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於2011年10月31日以市政發〔2011〕85號印發。該《意見》分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加快推進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著力強化供銷合作社服務功能,進一步完善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切實加大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支持力度5部分22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 檔案號:市政發〔2011〕85號
  • 發文單位:西安市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簡介,詳細內容,

簡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0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陝政發〔2010〕53號)精神,加快推進全市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切實發揮供銷合作社在推動農村經濟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詳細內容

一、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總體要求。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堅持為農服務宗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合作制基本原則,大力推進經營創新、組織創新、服務創新,加快構建運轉高效、功能完備、城鄉並舉、工貿並重的農村現代經營服務新體系,努力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開創具有西安特色的供銷合作事業發展新局面。
(二)目標任務。“十二五”期間,基本建成以重要農資商品、農村日用消費品、農副產品、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和煙花爆竹連鎖經營網路為重點的現代經營服務體系;構建為農服務新體系,在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綜合服務社等方面起到引領示範作用;全面提升農村商業設施水平,使農村的購物環境明顯改善;大力調整經濟結構,積極轉變發展方式,增強供銷合作社經濟實力和服務能力,到2015年全市供銷社系統各項主要經濟指標比2010年翻一番,使供銷合作社在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
二、加快推進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
(三)加快發展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路。要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在農資供應中的主渠道作用,依託供銷合作社網路加快推進農資連鎖經營,大力發展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服務的農資放心店,加快統一採購、統一配送的區域性農資物流配送中心建設。辦好莊稼醫院,在農業部門的支持下,積極開展測土配方施肥,科學用藥,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支持供銷合作社從事種子、農機具、柴油、潤滑油、飼料等商品經營。要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設施、人才等優勢,建立和完善化肥、農藥儲備制度。鼓勵供銷合作社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防汛救災物資儲備任務。
(四)加快發展農村日用消費品現代經營網路。支持供銷合作社培育壯大一批日用消費品連鎖骨幹企業,加快傳統經營網路改造升級,加強區域物流配送中心、連鎖超市和便利店等農村零售終端建設,逐步形成區縣有配送中心、鄉鎮(街辦)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連鎖經營體系,營造便利實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鼓勵供銷合作社跨區域整合社會資源,延伸和放大網路功能,實行“一網多用”,促進城鄉流通一體化發展。
(五)加快發展農副產品現代購銷網路。鼓勵供銷合作社發揮基層服務網路健全的優勢,積極開展農產品收購業務。支持供銷合作社在農產品集中產地新建和改造一批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完善倉儲運輸和交易設施,提高冷鏈物流能力,健全檢測檢驗、資金結算和信息服務功能。支持供銷合作社圍繞當地特色產業,整合現有農產品流通、加工、倉儲等資源,改造建設農產品流通企業、農產品市場。支持供銷合作社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建設農產品採購配送中心,推進農超對接和產銷銜接,為農民進入市場搭建平台。
(六)加快發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要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在資源回收利用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勵供銷合作社建設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供銷合作社再生資源經營企業要發揮傳統優勢,擴展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業務,加快建設專業化分揀中心、區域集散交易市場和綜合利用處理基地,合理布局市區回收交易中心和村鎮回收網點,構建符合環保要求,集回收、加工、綜合利用一體化的區域性再生資源經營網路。支持供銷合作社再生資源企業依法開展廢舊家電、報廢汽車等回收拆解業務。支持供銷合作社企業積極發展循環經濟項目,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體系及其再生資源循環經濟示範園區所需建設用地,納入城市建設規劃,按照城市基礎設施用地性質對待。
(七)加快發展煙花爆竹連鎖經營網路。鞏固加強煙花爆竹專營管理,杜絕安全事故。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現有倉儲設施、經營網路和管理優勢,實行集中採購、統一配送,形成以直銷為主、布局合理、規範有序、安全便捷的煙花爆竹連鎖經營網路,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經營。供銷合作社要新建煙花爆竹專用倉庫,提高經營設施安全標準。要充分發揮煙花爆竹行業協會的作用,提高行業管理水平。
三、著力強化供銷合作社服務功能
(八)加強專業合作服務。立足當地優勢資源和特色產業,利用供銷合作社人才、網路、設施等條件,採取注入資金、爭取財政補助、項目扶持、開拓市場、幫助銷售等形式,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穩定的資本、產銷關係,形成利益共同體。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開拓市場,開闢合作社產品進超市、進社區、進批發市場的便捷通道。積極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加強人員培訓。支持有條件的供銷合作社利用自用土地發起成立住房專業合作社,採取多種方式,解決系統內部職工及城鎮低收入人口住房困難。
(九)完善行業協會服務。加強供銷合作社系統行業協會建設,增強服務功能,強化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推動行業誠信建設。推進協會內部改革,建立健全規範的運行機制。圍繞當地優勢特色產業,牽頭組建農產品專業協會。供銷合作社系統農資、茶葉、果品、食用菌、蜂產品、煙花爆竹、再生資源等行業協會要在制定產業政策、行業規劃、產品標準等方面發揮作用,促進行業內部公平競爭和有序發展。
(十)強化農村綜合服務。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整合資源、市場運作原則,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建設主體多元、功能完備、便民實用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按照農民生產生活實際需要,進一步拓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方式,在繼續搞好農資、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經營基礎上,積極開展文體娛樂、養老幼教、勞動就業等服務。各級政府要支持供銷合作社推進公益性服務向農村延伸,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打造農村社區綜合服務平台。
