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

《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是由國務院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一項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
  • 外文名:Measures on SME Competitiveness Improvement
發展原因,具體內容,

發展原因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和發展動力,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印發《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從落實落細財稅扶持政策,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加強創新創業支持,提升數位化發展水平,提升工業設計附加值,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助力開拓國內外市場,提升綠色發展能力,提升質量和管理水平,提升人才隊伍素質,加強服務體系建設等11個方面提出34條具體措施。

具體內容

關於印發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工信部企業〔2021〕1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教育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已經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1月6日
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
中小企業能辦大事。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是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和發展動力,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現提出以下措施:
一、落實落細財稅扶持政策
(一)加強財政資金支持。通過中央財政有關專項資金引導地方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各地發揮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作用,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支持中小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及各地方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高質量落實惠企稅收政策。各地落細落實各項惠企政策,著力推動將“企業找政策”轉變為“政策找企業”,把惠企政策用好用足。鼓勵地方根據形勢變化,出台降本減負、援企穩崗等助企措施,把政策制定和落實情況作為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的重要內容。(各地方負責)
(三)推動稅費精準服務。發揮全國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小微企業服務專線”作用,提升12366納稅服務平台小微企業專欄服務能力,依託大數據手段篩選確定符合政策適用條件的中小企業納稅人、繳費人,及時主動有針對性地推送優惠政策,幫助企業充分享受稅費減免紅利。(稅務總局負責)
二、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四)加強信貸支持。深入實施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支持金融機構深化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手段,改進授信審批和風險管理模型,持續加大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中長期貸款投放規模和力度。發揮智慧財產權質押信息平台作用,實施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增強中小企業利用無形資產融資能力。深化銀擔合作,持續完善銀行、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分擔機制。(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知識產權局、開發銀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創新金融服務模式。規範發展供應鏈存貨、倉單和訂單融資,發揮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作用,提升企業通過動產擔保融資的便利度。鼓勵保險機構發展供應鏈保險業務。提高供應鏈金融數位化水平,引導金融機構開展標準化票據融資業務。(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直接融資支持。深化新三板改革,發揮北京證券交易所服務中小企業作用,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推動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和新三板提供全流程、全周期諮詢服務,助力中小企業上市掛牌融資。完善創業投資發展和監管政策,暢通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基金“募投管退”各環節,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創造。發揮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作用,帶動社會資本擴大直接融資規模。鼓勵中小企業通過併購重組對接資本市場。(證監會、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融資配套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查詢、公開機制。大力推進地方徵信平台建設,支持徵信機構發展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徵信產品和服務。發揮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台作用,推廣“信易貸”模式。開展中小企業金融知識普及教育活動和多層次融資對接活動。(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貿促會、全國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創新創業支持
(八)發揮創新平台支撐作用。發揮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等產業創新、技術創新、標準創新平台的作用,加強對中小企業原始創新、研發成果中試熟化等方面的支持。健全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機制,推動科研大型儀器向中小企業開放使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動大中小企業協同創新。發揮大企業作用,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中小企業加強協作配套。引導龍頭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發揮創新帶動作用,向中小企業開放技術、人才、數據等創新資源,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協同創新體系。(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全國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優質企業梯度培育。健全由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構成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舉辦全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峰論壇等活動,深化“專精特新”發展理念,促進“專精特新”企業群體不斷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調整完善國家科技計畫,加大對中小企業研發支持力度。(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數位化發展水平
(十一)推動數位化產品套用。實施中小企業數位化賦能專項行動,培育推廣一批符合中小企業需求的數位化平台、系統解決方案、產品和服務,打造100個可複製可推廣賦能套用場景,滿足中小企業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市場行銷等數位化需求。(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十二)加強工業網際網路賦能。開展工業網際網路平台賦能深度行活動,為中小企業提供數位化轉型評價診斷服務和解決方案。支持地方和龍頭企業建設工業網際網路園區網路,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網路互聯試點示範。(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工商聯負責)
(十三)提升智慧型製造水平。開展智慧型製造進園區活動,幫助中小企業加快製造裝備聯網、關鍵工序數控化等數位化改造,建設智慧型生產線、智慧型車間和智慧型工廠,推動實現精益生產、精細管理和智慧型決策。(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五、提升工業設計附加值
(十四)推動工業設計賦能。推動發揮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等機構作用,為中小企業提供覆蓋全生命周期的系統性工業設計服務,提升中小企業產品附加值。(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十五)鼓勵設計服務方式創新。推動開展工業設計雲服務,鼓勵工業設計服務機構與中小企業建立戰略聯盟,建立市場利益共享和風險共擔機制,激發設計成果轉化動力和活力。(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六、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
