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2020年,生態環境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重要指示精神,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現將生態環境部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安排報告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 發布日期:2021年4月1日
  • 發布機構:生態環境部
報告全文,工作安排,

報告全文

(一)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
按照黨中央安排,2020年11月17日,生態環境部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作了交流發言,圍繞生態環境系統一體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學習宣傳貫徹,以高質量的生態文明法治建設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提出下一步工作構想和具體措施。
2020年11月26日,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孫金龍主持召開部黨組會議,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傳達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王滬寧同志的總結講話精神,並對組織全系統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進行了動員部署。會議強調,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堅決做到依法治污,不斷開創生態環境法治建設新局面。隨後,生態環境部在重要會議、檔案中,就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舉措。
(二)強化生態環境法治保障
1.法規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配合立法機關制定《民法典》,明確規定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保護生態環境,並專章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作出規定。配合立法機關制修訂《長江保護法》《生物安全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修訂8件部門規章,發布122項標準、3項國家基準。加強法規清理,“一攬子”廢止修改規章及規範性檔案31件。
2.強化疫情防控相關生態環保工作法治保障。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推動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中,加大對醫療廢物、危險廢物、生活垃圾等固體廢物的監管力度,促進固體廢物領域生態環保工作,推動形成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在《生物安全法》制定中,對防控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動植物疫情,加強生物技術研究、開發與套用,加強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保護人類遺傳資源與生物資源安全,防範外來物種入侵與保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規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為生物安全工作提供重要法治保障。印發實施《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前提下積極服務落實“六保”任務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依法治污、執法與普法、執法與服務、增強污染治理措施的合法性等法治建設要求。
3.依法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持用法治的力量保護生態環境,推動“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生態環境9項約束性指標圓滿超額完成。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七大標誌性戰役取得決定性成效,生態環境部量化調度的54項任務指標全面完成。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飲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農用地和城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有效管控,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提升。
4.依法助力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參與起草並配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配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國務院授權印發《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0年版)》。基本完成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務。推動《民法典》《長江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制修訂過程中,吸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成果,《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作出規定。依法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
(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嚴格依法依規決策。全年召開部黨組會議41次,部務會議6次,部常務會議9次,制修訂《生態環境部黨組工作規則》《生態環境部工作規則》《生態環境部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實施辦法(試行)》等制度檔案,不斷規範合法合規決策程式。
2.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印發《生態環境部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管理辦法》,出具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意見35份。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統一部署,對“全國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系統”中涉及生態環境部門(含部本級、省、市、縣四級)的70多項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內容進行審核把關。
3.加強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堅持“複議為民”,依法穩妥辦理行政複議案件187件,行政應訴案件45件。其中,對依法駁回的案件,發現依法行政不到位或違法問題的,及時以複議意見書等方式,向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提出相關糾正或改進意見。
(四)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組織開展第二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分別對3個省(市)、2家中央企業開展督察,並對2個部門開展探討式督察試點,共受理轉辦民眾舉報1.05萬餘件,並公開曝光典型案例15個,有效發揮了警示震懾作用,推動解決了一大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開展執法檢查58.74萬家次。全國生態環境系統下達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12.61萬份,罰沒款數額總計82.36億元。組織開展2020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加強執法制度機制建設,研究出台關於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舉報獎勵制度以及最佳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等重要檔案,促進嚴格執法、規範執法和最佳化服務相結合。進一步推動“兩法”銜接工作向縱深推進,聯合司法機關查辦重大案件,嚴厲打擊惡意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2.主動接受民眾監督。成立生態環境部信訪投訴舉報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整合投訴舉報管理機構,實現從被動應對向主動作為轉變,從程式終結向民眾滿意轉變,從“小環保”向“大環保”轉變,統一信息來源、統一工作平台、統一分析研判、統一部門管理。2020年共為各類專項行動轉交提供線索近20萬條。全面實施舉報獎勵制度。
3.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加快推進生態環境綜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設,初步構建“一張圖”大數據信息系統。全面實現“一網通辦”。
(五)認真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印發關於深入學習貫徹《民法典》的通知,指導和推動全國生態環境系統學習貫徹《民法典》。舉辦以“依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認真貫徹“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將普法融入生態環境督察執法各環節和全過程。通過舉辦環境法治培訓班、在業務培訓班中大幅度增加法治課程、邀請法學專家在“環保大講堂”授課等方式,向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工作人員深入普法。在立法、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過程中,廣泛徵求意見,新制修訂的生態環境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重要行政規範性檔案發布後,及時組織解讀、宣傳貫徹。
(六)存在的主要不足
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與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不足。例如,一些企業和部門法治意識不夠強,依法治理環境污染、依法保護生態環境的自覺性不夠,不少地方存在不知法、不守法、不依法的問題。我部將組織全國生態環境系統深入研究,加快破解這些問題。
二、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情況
(一)帶頭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
生態環境部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規國法擺在突出位置,作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部務會議和部常務會議研究決策的重要依據。2020年7月23日,黨組書記孫金龍主持召開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擴大)學習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民法典》,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教授應邀就學習宣傳貫徹《民法典》作報告,部長黃潤秋列席會議。2020年11月26日,黨組書記孫金龍主持召開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馬懷德應邀就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輔導報告,部長黃潤秋列席會議。
(二)充分發揮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作用
生態環境部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堅持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做好生態環境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落實到工作的各方面和全過程,將法治政府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全面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謀劃法治政府建設全局性、關鍵性工作並取得積極成效。2020年4月,部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關於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中發現的依法行政問題及工作建議的報告》,對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重要指示精神,繼續深化依法行政工作進行了系統部署。結合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印發《關於統籌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把應對氣候變化作為生態環境法治建設的重點領域,加快推動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立法,推動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出台與實施等法治工作措施。結合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健全“嚴懲重罰”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動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提高污染環境罪的法定刑,明確將環評造假、監測造假、破壞自然保護地等嚴重違法行為“入刑”。
(三)嚴格依法履職盡責
生態環境部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組織,積極配合立法機關,推進生態環境領域的立法工作和監督工作。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長江保護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確了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戰略定位,吸納了“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等重要改革成果,並針對長江流域的特點和存在的突出問題,規定了特別的制度措施。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在審議《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的聯組會議上認真回答委員詢問。
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堅持依法決策,通過部黨組會議、部務會議、部常務會議、部長專題會等方式,對重大事項進行集體決策;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有關部委和地方生態環境部門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受國務院委託,依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目標完成情況。在全國兩會“部長通道”等新聞發布場合,系統介紹生態環境法治工作進展,主動接受人民民眾監督。

工作安排

(一)持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制定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貫徹方案。堅持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做到學深悟透,指導推動生態環境系統各項工作。加大生態環境領域普法力度。
(二)持續完善生態環境法律法規體系。積極推進黃河保護、噪聲污染防治、海洋環境保護、碳排放權交易等重點領域法律法規制修訂工作。推動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等改革成果納入黨內法規。配合開展生態環境領域法典編纂研究論證。健全生態環境標準體系。
(三)依法推進生態環境督察執法。繼續完善並深入開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依法依規開展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和統籌強化監督。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堅決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完善依法行政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嚴禁“一刀切”,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污水平。
(四)大力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並進行動態調整,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推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督促落實《關於最佳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執法責任、最佳化執法方式、完善執法機制、規範執法工作,切實提高執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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