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是由民政部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民政部
  • 發布時間:2022年3月
報告概述,主要內容,

報告概述

2021年,民政部黨組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統領民政法治建設。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召開後,部黨組及時召開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會議要求,部署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綱要的具體措施;召開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會議專題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入腦入心;召開全國民政法治工作會議,部時任主要負責同志出席會議並講話,對“十四五”時期民政法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印發《民政部關於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深化新時代民政法治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明確民政法治建設的目標要求,為推動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主要內容

一、推動構建完備的民政法規制度體系
(一)推進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制定《民政部2021年立法工作計畫》。推動社會救助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地名管理條例》、《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修訂;修訂出台《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配合修訂突發事件應對法、慈善法,開展兒童福利、養老服務立法研究。
(二)堅持民主立法。推進開門立法,擴大公眾參與覆蓋面和代表性。在起草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送審稿),修訂《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過程中,多次深入基層調研、召開論證會,依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充分保障公眾和社會各界參與立法權利。
(三)開展各類清理工作。全面清理我部2020年12月31日前印發的涉及現有職能的規範性檔案。對涉及計畫生育、外商投資、行政處罰等內容的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進行全面清理。
(四)加強合法性審查。完成18件行政規範性檔案和代擬稿、9件黨組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對涉及市場主體活動的檔案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完成15件社會組織行政處罰決定審查;完成200件契約審查。
二、推進職能轉變和權力監督
(一)全面落實權責清單、負面清單制度。組織開展權責清單編制工作。嚴格執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中涉及民政部的事項逐一核實,確保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
(二)嚴格依法決策。強化依法決策意識,注重聽取法律專業意見,在處理重大複雜問題時,充分聽取法治機構和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意見。注重發揮專家諮詢委員會和專家庫作用,最佳化專家入選條件,舉辦2021年民政論壇,發揮智庫作用。
(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社會組織管理方面,抽查審計各類全國性社會組織247家,離任審計315家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實施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清理整治和“我為企業減負擔”專項行動,抽查檢查行業協會商會27088家,查處違法違規收費行業協會商會475家,查處違規收費6087萬元,為企業減輕負擔約56.54億元,惠及企業155.4萬餘家;開展清理整治“殭屍型”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全國梳理79942家“殭屍型”社會組織,其中47147家完成撤銷登記、註銷登記、限期整改。社會救助方面,印發《全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方案》,開展鞏固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成果“回頭看”,全面排查疫情防控等救助政策落實情況,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髮放不規範問題。養老機構監管方面,聯合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推進養老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指導意見》,實施抽查事項清單式管理。慈善募捐監管方面,加強對民政部指定的30家網際網路募捐信息平台監管,對上一年度考核不達標的4家平台進行約談並督促整改。志願服務方面,印發《關於開展志願服務記錄與證明抽查工作的通知》,指導各地開展志願服務記錄與證明抽查工作試點,加強對志願服務的監管。
(四)加強信息化建設。最佳化民政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推動無障礙和適老化服務功能升級,累計完成社會組織登記線上辦理、婚姻登記線上預約、殘疾人兩項補貼線上申請、區劃地名信息查詢、慈善組織信息查詢等近70項高頻便民服務上架套用。開通平台移動端“民政通”,拓展APP客戶端、微信、百度、支付寶等服務渠道,截至2021年底,平台移動端累計訪問人數1000餘萬人次,提供各類服務180餘萬次,實名註冊用戶達到22.3萬人。加快推進“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建設,推進與金民工程業務系統間的數據聯通,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信用監管等提供平台支撐。
(五)最佳化公共服務。加強民政標準化建設,報請國標委發布40項民政領域國家標準,發布26項行業標準。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在部分地區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截至2021年底,全國共辦理“跨省通辦”結婚登記21597對、離婚登記4823對。實現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申請“跨省通辦”,截至2021年底,辦理369例。開展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申請受理“跨省通辦”,截至2021年底,辦理70例。
(六)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社會組織方面,全國共4479家社會組織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1294家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加強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歸集,截至2021年底,已歸集全國社會組織失信信息21164條,並實現與“信用中國”等平台數據共享。養老服務方面,指導各地完善養老服務領域信用機制,加大對欺老虐老、非法集資、詐欺等違法違規行為信用懲戒力度,根據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婚姻登記方面,配合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出台《關於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推動解決和預防以冒名頂替或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
