產權教育培訓,探索支持智慧財產權專業課程設定,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開設智慧財產權選修課程。建立智慧財產權專家決策諮詢團隊,充實區域性、產業型的智慧財產權智庫,為智慧財產權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智慧財產權合作共贏。加大與發達省份和周邊地區合作交流力度,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構建黃河生態經濟帶等重大戰略。加強東西部省份聯動,深化甘青合作、粵青合作,在重點領域和特色產業智慧財產權戰略布局、維權援助、轉化運用、人才培養等方面開展全方位深層次合作。(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
充分發揮省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的統籌協調作用,完善聯席會議職責和工作機制,加強組織協調,明確責任分工,細化目標任務,加強宣傳解讀,制定年度推進計畫,有序推進規劃實施。強化基層智慧財產權力量,推動完善市州智慧財產權保護考核工作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和資源共享,促進基層智慧財產權工作能力提升。(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投入力度。
加強對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政策和資源支持。各級財政根據本地實際和財力狀況,統籌做好智慧財產權工作經費保障,不斷最佳化資金使用方向和程式,紮實有效推動規劃發展目標實現和重點任務全面落實。(各有關部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考核評估。
省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測、評估,認真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組織開展規劃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和績效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省政府。(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內容解讀

《規劃》全面總結了“十三五”時期青海智慧財產權工作成效,深入研判了青海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面臨的機遇與挑戰,明確了“十四五”時期青海智慧財產權工作的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旨在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青海篇章提供有力支撐。
《規劃》提出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質量優先、高效發展,強化保護、綜合治理,市場主導、聚焦產業,統籌謀劃、深化改革為基本原則,到2025年,具有青海特色的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階段性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全省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對青海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日益凸顯,到2035年,智慧財產權促進創業創新、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作用充分顯現,全社會智慧財產權文化自覺不斷增強,國際國內合作交流更加頻繁密切,智慧財產權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基本建成智慧財產權強省。並確定了“十四五”時期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登記金額、智慧財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等10個主要指標。
《規劃》圍繞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部署了強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促進智慧財產權高效益運用、提高智慧財產權管理服務效能、夯實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基礎五個方面重點任務,對應設定了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提升、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培育、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能力提升、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五個計畫專欄,強調了加強組織協調、加大投入力度、加強考核評估三方面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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