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人民政府關於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揚州市人民政府關於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是2021年揚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2020年,揚州市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及江蘇省實施方案相關要求,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被確認為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市。按照要求,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職能,推進經濟社會發展
1.深化“放管服”改革。動態調整市級部門行政權力清單,梳理公布36個市級部門行政權力6518項,進一步明確政府職能許可權。穩步推進“3550”改革,市縣全面推行145項“證照分離”改革措施,全市範圍內企業開辦流程用時壓縮至2個工作日。最佳化不動產登記、交易、繳稅“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成功試點“交房即拿證”,一般不動產登記業務3個工作日內辦結。開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和“多規合一”平台,審批時間較改革前平均壓縮近50%。
2.最佳化營商環境。將營商環境工作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體系,制定《揚州市最佳化營商環境2020年度行動方案》,印發《揚州市貫徹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任務清單》,明確36家責任單位、30項重點任務的責任清單、實施路徑和完成時序,將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市級機關工作目標績效考評,以項目化、清單化的方式推進營商環境再最佳化。
3.提升“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水平。最佳化政務服務“一張網”平台,實現省、市、縣、鄉、村政務服務“五級聯動”。匯集總辦件量24677518件,市級“不見面審批”事項占比97.2%。大力推廣企業開辦“全鏈通”平台套用,壓縮企業開辦環節,提高開辦效率。開通12345“一企來”服務熱線,12345辦理滿意率達98.08%,全省第二。印發揚州市首批80項“一件事”清單,搭建“一件事”網辦專區。推行“馬上辦”,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時限壓縮度84.1%,最多跑一次辦理率99.9%,全省第二。
4.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動復工復產。市政府出台《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穩定發展的意見》《關於促進中小企業穩定發展的政策意見》等政策檔案,支持中小企業應對疫情、渡過難關。印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健康安全推動經濟穩定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20項法治保障舉措。全面貫徹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要求,強化對超市、農貿市場、藥店和餐飲店的疫情防控,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二)加強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1.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機制。列入2020年立法計畫項目6項,其中《揚州市旅遊促進條例》於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揚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政府議案報送市人大審議,《揚州市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於2020年7月21日正式實施,《揚州市南水北調水域船舶污染防治辦法》《揚州市檔案管理辦法》《揚州市漁業資源保護管理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正式公布。
2.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開門立法制度,加強基層立法點和立法民意團建設,通過政府入口網站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提高政府立法公眾參與度。在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平台設定“立法民意徵集”板塊,建立公開徵求意見採納情況反饋機制,提升徵求意見的互動性、有效性。
3.加強規範性檔案制定的監督管理。嚴格遵循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程式和標準,開展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公布33件備案目錄,通報問題和不足,要求整改反饋。開展生態環境監測、公眾環境權益保障法規規章實施效果評估工作,修訂1部市政府規章和3件規範性檔案,廢止1件規範性檔案。全年向省政府報備規範性檔案3件,及時率、報備率、規範率達到100%。按照“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審查要求,全年共開展合法性審查市政府規範性檔案5件,政策檔案45件。
4.開展規範性檔案專項清理工作。在全市開展民法典涉及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梳理市本級30個部門(單位)9件政府規章、74件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253件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各縣(市、區)、功能區共梳理政府及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477件,均未發現不符合民法典精神需要修改、廢止的檔案。對2019年12月31日以前市政府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全面清理,決定保留41件、修改52件、廢止28件,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三)規範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升行政決策水平
1.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制度。印發《揚州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的程式和制度。制定《揚州市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細則》,健全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明確凡是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項目等決策事項,必須進行風險評估,未經風險評估的不得做出決定。2020年,16件市政府重要協定契約都嚴格進行合法性審查,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政府決策的法律風險。
2.提高行政立法的社會公眾參與度。寬領域、全過程、多途徑地聽計納言,實現公眾參與城市規劃、征地拆遷、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方面重大行政決策的全覆蓋。2020年,先後對杭集片區污水整治項目、生態科技新城泰安鎮污水收集綜合整治工程、杭集反坎河綜合治理項目等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項目,在審批(核准)前進行公示廣泛徵求各方意見。
3.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作用。全面推進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工作,將法律顧問配備情況列入年度法治建設考評內容,推動市、縣、鄉三級政府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加強公職律師隊伍培樹,完善公職律師遴選、聘任、培訓、考核等工作機制。目前,揚州市政府建立由62名專家組成的法律事務專家庫,遴選13名專家諮詢員,全市共有公職律師354名,2020年累計履職1000餘次,在依法防控疫情、城市環境整治以及部分突發事件處置等重大決策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四)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推動公正文明執法
