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2022年1月11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內容解讀
貴州省人大常委會2022年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在省委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及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圍繞省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大政方針的決策部署,緊扣省委關於“十四五”發展“一二三四”的總體思路,圍繞“四新”主攻“四化”,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助力高質量發展取得更大成效,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黨代會勝利召開。按照這個總體要求,提出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
一、深入學習貫徹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做好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從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全面總結、系統闡釋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發展歷程,明確提出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指導思想、重大原則和主要工作,深刻回答新時代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體現了高遠的戰略思維、深邃的政治考量、強烈的使命擔當,豐富和拓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治內涵、理論內涵、實踐內涵,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動人大工作創新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做好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貫徹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吃透精髓要義,準確把握和全面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要求,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堅持黨對地方立法工作的領導,確保地方立法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要緊扣回應人民民眾重大關切,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立足貴州實際,體現貴州特色,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要著力保障憲法法律實施,維護國家法治統一;要堅持立改廢並舉,不斷完善我省法規規範體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要落實建設法治貴州、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相關規劃、方案,有效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二、統籌立法資源,科學合理安排法規案審議工作
結合十三屆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專項立法工作計畫,與省委有關的工作要點、計畫相銜接,對2022年法規案審議工作作如下安排:
圍繞“四新”主攻“四化”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制定貴州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貴州省石油天然氣管道建設和保護條例,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貴州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加快新興領域立法,修改貴州省信息基礎設施條例。圍繞社會關注開展小切口立法,制定貴州省老年教育條例。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修改貴州省動物防疫條例,制定貴州省自然災害防治條例。圍繞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求,制定貴州省社會科學普及條例、貴州省優秀民族文化傳承發展促進條例、貴州省保障科學技術協會活動條例。圍繞推進法治貴州建設,制定貴州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貴州省法律援助條例。圍繞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民主政治建設,修改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貴州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條例、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和建議辦理條例,制定貴州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條例。
(一)繼續審議的法規(8件)
1.貴州省石油天然氣管道建設和保護條例(草案)
2.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修訂草案)
3.貴州省動物防疫條例(修訂草案)
4.貴州省自然災害防治條例(草案)
5.貴州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草案)
6.貴州省優秀民族文化傳承發展促進條例(草案)
7.貴州省社會科學普及條例(草案)
8.貴州省社會信用條例(草案)
(二)初次審議的法規(11件)
1.貴州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條例(主任會議提案,3月審議)
2.貴州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主任會議提案,5月審議)
3.貴州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修改)(政府提案,5月審議)
4.貴州省保障科學技術協會活動條例(修改)(教科文衛委提案,5月審議)
5.貴州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條例(修改)(選任聯委提案,5月審議)
6.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和建議辦理條例(修改)(選任聯委提案,5月審議)
7.貴州省法律援助條例(修改)(政府提案,7月審議)
8.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修改)(政府提案,7月審議)
9.貴州省信息基礎設施條例(修改)(政府提案,7月審議)
10.貴州省老年教育條例(社會委提案,7月審議)
11.貴州省赤水河流域醬香白酒生產環境保護條例(政府提案,7月審議)
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決策部署,要求制定、修改、廢止相關法規,及時安排審議;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要求,需要開展法規清理的,適時安排審議;設區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報請批准的法規,適時安排審議。
(三)立法調研項目(13件)
1.貴州省烏江流域保護條例
2.貴州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
3.貴州省三線建設工業遺產保護條例
4.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修改)
5.貴州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條例
6.貴州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修改)
7.貴州省物業管理條例(修改)
8.貴州省畜禽屠宰條例(修改)
9.貴州省學前教育條例
10.貴州省傳染病防治條例
11.貴州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條例
12.貴州省社會救助條例
13.貴州省靈活就業人員保障條例
以上立法調研項目,由有關方面抓緊開展調研和起草工作,視情安排審議。
三、完善立法體制機制,以良法善治推動高質量發展
堅持黨對地方立法工作的領導不動搖。把黨的領導貫徹到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黨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嚴格執行重大立法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凡需要由省委研究的重大立法事項,以及立法中涉及重大體制、重大政策調整問題的,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及時向省委請示報告。立法計畫、重要立法項目按照要求提交省委常委會審議。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立法工作。
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增強立法計畫的系統性、前瞻性,在選題立項、起草調研和審議通過中發揮統籌安排、嚴格把關、協調推動等作用。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重要立法項目根據需要成立立法工作專班,完善協調機制,解決立法難點問題。發揮立法機關在表達、平衡、調整社會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防止和糾正部門利益偏向。做好法規審議風險評估工作,對立法中的重大問題,開展立法聽證、第三方評估工作。
全面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要求。做好法規草案徵求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意見等工作,保障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主體作用發揮,建立健全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反饋機制。加強和改進立法過程的調查研究,充分發揮立法專家庫作用,探索利用人工智慧、大數據等現代技術手段輔助立法。加強和改進公開徵求意見工作,充分發揮基層立法聯繫點作用,開展好意見採納情況反饋工作,擴大各方對立法工作的有序參與,進一步增強立法的民主性。完善法規清理工作機制,及時跟進國家立法進程,在上位法出台後,根據安排及時開展相關法規的清理工作,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加強對設區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導。召開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加強工作指導。辦好立法培訓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人員綜合素質。編制2022年度審查批准法規工作計畫,加強統籌協調。提前介入設區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法規起草、調研、論證,加大指導力度,增強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四、加強備案審查監督,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紮實開展備案審查工作。制定《貴州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條例》,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建設,強化對市(州)、縣人大開展備案審查工作指導,提高備案審查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水平。加強對審查發現問題的研究論證、溝通協調,加大對處理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督促力度,保證實現“有錯必糾”。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2021年度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公布規範性檔案目錄。
五、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對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支撐保障
加強對黨的創新理論的學習。認真學習貫徹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鞏固黨史學習教育成果,堅定理想信念,築牢初心使命,不斷增強鬥爭精神、提高鬥爭本領,做到在複雜形勢面前不迷航、在艱巨鬥爭面前不退縮。深入學習貫徹將要召開的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不斷增強在努力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中創造新業績、作出新貢獻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加強立法工作研究。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強制度自信,發揮制度優勢。加強立法對促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序銜接的研究,為開展鄉村振興立法提供支撐。對地方立法工作機制中相關問題研究,探索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的方法。推動與省內高校、研究機構、智庫的聯繫交流和良性互動,加強研究成果開放共享和轉化運用。
加強立法宣傳工作。完善新聞發言人機制,及時對外發聲,回應社會熱點,加強輿論引導。加強立法工作全過程宣傳,講好人大故事、立法故事。創新立法宣傳的內容和形式,注重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拓展立法宣傳的廣度和深度,做好重要法規的闡釋工作。把立法工作同普法工作有機結合,弘揚法治精神,推動全民守法。
加強新時代立法隊伍建設。落實黨中央、省委有關法治人才培養的決策部署,完善符合人大立法人才成長規律和特點的培養機制,不斷提高做好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本領。推進立法與執法、司法隊伍以及法學研究隊伍之間的交流、學習,充分利用各方面資源,打造全方位的法治人才培養平台。牢牢把握立法隊伍鮮明政治屬性,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立法工作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