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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辦〔2011〕123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0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推進我省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內容
一、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對活躍城鄉市場,完善流通體系,建設現代農業,拉動農村需求,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義。近年來,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始終堅持為農服務宗旨,不斷深化體制改革、創新經營機制、拓展服務領域,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取得了顯著成就。當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正在進入全新階段,農村正在發生深刻變革。建設中原
經濟區,探索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的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路子,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提供了新的歷史機遇。新形勢下,迫切需要供銷合作社發揮組織體系、流通網路、人才隊伍等優勢,構建農村現代流通服務體系、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體系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統籌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農服務宗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合作制
基本原則,大力推進經營創新、組織創新、服務創新,加快構建運轉高效、功能完備、城鄉並舉、工貿並重的農村現代經營服務新體系,著力打造基礎更加牢固、網路更加健全、服務更加齊全、實力更加雄厚、管理更加規範、社會更加認同的全新供銷合作社,努力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真正辦成經營性服務功能充分發揮、公益性服務作用不斷體現的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
(三)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主要目標。力爭用3—5年的時間,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建設各類農村超市、連鎖店5.8萬個左右,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初步形成,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網點覆蓋全省所有行政村;著力構建中原經濟區供銷物流服務體系,在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培育年銷售額100億元以上的涉農骨幹龍頭企業50家,50億元以上的100家,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帶動力不斷增強;領辦創辦各類專業合作社、農村專業經濟協會5000家以上,助農增收成效明顯;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年購銷總額達到1萬億元左右,經營規模不斷擴大,在開拓農村市場、擴大消費需求、活躍農村流通中發揮主渠道作用。
二、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現代流通網路建設
(一)加快發展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
網路。打破行政地域和所有制限制,大力支持供銷合作社發展一批統一採購、跨地區配送的農資連鎖經營龍頭企業,在全省95個糧食主產縣和交通樞紐建設區域農資物流配送中心,在所有鄉鎮和大的行政村建設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價格、統一服務的農資放心店。支持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從事種子、農機具、成品油等商品經營。積極辦好莊稼醫院,面向農民開展各種技術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利用現有設施承擔化肥、農藥等重要物資的國家或省級商業儲備、救災儲備任務。
(二)加快發展日用消費品現代經營網路。支持供銷合作社加快傳統經營網路改造升級,培育壯大日用消費品連鎖骨幹企業,逐步形成縣有配送中心、鄉有連鎖超市、村有便利店的日用消費品經營體系,營造便利實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鼓勵供銷合作社發揮“一網多用”優勢,依法開展家電、藥品、圖書、電子產品等連鎖經營業務。
(三)加快發展農副產品現代購銷網路。支持供銷合作社興建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完善服務功能,增強倉儲運輸、冷鏈物流能力,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推動大型連鎖經營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基地、專業大戶直接建立採購關係,推進農產品進市場、進超市、進展銷會、進餐桌,實現“農超”對接,培育品牌產品,減少流通環節,提高流通效率。落實國家對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批發市場土地供應按工業用地對待的政策。對供銷合作社興辦的農產品流通型、加工型企業,可優先認定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並享有相應扶持政策。支持省供銷社豫棉集團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鄭州棉花交易市場。鼓勵供銷合作社在棉花主產區和主銷區建設倉儲物流設施,承擔國家和省棉花儲備、進出口任務。
(四)加快發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發揮供銷合作社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的骨幹作用,規範建設一批社區和村鎮回收網點、區域集散回收交易市場、專業化分揀中心和綜合加工處理基地,形成回收、分揀和加工利用一體化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體系。各級政府要健全再生資源市場管理機構,支持供銷合作社依法開展廢舊家電、報廢汽車拆解和二手車市場交易業務,在編制城鄉規劃時統籌布局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相關設施和場地,在項目審批、用地指標、稅收政策、財政補助和資金投放上對供銷合作社發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給予大力支持。