(十一)強化農業產業化經營。供銷合作社具有聯繫農民、產業眾多、熟悉市場的綜合優勢,有條件的社有企業都要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引導社有企業與農戶結成更緊密的利益關係,為生產者提供全方位服務。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發展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建設。支持供銷合作社加快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大力實施“千社千品富農工程”,幫助農戶加強與龍頭企業的聯繫與合作,發展“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中介組織+農戶”等農業產業化組織形式,大力實施“訂單農業”。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農村信息化網路建設。
(十二)進一步提升城市供銷合作社服務水平。在建設國際化大都市過程中,城市供銷合作社要立足城市,面向鄉村,充分發揮區位和資源優勢,實現經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經濟成長方式的轉變,進一步提升服務功能。從服務傳統農業向服務都市農業拓展,從服務農村經濟向服務城鄉經濟拓展,從服務農民向服務城鄉居民拓展。
四、進一步完善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
(十三)進一步加強基層社建設。基層社是植根農村、貼近農民、強化為農服務的基本環節,只能加強,不能削弱。要根據縣域經濟發展特點和城鎮建設規劃要求,調整建制,最佳化布局,改造建設一批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基層社。要加強基層社民主管理,建立完善社員代表大會制度,引導社員參與基層社經營管理活動,密切與農民社員的經濟聯繫,逐步結成利益共同體。要努力把基層社打造成自主經營的實體、為農服務的載體和轄區內農民專業合作的服務平台,構築為農服務的前沿陣地。要維護供銷合作社資產完整性,基層社改制後的剩餘資產,由區縣聯合社代為行使所有權和管理權。
(十四)增強聯合社服務功能。市和區縣聯合社要切實履行建設農村現代流通體系、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開展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管理監督本級社有資產和開展教育培訓等職能。要推進開放辦社,廣泛吸納各類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專業大戶,積極組建各類協會,拓寬服務範圍,提升服務功能。要強化社有資產監管,切實行使出資人職責,依法享有所有者資產收益、處置和重大決策及選擇經營管理者的權利,落實資產保值增值責任。積極探索建立與績效掛鈎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管理者和經營者積極性。
(十五)依法維護供銷合作社權益。市和區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是本級社集體財產和所屬企事業單位財產的所有權代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隨意侵占、平調其財產,不得隨意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係,保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的完整性。充分挖掘供銷合作社土地資源潛力,盤活存量土地資產,要以經營服務設施用地為主,結合“十二五”發展規劃和項目建設需要,按照國發〔2009〕40號和陝政發〔2010〕53號檔案的要求完善相關土地手續。全市各級國土、房管、規劃、城鄉建設部門應尊重歷史,注重現實,充分考慮供銷合作社集體資產的特殊性質,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在保證企業穩定和發展的前提下,允許按照相關規劃要求在社有經營土地上開發改造,實現供銷合作社資產保值增值。各區縣供銷合作社在嚴格核定人員的情況下,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對具備條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各區縣供銷合作社機關,按規定程式報批後實行參照管理。
(十六)創新社有企業經營機制。推進社有企業健全現代企業制度,使社有企業真正成為獨立法人和市場主體。採取經營者和職工持股、引進社會資本等多種形式,加快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不斷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企業經營機制,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對為農服務的骨幹龍頭企業,要保持供銷合作社控股地位。規範企業改制行為,切實防止社有資產流失。供銷合作社企業改
革,可以參照執行國有企業的改革政策。安置職工所需費用主要通過處置資產等方式解決,不足部分由同級政府予以適當補助。完善企業財務、投資和風險控制機制,加強內部審計監督,提高管理水平。
(十七)做大做強社有企業。大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社有企業更好更快發展。支持供銷合作社以市場為導向,以資產為紐帶,推動資本和生產要素向優勢企業集中,通過兼併、重組等方式,著力在農資、日用消費品、農副產品、再生資源等領域打造一批主業突出、充滿活力、有較強影響力的企業集團,不斷增強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支持社有企業參與“萬村千鄉”和“雙百”市場工程以及農超對接、家電下鄉、以舊換新等工作,支持社有企業積極申報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商貿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大力開拓農村市場。
五、切實加大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支持力度
(十八)高度重視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各級政府要把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考慮,及時研究解決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中出現的自身難以解決的困難和問題。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轉變職能,把適宜供銷合作社行使的職能委託或交由供銷合作社實施。
(十九)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對於供銷合作社系統地方政策性財務掛賬、經營性財務掛賬、金融債務和土地權屬問題,要按照國務院的政策規定兩年內予以解決,最遲不得超過三年。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在行業發展、改制和資產整合重組過程中涉及到的原國有劃撥建設用地,經批准可以採取出讓、租賃方式處置,土地出讓收益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優先用於支付供銷合作社破產和改制企業職工安置費用,同時用於改善農村流通基礎設施和供銷合作事業發展。供銷合作社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問題,按照《關於供銷合作社企業職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2號)檔案精神抓緊解決,需要請示的,報請省政府研究解決。
(二十)加大財政政策支持。市財政從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進一步加大對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新網工程)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路、農村日用消費品現代經營網路、農副產品現代購銷網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煙花爆竹連鎖經營網路和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農副產品深加工、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等項目向供銷社系統傾斜。各區縣也要建立相應的配套資金。
(二十一)加大金融政策支持。鼓勵供銷合作社的企業法人按照市場準入條件參與組建村鎮銀行,支持供銷合作社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村資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險試點工作。支持供銷合作社及其企業申辦“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與供銷合作社系統企業的業務合作,積極探索發展適合當地農村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強金融支持與財政支持的業務合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引導銀行信貸資金加大對供銷合作社的支持力度。積極探索新型融資模式,拓展多元化的融資渠道。
(二十二)加強供銷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強化各級供銷合作社領導班子建設,健全理事會、監事會機構設定。供銷合作社要積極引進和培養各類經營管理與專業技術人才,不斷最佳化幹部職工知識和年齡結構,培育造就一支甘於奉獻、勇於創新、善於開拓的高素質幹部職工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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