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0號),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在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重要作用,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新形勢下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重大意義。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近年來,我省供銷合作社系統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始終堅持為農服務宗旨,不斷深化體制改革,創新經營機制,拓展服務領域,正在從傳統經營方式向現代流通業態轉變,從單純購銷業務向綜合經營服務轉變,從單一供銷合作向多領域全面合作轉變,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為促進我省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繁榮做出了一定貢獻。在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提出更高要求,賦予供銷合作社新的使命。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是發展現代農業,構建新型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需要;是活躍農村流通,擴大國內需求的需要;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統籌發展的需要。全省各級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重大意義,努力把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推向新階段。
(二)準確把握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新形勢下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農服務宗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合作制基本原則,按照“兩個加快”的總體部署和統籌城鄉發展的根本要求,圍繞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持續增加農民收入,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目標,大力推進經營創新、組織創新、服務創新,加快構建運轉高效、功能完備、城鄉並舉、工貿並重、經營性服務與公益性服務為一體的農村現代經營服務新體系。到“十二五”末,新型基層綜合服務體系初步形成,農村現代流通網路更加完善,社有企業帶動力、競爭力顯著增強,供銷合作社經濟實力和為農服務水平顯著提升,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真正辦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為實現我省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貢獻。
二、紮實推進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
(三)完善發展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路。進一步發揮供銷合作社農資企業的市場帶動作用,依託供銷合作社農資連鎖企業加快建設一批統一採購、跨地區配送的大型農資企業集團,新建和改造一批農資倉儲物流基礎設施、區域農資物流配送中心、鄉(鎮)農資配送站和村級農資放心店,加快推進農資連鎖經營。大力發展莊稼醫院,面向農民開展各種農資商品經營和技術服務。加大莊稼醫生培訓力度,積極開展莊稼醫生職業資格認證。圍繞發展高效生態農業,積極調整農資經營結構,拓寬經營範圍。加快建立化肥、農藥、農膜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市場動態監測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從事種子、農機具、成品油等商品經營。各級政府要支持供銷合作社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現有設施承擔化肥、農藥等重要物資的商業儲備、救災儲備任務。
(四)最佳化發展農村日用消費品現代經營網路。進一步培育壯大供銷合作社日用消費品連鎖骨幹企業,加快傳統經營網路改造升級,加強區域物流配送中心和連鎖超市、便利店等農村零售終端建設,逐步形成縣有配送中心、鄉(鎮)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連鎖經營體系,營造便利實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發揮供銷合作社“一網多用”優勢,允許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企業和經營網點依法從事家電、圖書、藥品、食鹽、煙花爆竹等連鎖經營業務。
(五)加快發展農副產品現代購銷網路。進一步加強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和功能提升,加快完善冷藏、倉儲、運輸、零售終端設施,建立健全檢驗檢測、資金結算、信息服務系統。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加強農超對接,推動供銷合作社企業、批發市場和大型連鎖超市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基地、專業大戶等直接建立採購關係,構建多元、長效、穩定的產銷對接新模式。支持供銷合作社建設棉花倉儲物流設施,承擔國家和省級棉花儲備、進出口等任務。鼓勵供銷合作社承擔邊銷茶、羊毛等儲備和經營任務。
(六)整合發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支持供銷合作社積極參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加快專業化分揀中心、區域集散交易市場和綜合利用處理基地建設,規範建設社區和村鎮回收網點。納入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試點城市,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配套資金。支持供銷合作社有條件的企業依法開展廢舊家電、報廢汽車等回收拆解業務,形成回收、分揀和加工利用一體化經營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實現再生資源產業化經營、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七)規範發展煙花爆竹經營網路。支持改造重組供銷合作社煙花爆竹經營業務,加快構建省、市(州)、縣(市、區)連鎖經營管理體系。加強行業管理和自律,促進煙花爆竹行業安全健康發展。
三、加快構建新型農村社會化服務基層體系