1.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動園區(功能區)綜合執法改革,在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組建綜合行政執法局,公布《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相對集中行使的行政權力目錄清單》,進一步釐清執法許可權。推進全市鄉鎮(街道)整合審批服務執法改革工作,嚴格賦權清單合法性審核,以縣為單位選定和公布鄉鎮(街道)賦權事項清單,全市71個鄉鎮(街道)已實現鎮街區域內一支隊伍管執法。作為“三整合”示範市承辦全省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現場會,“以‘三整合’強化基層法治治理能力”工作榮獲2018-2020年度省法治建設創新獎。
2.嚴格規範行政執法。作為全省唯一設區市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示範點,全市6個縣(市、區)、39個市級執法部門已實現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清單目錄全覆蓋。開展全市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情況專項督查。市城管局研發建設融合“三項制度”要求的智慧執法平台,做到執法過程全程監控、執法流程職責明晰。市農業農村局制定農機領域14類主要違法行為參考指導模組,更新各類案件文書模板,全市農機領域一般程式行政處罰案件數量躍居全省第二。
3.強化重點領域執法檢查。常態化開展“四不兩直”安全檢查和現場督查,發現各類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790個,710個已完成整改。充分發揮“兩法銜接”在打擊違法犯罪中的作用,2020年,全市共向公安部門移送案件206件,經公安部門審查立案86件,立案率41.75%。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針對超市、藥店、停車場明碼標價等熱點問題,制定9項抽查任務,抽查企業2500餘戶。“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完成率達100%,成為全省唯一地級市完成單位。
(五)強化權力監督,促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行使
1.主動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2020年,市政府及各承辦單位共辦理市人大代表的建議321件、政協委員提案462件。所有建議、提案已全部辦結回復,辦結率和見面率均為100%,代表、提案人對辦理結果滿意或基本滿意率為100%。
2.加強政府內部監督。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在全市通報評查結果,要求各執法部門對照評查發現的主要問題,認真整改落實。嚴格審查市級部門報備的涉企行政處罰案件,進一步規範處罰程式。科學制定經濟責任審計年度計畫,通過大數據運用推進審計全覆蓋。2020年,全市審計機關共完成審計項目150個,提出審計建議被採納421條。
3.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全年通過中國揚州入口網站公開政府信息27萬餘條,重點加強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信息公開。加強政策解讀和新聞發布工作,全市共舉辦新聞發布會、媒體通氣會180多場,其中市政府舉辦21場。及時發布涉及民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和突發公共事件等重點事項信息,發布政策解讀300多件,回應公眾關注熱點500多次。
(六)積極化解矛盾,維護民眾合法權益
1.加大行政複議工作力度。市政府共收到行政複議申請84件,受理57件,已辦結62件(含2019年結轉12件)。行政應訴(含一、二審)案件共82件,其中市政府作為共同被告的51件,未有敗訴案件發生。累計公開辦結案件行政複議決定書53份。建立行政複議與行政審判聯席會議機制,舉辦行政複議應訴人員業務培訓班。
2.加強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攻堅”行動,全市共調解矛盾糾紛83324件,調解成功83296件。積極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市縣兩級非訴中心實體平台全部建成,新成立智慧財產權調委會、船舶商會調委會,9家調解室被命名為“江蘇省標準化家事調解社區工作室”。市醫調委被評為“全國平安醫院工作表現突出集體”。
3.提高信訪服務效能。健全信訪業務標準化體系,建立以格線員為重點的信訪“信息員”隊伍,構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化解在縣(市)里”的良好生態。常態化開展黨政主要領導接訪下訪“百縣千案”活動。黨政主要領導接待信訪民眾121批,接訪率、化解率均為100%。人民來訪工作獲得省委書記婁勤儉充分肯定。
二、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
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個別地方和部門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還有所欠缺。二是個別地方“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實還需進一步加強,跨部門聯合監管和聯合懲戒聯動機制還需健全完善。三是個別部門在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提出、確定、公布、備案等環節規範程度仍有欠缺,重大決策後評估工作有待加強。四是基層“三整合”後,綜合行政執法法制審核職能還需進一步明確,鄉鎮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能力和水平還需進一步提升。五是個別地方社會矛盾處理機制還需進一步健全。
三、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加強頂層設計,統籌推進法治揚州建設。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及省委相關實施方案制定出台情況,結合揚州實際,及時組織研究制定我市貫徹實施方案。
(二)強化督查指導,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開展法治政府建設情況調研督查,查找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補齊補強薄弱環節。進一步最佳化法治建設考核內容,提升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實效。
(三)最佳化職責體系,推動政府優質高效運行。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水平。
(四)改進行政立法,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突出問題導向,完善政府立法項目徵集、論證程式,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加強政府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和監督,及時開展檔案清理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立改廢釋等情況。
(五)規範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認真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強化決策法定程式的剛性約束。夯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加大執法人員法治培訓。開展行政執法重點領域專項檢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六)加強普法宣傳,推進法治社會建設。認真做好“八五”普法規劃。持續推進“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加強非訴訟糾紛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以上報告,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揚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4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