(五)加快發展煙花爆竹連鎖經營網路。利用供銷合作社現有倉儲設施、經營網路和管理優勢,發揮供銷合作社主渠道作用,依法依規開展煙花爆竹連鎖經營,實行集中採購、統一管理、統一配送、定點銷售,形成布局合理、規範有序、安全便捷的經營網路。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長效機制建設,安全監管、公安、供銷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落實安全責任,確保經營安全。
三、著力強化供銷合作社服務功能
(一)加強專業合作服務。立足當地優勢資源和特色產業,利用供銷合作社人才、網路、設施等條件,採取多種形式,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行銷、技術、農產品加工儲運等服務,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與龍頭企業對接,引導農民規模化種養、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積極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條件成熟時,逐步成立專業合作社聯合社。鼓勵供銷合作社領辦創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村資金互助和互助合作保險試點工作。各級政府對供銷合作社領辦創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必要的支持和獎勵。
(二)完善行業協會服務。依託供銷合作社在農資、棉花、茶葉、果品、食用菌、蜂產品、畜產品、煙花爆竹和再生資源等傳統領域的經營優勢,大力發展各類行業協會、農民經紀人協會。加強供銷合作社系統行業協會自身建設,建立健全運行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強化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推動行業誠信建設。重視發揮供銷合作社省級行業協會在制定產業政策、行業規劃、產品標準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促進行業協會健康發展。各級政府要支持供銷合作社大力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搭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行業協會的公共服務平台,提高農業經營組織化程度。
(三)強化農村綜合服務。供銷合作社要積極參與我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快構建連線城鄉、功能完善、便民實用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網路。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整合資源、市場運作”的原則,支持供銷合作社興辦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社,開展商品購銷、文體娛樂、養老幼教、勞動就業、市場信息等綜合服務。各級政府要制定相關扶持政策,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持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社發展,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共同打造農村社區綜合服務平台。
(四)開展教育培訓服務。支持利用供銷合作社教育培訓資源,大力開展農村職業技術教育和農民技能培訓。要制定合作經濟人才培訓計畫,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農產品經紀人和行業協會負責人培訓。鼓勵供銷合作社參與“陽光工程”、“雨露計畫”等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
四、不斷深化供銷合作社體制機制改革
(一)加強基層社建設。基層社是根植農村、貼近農民、強化為農服務的基本環節,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按照經濟區劃合理調整基層社建制,加強資源整合,統籌資產管理,發展壯大一批服務功能完善、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基層社,努力把基層社打造成為農服務的前沿陣地和農民經濟利益共同體。各地要支持基層社恢復重建農村經營服務網點,在建設用地、稅收、資金等方面給予扶持。
(二)做大做強社有企業。調整最佳化社有資本布局,推進企業併購重組,著力在農資、棉花、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等領域培育一批主業突出、市場競爭力強、行業影響力大的骨幹龍頭企業,並保持供銷合作社的控股地位。完善企業經營機制,採取經營者和職工持股、引進社會資本等多種形式,加快推進社有企業投資主體多元化,不斷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提高市場競爭力。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加快組建企業集團,打造流通“航母”。各級供銷合作社組建的企業集團董事長可由同級供銷合作社理事會主任兼任。鼓勵具備條件的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
(三)強化聯合社職能。縣級以上各級供銷合作社是政府直屬涉農部門,負責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再生資源和煙花爆竹經營管理,履行搞活農村商品流通和建設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的職責,承擔監管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各級聯合社要解放思想,轉變發展方式,認真履行指導、協調、監督、服務和教育培訓職能,努力成為供銷合作事業發展的領導者、農村合作經濟發展的組織者。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強化社有資產監管,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積極推進開放辦社,廣泛吸納各類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專業大戶,為農民專業合作搭建服務平台。切實加強對基層社和社有企業的監督和管理,維護供銷合作社資產的完整性。
