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企業智慧財產權登峰行動計畫(2021~2023年)》已經蘇州市政府第14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企業智慧財產權登峰行動計畫(2021~2023年)
- 頒布時間:2021年9月15日
- 發布單位:蘇州市人民政府
- 文 號:蘇府〔2021〕81號
全文,解讀,
全文
為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對企業創新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推進企業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增強核心競爭力,勇登行業高峰,根據《蘇州市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1~2023年)》深化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登峰行動計畫的規定,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實施目標
到2023年,在生物醫藥和高端醫療器械、航空航天、積體電路、信息通信與顯示、高端裝備等11個綜合實力先進、國內領先的先進制造業集群和十大重點產業鏈中,累計培育60家掌握產業關鍵技術,智慧財產權制度運用能力強,形成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品,具有行業引領性、標誌性的“智慧財產權登峰企業”。
二、實施方法
“登峰行動計畫”以項目引導方式實施,遵循自主申報、規範評審、擇優實施、注重實效的工作方針,堅持企業主體、上下聯動、聚力推進的基本原則。
圍繞培育引領性、創新性、標誌性智慧財產權登峰企業這一目標,面向全市創新能力強、智慧財產權基礎好、關鍵技術突破需求強烈的創新優勢企業開展“登峰行動計畫”。登峰行動計畫項目由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局負責實施,項目實施期為兩年,組織遴選項目實施企業,聚力推進項目實施,培育項目實施企業成長為智慧財產權引領型強企。
三、申報條件
申報“登峰行動計畫”項目的企業需同時具備以下三個基本條件:
(一)企業具有強烈的創新創造戰略發展意識,建立了良好創新機制,擁有省級以上研發機構,有較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強、水平高。
(二)企業基本形成智慧財產權戰略發展規劃和良好工作基礎,具有運用專利信息分析指引創新發展的能力,智慧財產權管理體制機制科學,智慧財產權機構設定、專業人才隊伍等適合企業戰略發展需求。
(三)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50件以上且在國(境)外申請發明專利5件以上,或擁有有效發明專利20件以上且擁有在國(境)外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2件以上,擁有註冊商標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參與制定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
創新創業人才類企業設立三年以上,創新能力強,經營狀況良好,智慧財產權制度較為完善、管理規範並通過第三方認證,擁有有效發明專利20件以上且在國(境)外累計申請發明專利5件以上,或擁有有效發明專利10件以上且擁有在國(境)外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1件以上,擁有註冊商標及其他智慧財產權。
本計畫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蘇州市強企培育工程中智慧財產權優勢型企業、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經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獨角獸培育企業等,從事生物醫藥、人工智慧、新材料等關鍵領域核心環節生產研發的企業,可適當放寬申報條件。
四、實施步驟
根據重點支持的新興產業、優勢產業領域,市知識產權局每年適時發布“登峰行動計畫”項目申報指南。
(一)組織申報。各市、區根據年度申報指南,參照培育企業申報基本條件進行宣傳發動。企業根據關鍵技術突破需求,合理配置創新資源,聯合科研機構(高等院校)、高端服務機構進行自願申報。各市、區嚴格對照條件要求對申報單位進行形式審查,擇優推薦申報項目。
(二)評審立項。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根據申報情況進行初選,對符合申報指南和基本條件的組織專家進行項目評審。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經公示無異議後,提出年度立項建議,報市政府審核決定。
(三)確立下達。市政府審核同意後,以市政府名義印發年度實施“登峰行動計畫”項目的企業名單。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會同財政部門下達年度“登峰行動計畫”實施項目任務和項目經費。
(四)中期檢查。實施企業按照項目任務要求,全面開展各項工作,在項目中期主動向所在地相關部門提交工作進度和完成任務情況報告。各地對項目實施情況認真核實和檢查,經實施企業完善後將中期實施情況材料送交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通過適當方式對實施企業進行檢查,根據檢查情況確定繼續實施名單和中止項目實施名單,對被中止項目實施企業按相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理。
(五)期滿驗收。各市、區組織項目實施企業按照項目任務要求和實施期限,按時做好項目結項驗收工作,將項目完成任務工作總結、項目經費審計報告和申請項目驗收報告等材料報送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對項目進行考核驗收,及時匯總項目實施情況並報市政府。
(六)考評監測。建立健全項目實施企業監測考核評定製度,主要監測企業創新、關鍵技術有效突破、智慧財產權體制機制、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發展、智慧財產權戰略布局、專利優勢構建等情況,並加強跟蹤服務,有效發揮智慧財產權支撐企業創新發展作用。
五、實施要點
“登峰行動計畫”項目實施企業充分運用智慧財產權戰略,加強智慧財產權布局,提升企業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和品牌影響力,參與建立行業標準,運用智慧財產權支撐企業攀登全國乃至全球行業高峰。主要開展以下重點工作:
(一)開展專利大數據分析,對其所處產業領域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進行全球專利信息分析,明晰技術發展路徑、發展趨勢和突破口,通過分析研究確定研發策略與產學研合作機制構建等路徑,科學合理配置創新資源,組織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發攻關,實現企業關鍵技術的重大突破。
