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我省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我省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豫發〔2007〕16號),加快培育上市後備企業,增加上市公司數量,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擴大直接融資規模,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強我省企業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豫發〔2007〕16號),加快培育上市後備企業,增加上市公司數量,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擴大直接融資規模,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強我省企業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十一五”期間我省企業上市工作的主要目標
截至2006年年底,我省已有45家境內外上市公司,發行股票46隻,募集資金總額358億元。其中,A股上市公司33家,募集資金總額303.9億元;境外上市公司13家,募集資金總額54.1億元。但與沿海發達地區相比,我省企業上市數量和融資規模還有較大差距。大力培育上市後備資源,增加上市企業數量,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已成為我省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關鍵。
當前,資本市場的基本制度正在完善,股權分置改革取得顯著成效,上市審批程式進一步規範,上市節奏明顯加快,股票市場交易趨於活躍。要抓住當前機遇,強力推進企業上市工作。要從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及服務業中選擇一批成長性強的企業,通過政策、資金、項目扶持和上市輔導培訓,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實力和競爭力的企業進入資本市場融資。“十一五”期間重點培訓300家左右有上市潛力的企業,力爭2010年全省上市公司達到100家左右。
二、推進我省企業上市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全方位擴大上市後備資源。搞好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上市後備企業的培育工作,加大對民營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文化、商業、物流、旅遊等服務業上市後備企業的培育力度,支持創業投資參與科技型上市後備企業的培育,努力擴大上市後備資源。
(二)建立和完善上市後備資源資料庫。省發展改革委要建立省定重點上市後備企業資料庫,實行動態管理。各省轄市也要建立上市後備資源資料庫。
(三)加強分類指導。省發展改革委要根據企業上市工作進展情況及市場變化情況公布省定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名單,納入各市工作目標考核,定期通報工作進度,確保每年有一批企業上市融資。省政府國資委、河南證監局要加大對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上市工作的推進力度,促進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對上市後備企業,省發展改革委、河南證監局及各地要加強分類指導和重點培育。
(四)抓好企業上市關鍵環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抓好企業改制,對已經改制但不符合上市要求的要進一步規範。加強對企業上市的輔導。要按照中國證監會對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有關要求,對擬上市企業進行評估驗收,並按要求及時申報,提高過會率。
(五)引導企業正確選擇上市渠道。要加強企業上市前、上市中和上市後的指導與協調,搞好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鼓勵H股公司回歸A股市場,支持優質企業在國內主機板上市,推動中小企業上市,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在境外上市。
(六)加大培訓和宣傳力度。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河南證監局等部門及境內外中介機構加強對上市後備企業的培訓。各地要採取各種形式對從事企業改制和上市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本市場知識培訓。新聞單位要加強對企業上市工作的宣傳,提高社會各界對資本市場的認知度。
(七)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資能力。上市公司要加強經營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改善經營業績,提高運行質量。加大上市公司再融資工作,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採取整體上市、定向增發、發行可轉換債券等進行再融資,擴大企業融資規模。加強上市公司監管,及時化解和處置上市公司風險。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發展改革、國資、財稅、國土資源、物價、商務、環保等有關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解決上市後備企業在改制中遇到的項目環評、產權確認、土地徵用、行政收費等問題,並在工業結構調整資金、國債項目財政貼息資金等各類政策性資金安排上及申報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等方面向符合條件的省定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傾斜。有條件的地方也要設立上市後備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扶持本地省定重點上市後備企業發展。
(九)建立激勵機制。省政府對推動企業上市有功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激勵。各地也要建立相應的獎勵激勵機制。省定上市後備企業成功上市發行股票的,由企業所在地的省轄市或縣(市、區)政府給予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部門人員適當獎勵。
三、建立相互聯動、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
(一)發揮省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聯席會議的作用。定期召開省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聯席會議,專題研究企業上市工作。省發展改革委作為我省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牽頭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充實人員和力量,加強對全省企業上市工作的統籌協調。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及時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二)建立企業上市工作聯繫制度。省發展改革委和河南證監局等部門要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研究推進企業上市問題。對每年省定重點上市培育企業,省發展改革委、河南證監局和各地要明確專人負責聯繫,跟蹤服務。
(三)完善部門分工負責制。進一步明確部門責任,建立部門分工負責制。企業在境內上市,企業改制、上市培訓、落實政策和上市推薦等環節以省發展改革委為主,省政府國資委、河南證監局配合;輔導備案、評估驗收、上報材料、反饋整改、發行上市等環節以河南證監局為主,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配合。企業在境外上市,企業改制、上市培訓及輔導、落實政策等環節以省發展改革委為主,省政府國資委、省商務廳和河南證監局配合;國內審批環節以河南證監局為主,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省商務廳、外匯管理局配合。省商務廳、外匯管理局要做好境外上市的信息歸集工作,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加大對境外上市企業的支持和監管力度。
(四)發揮中介機構作用。發揮證券保薦、投資諮詢、會計、法律等中介服務機構作用,建立企業上市交流平台,拓寬企業上市渠道。強化中介機構責任,規範中介機構服務行為。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中介機構服務檔案,定期進行信用考核。積極引進和組建實力強、信譽好的保薦機構。
加快中原證券公司改革發展,支持中原證券公司開展承銷保薦業務,拓展業務範圍,改進服務方式,發揮其在推動我省企業上市中的重要作用。(五)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細化目標任務,強化工作責任,提高工作效率,抓好企業改制上市工作。各地和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要加強聯繫溝通,建立電子化信息交換制度,及時通報反饋有關情況和信息,共同推進我省企業上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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