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中小企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中小企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文時間是2009年06月1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中小企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
  • 發文字號:豫政〔2009〕35號
  • 發布時間:2009年06月12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中小企業是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的基本力量、提供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解決就業的主要渠道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關鍵因素。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省中小企業的影響,進一步堅定中小企業發展信心,提高中小企業抗風險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加快中小企業發展,保持全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大力推進中小企業成長工程
  1.加強創業服務指導。各級政府要積極落實支持全民創業的政策措施,降低創業門檻,放寬創業領域,凡是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都允許創業者進入。放寬企業登記、名稱核定、出資額、經營場所等限制條件。大力支持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自謀職業城鎮退伍士兵、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返鄉農民工、省外投資主體等各類有創業願望和能力的人員創辦各種類型的中小企業。
  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創業工作的指導,為初創企業者免費提供信息諮詢、創業輔導、行政審批、證照辦理和開業指導等服務,解決企業初創階段的突出困難,提高創業成功率。要採取政府引導扶持、多方投資等方式,充分利用各類適合中小企業集聚創業的場所,各縣(市、區)要建設1—2個具有滾動孵化功能的中小企業創業基地。
  2.加快中小企業人才培養。各級政府要將創業培訓、企業經營者和員工培訓納入當地人才培訓總體規劃,採取政府扶持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辦法,整合社會資源,創新培訓方式。充分發揮“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畫”、“陽光工程”、“雨露計畫”、“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等的政策效應,擴大中小企業人員培訓範圍。推動中小企業與高等院校建立長期穩定的人才培養機制,採取多種形式培養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引導社會各類職業教育培訓機構根據企業用工需求開展培訓。
  3.增強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技術研發中心,推動中小企業在依託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構建產學研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的基礎上,開展集成創新和引進先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等多種形式的自主創新,增強核心競爭力。在中小企業比較集中和具有產業集聚優勢的地方,重點支持建立一批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研發、產品設計、新技術推廣和技術培訓等服務。
  4.促進中小企業最佳化升級。積極爭取國家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資金,發揮省工業結構調整、高新技術產業化、淘汰落後產能獎勵、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大力支持中小企業開發“專、精、特、新”產品,支持創新能力強、高成長型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循環經濟,加快推廣套用節能、節水、低耗、環保等設備,定期發布有關節能減排技術、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為中小企業節能減排技術項目提供諮詢診斷、項目論證、規劃設計等服務。
  5.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市場。拓寬中小企業產品銷售渠道,組織開展企業與項目、企業與企業、工商企業之間的產品對接活動。搭建中小企業與大企業交流合作平台,圍繞大企業上下游產業鏈提供協作配套,建立穩定的產、供、銷和技術開發等協作關係。支持中小企業擴大進出口,全面落實商務、出入境檢驗檢疫、海關、結匯管理等貿易便利化措施,加快推進大通關建設。使用國家和省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建立應對國際貿易爭端工作機制和監測預警系統,幫助中小企業開展進出口貿易。
  6.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覆蓋全省的中小企業信息網路服務平台,通過信息網路平台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法律政策、產業導向、行業動態、市場需求、技術諮詢、人才供求等信息服務。引導企業運用信息技術改造業務流程,改善經營管理,加強對外聯絡,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支持實施中小企業上網工程,開展網上產品展覽、電子商務等交易活動。
  二、努力緩解中小企業資金困難
  7.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金融機構要認真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中小企業融資量化考核制度,大中型金融機構要成立中小企業信貸專門機構,確保中小企業信貸投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增速。鼓勵金融機構對基本面和信用記錄較好、有競爭力、有市場、有訂單但暫時出現經營或財務困難的中小企業加大信貸及多元化融資支持,原則上不能因企業暫時困難降低企業信用等級、抽回信貸資金,確保中小企業資金鍊不斷裂、項目建設不停頓,幫助中小企業度過暫時困難時期。對暫時無法按時償還貸款的成長性好、講信用的中小企業,可按照規定辦理展期。鼓勵金融機構探索創新適合不同地域和不同發展階段中小企業特點的融資產品和服務方式,利用授信開證、押匯、保理、融資租賃等多種手段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通過提供動產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林權質押貸款、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第三方保證等創新型或特色信貸產品,創新信貸管理模式,滿足多元化的信貸需求。
