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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關於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關於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4月27日
全文內容
關於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決策部署,引導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道路,助力製造業強鏈補鏈延鏈,加快補短板、鍛長板,為我省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提供有力支撐,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梯度培育體系。按照“儲備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則,實行梯次培育、動態管理,建立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梯度培育體系。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著力培育一大批具有較高專業化水平、較強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到“十四五”末,創新型中小企業數量達到10000家,夯實我省優質中小企業的基礎力量。組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著力培育一批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創新能力強、質量效益好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到“十四五”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達到5000家,厚植我省優質中小企業的中堅力量。培育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我省重點產業基礎核心領域、產業鏈關鍵環節,重點培育一批創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術、細分市場占有率高、質量效益好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到“十四五”末,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達到500家以上,努力構建我省優質中小企業的核心力量。(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支持提升創新能力。加強研發機構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設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研發中心,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研發機構和創新團隊全覆蓋。對牽頭建設研發中心、創新平台3年內建設費用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省級按照10%比例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對於能服務同行業其他企業、功能外溢性較好的,補助比例可提至最高20%。充分發揮武漢創新資源優勢,支持各地在武漢建設離岸科創中心,優先吸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研發機構入駐。對獲批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的,一次性補助建設經費不低於1000萬元;獲批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一次性補助建設經費500萬元。面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徵集一批技術成果轉移目錄,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徵集一批技術研發需求目錄,促進校企對接和產學研協同創新。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或牽頭申報的科技研發、重大成果轉化等創新類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積極參與重大項目攻關,對完成省級“揭榜掛帥”的項目按相關政策規定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鼓勵加大研發投入,全面執行國家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研發活動給予獎勵。加快研究制定我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新軟體目錄,對經評定的“三首”產品省內研製和示範套用單位,省級給予獎勵支持。(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稅務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水平。對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通智慧財產權事務辦理綠色通道,支持專利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圍繞區域重點產業領域開展專利導航,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做好智慧財產權風險防控,最佳化專利布局。挖掘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求,建立專利常態化供需對接機制,促進企業精準獲取、高效實施專利技術。做好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需求和案件線索信息收集,加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力度,提供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持續推進智慧財產權護航工程,發揮智慧財產權制度在參與國際競爭的支撐和保障作用,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效降低或規避企業“出海”中智慧財產權潛在風險,提升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和國際競爭的能力水平。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專項行動,有效組織專精特新專場對接活動,服務企業投融資需求。組建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服務專家團,提供公益性智慧財產權諮詢和信息服務。(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局、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司法廳、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四、加強質量品牌建設。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全面提升企業產品質量管控能力和品牌培育、創建能力。開展質量標桿創建和對標提升行動,培訓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支持爭創國家質量標桿。持續推進“萬千百”企業質量提升活動,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爭創中國質量獎、長江質量獎、中國精品、地方質量獎和湖北精品。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修訂。鼓勵有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以參股、換股、併購等形式與國際品牌企業合作,提高品牌國際化運營能力。積極組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等大型展會,擴大湖北品牌整體影響力和競爭力。(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經信廳、省商務廳)