(八)加快改造基層供銷合作社。基層社是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提供綜合服務的基本環節,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按照“新建與改造並舉,以新建為主”的原則,以專業合作社、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社改造建設一批經營性與公益性相結合的基層社。加強基層社民主管理,建立完善社員代表大會制度。引導社員參與基層社經營管理活動,密切與農民社員的經濟聯繫,逐步結成利益共同體。各類農村為農服務組織,只要承認並遵守供銷合作社章程,自願加入縣級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及其主管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協會,都是供銷合作社的基層組織。各相關部門要在財政、稅收、工商登記、用地等方面給予基層社重點扶持。維護供銷合作社資產完整性,基層社改制後的剩餘資產,由縣聯社代為行使所有權和管理權。
(九)大力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對各類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扶持和服務作用,利用供銷合作社人才、網路、設施條件,採取多種形式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積極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開展信息、行銷、技術、農產品加工儲運等服務,推進規模化種養、標準化生產和品牌化經營。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加強人員培訓,各級財政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國家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開展信息、培訓、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基礎設施建設、市場行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的資金,可安排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使用。
(十)加快建設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社。各級供銷合作社要積極抓住國家推進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的機遇,充分利用和整合新農村建設的有關項目和資金,從農民民眾生產、生活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入手,加快對供銷合作社村級綜合服務社(站)、“雙代店”及其他服務網點和設施的改造,建設主體多元、功能完備、便民實用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社,為各部門相關下鄉項目集中服務提供平台。進一步拓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方式,在繼續搞好農資、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經營基礎上,積極開展文體娛樂、養老幼教、勞動就業等服務。省供銷社負責全省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社建設的綜合規劃和管理工作。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把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社建設納入當地新農村建設、新農村示範片等建設規劃,制定工作目標和相關扶持政策,推進公共服務和現代文明向農村延伸。
(十一)積極培育各類行業協會。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農資、棉花、茶葉、果品、食用菌、蜂產品、畜產品、煙花爆竹和再生資源等行業協會建設,重視發揮供銷合作社系統行業協會在制定產業政策、行業規劃、產品標準、行業協調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推進協會內部改革,建立健全規範的運行機制,推動行業誠信建設。
(十二)參與創新農村現代服務組織。鼓勵供銷合作社企業法人按照市場準入條件參與組建村鎮銀行,支持供銷合作社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村資金互助社、互助合作保險和農業信貸擔保試點工作。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農村信息化網路建設。支持利用供銷合作社教育培訓資源,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農產品經紀人、農民、農民工技能培訓。大力發展涉農高中等職業教育,籌建四川農業商貿職業學院。
四、積極創新社有企業經營機制
(十三)深入推進社有企業改革。積極探索社有企業改革發展的新機制、新模式,採取經營者持股、引進社會資本等多種形式,加快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不斷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企業經營機制,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對社有骨幹龍頭企業,要保持供銷合作社控股地位。規範企業改制行為,切實防止社有資產流失。完善企業財務、投資和風險控制機制,加強內部審計監督,提高管理水平。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各級政府出台的支持國有企業、中小企業改革發展的優惠政策,原則上都適用於供銷合作社企業。
(十四)著力壯大社有龍頭企業。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農資、農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和煙花爆竹等傳統行業優勢,培育一批主業突出、市場競爭力強、行業影響力大的企業集團,增強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實力。推進企業併購重組,加快社有企業聯合發展,做大做強。拓展社有企業經營範圍和服務領域,努力開拓新業務、新項目,延伸為農服務的深度和廣度。加快薄弱與空白市、縣社有企業的恢復重建,帶動經營服務網路的恢復和發展。
五、進一步落實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
(十五)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各級政府要從維護社會穩定和支持我省農村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考慮供銷合作社的實際困難,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對2002年財政部等七部門共同核復的供銷合作社系統地方政策性財務掛賬,由同級地方政府提出處理方案,切實解決。支持供銷合作社多渠道消化經營性財務掛賬,加快協商處置供銷合作社拖欠的金融債務。認真貫徹《國土資源部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173〕號)精神,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確定土地權屬,於2010年底完成供銷合作社土地登記頒證工作,土地登記收費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允許供銷合作社採取多種形式,對原有商業、生活設施進行改擴建,盤活社有資產。供銷合作社使用的原國有劃撥建設用地,經批准可採取出讓、租賃方式處置,收益實行“收支兩條線”,優先用於支付供銷合作社破產和改制企業職工安置費用、改善農村流通基礎設施。