  8.加快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加快政府財政出資控股或參股的政策性信用擔保機構建設,大力發展法人資本、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投資設立的商業性信用擔保機構,支持企業設立互助性信用擔保機構,支持為信用擔保機構提供保證服務的信用再擔保機構建設。各級財政要按照財政出資額不超過5%的比例在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於補償本級財政出資控股或參股的政策性信用擔保機構發生的代償損失和補充風險準備金。對符合條件的商業性和互助性信用擔保機構,比照對政策性信用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政策,由省、市級財政按每年不超過1%的比例給予風險補償。組建省中小企業擔保集團公司,鼓勵有條件的省轄市以政策性信用擔保機構為依託建立區域性信用再擔保機構,增強對縣(市、區)信用擔保機構的再擔保能力。運用財政注入資金再融資,切實壯大縣(市、區)信用擔保機構的擔保實力。健全完善省、市、縣級小額擔保貸款機構,充實小額貸款擔保基金,鼓勵其積極開展擔保業務。
  9.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按照“統一組織、積極穩妥、規範管理、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鼓勵設立小額貸款公司,適當降低小額貸款公司的準入條件,鼓勵自然人發起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發行集合債券、集合中期票據、集合信託計畫、集合短期融資券,由省、市級財政在債券、票據、信託計畫存續期內給予1%的財政貼息。加強企業上市輔導,加快上市步伐,鼓勵在創業板上市融資。加快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支持中小企業利用產權、股權、債權進行融資。支持通過境外上市、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等方式利用國際資本市場融資。積極發展典當、拍賣業,引導企業開展典當、拍賣融資。
  10.加強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徵集體系、評級發布制度以及守信受益、失信懲戒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組織開展對中小企業的財務輔導,規範中小企業財務行為,引導中小企業建立健全內部信用管理機構和信用管理制度,不斷提高企業信用管理水平,提高評級授信額度,使其儘快符合銀行信貸管理要求,構建新型銀企合作關係,幫助中小企業消除與銀行、信用擔保機構、投資機構和交易客戶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增加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貸款。
  11.增加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省、市、縣級政府根據財力情況和工作需要,每年在本級預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並逐步增加,用於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等服務體系建設、中小企業貼息和扶持重點企業建立研究開發機構。
  三、積極解決中小企業發展場地
  12.引導中小企業集聚發展。各級政府要把產業集聚區作為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平台統籌規劃和建設,完善道路、供排水、供電、供氣、污水垃圾處理、通信網路等基礎設施,加快多層標準廠房建設,推動中小企業向產業集聚區發展。產業集聚區要為中小企業預留一定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畫的前提條件下,對中小企業依法提交的用地申請和土地使用方案要加快審批。
  13.盤活、挖潛存量土地。結合新農村建設,完善村鎮規劃,穩步推進農村居民點遷並和村莊整治,逐步縮小農村居民點總規模;加大城鎮存量建設用地挖潛力度,盤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使用等三類建設用地,深入開展破產倒閉企業、舊城區、城中村和棚戶區土地整治,滿足中小企業發展用地需求。對中小企業產業集聚區,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可從低確定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及稅額標準。
  14.搞好中小企業發展場地規劃。城鎮新區建設、舊城區改造要規劃適量商業性場所,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場地。有條件的縣(市、區)財政可適當給予租金補貼。
  四、切實最佳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
  15.規範涉企行政行為。各級政府要積極開展“企業服務年”活動,按照“兩轉兩提”的要求,強化為企業服務的意識,主動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各級政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減少審批環節,簡化辦事程式,推行聯合審批、首問負責、限時辦結和“一站式”服務、“一窗式”管理。對中小企業符合條件的房產、土地、車輛、設備等動產、不動產及股權、商標等抵押物登記和出質登記,要儘快辦理相關登記手續。把政府職能部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措施、效率、質量和效果作為政風行風評議的重要內容。
  16.切實減輕中小企業負擔。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外,政府職能部門要求企業辦理的各種證照一律免費向企業發放。發證部門對辦證企業存在的問題應主動給予指導,盡力使其符合辦證條件。各級行政執法部門一律不得下達定額罰款指標,嚴禁以罰代管、以收代管。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干預企業正常經營。政府職能部門要求企業參加的各種培訓、評估、評價、評比、論證等活動,不得向企業收費,不得要求企業贊助。個別暫時出現資金困難的企業可按規定與社會保險機構簽訂緩繳協定,協商緩繳時間和方式,並免繳滯納金。採取“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務企業”的方式,引導中介機構降低服務收費標準。
  17.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建立健全全省中小企業維權體系,積極受理企業投訴,嚴肅查處“四亂”(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四難”(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吃、拿、卡、要”、“亂作為”、“不作為”以及損害企業經營環境等問題,同時追究有關單位領導的責任。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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