(四)推進供銷合作社經營方式轉變。通過資本連線、品牌輸出、總經銷、總代理,大力發展商品連鎖經營、特許經營,開展跨區域、跨行業的全方位、多層次的合作,發展產加銷一體化經營和多元化經營。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現代服務業和文化產業,積極拓展農機具、汽車、旅遊、房地產、彩票等經營業務。鼓勵供銷合作社與各類保險機構合作,大力發展農業保險、系統財產保險等安全統籌業務。支持利用供銷合作社“中原合作網”、“中原交易網”、“中原物流網”等信息平台,大力發展電子商務、網路行銷等現代經營方式,參與農村信息化網路建設,真正使供銷合作社從傳統經營方式向現代流通業態轉變,從單純購銷業務向綜合經營服務轉變,從單一供銷合作向多領域全面合作轉變。
(五)創新供銷合作社管理體制。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加強民主管理制度建設,按期召開社員代表大會,健全理事會、監事會機構,保持供銷合作社領導班子相對穩定。要加強社有資產監督與管理,上級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對下級社社有資產負有監管責任,下級社重大資產處置要報經上級社同意。建立和完善上級社對下級社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與績效掛鈎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管理者和經營者的積極性。各級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是本級社集體財產和所屬企事業單位財產的所有權代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借企業改制、城鎮規劃建設、行政區劃調整等隨意侵占、平調供銷合作社的財產,不得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係,保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的完整性。
五、切實加大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支持力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供銷合作社是黨和政府聯繫農村農民的橋樑與紐帶。各級政府要把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供銷合作社工作匯報,研究部署供銷合作社工作,及時解決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根據實際需要,積極創造條件,將可以由供銷合作社承擔的任務和職能委託給或賦予供銷合作社。各級召開的涉農重大會議、重要活動要通知供銷合作社參加。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制定有效措施,搞好協作配合,形成整體合力,為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加大財政扶持力度。省財政要加大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供銷合作社建設中原經濟區供銷物流服務體系、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村綜合服務組織建設等,具體支持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供銷社另行制定。各級政府要抓緊完善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建設(以下簡稱“新網工程”)規劃,擴大實施範圍,充實建設內容。要繼續加大對“新網工程”的資金投入,省財政配套比例不低於中央財政對我省的扶持額度。對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確有困難的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由企業提出申請,按稅收審批許可權給予稅收減免。進一步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積極促進企業戰略重組的指導意見》(豫政[2010]9號)的有關政策,支持社有企業戰略重組,加快企業集團化發展步伐。
(三)強化項目建設支持。鼓勵供銷合作社利用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商貿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開拓農村市場。支持供銷合作社承擔農業產業化經營、標準化示範、農業技術研發推廣、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農村信息化網路建設等項目。供銷合作社系統承擔的現代農業科研和成果轉化項目,符合條件的納入財政扶持範圍。鼓勵供銷合作社的企業法人按照市場準入條件參與組建村鎮銀行。
(四)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對2002年財政部等七部委共同核復的供銷合作社系統地方政策性財務掛賬,各級政府要儘快採取有效措施,抓緊落實到位;對經營性虧損,實行掛賬停息。支持供銷合作社與有關金融機構加強協調溝通,妥善處置歷史債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與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的業務合作,積極創新適合當地農村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要尊重歷史、注重現實,根據實際使用情況,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確定土地權屬,加快供銷合作社土地登記頒證工作。對供銷合作社使用的原國有劃撥建設用地,經批准可採取出讓、租賃方式處置,收益實行“收支兩條線”,優先用於支付供銷合作社破產和改制企業職工安置費用、改善農村流通基礎設施和供銷合作事業發展。要進一步明晰供銷合作社資產的產權關係,凡因經濟體制改革形成的供銷合作社與政府其他部門的產權糾紛,由同級政府和省供銷社負責協調解決;由於歷史原因形成的供銷合作社之間的產權糾紛由上級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協調解決。利用國家“撥改貸”資金和省供銷社配套資金建設的棉花、化肥等物流倉儲設施產權屬於省供銷社。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政策,將供銷合作社企業未參保職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通過視同、補繳、核銷等方式,切實解決供銷合作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縣級及以上聯合社在嚴格核定人員的情況下,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五)加強供銷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實施“人才興社”戰略,大力引進和培養各類經營管理與專業技術人才,積極選錄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各級供銷合作社,不斷最佳化幹部職工知識和年齡結構。大力弘揚“扁擔精神”和新時期“務實、創新、誠信、為民”的合作社精神,培育造就一支甘於奉獻、勇於創新、善於開拓的高素質幹部職工隊伍。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