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0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12〕81號印發《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著力構建供銷合作社現代流通網路體系、不斷夯實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基礎、努力形成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強大合力4部分22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12年9月10日
檔案發布
意見內容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0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意見》(皖政〔2010〕53號)精神,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在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三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現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加快我市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
(一)指導思想。全面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農服務宗旨,認真貫徹落實國發〔2009〕40號和皖政〔2010〕53號檔案精神,把社有企業和基層供銷合作社改革成富有活力和競爭力的市場主體,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供銷合作經濟體系,使之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開創全市供銷合作事業新局面,在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中積極貢獻力量,在竭誠服務“三農”中發揮更大作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添磚加瓦,為建設幸福六安注入新的動力。
(二)重要意義。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是促進城鄉經濟統籌發展的歷史需要。撤地設市以來,我市供銷合作社在調整經營結構、改革社有企業、化解歷史債務、維護社會穩定、繁榮農村經濟、促進農民增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運營機制不活、服務體系不全、服務實力不強等問題仍然存在,全市供銷合作事業的發展還存在差距,面臨著挑戰和機遇。因此,要深刻認識供銷合作社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尊重並承認合作經濟的自身特質和核心價值,堅持規範、創新、發展合作經濟,繼續解放思想、改革創新,不斷完善基層組織體系,健全現代經營服務網路,推動多元化、多方式、多業態的創新發展,不斷開創中國特色供銷合作事業的新局面。
(三)基本原則。堅持合作經濟和服務“三農”原則。積極探索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合作制發展形式,堅持為農服務的辦社宗旨,真正體現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性質,實現合作經濟與市場經濟的有效對接,維護和實現好農民根本利益。堅持市場化和分類指導原則。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建立符合現代市場經濟要求的公司治理結構;堅持分類指導,積極探索適應不同區域、不同類型供銷合作社改革和發展的新路子。堅持社企分開和維護社有資產權益原則。市、縣(區)聯合社要實行社企分開,聯合社理事會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建立科學的社有資產管理、監督運營體系,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堅持因地制宜和穩步推進原則。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在確保穩定的基礎上,有步驟地推行改革,妥善處理好改革中出現的新矛盾、新問題。堅持在改革發展中逐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原則。充分利用廣大的農村市場,不斷發揮自身潛力,做大做強社有企業,積極穩妥地推進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在改革發展中妥善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
(四)目標任務。切實加大供銷合作社改革力度,積極穩步推進供銷企業改制工作,市供銷直屬企業必須在2013年底全部完成改制分流、資產重組、發展壯大任務。縣(區)供銷社也必須儘快完成企業改制任務。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的組織、網路、龍頭企業和經營優勢,吸納和整合各類社會資源,制定全市“新網工程”建設規劃和各類網點建設規範,通過“政府政策引導、供銷社組織實施、龍頭企業帶動、各類社會資源參與、市場化運作”等方式,努力提升為農服務水平。力爭在“十二五”期間,使“新網工程”覆蓋全市90%鄉鎮和70%行政村;經營服務網點達到13500個,其中標準化網點達到70%;配送中心12個,連鎖配送率達85%;培育各類銷售收入過億元的企業10家;建設各類交易市場15個;興辦各類專業合作社150家;興辦綜合服務社650個;發展各類行業協會、專業協會、聯合會等65個。逐步形成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骨幹、村級為終端,城鄉互動、方便快捷的農村現代經營服務網路新體系。
二、著力構建供銷合作社現代流通網路體系
(五)加快農業生產資料經營服務網路建設。供銷社主導,加大對系統行業資源的整合力度,加快形成“龍頭企業+配送中心+中心示範店+加盟店”模式,集採購、儲運、配送、批發、零售和科技服務於一體的現代連鎖經營服務體系。完善終端銷售網路,擴大經營服務範圍,依託莊稼醫院等,加強農業科技服務創新。
