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設正確政治方向
(一)全面準確學習領會。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帶頭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自覺做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和模範實踐者。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召開後,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全市黨員幹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義,自覺用於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在西南政法大學成立“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系統深入學習研究習近平法治思想。全市組織開展法治專題宣傳培訓講座1600餘場,新聞媒體刊發新聞報導、理論文章1100餘篇,各級各部門迅速掀起學習熱潮。
(二)認真履職全面落實。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斷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多次主持召開涉及法治政府建設的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等工作,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依法全面履行職責,大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
(三)對標對表精準貫徹。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制定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切實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各方面。“十三五”時期法治政府建設任務和2020年重點任務如期完成,渝中區、永川區和南川區分別入選第一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示範項目,社會各界對法治政府建設總體評價滿意度不斷提升。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力在法治軌道上戰疫情促復工
(一)依法抓好疫情防控。健全疫情防控領導指揮體系,第一時間依法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回響,嚴格落實“四早”“四集中”要求,抓好“四個工作面”,做好“兩大保障”,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實現本地新增確診病例零增長,用兩個月左右的時間實現本地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雙清零”。嚴把依法防控法治關,及時出台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等制度規定,清理24部涉及衛生健康領域的法規規章和471件配套規定。開展疫情防控普法宣傳,提供法律諮詢163.85萬次,普法客群近5000萬人次。
(二)有序推進復工復產。打好復工復產主動仗,為復工復產注入法治力量。開展“助企抗疫·司法同行”專項行動,發布《重慶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律指引》,組建41個復工復產律師服務團,為108個園區、6349家企業提供專項法律服務、調處涉疫涉企糾紛7093件。加強重要領域行政執法,開通“疫情失信曝光台”,實施跨地區、跨部門失信聯合懲戒。
(三)法治護航經濟發展。推行制度供給穩企、依法行政護企、法律服務惠企、普法宣傳助企“四大工程”,著眼市場治理現代化,推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實施黃桷樹計畫、鳳凰計畫、揚帆計畫“三大計畫”,開展專題輔導培訓43次,覆蓋2400餘名企業管理人員,助力優質企業上市融資、困境企業重組重生、涉外企業拓展市場。深化“公共法律服務園區行”和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兩大行動,園區線下服務覆蓋率達80%。
三、充分發揮法治服務保障作用,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實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圍繞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推動出台《重慶市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重慶市社會信用條例》等地方性法規7件,制定《重慶市政務服務管理辦法》《重慶市輻射污染防治辦法》等市政府規章9件。進一步完善市政府基層立法聯繫點制度。發布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主體清單,完成971件市政府部門和區縣(自治縣)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清理審查市政府規章95件、行政規範性檔案4338件,廢止、修改市政府規章16件,廢止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77件。
(二)協同推進川渝法治合作。深入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堅持成渝地區一盤棋,協同打造區域法治、法律服務、監管安全、法治人才“四個共同體”,簽訂律師、公證等14個方面合作協定。深入推進川渝通辦,第一批95項服務事項實現“全網通辦”,跨省戶籍實現“一站式”遷移。建立川渝農業、水利等多個領域聯合執法機制,探索“跨界+聯合”新模式。
(三)助推依法打好“三大攻堅戰”、實施“八項行動計畫”。深入開展“法治進村居”“脫貧攻堅·法治同行”活動,開展法治宣傳、法律諮詢等7500場次,提升貧困地區民眾法治意識,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為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堅持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理、輿論引導相結合,排查管控各類重大風險點,依法妥善處置公共安全、金融領域風險隱患。健全完善生態環境配套制度,推動出台《重慶市水污染防治條例》《重慶市河長制條例》。加大生態環境領域執法力度,加強生態環境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工作銜接,推動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圍繞“八項行動計畫”重點任務,成立西南大數據法律研究中心,加快創新驅動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內陸開放高地建設等方面立法工作進度,制定《重慶市城市綜合管廊建設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出台《重慶市公共數據開放管理暫行辦法》等政策檔案,強化制度供給,為推動實施“八項行動計畫”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