(二)強化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完善企業專利攻防體系、品牌建設體系和技術標準體系等制度建設和工作機制,提高專利質量評估、專利挖掘布局、專利組合和專利池構建、專利商標戰略布局、專利技術標準化建設、軟體著作權保護等綜合能力,以市場為導向布局高質量、高價值的專利和專利組合,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提升企業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和水平。
(三)最佳化配置智慧財產權資源,以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為切入點,完善適應企業戰略發展的智慧財產權組織體系,加快構建智慧財產權高層次人才隊伍,增強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和運營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企業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為企業攀登行業高峰奠定基礎,並提供智慧財產權強有力的引領支撐。
六、政策支持
(一)項目支持。在市級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登峰行動計畫”經費,重點支持企業開展專利大數據分析研究,以關鍵技術為基礎的高質量、高價值專利申請確權以及相關聯的專利挖掘和專利戰略布局,支撐企業發展的相關關鍵專利收購、專利許可使用和戰略兼併、品牌培育和技術產品標準化建設,構建企業智慧財產權優勢。每年實施不超過10個項目,每項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支持,企業智慧財產權投入不少於政府財政投入的200%。項目經費分兩期撥付,立項後給予30萬元經費支持,項目實施驗收合格後,根據項目實施成效情況,給予不超過70萬元的獎勵支持。
(二)聚力支持。全面落實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整合智慧財產權、科技、產業、市場、標準、人才、金融、創投等各類資源要素,市級與各市、區上下聯動、全方位支持“登峰行動計畫”企業發展,優先推薦登峰行動計畫項目實施企業申報國家、省各類相應的引導計畫、激勵獎項和榮譽評審等項目,並按相關規定給予政策激勵支持。
解讀
為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對企業創新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推進企業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增強核心競爭力,勇登行業高峰,蘇州市政府出台了《蘇州市企業智慧財產權登峰行動計畫(2021~2023)》,現解讀如下:
一、背景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會議上發表了關於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重要講話,並指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保護創新。作為落實全市創新發展戰略的一項重大創新舉措,2017年,市政府印發實施《蘇州市企業智慧財產權登峰行動計畫(2017-2020年)》(蘇府﹝2017﹞44號),通過四年項目實施取得明顯成效,30多家企業在行業領域內已擁有較強市場話語權。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登峰行動計畫除重點培育立項企業提升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提升核心競爭力外,還為全市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積累典型經驗,樹立學習標桿,引領帶動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整體水平的提升。
二、制定依據
《蘇州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蘇州市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1~2023)的通知》(蘇府辦〔2021〕136號)
三、主要目標
通過實施蘇州市企業智慧財產權登峰計畫項目,進一步提高項目承擔單位的專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核心技術突破能力、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和實施能力、智慧財產權戰略布局能力以及智慧財產權綜合運用能力,智慧財產權優勢明顯,市場競爭能力和話語權明顯增強,引領產業發展。到2023年,在生物醫藥和高端醫療器械、航空航天、積體電路、信息通信與顯示、高端裝備等11個綜合實力先進、國內領先的先進制造業集群和十大重點產業鏈中,累計培育60家掌握產業關鍵技術,智慧財產權制度運用能力強,形成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品,具有行業引領性、標誌性的“智慧財產權登峰企業”。
四、主要內容
“登峰行動計畫”明確了實施方法、申報條件、實施步驟、要點和政策支持等內容。
1.實施對象。主要面向全市具有強烈的創新創造戰略發展意識,自主創新能力強,基本形成智慧財產權戰略發展規劃和良好工作基礎,擁有一定數量有效專利的創新型企業。優先支持蘇州市強企培育工程中智慧財產權優勢型企業、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經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獨角獸培育企業等,從事生物醫藥、人工智慧、新材料等關鍵領域核心環節生產研發的企業,可適當放寬申報條件。
2.實施要點。引導“登峰行動計畫”項目實施企業充分運用智慧財產權戰略,加強智慧財產權布局,提升企業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和品牌影響力,參與建立行業標準,運用智慧財產權支撐企業攀登全國乃至全球行業高峰。
3.政策支持。“登峰行動計畫”每年實施不超過10個項目,每項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資金支持,企業智慧財產權投入不少於政府財政投入的200%。項目經費分兩期撥付,立項後給予30萬元經費支持,項目實施驗收合格後,根據項目實施成效情況,給予不超過70萬元的獎勵支持。全面落實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整合智慧財產權、科技、產業、市場、標準、人才、金融、創投等各類資源要素,市級與各市(縣)、區上下聯動、全方位支持“登峰行動計畫”企業發展,優先推薦登峰行動計畫項目實施企業申報國家、省各類相應的引導計畫、激勵獎項和榮譽評審等項目,並按相關規定給予政策激勵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