(十六)引導開展專利布局。充分發揮各地專利導航服務基地作用,鼓勵中小企業加強產業關鍵技術和核心環節專利申請,有效開展專利布局。推動發明專利審查提質增效,壓減專利審查周期,為中小企業創新成果提供有力保護。(知識產權局負責)
(十七)促進智慧財產權轉化套用。深入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畫,擇優獎補一批促進專利技術轉移轉化成效顯著的省份,支持中小企業獲取和轉化專利技術,面向中小企業加大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和示範企業培育力度。實施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工程,開展工業企業智慧財產權運用試點工作。(財政部、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維權。開展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指導與服務,打擊進出口侵權違法活動,暢通維權渠道。推動商業秘密保護示範基地、示範企業建設,加強中小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完善國際智慧財產權風險預警機制,開展海外展會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助力開拓國內外市場
(十九)發揮展會和平台對接作用。藉助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等展會活動,充分發揮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境外經貿合作區、中小企業跨境撮合服務平台作用,幫助中小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採購支持。嚴格執行《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落實預留採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採購等措施,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採購中的份額。引導大企業面向中小企業發布產品和服務採購計畫,輸出配套產品標準和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大中小企業採購對接服務,打破供需信息壁壘,助力中小企業挖掘市場潛力。(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國資委、全國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引導加強品牌建設。以商標品牌指導站為載體,推動中小企業最佳化商標品牌管理體系。依託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和電子商務示範企業,打造電商新消費品牌。開展廣告助企行動,推動國家廣告產業園區和從事廣告業務的大型企事業單位主動對接服務中小企業。加強優質中小企業出口商品品牌推廣。(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貿促會、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推動跨境電商發展。增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中國跨境電商企業海外推廣計畫,引導中小企業利用跨境電商開拓國際市場。最佳化覆蓋全球的海外倉網路,提高海外倉數位化、智慧型化水平,促進中小企業借船出海。完善B2B出口監管模式,最佳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退貨措施。發揮“貿法通”平台作用,為中小企業跨境貿易投資提供商事法律諮詢、案件應對等服務。(商務部、海關總署、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促進國際合作。擴大和深化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金磚國家等機制在中小企業領域務實合作,為推動中小企業更好融入區域和全球價值鏈營造良好環境。加大自貿協定宣介力度,幫助企業用好用足自貿協定優惠政策。進一步縮減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為中小企業吸引外資提供更多機遇。(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升綠色發展能力
(二十四)推動節能低碳發展。引導中小企業參與實施工業低碳行動和綠色製造工程,支持開發綠色技術、設計綠色產品、建設綠色工廠,申請和獲得綠色產品認證。組織開展中小企業節能診斷,為中小企業提供節能解決方案,助力挖掘節能潛力。(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最佳化環保評價和執法機制。落實新版環評分類管理名錄,簡化中小企業項目環評管理,縮小項目環評範圍,減少應履行環評手續的中小企業項目數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小、環境風險低、生產工藝先進等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按程式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減少現場執法檢查次數。(生態環境部負責)
九、提升質量和管理水平
(二十六)支持提升產品質量。開展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行動,推動質量基礎設施統籌建設、綜合運用、協同服務,提供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服務和解決方案。對監督抽查、缺陷產品召回等各類執法活動中發現的質量問題,組織專家開展質量技術幫扶,幫助企業改進設計和製造技術。(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二十七)引導企業管理創新。完善中小企業管理諮詢專家庫,鼓勵入庫專家開展中小企業管理諮詢診斷等活動。引導中小企業加強管理創新實踐和創新成果總結、推廣,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促進提質增效和創新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貿促會負責)
(二十八)推動企業合規化建設。引導企業增強合規意識,建立合規管理組織架構、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提升合規管理能力。開展線上線下法律培訓,定期舉辦企業合規國際論壇,做好企業國際化經營合規風險排查,組織專家團隊出具專屬評估報告,幫助企業提升合規經營水平。(貿促會、全國工商聯負責)
十、提升人才隊伍素質
(二十九)培育企業家隊伍。加強對企業家的培養、激勵和保護,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建立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對推進緩慢的地方進行督促。開展中小企業經營管理領軍人才培訓和“企業微課”線上培訓,通過線上直播課和慕課等錄播課形式“送政策、送技術、送管理”。(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最佳化職稱評審機制。建立中小企業職稱申報兜底機制,為中小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提供綠色通道,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對中小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或組織開展中小企業專項評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各地方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促進人才供需對接。開展全國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金秋招聘月等活動,通過網路、現場、入校等線上線下各類招聘形式,加強中小企業人才對接,提供優質高效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服務體系建設
(三十二)健全服務體系。發揮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骨幹作用,推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製造業“雙創”服務平台、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建設,發展中小企業服務產業,形成政府公共服務、市場化服務和社會化公益服務相結合的服務體系,全面提升服務支撐能力。(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加強服務隊伍建設。發揮各級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帶動作用,集聚服務資源,加強與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團體的協同聯動,發展志願服務隊伍,增強服務供給力量和水平。(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創新服務方式。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整合線上線下服務資源,形成一批可推廣的“數字+”服務模式。建設全國中小企業服務一體化平台移動端,為中小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舉辦“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等賽事活動,完善賽前發掘、賽中對接、賽後跟蹤的服務機制,推動創新項目落地孵化。將每年六月設為全國中小企業服務月,推動營造全社會共同服務中小企業的良好氛圍。(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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