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安緊緊圍繞建設法治示範城市和法治政府工作目標,牢牢把握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堅定不移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公安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大力推進法治公安建設,全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在粵港澳大灣區、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和實施綜合改革試點中展現出了公安機關應有的擔當和作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深圳市公安局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一)堅持公安姓黨,築牢法治之魂。
一是堅持真學深信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市公安局黨委班子帶頭高標準開展“第一議題”和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2020年8月以來,先後43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次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專題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落實具體舉措。
二是充分發揮黨委領導作用。先後出台“兩個維護”十項制度、“早交班、午會商、周調度、月點評”機制,嚴格落實黨委重大事項決策議事制度,健全完善黨委會和局長辦公會議事規範,全面提高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水平。
三是大力開展育警鑄魂的“黨建中心”建設。堅持“逢節有活動、每周一課、每月一講、每季一考”,以黨的建設為總牽引,以“一級做給一級看”的方式,常態化開展政治輪訓、法治培訓,教育引導全警學史明理、學史增信、學史崇德、學史力行,推動全警學深悟透、入心入腦。
四是堅持推進對新法新規的宣傳學習。圍繞《行政處罰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新法新規,進行統一部署,開展專題執法培訓,提升全警法治素養。
(二)堅持黨的絕對領導,維護社會治安穩定。
市公安局黨委著力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切實把黨的絕對領導落實到重點工作任務中,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力推進,帶領全市公安機關以“萬無一失、一失萬無”的標準和“細緻、精緻、極致”的作風,打贏一系列硬仗。
一是全面落實社會治安防控。先後推出“高峰勤務”“十戶聯防”“一呼百應”等硬招實招,全面開展“降警情、壓發案”和“五合一”大排查大整治等專項行動,確保全市政治大局穩定、社會面安定祥和、警情大幅下降。
二是大力開展安保維穩攻堅。全年開展“建黨100周年” “十一”等重大節日安保維穩整體戰和以“中小幼”為代表的系列重點安保攻堅戰,確保重大敏感案事件、重特大交通和治安災害事故“零發生”。
三是常態支撐新冠疫情防控。織密築牢常態化新冠疫情防控“四道防線”,以大數據支撐精準流調,最快速度控制疫情擴散風險。
(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解決民眾急難愁盼。
一是以“局長信箱,接訴即辦”工作為有力抓手。推動建立“執法監督中心”,出台“局長信箱”1至7號令,歸口受理“局長信箱”、12389平台等來信來訪,第一時間快速回響民眾訴求。目前,已累計辦結民眾來信4.08萬件,辦結率達92.8%,滿意率達93.6%。
二是建設“經濟犯罪案件受理研究中心”。構建“全局統一受案,全程跟蹤督辦”的工作模式,著力解決有警不接、有案不受、壓案不查、插手經濟糾紛等問題,涉及執法投訴呈逐月下降的良好態勢。
三是強力推進“突出信訪問題化解攻堅”。積極探索建立“信訪+督察+法制”化解信訪積案工作模式,以“法治思維”化解信訪矛盾,促進“案結事了、事心雙解”。
二、推動法治政府和法治公安建設
(一)深入推進公安執法責任體系改革,進一步明責定責、履責督責、問責追責。
一是更加注重“執法前端”的規範性。嚴格落實警情首接責任制,大力推行執法辦案實名告知制度,全面實行接報案“五個當場”制度,切實解決好全量入口的問題,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執法不規範問題。
二是更加注重“執法中端”的時效性。建立健全職能部門、分局、基層所隊“三位一體”的執法辦案“盯辦”制度,全面推行“日清、周報、月結”通報機制,全面提升案件辦理效率和質量,確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經得起歷史和法律的檢驗。
三是更加注重“執法末端”的實效性。建立以結案率和滿意率為核心的執法考評體系,把考評結果作為績效評定、職級晉升等重要依據,倒逼全警提升執法水平、改進方式方法。
(二)轉變政府職能,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一是大力建設“失聯人員查找中心”。不分失聯原因、不分時間長短、不分男女老少、不分人員國籍,一律接報即查、有求必應,以最快回響、最急狀態、最全資源一查到底,查找成功率達到99%,累計找回失聯人員2.9萬人次。
二是持續強化為民服務意識。推動“線上”公安政務服務平台“零跑動”事項增至157個,多數業務實現“秒批”“秒辦”;“線下”在派出所、警務室全量布設“自助辦證一體機”,24小時不打烊,最大限度方便民眾辦事。
三是落實“綜合改革試點”。貫徹“一改革方案、一操作規範、一場景案例、一風控機制”的“四個一”要求,完成“智慧財產權保護試點”“外籍人才簽證便利化”“為外籍人才提供永久居留便利”等多項改革措施。
(三)重拳打擊突出違法犯罪,加固公共安全防控底板。
一方面,持續開展“淨海”專項打擊行動。構建“公安+海警”海上聯合查緝機制、“公安+武警執勤”邊界聯合管控機制,始終保持對偷渡走私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打擊成效顯著。另一方面,堅決推進反電詐攻堅行動。不斷深化“全民反詐”鬥爭,源頭治理“兩卡”“兩號”突出問題,剷除“黑灰產”滋生土壤,有效遏制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多發高發態勢,目前,深圳電詐警情、詐欺警情、電詐立案、詐欺立案全部歷史首次同環比“雙下降”。
三、存在的問題
結合深圳的特殊區位、特殊定位,市公安局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例如,執法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尚有提升空間。隊伍“傳幫帶”等措施還沒有落實到位,執法辦案過程中的瓶頸難題還未能有效解決,民警規範執法、文明執法的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計畫
一是突出法治公安建設“第一責任人”重要作用。將黨員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作為法治公安建設重要內容,以學法用法促履職。二是推動建立範圍精確、程式精細、政策精準的追責機制。依託執法管理委員會制度,完善追責程式,實行執法責任終身制,依法依規開展問責。三是打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公安隊伍。構建新型訓練管理體制,建立法治專業人才庫,打造法治公安人才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