(六)加快日用消費品經營網路建設。實施“小超市、大連鎖”和區域集中發展戰略,以六安中心城區和縣城為依託,以農村市場為重點,走“直營店+加盟店”的低成本擴張之路,逐步建成產權多元化、管理現代化、經營連鎖化的日用消費品經營服務網路。加大縣域網路整合力度,加快基層供銷合作社基層網點、村級服務社的升級改造。鼓勵各級供銷商業公司採取招商引資、聯合合作等方式適時組建大型日用消費品連鎖龍頭企業。
(七)加快農副產品市場購銷網路建設。圍繞茶葉、果品、蔬菜、畜禽、繭絲綢等優勢農副產品,建設產業化示範區和農產品深加工基地,加快培育一批大型農副產品流通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和物流運輸企業。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專業協會等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加快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統籌規劃全市鮮活農產品流通設施布局,以供銷社為主體,推進大宗鮮活農產品倉儲物流設施建設,加快發展鮮活農產品連鎖配送物流中心,重點扶持“皖西鮮活農產品流通市場”建設。大力發展“農超對接”等直接配送方式,促進產銷銜接。加大優質農副產品宣傳、行銷力度,積極參與各類展覽、展銷會。加快農副產品信息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農副產品網上快捷銷售。
(八)加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建設。繼續發揮各級供銷社主渠道作用,加快建設城市社區和鄉村資源回收筒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位一體”的回收網路體系。大力發展再生資源專業市場,重點建設一批功能明確、科學合理有序的大型專業化分揀中心、區域集散交易市場、綜合加工利用基地和產業園區,逐步形成再生資源產業集群。大力拓展經營服務範圍,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城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農村清潔工程、地區產業園區建設,開展廢舊家電、報廢汽車等回收拆解業務,逐步由單一回收業務向加工利用和綜合開發延伸。重點扶持金安區、裕安區、葉集試驗區等再生資源回收工業園項目建設。
(九)規範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網路建設。按照“專業化、品牌化、連鎖化、集團化”要求,加快建設集銷售、儲運、燃放和科研開發於一體的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體系。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專用倉儲配送中心等基礎設施和連鎖店建設。
(十)加快農村金融服務網路建設。積極參與創辦農村商業銀行、合作銀行、村鎮銀行、小額信貸公司和擔保公司,拓寬“三農”融資渠道。加強農村金融服務網路建設,積極開展融資、擔保、典當和股權投資等服務。鼓勵引導縣(區)供銷合作社積極拓展金融服務業,加強合作,推進網點向基層延伸。積極發展農村資金互助專業合作社,推進農村流通網點和農村金融的聯合合作。
三、不斷夯實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基礎
(十一)切實加強基層社建設。加強供銷合作社自身建設,要結合縣域經濟特點和城鎮規劃要求,改造建設一批,服務功能完善、輻射帶動力強的新型基層社。要把基層社建設與現代農村流通網路建設結合起來,與推進新農村建設和小城鎮建設結合起來,加快改造步伐,創新發展方式,通過改造、新建、裁撤等方式,對基層社實行建制調整和布局最佳化,防止出現“空殼化”。要強化基層社民主管理,建立完善社員代表大會制度。
(十二)切實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不斷增強供銷合作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帶動力,鼓勵供銷合作社發揮自身優勢,採取行政推動、市場運作、示範引導,多形式、多層次、多領域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實施“千社千品”富農工程的基礎上,重點開展專業合作社規範化建設,完善組織結構,健全管理制度,提升標準化水平,提高農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推進專業合作社強強聯合,積極吸納農民經紀人和種植、養殖大戶加盟實行聯合經營,扶持培育一批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管理規範的專業合作社,提高管理水平和生產經營能力。加強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積極參與農村土地流轉,延長產業鏈條,引導農民增產致富。
(十三)切實加強農村綜合服務項目建設。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整合資源、市場運作原則,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建設主體多元、功能完備、便民實用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推進農業生產資料、日用消費品、農副產品等門店與現代流通網路對接。積極拓展服務範圍,增加醫療、休閒、信息、金融等服務,逐步向農村社區服務中心轉變。全面開展莊稼醫院建設和服務標準化示範建設,積極提供信息諮詢、新技術推廣、良種引進、測土配方施肥、生產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等科技服務。
(十四)切實加強行業協會建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產業政策制定、行業規劃編制、產品標準設立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強行業協會之間的橫向聯合和上下對接,促進協會做大做強。完善行業協會功能,發揮組織網路優勢,擴大行業影響力,推動誠信建設,推廣行業信用評價體系。提升信息服務水平,加強與政府、其他組織的合作,主動承擔政府委託的有關職能,通過展銷會、交易會等推介活動,幫助會員開拓市場。
(十五)切實加強農村電子商務信息平台建設。籌備搭建“中國六安供銷合作網”,推進“網上供銷社”電子商務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努力實現市級信息網、縣(區)供銷合作社、龍頭企業、專業協會等網路連結貫通。加強實體店鋪的管理,統一標識,規範服務,實現虛擬網路和實體網路有效對接。
