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河南省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河南省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資發改組〔2014〕9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豫政〔2014〕17號)精神,加大我省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二、時間安排,三、工作要求,

一、總體要求

(一)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根據屬地化原則,納入當地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各省轄市、縣(市)政府是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工作的責任主體,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的目標管理體系並加強考核。
(三)位於城市規劃區內的國有企業棚戶區,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範圍;位於城市規劃區外的國有企業棚戶區,納入工礦棚戶區改造範圍。
(四)充分考慮政府、國有企業、職工民眾等各方面實際情況,統籌規劃,分步實施。重點推進資源枯竭型城市及獨立工礦區、三線地區的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
(五)到2017年,基本完成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

二、時間安排

(一)2014年6月底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對轄區內各類國有企業開展調查摸底工作,核實棚戶區戶數、面積、類型等情況。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填寫河南省國有企業棚戶區情況調查表(見附屬檔案)並報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省政府國資委等部門。
(二)2014年6月底前,國有企業擬定2014—2017年棚戶區改造規劃及年度計畫,報所在省轄市、縣(市)政府,由省轄市、縣(市)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國資等部門聯合審查後,納入省轄市、縣(市)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2014年8月底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將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畫報省政府,由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府國資委等部門聯合審查後,納入全省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畫。
(四)2014—2016年,每年9月底前,國有企業按規定向所在省轄市、縣(市)政府報下一年度棚戶區改造計畫;10月底前,各省轄市、縣(市)將國有企業棚戶改造年度計畫報省政府相關部門。

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國資發改組〔2014〕9號和豫政〔2014〕17號等國家和我省有關檔案規定,積極落實資金、稅費、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可結合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實際情況,採取切實措施,支持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工作。
(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要加大資金補助力度,確保土地供應,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建立健全聯審聯批聯辦工作機制,支持國有企業辦理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環評、立項、規劃許可、土地供應、建設許可等相關手續,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務質量,做好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各項工作。
(三)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要分工協作,合力推進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國資監管部門負責國有企業棚戶區認定並全面督導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工作,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四)各國有企業要加強組織,落實責任,做好棚戶區改造實施工作。要積極主動地開展棚戶區情況調查、規劃編制、計畫申報等工作。國有企業以自有資金或物資用於支持或獎補棚戶區改造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決策或審批程式。國有建築施工企業及國有投融資公司可按照市場化原則,積極參與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項目。
(五)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和各相關部門、國有企業要規範操作,嚴格執行棚戶區改造相關規定,全面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要加強督導,對資金土地不落實、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設進度緩慢等問題,限期整改。嚴禁借棚戶區改造建設福利性住房等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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