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紮實有效推進我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關於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決策部署,制定本要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 頒布時間:2021年
  • 發布單位: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始終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各級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單位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立法工作者、人民警察、行政執法人員、律師教育培訓以及申請法律執業資格人員職前培訓的必訓內容,結合“八五”普法,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二)落實法治政府建設頂層設計。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全市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按照要求報告法治政府建設情況,並通過報刊、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開。對照中央和省、市有關部署要求,編制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指導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三)加強法治政府督察。進一步壓緊壓實各級領導幹部抓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圍繞重點工作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全面督察和專項督察,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部署落地見效。(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二、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
(一)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五減五通”。加大誠信政府建設力度,全面開展政府違約失信問題治理。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銜接事前、事中、事後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體系。提升企業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務,深化政務服務滿意度評價。加大清理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力度。(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二)強化企業投資者權益保護。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堅決糾正選擇性執法、趨利性執法等錯誤傾向,著力提升執法規範化水平。持續開展“減證便民”工作,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度,完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全面落實《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司法局關於全面推行涉企行政處罰三張清單實施包容審慎執法意見的通知》(武政〔2021〕1號),審慎採取限產、停產等措施。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執法力度,完善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啟動重點執法領域監督檢查,為企業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三)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加大數位技術在政務服務領域套用力度,實現數據跨地區、跨系統、跨部門共享,加快跨域通辦事項標準化建設,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武漢城市圈城市‘一圈通辦’”。深入推進政務服務,到2021年底之前,實現100項主題事項“一事聯辦”,全程網上辦事項比例達80%以上。(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四)加大中小企業法律服務供給力度。構建全覆蓋的法律服務網路,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進園區、進企業,組織律師等深入企業開展常態化法治體檢活動。進一步加強涉外法律人才培養,深入推進武漢青年律師“雙百人才”培養計畫,鼓勵更多律師和律師事務所走出去、引進來,為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倡議提供涉外法律服務。(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三、開展法治政府示範創建,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破題
積極參與第一批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評選。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一批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的通知》(鄂法辦發〔2021〕4號)要求,以示範創建為突破口,以創促建,以點帶面,推動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破題,確保2021年進入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城市行列,並積極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城市。(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四、圍繞經濟社會發展所需,加強重點領域立法
(一)落實年度立法計畫。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圍繞建設現代化大武漢,著眼經濟社會發展所需,創新立法調研、論證方式,堅持急用先行、務實管用,科學編制市人民政府2021年規章制定工作計畫。認真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規草案的起草、協調、論證、徵求意見等工作。按照時間節點,倒排工期,有序推進立法項目按時完成。加大立法項目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分歧和問題協調會商力度,切實提高立法效率。(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二)提升立法質量。嚴格落實立法工作“小班子、一條龍”推進機制,對重要法規草案起草,實行“雙組長”制度。在地方性法規草案起草和政府規章起草、審查時,涉及相關群體和企業權益的,要深入相關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調研,充分聽取相關民眾代表、行業協會、市場主體代表的意見。進一步拓寬公民參與立法渠道,完善公眾意見採納反饋機制。進一步提升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及譯審質量。(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三)加強備案審查和清理工作。堅持規範性檔案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對備案審查工作實行半年通報制度。及時清理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中妨害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有悖於平等保護原則、不利於民營經濟發展等內容,持續推進政府規章清理工作,及時公布修訂、廢止和失效的相關決定,推動完善全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統一發布機制,探索建立統一發布平台,切實維護法治統一。(牽頭單位: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五、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制,保障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
(一)加強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編制出台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督促各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編制本單位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對目錄事項的執行情況進行專項考核。(牽頭單位: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二)加強重大行政決策規範化建設。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和《武漢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00號),協調相關決策主體執行好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決策程式,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和材料歸檔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牽頭單位: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三)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選、管、用”制度體系,充分發揮好法律顧問專業規範的法律諮詢、論證、審核、把關作用,嚴把合法性審查、法律風險評估等關口,強化決策服務,聚焦政府重點工作和重大決策,保障決策事項於法有據、決策程式依法履行、決策內容依法合規。規範公職律師管理,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在加強法治政府建設中的職能作用。(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六、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升行政執法水平
(一)深入推進執法體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設。深入推進綜合執法改革,全面梳理行政執法事項權責清單,做好市、區、街道三級監管事項清單編制工作。持續推進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全面落實“網際網路+監管”,加強市行政執法管理與監督雲平台推廣套用,加快雲平台與國家、省 “網際網路+監管”平台數據對接。(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二)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圍繞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等行政執法重點領域,開展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及行政執法規範化情況監督檢查。(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七、創新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機制,依法化解糾紛
(一)加強行政複議應訴工作。深入推進行政複議體制改革,加強行政複議規範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最佳化行政複議資源配置,落實行政複議決定書網上公開制度,充分發揮行政複議監督行政執法、化解行政糾紛、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功能和作用。推動各級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行政應訴職責,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開展行政機關領導幹部、執法人員旁聽人民法院庭審活動,提高出庭應訴工作質量。加強行政複議、應訴結果的運用,嚴格履行上級複議機關複議決定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調解、信訪、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訴訟等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引導民商事糾紛以非訴訟的方式解決。以社區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系統(“法指針”系統)推廣套用為抓手,進一步發揮村(居)法律顧問作用。(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三)啟動“八五”普法。結合中央和省統一部署,編制並實施“八五”普法規劃,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強普法品牌建設,繼續深化創新“文旅普法輕騎兵”品牌,創建全市法治文藝精品創作基地,並探索創建社區普法教育基地和民法典法治文化基地,組織開展第五屆“普法網紅”大賽。開展落實普法責任制考核評估工作,以引導、指導為重點,結合案卷評查、典型案例和創新項目評選發布、履職報告評議等,進一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活動,實施“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遊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八、提升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強法治教育培訓。組織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培訓,完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將法律知識培訓作為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的重要內容。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制度,組織開展執法骨幹專題培訓。貫徹落實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測試製度,將考查和測試結果作為領導幹部任職的重要參考。貫徹落實領導幹部憲法宣誓制度。(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二)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引導政府工作人員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依法治理經濟,依法協調和處理各種利益問題,努力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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