(十六)加大對供銷合作社的財政扶持力度。抓緊完善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建設規劃,擴大實施範圍,充實建設內容,省級財政加大資金扶持力度。省政府設立專項資金,按照政府引導、供銷社主辦、各部門參與、市場化運作的原則,支持搭建農村社會化服務平台。各級政府應加大對農業綜合開發供銷合作社項目的支持力度,支持供銷合作社企業參與國家農業產業化、標準化示範、農業技術研發推廣等項目,支持供銷合作社建設農產品交易市場、標準化生產基地,興辦倉儲設施和加工企業,購置農產品運輸銷售設備,支持供銷合作社做好各類農產品展示展銷會組織管理工作。對供銷合作社系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社有企業,由企業提出申請,按照稅收審批許可權申請稅收減免。
(十七)加強對供銷合作社企業的金融服務。各專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要創新金融產品,最佳化信貸流程,逐步提高供銷合作社企業中長期貸款的規模和比重,切實緩解供銷合作社企業融資困難。對供銷合作社經營化肥、農藥、農膜等農資商品、大宗農副產品、廢舊物資收購所需貸款,給予優先保證。允許有條件的基層供銷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領辦的各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以其資產或社員聯保的形式辦理貸款手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與供銷合作社系統企業的業務合作,積極探索發展適合當地農村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十八)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農村市場服務體系建設。各級政府要把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建設與農村路、水、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同等對待,在建設用地、工商登記、稅收征管、經營許可、資金安排、建設立項、土地徵用、貸款融資等方面給予支持。支持供銷合作社企業廣泛參與“萬村千鄉”和“雙百”市場工程以及農超對接、家電下鄉、以舊換新等工作,利用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商貿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開拓農村市場。支持供銷合作社以災後恢復重建為契機,加快推進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六、切實加強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領導
(十九)加強聯合社建設。縣及以上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受同級黨委、政府領導,是重要的涉農部門。在嚴格核定人員的情況下,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各級聯合社要切實履行指導、協調、監督、服務、教育培訓職能。推進開放辦社,廣泛吸納各類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專業大戶,組建行業協會、農產品經紀人協會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強化社有資產監管,切實行使出資人職責,落實資產保值增值責任。積極探索建立與績效掛鈎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各級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積極創造條件,將可以由供銷合作社承擔的任務和職能委託或賦予供銷合作社。
(二十)依法維護供銷合作社權益。各級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是本級社集體財產和所屬企事業單位財產的所有權代表,行使本級社委託的社有資產出資人職能,並按出資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收益、處置、重大決策和投資辦企業的權利。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侵占、平調其財產,不得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係,保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的完整性。
(二十一)加強供銷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和健全理事會、監事會機構設定,保持領導班子相對穩定。加強各級供銷合作社領導班子建設,及時配齊配強班子成員,把政治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有開拓創新精神、作風正派、年富力強、熱愛供銷合作社事業的幹部選配充實到各級供銷合作社領導班子。實行人才興社戰略,大力引進和吸納各類人才,不斷最佳化幹部職工知識和年齡結構,培育造就一支甘於奉獻、勇於創新、善於開拓的高素質幹部職工隊伍。
(二十二)加強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各項政策,進一步加強對供銷合作社改革與發展的領導,將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的總體部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政府目標考核,及時研究解決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並緊密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明確的目標規劃和切實有效的扶持措施。發展改革、財政、稅務、農業、商務、建設、金融、工商、國土資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對供銷合作社的改革發展給予配合和支持,研究制定和認真落實有關扶持政策。省供銷社要深入研究適應新形勢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發揮中介組織的作用,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的問題。各級供銷合作社要緊緊抓住歷史機遇,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扎紮實實完成各項改革發展任務,力爭使我省供銷合作事業實現更大發展,為我省農村經濟發展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