四、努力形成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強大合力
(十六)切實維護供銷合作社權益。各級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是本級社集體財產和所屬企事業單位財產的所有權代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隨意改變供銷社及其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係,不得隨意侵占、劃轉和平調其財產。對社屬企業和基層社改制後的剩餘資產,由各級所有權代表行使管理權,不得因為改制而改變資產屬性。因城市建設、道路拓寬、重點建設等需要拆遷或占用供銷社經營網點和服務設施的應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給予補償。
(十七)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縣區政府(管委)要儘快採取有效措施,研究解決供銷合作社系統地方政策性財務掛賬問題。支持供銷合作社多渠道消化經營性財務掛賬,有關金融機構要加快處置供銷合作社拖欠的金融債務。各級政府出台的支持國有企業改制及通過資產處置安置職工的有關政策,同樣適用於供銷合作社。
(十八)協調解決供銷合作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按照《關於供銷合作社企業職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2號)精神,調查了解供銷合作社企業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在冊正式職工和退休人員欠繳保險情況,協調各方力量,積極穩妥予以解決。對供銷合作社已關閉、解體、破產企業的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原企業職工,可由本人申請,以企業失業職工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供銷合作社已關閉、解體、破產企業的退休人員,未參加醫療保險的,按照現行醫療保險政策解決其參保問題;對關閉、解體、破產的供銷合作社企業確實無法通過資產變現等途徑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對企業繳費部分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九)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確定土地權屬,儘快完成供銷合作社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縣區政府(管委)、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新網工程”和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建設用地。為減輕企業負擔,供銷合作社企業在改制前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原有土地;改制後的供銷合作社企業用地符合《劃撥供地項目目錄》的,仍以劃撥方式使用;供銷合作社使用的原國有劃撥建設用地,經批准可採取出讓、租賃方式處置,所得收益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優先用於支付供銷合作社破產和改制企業職工安置費用、改善農村流通基礎設施及網點建設等。
(二十)增強財稅政策性支持。根據省級財政對“新網工程”建設資金的扶持力度,市、縣(區)財政也要給予相應資金支持,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作為“新網工程”專項補助經費,並隨著財力增長逐年增加。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建設和改造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商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興辦冷鏈物流倉儲設施和加工企業,建設鮮活農產品流通市場,對符合條件的,各部門要給予有關專項資金扶持和貸款貼息。在市域範圍內應建立一定數量的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積極落實國家、省對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的資金支持和貸款貼息政策。對供銷合作社本級企業資產過戶到聯合社的,免收過戶費。
(二十一)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積極支持供銷合作社興辦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對成長性好、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在項目、技術、資金等方面給予傾斜。各級財政、涉農部門要大力支持供銷合作社創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對符合條件的給予資金支持。支持供銷合作社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村資金互助合作、信用擔保合作等試點工作。政府要把“新網工程”建設納入市、縣(區)新農村建設規劃,列入年度考核範疇。
(二十二)加強供銷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各級供銷社要進一步健全組織機構,市級社應於2013年底前建立理事會、監事會,縣(區)級供銷合作社領導體制由地方政府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可參照設立理事會、監事會。要把政治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有開拓創新精神、作風正派、年富力強、熱愛供銷社事業的幹部選配充實到各級供銷合作社領導班子中,保持領導班子相對穩定,在選調、提拔、任用供銷合作社主要負責同志時,應徵求上級社的意見。大力實施人才興社戰略,注重人才的知識化、專業化和年輕化,培育造就一支甘於奉獻、勇於創新、善於開拓的高素質幹部職工隊伍,推動供銷合作事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