五、促進融通發展。加大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培育力度,建設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平台載體,鼓勵龍頭企業對上下游企業開放資源,開展供應鏈配套對接,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立穩定合作關係,構建創新協同、產能共享、供應鏈互通的新型產業發展生態。充分發揮公共服務平台、行業協會、服務機構作用,積極組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百場萬企”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對接交流活動。組織大型企業通過“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服務平台”“發榜”提出產品使用方向和技術合作需求,邀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技術攻關、精準配套等,促進大型企業擴大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採購規模,形成常態化對接機制。(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政府國資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六、推動數位化轉型。支持開展智慧型製造試點示範,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標準宣貫、現場診斷和供需對接,推廣一批套用場景,培育智慧型製造新模式,率先建設標準化智慧型車間和智慧型工廠,形成具有示範引領效應的智慧型製造“樣板工廠”。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運用5G、工業網際網路、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對研發設計、採購供應、倉儲管理、生產製造、售後服務等生產經營環節實施數位化改造。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設套用工業網際網路標識解析節點,對完成與國家頂級節點對接的專精特新企業所建二級節點,根據接入企業數、標識註冊量、解析量和套用成效等開展績效考核,擇優給予資金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接入二級節點,開展基於標識解析的產品追溯、供應鏈管理等典型套用。落實工信部和財政部聯合開展的中小企業數位化轉型試點工作,遴選推出一批省級中小企業數位化轉型試點服務平台,鼓勵各地比照國家政策予以獎補,支持中小企業數位化轉型試點服務平台聚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位化轉型需求,打造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輕量化、精準化的數位化系統解決方案和產品,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數位化轉型典型模式。(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通信管理局)
七、強化上市培育。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出台相關獎勵和補貼優惠政策,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完善公司治理、規範運營管理。積極推動武漢股權託管交易中心高標準建設“專精特新”專板,最佳化企業掛牌展示、託管交易、投融資和培訓輔導綜合服務。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後備資源庫,完善遴選培育工作機制,優先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入上市“金種子”“銀種子”企業庫,充分發揮滬深北交易所服務湖北基地功能,做好上市梯次培育和分類指導,全面落實企業上市分階段獎勵政策,推動更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到新三板掛牌和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北證監局、省經信廳)
八、加強人才支撐。加快建設專精特新產業學院,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與高校、職業院校、行業協會對接合作的長效機制,定期組織開展高校、職業院校進企業專項活動,推動共建實習實訓基地、技術技能創新平台等,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養輸送急需緊缺技術技能人才。以專業人才智匯基層活動為牽引,統籌實施院士專家企業行、科技副總、科技特派員、博士服務團等項目,引導人才優先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每年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遴選50家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100名高管進行培訓,鼓勵各地加大培訓力度,實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訓服務全覆蓋。積極建立專家志願服務團或服務工作站,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專家輔導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人才申報各類人才項目,落實企業引進高端人才的各項獎勵措施。(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社廳、省經信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九、加強財政金融支持。充分利用現有政策資金,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對國家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財政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鼓勵各市州縣制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政策,對期滿三年通過覆核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定獎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工業技改補助,總投資門檻由2000萬元調整為1000萬元,取消設備投資下限,省級按照生產性設備購置金額(含必要的數位化軟體項目等)的8%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貼。積極組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金融“早春行”活動,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推送共享機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量身定製金融服務方案,打造專屬信貸產品。鼓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重點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擴大融資擔保規模,降低擔保費率,對績效顯著、工作突出的融資擔保機構給予一定的資金獎補。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查詢機制,緩解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增信。鼓勵政府採購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傾斜,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產品或專利密集型產品、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產品、服務首次投放市場的,在功能、質量等指標能夠滿足政府採購需求的條件下,政府採購應當率先購買,不得以商業業績為由進行限制。各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引導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經信廳、省發改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加強精準服務。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和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貼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需求,圍繞政策對接、金融服務、技術創新、智慧財產權、管理提升、檢驗檢測、培訓輔導、數位化賦能等方面,為企業定製個性化、訂單式的專屬服務包,提供公益性、專業化的優質高效服務。發揮各級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帶動作用,集聚服務資源,完善服務功能,提升服務水平,形成政府公共服務、市場化服務和社會化公益服務相結合的服務體系,全面提升服務支撐能力。各縣(市、區)為每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配備一名服務專員,一企一策,精準幫扶。(責任單位:省經信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作用,聚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加強統籌協調,加強政策集成,形成工作合力。省、市、縣三級建立培育協調機制,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列為三級幫扶重點企業,精準施策、重點幫扶,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加強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運行監測分析,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情況納入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第三方評估重要內容。各地要建立完善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工作協調機制。(責任單位: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二、強化宣傳引導。總結推廣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組織主流媒體多渠道、多形式進行宣傳報導,引導廣大中小企業對照標桿學習提升。積極組織中央和省級媒體加大對我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產品的宣傳力度,支持媒體、行業協會每年評選一批優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優秀企業家,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委宣傳部,各市、州、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