(七)推動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各地強化民政服務機構應急體系建設,健全安全管理風險隱患排查機制。修訂養老機構防控指南,推動制定《兒童福利機構突發傳染病疫情防控規範》等標準,加強疫情防控日常調度和應急處置。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鄉鎮(街道)應急管理能力建設。指導各地動員社會工作者參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幫助受疫情影響民眾解決實際困難。實施重大災害與突發事件社會工作服務支援計畫,支持河南、山西實施服務項目,面向受洪澇災害影響民眾提供服務。
(八)全面推行政務公開。發布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就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行政規範性檔案等公開事項作出部署並實施。重點推進社會組織管理、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慈善事業促進等信息公開,建立規章庫。加強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覆格式文書,依法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事項1434件。最佳化信息系統,推進部入口網站與中國政府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數據聯通。完善對外公開電話接聽工作,提高便民服務質量。
(九)加強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全年共辦結行政複議案件129件,確認違法1件。辦理應訴案件10件,未出現敗訴案件。開展社會組織領域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例講解,組織編撰民政領域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例,就案件審理髮現的問題向有關省份民政廳傳送建議函3份。
(十)加強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民政部黨組定期與駐部紀檢監察組召開全面從嚴治黨專題會商會,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切實加強機關紀委建設,深化運用“四種形態”,嚴肅查處各類違紀案件。持續整治社會組織、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殯葬管理服務等領域民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
(十一)強化法治考核評價。將部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個人年終述職內容。印發《關於在民政部2021年年度考核中做好述法的通知》,將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範疇,堅持“述職述廉述法”三位一體的考核制度。
三、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一)完善行政執法程式。印發貫徹落實行政處罰法工作方案。嚴格執行《民政部行政執法公示辦法》、《民政部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規定》和《民政部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依法對15家社會組織作出行政處罰。
(二)加強重點領域執法。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會同21個部門印發《關於剷除非法社會組織滋生土壤 淨化社會組織生態空間的通知》,全年核查線索5660條,處置非法社會組織3400多家,關停230家非法社會組織網站及新媒體賬號,曝光141批次1196家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執法約談340餘人次,行政告誡 170餘起,依法行政處罰13起,沒收違法所得297萬餘元。
四、推動社會治理法治化
(一)深化社會組織依法治理。印發《“十四五”社會組織發展規劃》,加強社會組織章程建設,制定《社區社會組織章程示範文本》,修訂出台《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章程示範文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外籍科技人才加入我國社會組織政策。加大社區社會組織培育力度,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疫情防控、災害救援和慈善捐贈。
(二)深化城鄉社區依法治理。推動中共中央、國務院出台《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提高基層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型化、專業化水平。參與“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和“鄉村法律明白人”建設。指導各地開展“社區萬能章”治理專項行動。
(三)深化法治宣傳教育。印發《全國民政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對民政系統法治宣傳教育進行全面部署。開展各項普法宣傳活動,會同法務部印發《2021年全國“憲法進社區”主題宣傳活動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民政系統“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活動;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社區矯正、公共衛生、國家安全等方面法律宣傳。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重要黨內法規等列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利用民政部機關公務員線上學習平台,抓好公務員日常法治學習。圍繞聚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健全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制度、加快發展基本養老服務、積極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深化專項行政和社會事務管理改革等方面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加強宣傳引導。
2022年,民政部將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設部署要求,積極履職盡責。
一是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推動社會救助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慈善法、《地名管理條例》、《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工作,繼續推進養老服務、兒童福利立法研究。
二是推進職能轉變和權力監督。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大社會組織、養老服務等領域監管力度;依託民政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等渠道,實現更多民政服務事項“一網通辦”、“掌上辦”。全面推進政務公開,通過新聞發布會、媒體採訪、政務新媒體等方式,做好重要政策檔案的發布和解讀。提高行政複議和應訴能力,認真履行行政複議和應訴職責。
三是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範、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讓民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完善行政執法程式。加大社會組織等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常態化推進非法社會組織打擊整治工作。
四是認真履行普法責任。貫徹落實民政系統“八五”普法規劃,著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推進民政普法與依法治理有機融合,深化社會組織、城鄉社區依法治理,加強居民公約、村規民約等社會規範建設,提高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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